25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4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55版)

(2) 冷静期届满后,投资者是否行使协议解除权以其最终书面确认的结果为准,为免疑义,如投资者在冷静期内自始未要求行使协议解除权的,在冷静期届满后即视为投资者未行使协议解除权,投资者的认购自生效日起生效,而无需任何进一步的确认。

10.5.2 如投资者根据以上第10.5.1条的规定行使协议解除权,自该等投资者最终书面确认行使协议解除权之日起,该等投资者不再继续享有本协议项下作为有限合伙人的任何权利,亦不再继续履行本协议项下作为有限合伙人的义务(但本协议规定的保密义务除外),合伙企业将退还该投资者届时已经实际缴付的出资(如有,为免疑义,该等返还金额仅包括其已经实际缴付的出资本金,不包括任何的利息或收益),且与投资者认购合伙权益相关的其他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认购协议等)一并解除。为免疑义,如投资者在冷静期内未要求行使协议解除权,在冷静期届满后投资者的认购自生效日起生效,投资者不再享有协议解除权,也无权再根据协议解除权的约定要求解除本协议及与投资者认购合伙权益相关的其他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认购协议等)。

10.5.3全体合伙人特此确认,特定的投资者根据本协议的规定行使协议解除权解除本协议的效力仅及于其自身,本协议自生效日起对除有效通知解除的合伙人外的其他所有合伙人具有约束力。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资及转让合伙份额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集中资源聚焦主业,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为中咨兴民提供担保的情形,中咨兴民也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中咨兴民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对其公司将采用权益法核算,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1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湖北创疆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减资并转让部分合伙份额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本次交易对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对产业基金减资并转让部分合伙份额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稳健发展。该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1-035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成立日期:1987年12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7层;

(5)首席合伙人:王晖;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36人,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76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66人;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0,487.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7,825.6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9,207.05万元;

(8)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41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文化体育娱乐业、综合业等,审计收费共计5,650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 3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 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没有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左伟先生,199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2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吕晓舟先生,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4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秦秀贞女士,200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左伟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吕晓舟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秦秀贞女士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左伟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吕晓舟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秦秀贞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1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经核查,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4、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1-034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子公司股权质押申请银行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交易概述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子公司股权质押申请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申请不超过2亿元的贷款,贷款期限1年,公司以持有的武汉英泰斯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泰斯特”)51%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由于上述贷款期限即将届满,为满足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优化融资结构,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子公司股权质押申请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申请不超过2亿元的贷款,贷款期限1年,公司以持有的武汉英泰斯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泰斯特”)40.66%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人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办理相关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申请贷款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814936524602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负责人:张焕志

营业场所:龙口市振兴路81号

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其总行在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汇兑换、国际结算、外汇售汇。(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质押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武汉英泰斯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17612425223

法定代表人:高赫男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308号光谷动力节能环保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一期7栋3层01室

经营范围:计算机测控系统集成,计量检测系统集成,软件开发,生产线技术改造,电子产品,电子测试设备,环境试验设备生产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的销售,液晶模组信号测试系统、汽车电子测试系统集成、电子产品生产销售,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汽车销售及租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英泰斯特51%股权,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兴圣博扬汽车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英泰斯特49%股权。

四、交易主要内容

1、贷款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

2、借款人: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贷款金额:不超过2亿元

4、贷款期限:1年

5、贷款利率及结息方式:以最终签署的相关合同为准

6、公司担保情况:公司以持有的英泰斯特40.66%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贷款并以持有的英泰斯特40.66%股权提供质押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整体融资安排,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及英泰斯特正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1-038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8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下午在公司办公楼七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参加现场会议3人,参加通讯表决6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魏翔先生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并出具了和信审字(2021)第00058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6,517.68万元,同比减少20.03%,实现利润总额-44,281.22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35,476.62万元。

本报告还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和信审字(2021)第000586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0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4,766,187.45元,再减去2019年度利润分配现金股利1,241,138.0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71,024,525.68元,合并报表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84,982,799.85元。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47,377,027.33元,再减去2019年度利润分配现金股利1,241,138.0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38,788,700.35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90,170,534.94元。

鉴于公司2020年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同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拟定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还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该议案还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2021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1、关于非独立董事2021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魏翔、胡克勤、全琎、朱超杰、邹方凯、崔常晟回避表决。

2、关于独立董事2021年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典洪、程名望和潘红波回避表决。

该议案还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薪酬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邹方凯、崔常晟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和信专字(2021)第000240号的《关于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已对该报告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已就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对该事项表达了同意的意见,《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审计工作总结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独立董事已经事前认可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并出具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还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拟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综合授信,综合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保函、信用证、出口保理等业务,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最终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上述授信有效期为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融资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与授信有关(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质押、融资等)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该议案还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产业基金减资并转让部分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产业基金减资并转让部分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魏翔回避表决。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子公司股权质押申请银行贷款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上的《关于以子公司股权质押申请银行贷款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5月24日(星期一)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请见刊载于2021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1-031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21年5月24日(星期一)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24日(星期一)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召开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9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5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或其它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8、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公司办公楼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关于董事、监事2021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9、审议《关于对产业基金减资并转让部分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2020年度述职。

议案1、议案3-9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4、5、6、9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四、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1年5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5月20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确认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55

2、投票简称:兴民投票

3、填报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王昭

联系电话:0535-8882355

传真电话:0535-8886708

地址:山东省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

邮编:265716

2、公司股东参加现场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致: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记名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对每一表决事项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弃权”并在相应栏内打“√”;“同意”、“反对”或者“弃权”仅能选一项,多选视为废票处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1-030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8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下午在公司办公楼七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议由召集人宋耀忠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通过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对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监事会对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四、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如下审核意见: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了有效执行,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和信审字(2021)第000586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0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4,766,187.45元,再减去2019年度利润分配现金股利1,241,138.0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71,024,525.68元,合并报表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84,982,799.85元。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47,377,027.33元,再减去2019年度利润分配现金股利1,241,138.0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38,788,700.35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90,170,534.94元。

鉴于公司2020年合并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同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拟定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2021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薪酬方案的公告》。

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产业基金减资并转让部分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对产业基金减资并转让部分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