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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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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4月29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4月2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许昌市尚德路17号公司1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姚致清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7人,代表股份58,359,5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9494%。其中:

(1)通过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4人,代表股份数量为58,354,6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9433%。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数量为4,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3)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7人,代表股份数量为11,404,5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55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34人,代表股份数量为11,399,6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495%。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数量为4,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7、公司全体董事、全体监事和董事会秘书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其中,独立董事马锁明、唐民琪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总经理和其他全体高级管理人员、持续督导机构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唐健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8,358,64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8,358,64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8,358,64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8,358,64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8,358,64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8,358,64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403,62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1%;反对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7.1董事长姚致清先生薪酬

总表决情况:同意44,947,90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0%;反对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403,62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1%;反对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

关联股东姚致清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7.2董事、总经理李亚萍女士薪酬

总表决情况:同意49,214,95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2%;反对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403,62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1%;反对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

关联股东李亚萍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7.3独立董事马锁明先生津贴

总表决情况:同意58,358,64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403,62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1%;反对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

表决结果:通过。

7.4独立董事唐民琪女士津贴

总表决情况:同意58,358,64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403,62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1%;反对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

表决结果:通过。

7.5 监事王凤女士薪酬

总表决情况:同意57,810,0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4%;反对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403,628股,占现场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1%;反对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

关联股东王凤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7.6监事傅润炜先生薪酬

总表决情况:同意57,931,93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4%;反对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403,628股,占现场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1%;反对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

关联股东傅润炜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8,358,64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403,62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1%;反对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8,358,64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403,62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1%;反对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

表决结果:通过。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作出的《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9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沈诚敏律师、陆顺祥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攀钢钒钛 公告编号:2021-23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29日(星期四)14:20。

(2)股东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攀枝花市南山宾馆会议中心多功能厅。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谢俊勇先生。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之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4人,代表股份5,108,764,47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9.475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0人,代表股份3,605,034,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1.969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4人,代表股份1,503,729,77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5061%。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同时,公司聘请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见证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104,135,8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94%;反对3,444,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74%;弃权1,18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2%。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下同)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3,228,7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1789%;反对3,444,2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757%;弃权1,18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454%。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二)《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104,135,8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94%;反对3,444,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74%;弃权1,18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2%。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3,228,7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1789%;反对3,444,2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757%;弃权1,18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454%。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三)《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104,135,8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94%;反对3,444,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74%;弃权1,18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2%。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3,228,7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1789%;反对3,444,2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757%;弃权1,18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454%。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四)《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105,320,2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26%;反对3,444,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7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4,413,1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9243%;反对3,444,2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7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五)《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5,104,906,1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45%;反对3,788,3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42%;弃权7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3,999,0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3141%;反对3,788,3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827%;弃权7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32%。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六)《2020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5,104,135,8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94%;反对3,444,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74%;弃权1,18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2%。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3,228,7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1789%;反对3,444,2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757%;弃权1,18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454%。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七)《2021年度投资计划(草案)》

表决情况:同意5,105,320,2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26%;反对3,444,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7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4,413,1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9243%;反对3,444,2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7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八)《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097,031,2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03%;反对10,548,8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65%;弃权1,18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2%。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56,124,0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7089%;反对10,548,8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5457%;弃权1,18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454%。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九)《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股东攀钢集团有限公司、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攀钢集团成都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回避了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579,797,9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095%;反对3,444,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9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4,413,1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9243%;反对3,444,2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7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十)《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

表决情况: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杨槐先生获得同意表决权数为:5,104,704,367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为:63,797,2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5%。

表决结果:杨槐先生当选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杜斯宏先生获得同意表决权数为5,104,028,269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为63,121,1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3%。

表决结果:杜斯宏先生当选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周健 叶立森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大会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证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四)法律意见书;

(五)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攀钢钒钛 公告编号:2021-24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3月26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将杨槐先生和杜斯宏先生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6)和《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5)。

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杨槐先生和杜斯宏先生当选为公司董事,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23)。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1-026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灵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377 证券简称:迪威尔 公告编号:2021-010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宋雷钧先生于近日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相关职务并办理完成离职手续。离职后,宋雷钧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 经公司研究决定,宋雷钧先生离职后,其负责的工作由陈昌华先生负责,宋雷钧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的技术研发和生产经营带来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

一、宋雷钧先生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宋雷钧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相关职务,并于近日办理完成离职手续。

(一)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

宋雷钧先生:中国国籍,1965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机械工程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6年8月至2005年5月,就职于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公司,历任工艺员、科长、副总锻冶师;2005年6月至2013年9月,就职于上海重型机械厂有限公司,历任大锻件研究所所长、副总工程师;2013年10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任技术总监,负责技术管理相关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雷钧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0.0771%的股份。宋雷钧先生离职后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二)参与研发项目及专利情况

宋雷钧先生任职期间主要负责公司核电产品的研发;参与工信部“水下油气生产系统工程化示范创新专项”。负责公司CNAS实验室、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目前宋雷钧先生未参加公司在研项目,宋雷钧先生的离职不会影响在研项目及核心技术的推荐和实施。

宋雷钧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参与了公司专利、核心技术的研发工作,其作为发明人之一申请的专利均为职务成果,该等专利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的纠纷或潜在纠纷,其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权的完整。

(三)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公司与宋雷钧先生签署了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根据协议的相关规定在与公司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及在其离职后2年内不得在与公司从事的行业相同或相近的企业及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内工作,或直接或间接地从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获取经济利益;离职后2年内不得自办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公司保密信息有关的产品的生产,包括但不限于以投资、参股、合作、承包、租赁、委托经营或其他任何方式参与有关业务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宋雷钧先生离职后前往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工作的情况。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宋雷钧先生未参加公司在研项目,宋雷钧先生的离职不会影响在研项目及核心技术的推进和实施。

公司通过长期技术积累和发展,已建立了完备的研发体系,高度重视技术人才的培养,已经形成了以核心技术人员为研发带头人的成熟、专业的研发团队,具备持续创新的人才基础,为公司保持技术先进性和持续创新能力做好保障。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114人,占员工总人数比例为15.36%。2020年末及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数量分别为7人和6人,人员稳定,具体人员如下:

公司其他关键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整体研发实力不会因宋雷钧先生离职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对公司业务发展、技术研发、产品创新等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为保证工作的平稳衔接,经公司研究决定,宋雷钧先生离职后,其负责的研发工作交由公司陈昌华先生负责,陈昌华先生的简历如下:

陈昌华先生:中国国籍,1963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南京市地方拔尖人才,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专家库成员。1983年至2012年3月,就职于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工作;2012年4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任技术总监,负责南京迪威尔实验中心CNAS国家级实验室的理化检测、无损检测等工作,为无损检测学科带头人、技术委员会首席专家。

目前,陈昌华先生已完成与宋雷钧先生的工作交接,公司研发团队仍持续投入对公司产品与技术的研发工作,公司研发团队结构完整,后备人员充足,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

四、持续督导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迪威尔核心技术人员总体相对稳定;宋雷钧先生已与公司办理相关工作的交接,其负责的相关工作交由公司陈昌华先生负责,其因个人原因离职不会对迪威尔的技术研发、核心竞争力产生实质性影响;

2、宋雷钧先生工作期间参与、申请的专利等知识产权均为职务成果,该等职务成果所形成的知识产权之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且其已签署相关的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条款,其离职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的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对公司业务发展和产品创新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3、目前,迪威尔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宋雷钧先生的离职未对迪威尔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上网公告附件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公司代码:688377 公司简称:迪威尔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7日10:00-11:00

● 会议召开地点:中国证券网(http://roadshow.cnstock.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平台在线交流

● 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3日16:3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stock@jtgroup.com.cn。公司将在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为方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0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1年5月7日10:00-11:00通过“中国证券网”平台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等事项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7日10:00-11: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中国证券网(http://roadshow.cnstock.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平台在线交流

三、参加人员

参加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包括董事、总经理楼城先生;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曹利素女士;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丁星驰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7日10:00-11:00通过中国证券网(http://roadshow.cnstock.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二)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3日16:3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stock@jtgroup.com.cn。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董秘办

联系电话:0574-83005059

邮箱:stock@jtgroup.com.cn

六、其他事项

投资者可在会后通过中国证券网(http://roadshow.cnstock.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2021年4月2日,本公司发布了《上银慧财宝货币市场基金暂停代销渠道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5月6日起恢复上银慧财宝货币市场基金代销渠道的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恢复代销渠道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予以说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boscam.com.cn)或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60231999)咨询有关详情。

(3)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预告公告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铜业 公告编号:2021-045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预告公告

上银慧财宝货币市场基金恢复代销渠道大额申购、转换转入

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