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539 公司简称:ST狮头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0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95,225,498.61元(母公司报表数据)。因公司可分配利润为负值,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建议公司 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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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完成重大资产重组,通过直接持股和受托行使表决权的方式取得杭州昆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0.54%的表决权,对昆汀科技实施了控制并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昆汀科技主要从事电子商务品牌代运营业务和经销业务,属电子商务服务业。公司控股子公司龙净水业从事净水龙头及配件制造及水环境综合治理业务。
(二)公司所属行业情况说明
1、电子商务服务业概况
近年来,我国网民数量不断增长,网民规模持续扩大。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第4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止2020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9.89亿,互联网普及率为70.4%。随着互联网的进一步普及和电子信息化在国民生活中的逐渐渗透,消费者网上购物的消费习惯逐步形成,我国网络购物用户数不断增加。根据CNNIC统计数据,2020年,我国网络零售额达11.76万亿元,较2019年增长10.9%。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9.76万亿,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4.9%。截至2020年12月,我国购物用户达到7.82亿,占网民整体的79.1%。
随着电商渗透率的上升及电商下沉市场用户规模的增长,网购规模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将进一步提高,行业整体发展空间巨大。此外品牌方对专业电商代运营服务的需求升级进一步推动了电商代运营行业的快速发展。未来,随着更多国内外品牌不断入驻国内电商平台,我国电商服务行业和代运营市场规模仍将以高于网购市场的增速不断发展,增长空间较大。2019年,电子商务服务业营收规模达到4.47万亿元,同比增长 27.2%。随着拼多多、抖音、快手等社交、短视频新兴平台的涌现增加了线上渠道的复杂性,消费升级趋势下终端消费者对品牌的个性化追求和明星、达人的“带货效应” 逐渐彰显,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呈现精细化、专业化趋势。 2019年,中国电商综合服务市场交易规模达11,355.1亿元,增速达18%。
在国家倡导加快建设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发展格局的背景下,通过电商服务提升国内外消费市场需求,反哺供应链产业升级,整体电子商务交易市场将保持健康平稳增长状态。
2、净水龙头及配件制造及水环境综合治理业概况
1)净水龙头及配件制造: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用水安全意识普遍加强,居民饮用水水质要求愈加提升,在不断提高的城镇化水平和可支配收入影响下,净水行业平稳增长。以净水器市场为例,据中投顾问产业研究中心统计,中国净水器市场总规模近5年复合增长率为21.6%,并预测净水器普及率在2022年达到37.9%。公司作为净水行业上游企业,下游企业持续增长新装净水设备及售后服务需求,为公司提供了稳定提升的市场空间。
2)水环境综合治理:公司基于项目所属区域内重要紧迫的水环境生态问题,为客户提供区域水生态修复、水污染治理及污水排放控制等环境综合服务。近年来,国家对环保行业高度重
视,陆续出台了多项环保政策以推进水环境质量的改善,明确了各级政府负责人在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方面的首要职责,此类业务需求也随之提升。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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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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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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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731.2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了275.73%,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0,691.23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了280.36%,,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总收入比重为99.8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1,114.68万元。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新收入准则”、“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债务重组准则”以及“《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进行,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0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规定进行,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按照要求,公司自2021年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浙江龙净水业有限公司和杭州昆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本年合并范围新增了杭州昆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并范围的变动详见本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化”及本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ST狮头 公告编号:临 2021-030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狮头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0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网站披露的《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 签字会计师变更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变更狮头股份2020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该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安排项目合伙人侯黎明先生、注册会计师阳伟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原委派的项目合伙人侯黎明先生工作调整,现指派合伙人阳伟先生接替侯黎明先生作为签字项目合伙人,指派陈星国华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负责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继续完成相关工作。变更后的签字会计师为项目合伙人阳伟先生、注册会计师陈星国华先生。
二、 变更后签字会计师情况介绍
签字项目合伙人:阳伟先生,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7年开始为贵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有2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星国华先生,201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贵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有2家。
阳伟先生、陈星国华先生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亦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ST狮头 公告编号:临 2021-031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狮头股份”)第八届董事会于2021年4月28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0年末,公司总资产为603,143,234.3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21,394,054.01元,资产负债率为14.06%;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7,312,776.16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146,772.30元,每股收益0.05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6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95,225,498.61元(母公司报表数据)。
因公司可分配利润为负值,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建议公司 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关联董事吴旭先生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昆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 ST狮头 公告编号:临 2021-033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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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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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说明
(1)名称:东大水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大水业集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8172845374XY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傅仕苗
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1年4月18日
营业期限:2001年4月18日至长期
住所:诸暨市店口镇东大路8号
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及技术开发;制造销售:水处理设备,膜分离装置,保安滤器,膜组件,水暖配件,五金汽车配件,空调配件,水龙头,管材管件;批发、零售:污水处理设备;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关联关系:公司原副总裁、控股子公司浙江龙净水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傅梦琦女士父亲傅叶明控制的企业。
(2)名称:浙江东大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大环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81556167885E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石秋林
注册资本:人民币5240万元
成立日期:2010年5月24日
营业期限:2010年5月24日至长期
住所:诸暨市陶朱街道西二环路300号
经营范围:市政污水处理设备、工业废水处理设备、饮用水净化设备、室内空气净化设备、膜分离装置、膜及膜组件、水处理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安装;室内空气净化工程、河道治理工程、环保工程的设计、施工;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原副总裁、控股子公司浙江龙净水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傅梦琦女士任东大环境董事长。
(3)名称:上海协信星光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光商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2MA1GBT6L2X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邹淑媛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11月30日
营业期限:2017年11月30日至2047年11月29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万荣路1256、1258号1515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房地产咨询;企业管理;餐饮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停车场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家居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玩具销售;针纺织品销售;礼品花卉销售;珠宝首饰、化妆品、体育用品及器材、食用农产品、服装服饰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钟表销售;仪器仪表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演出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星光商管受公司董事吴旭先生控制;公司监事会主席邹淑媛女士担任星光商管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4)名称:浙江蓝清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81MA288LFR5E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金王勇
注册资本: 1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09-09
营业期限: 2016-09-09 至 长期
注册地址: 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西二环路300号
经营范围:空气净化设备、家用通风电器具、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空气膜及膜组件的研发、制造、销售、安装、租赁;室内环境空气的治理及技术服务;乘用车车内空气治理设备研发与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原副总裁、控股子公司浙江龙净水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傅梦琦女士之妹傅雅钰控制的企业。
(5)名称: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发祥股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3103368983M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与境内合资、上市)
法定代表人:李铭祥
注册资本:2048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4-09-20
营业期限:1994-09-20至无固定期限
住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32号
经营范围:食品生产加工;食品销售;工艺品零售;柜台租赁(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过去12个月内持有对公司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昆汀科技22.42%的股份
(6)名称:杭州亿鲜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鲜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MA2B1CLG3Y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方林宾
注册资本: 1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03-20
营业期限: 2018-03-20至长期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临江工业园区纬五路3888号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物联网技术、通信技术、自动化控制技术、计算机信息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企业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批发、零售、网上销售:日用百货,化妆品(除分装),厨房用具,健身器材,数码产品,宠物用品,宠物饲料,食品;新能源车辆技术的应用与推广;供应链管理及配套服务;普通货运;仓储服务(除易燃易爆物品、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装卸搬运服务;经销:机器人与自动化装备,自动化立体仓库及仓储物流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副总裁方贺兵之兄方林宾任亿鲜达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7)名称:广州市伊亮日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亮日化”)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17661482600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黄王
注册资本:人民币188万元
成立日期:2004年11月18日
营业期限: 2004-11-18至无固定期限
住所: 广州市白云区龙归南岭西路72号
经营范围: 道路货物运输;化妆品制造;口腔清洁用品制造;其他日用化学产品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批发;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化妆品及卫生用品零售;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肥皂及合成洗涤剂制造;
关联关系:伊亮日化持有昆汀科技控股子公司杭州昆亮科技有限公司的20%的股份
(8)名称:青岛奢品世家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奢品世家”)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20MA3UFE0A10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翟菊湘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0-11-25
营业期限:2020-11-25 至 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前湾保税港区北京路45号东办公楼一楼-4819(商务秘书公司托管地址)(A)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母婴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化妆品批发;电子产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鞋帽批发;箱包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珠宝首饰批发;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钟表与计时仪器销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浙江昆麦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为杭州昆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奢品世家持有浙江昆麦品牌管理有限公司49%的股权
2.关联方履约能力
公司与上述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经营所需,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履约能力较强,交易不会给公司带来风险或形成坏账损失。
三、日常关联交易定价策略和定价依据
根据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签署的相关协议,各方应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等公允的原则进行,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本公司保留向其他第三方选择的权利,以确保与关联方之间以合理的价格相互提供产品和服务。
公司与各关联方相互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定价原则为:以市场化为原则,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若交易的产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时,由双方根据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协商定价。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按市场定价原则进行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进行此类关联交易能够节约和降低采购费用,有利于保证本公司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或出售商品,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了公平交易的、协商一致的原则,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此项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符合本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ST狮头 公告编号:临2021-035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昆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于 2020年6月3日、2020年6月30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同意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杭州昆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汀科技”、“标的资产”)40.00%股权,其中以现金方式向方贺兵等7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昆汀科技 17.58%股权,以公开竞标方式向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昆汀科技 22.42%股权;同时方林宾、刘佳东将昆汀科技合计10.54%的表决权在表决权委托期限内无条件、不可撤销地委托予上市公司行使(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本次重组已于2020年9月完成了标的资产的过户登记手续。
现就本次重组标的资产业绩承诺及其实现情况说明如下:
一、业绩承诺情况
1、业绩承诺
方贺兵、刘佳东、方林宾、昆阳投资、何荣、张远帆为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方。业绩承诺方承诺标的公司 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3,700 万元、5,000万元、6,000 万元。
2、业绩承诺补偿
在业绩承诺期各年度内,若标的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则业绩承诺方应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进行业绩补偿,当期应补偿金额按照如下公式计算:
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拟购买标的公司 17.58%股权交易对价-累积已补偿金额
经上述公式计算得出当期应补偿金额小于 0 元时,以前年度已扣除的业绩承诺补偿不予退款,当期应补偿总金额按 0 元计算。
当期应补偿金额中业绩承诺方各自应补偿比例,按照业绩承诺方在本次交易中各自取得的交易对价占业绩承诺方合计取得的交易对价的比例进行分配。但业绩承诺方各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上市公司要求业绩承诺方中任意一方对上述补偿金额承担连带责任。
上市公司可在尚未支付给业绩承诺方的交易对价中直接扣减业绩承诺方当期应补偿金额,若交易对价不足以扣减的(若第三期交易对价不足以扣减 2021年度业绩承诺应补偿金额的,上市公司可从第四期交易对价中予以扣减),业绩承诺方还应于当期专项核查意见出具之后 10 日内将不足部分的补偿金额支付至上市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内。
二、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杭州昆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及《关于杭州昆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2020年度昆汀科技承诺实现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00.00 万元,实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3,840.34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760.42万元。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高于承诺净利润,完成承诺净利润的101.63%,2020年度昆汀科技完成了业绩承诺。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ST狮头 公告编号:临2021-036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申请之日后的10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 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确认,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若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证券简称拟由“ST狮头”变更为“狮头股份”,股票代码“600539”保持不变。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2013年、2014年因原有水泥制造业务亏损,连续两年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公司股票2015年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过退市风险警示;2016 年公司原控股子公司太原狮头中联水泥有限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股票被实施过其它风险警示;公司 2016 年度、 2017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数,公司股票于2018年4月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鉴于公司存在以上多次被实施风险警示的情况,可能导致投资者难以判断公司前景,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19年4月8日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截至2020年末,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21,394,054.01万元,公司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07,312,776.16元,当期实现合并净利润为21,649,110.70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146,772.30元。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报告全文于2021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三、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3.9.1条情形进行了逐项排查,公司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0年度经营情况,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鉴于上述原因,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特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根据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的10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四、其他风险提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收到公司申请之后10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信息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ST狮头 公告编号:2021-037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0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51号摩天石3号楼101室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0日
至2021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刊登在2021年4月30日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2021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 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需提交的文件包括: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及股东的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需提交的文件包括: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若法人股东委托其他法人作为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由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法人股东应当提交代理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以及法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
2021 年5月17日(星期一)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异地股东可于2021 年5月17日前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51号摩天石3号楼101室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邮编: 030027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 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巩固
联系电话: 0351-6838977
传 真: 0351-6560507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之
2020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
声 明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接受委托,担任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狮头”、“狮头股份”、“上市公司”、“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的独立财务顾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西南证券对狮头股份进行持续督导,并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原则,对上市公司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并结合上市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对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出具持续督导报告。
1、本持续督导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相关各方提供。提供方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保证资料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2、本独立财务顾问已对本持续督导报告所依据的事实进行了尽职调查,对本持续督导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有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义务。
3、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持续督导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持续督导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4、本持续督导报告不构成对狮头股份的任何投资建议和意见,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投资者根据本持续督导报告做出的投资决策可能导致的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狮头股份发布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文件全文。
释 义
本持续督导报告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在本持续督导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计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四舍五入造成的。
■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向交易对方购买昆汀科技40.00%股权,其中以现金的方式向方贺兵等7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昆汀科技17.58%股权,以公开竞标的方式向桂发祥购买其持有的昆汀科技22.42%股权;同时方林宾、刘佳东将昆汀科技合计10.54%的表决权在表决权委托期限内无条件、不可撤销地委托予上市公司行使。表决权的行使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含当日)起,于下述日期孰早之日终止:(1)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标的公司股份比例达到51%或以上之日;(2)转让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中心完成变更之日后届满36个月之日。
本次交易向各交易对方购买昆汀科技股权、支付现金对价及表决权委托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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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直接持有昆汀科技40.00%股权,通过表决权委托方式持有昆汀科技10.54%表决权,合计控制昆汀科技50.54%表决权,昆汀科技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
二、标的资产的交付或者过户情况
(一)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下转11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