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633 公司简称:徕木股份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朱新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袁建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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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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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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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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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3633 公司简称:徕木股份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拟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3,501,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0.97元(含税),共计人民币25,559,616.40元(含税),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9.60%,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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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情况说明
公司是专业从事以连接器和屏蔽罩为主的精密电子元件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按照应用领域的不同,公司产品可分为汽车精密连接器及配件、组件,汽车精密屏蔽罩及结构件,手机精密连接器,手机精密屏蔽罩及结构件。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公司的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金属材料(主要为精密电子铜带)、塑胶粒子等。除少部分原材料供应商由客户指定外,其余均由公司自主采购。
公司一般根据订单的数量以及预测客户的需求情况进行原材料的需求测算,考虑到一定的周期性和突发性概率,在保障合理的安全库存水平前提下,进行原材料的采购。
2、公司的生产模式
公司产品种类多样,不同客户不同产品对性能、规格要求都有着很大差别,同时客户对产品的交货周期有着严格的要求。公司主要采用订单和预测相结合的生产模式:一方面根据客户所下订单的数量和具体要求来统筹安排机器设备与人员组织生产,另一方面,公司会根据客户和市场的需求情况,定期预测产品的未来销售情况,并安排机器设备及人员进行生产。
3、公司的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模式为直销模式。具体销售流程为:客户提出产品方案及订单,公司参与下游客户的同步产品研发、设计制造等,产品通过下游客户的多项测试和验证后,公司根据订单排定生产计划、采购相关物料,产品生产完成后最终发货至客户。
(三)行业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2年10月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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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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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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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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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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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2,945.03万元,同比增长13.8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88.31万元,同比增长1.36%。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书“十一节·五·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上海徕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徕木电子有限公司、上海康连精密电子有限公司和徕木电子(江苏)有限公司等4家子公司纳入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报告附注之说明。
证券代码:603633 证券简称:徕木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2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18日以通讯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发出通知,并于2021年4月28日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朱新爱女士主持。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各项内容,确认其所载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将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听取《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五)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按照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更好地兼顾股东短期收益和长期利益,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如下:
拟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3,501,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0.97元(含税),共计人民币25,559,616.40元(含税),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9.60%,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完成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1年度预计财务审计费用为5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15万元,合计70万元。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1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提供相应担保、申请融资租赁的议案》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上海徕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徕木电子(江苏)有限公司、上海康连精密电子有限公司、湖南徕木电子有限公司2021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9亿元(包括尚未到期的授信额度)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为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9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拟向融资租赁公司申请固定资产融资租赁不超过2亿元。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1年度投资项目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拟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33 证券简称:徕木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3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18日以通讯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发出通知,并于2021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长召集,全体监事及内审部经理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奚明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公正;年报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过程、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按照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更好地兼顾股东短期收益和长期利益,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如下:
拟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3,501,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0.97元(含税),共计人民币25,559,616.40元(含税),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9.60%,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发展要求,同意2020年度的利润分配计划。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承担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资质,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过程中,能勤勉、尽职、客观、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各项内容,确认其所载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33 证券简称:徕木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4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事务所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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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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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并结合被审计单位实际情况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的2020年财务审计费用为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15万元,合计审计费用65万元。2021年度预计财务审计费用为5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15万元,合计70万元。
三、拟续聘/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的资质,能够胜任工作,勤勉尽责的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任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议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
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完成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1年度预计财务审计费用为5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15万元,合计70万元。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0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33 证券简称:徕木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7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1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提供相应
担保、申请融资租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1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9亿元(包括尚未到期的授信额度)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为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9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拟向融资租赁公司申请固定资产融资租赁不超过2亿元。
● 被担保人: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上海徕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康连精密电子有限公司和湖南徕木电子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徕木电子(江苏)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有无反担保:无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包括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4,900万元,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余额为34,126.10万元,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1年度银行综合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2021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活动计划的资金需求,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上海徕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徕木科技”)、徕木电子(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徕木”)、控股子公司上海康连精密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连电子”)和湖南徕木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徕木”)2021年度拟向中国光大银行上海松江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闵行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寿支行、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寿支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市汉寿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临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等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包括尚未到期的滚动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授信业务为准,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专项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等,期限包括短期借款、中长期借款等,具体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将根据各银行授信要求,为上述额度内的综合授信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与所属子公司之间可互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包括已发生但尚未到期的借款担保余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
1、公司为所属子公司徕木科技、康连电子、湖南徕木、江苏徕木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2亿元(含实际已发生借款担保余额4,900万元);
2、所属子公司徕木科技、康连电子、湖南徕木、江苏徕木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7亿元(含实际已发生借款担保余额34,126.10万元);
二、2020年度融资租赁情况概述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向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等融资租赁机构申请固定资产融资租赁授信额度2亿元,并为所属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融资租赁方式包括回租赁和直租赁。
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依据公司相关流程在上述融资租赁额度、授信额度及担保条件内办理具体融资租赁、授信、担保及基于授信的具体融资业务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上述授权期限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超出上述额度及范围的授信及担保、融资租赁,则超过部分需根据相关规定重新履行相应的审议披露程序。
三、被担保单位基本情况
1、上海徕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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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海康连精密电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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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湖南徕木电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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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徕木电子(江苏)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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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授信及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融资租赁协议,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融资租赁额度仅为公司拟办理和申请的授信额度及拟提供的担保额度、融资租赁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融资租赁金额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包括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4,9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53%;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余额为34,126.10万元,(其中借款担保余额34,126.10万元,融资租赁担保余额为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58%。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六、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1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提供相应担保、申请融资租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申请融资租赁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本次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申请融资租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本次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融资租赁,并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事项是在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确定的,且担保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事项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1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提供相应担保、申请融资租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633 证券简称:徕木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8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3日上午9:00一10: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说明会通过网络方式召开,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中“上证e访谈”栏目同本公司互动
一、说明会类型
2021年4月28日,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拟于2021年5月13日通过网络方式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公司经营业绩、现金分红方案、发展规划等事项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解答投资者疑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召开时间:2021年5月13日上午9:00-10:00;
2.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http://sns.sseinfo.com)的“上证e访谈”栏目;
3.召开方式:本次说明会通过网络方式召开,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中“上证e访谈”栏目同本公司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朱新爱女士、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方培喜先生、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朱小海先生、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刘静女士将出席本次说明会与投资者交流互动。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13日上午9:00-10:00访问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的“上证e访谈”栏目,在线与公司出席会议人员互动交流,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提问。
2.投资者可以在2020年5月12日16:00前,通过邮件、电话等形式将需要了解与关注的问题预先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集中解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1.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2.联系电话:021-67679072
3.联系邮箱:ir@laimu.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33 证券简称:徕木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5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2021年度投资项目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0年度拟通过新建、技术改造、改扩建等投资行为继续推动主业经营发展,预计全年投资总额不超过52,065万元。
● 本投资计划内的具体投资行为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资产、收入发生重大变化,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2021年度投资项目计划概述
2021年,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上海徕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徕木科技”)、上海康连精密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连电子”)、湖南徕木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徕木”)、徕木电子(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徕木”)将通过一系列的新建、技术改造、改扩建等投资行为,加强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扩张,预计全年投入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2,065万元。投资项目将主要围绕主业经营发展,以此进一步增加公司盈利能力,提升综合实力,投资计划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1]上表中研发项目投资计划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上表研发项目总预算包括以前年度立项未结案及2021年新立项的研发项目,公司将根据具体项目建设进度和实际情况按年度分期投入。
为提高投资效率,在上述投资计划内,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逐项审批并组织经营层执行具体投资项目。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投资主体主要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上海徕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康连精密电子有限公司、湖南徕木电子有限公司、徕木电子(江苏)有限公司,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以上四家子公司100%股权。
三、审议批准情况
1、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1年度投资项目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1年度投资项目计划。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经审查,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1年度投资项目的计划,主要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开展,预计全年总投资额不超过人民币52,065万元。相关投资行为是以拉动主业为目标,增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本投资计划内的相关投资行为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资产、收入发生重大变化,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涉及关联交易。
3、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其他说明
1、2021年度围绕主业经营的投资项目累计投入超过本次计划金额的,则超过部分需另行履行审议程序。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需要单独审议的项目,另行履行审议程序。
3、本投资计划内的具体投资行为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资产、收入发生重大变化,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如发生以上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另行履行审议程序。
五、投资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年度编制投资项目计划,建立动态预算管理机制,优化支出结构,保证重点项目。公司将优化资源配置,做好风险控制,以拉动主业经营为核心,实现计划目标,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六、报备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33 证券简称:徕木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6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05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配售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10.97万股,配售价为每股人民币3.9元,共计募集资金23,442.78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6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2,842.78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2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92.6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2,550.1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29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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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5日分别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光大银行上海九亭支行、杭州银行上海闵行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宝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松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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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止2020年12月31日,尚有119.65万元的配股发行费用未支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30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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