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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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0年5月21日(星期五)下午15:00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平山民企科技工业园5栋六楼第一会议室;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7日(星期一)。
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由董事会以公告形式发出。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简历
陈新民,中国国籍,男,1967年生,本科学历,毕业于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曾担任深圳成田电子有限公司工业部经理,深圳核达利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迈高电子有限公司厂长,深圳福瑞康电子有限公司厂长。2010年7月至2013年7月,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2013年7月至2016年7月,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2016年7月至2020年1月,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2018年8月至2020年7月担任公司总经理,2020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新民先生总计持有本公司股份599,0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除受深圳证券交易所一次通报批评、深圳证监局一次警示函外,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影响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担任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职资格条件。
李小雄,中国国籍,男,1980年生,本科学历,会计师职称。历任深圳国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主管会计,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会计经理,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高级主管、ERP项目经理,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高级主管、深圳会展中心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事。现任深圳市智慧城市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人,兼任深圳市智慧城市大数据中心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深圳市智慧城市通信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小雄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李小雄先生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表决权深圳市智慧城市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人,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和条件。
证券代码:002369 证券简称:卓翼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9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4月28日,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公司六楼第一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1年4月13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爱武女士召集并主持,与会监事以书面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职的工作态度,依法行使职权,较好地履行了监督职能,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30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所做出的,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30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投项目的综合需要,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30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有效的执行。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30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预计2020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风险及决策,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30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预计2021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30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九、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369 证券简称:卓翼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1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
分配的专项说明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翼科技”或“公司”)于 2021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0,286.14万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60,625.07万元,公司年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47,898.60万元,母公司年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6,955.68万元。
根据公司未来的发展需要,结合目前的经营状况、资金状况,公司董事会决定2020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回报规划》中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对外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基于以下几点考虑,提出以上利润分配预案:
1、公司2020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60,286.14万元,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
2、目前公司正处于规模扩张的关键时期,产能亟需扩充。
公司董事会结合2021年度经营情况、未来资金安排,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短期经营发展需求,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投资需要,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所做出的,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之情形。因此我们对该预案表示同意,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风险提示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369 证券简称:卓翼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2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现将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13 号文)核准,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 96,769,204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7.8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55,767,483.24 元,已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于2017年2月24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扣除本次发行费用 10,816,769.2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44,950,714.04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7]000120 号)予以验证确认。
2、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55,923,308.16元,其中:公司置换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12,847,815.26 元,终止募投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30,763,851.56元,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补充流动资金31,354.91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0,972,594.12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元。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及三方协议签署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 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且其修订内容经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17年3月,公司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宝安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7年8月,公司和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卓翼智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翼智造”)会同保荐机构东兴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18年4月,公司和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卓博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博”)会同保荐机构东兴证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苑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19年4月,公司、深圳市中广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物联”)、西安卓华联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华联盛”)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南郊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以上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含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1)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参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创新支持平台项目”及“机器人项目”,并将上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此事项并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本报告期内未变更募投项目,详情参见本报告附件“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法、违规之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经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28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期:2020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期:2020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369 证券简称:卓翼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3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1年度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随着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推进,子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不断增加,为满足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确保其资金流畅通,同时加强公司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增强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计划性与合理性,根据全资子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计划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卓翼智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翼智造”)相关业务及融资事项提供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因公司全资子公司卓翼智造拟向相关银行申请新的综合授信额度,相应地,基于以上授信额度,公司计划为全资子公司卓翼智造进行总额度为3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担保情况初定如下表。
■
在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前提下,卓翼智造可根据实际需求在上述银行间分配额度。
以上担保的授权有效期为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合同/协议的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条款以有关主体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相应的合同约定为准,并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合同/协议及文件。若遇到金融机构及其他融资机构合同/协议签署日期在有效期内,但是金融机构及其他融资机构合同/协议期限不在决议有效期内的,决议有效期将自动延长至金融机构及其他融资机构合同/协议有效期截止日。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卓翼智造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卓翼智造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11月6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塘下涌社区第二工业大道149号
法定代表人:李兴舫
注册资本:25,000万元
经营范围:网络通讯产品、电子产品、移动智能终端产品、无线路由产品、无线模块、LTE 网关、宽带接入产品、数字电视系统用户终端接收机、音响产品、音频/视频播放器、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智能电视、电脑的技术开发及销售;电子产品的销售;通讯设备及配件、音箱类 、灯具类、转换器类、照明器具、电器开关、语音类、计算机软件的软件开发;交通运输设备研发。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设备租赁。(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网络通讯产品、电子产品、移动智能终端产品、无线路由产品、无线模块、LTE 网关、宽带接入产品、数字电视系统用户终端接收机、音响产品、音频/视频播放器、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智能电视、电脑的组装生产;交通运输设备生产。
与公司的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100%股权。
2、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万元)
■
卓翼智造信用等级良好,未发生贷款逾期的情况。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卓翼智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合同尚未签署,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将由本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应在担保额度内以实际发生的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卓翼智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是为满足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为卓翼智造提供担保支持,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且被担保方卓翼智造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稳定,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目的是保证公司和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及业务的顺利开展,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对象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我们认为本次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同意上述事项,并同意将该担保事宜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累计为152,500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9.92%;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20,208.43万元,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57%。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369 证券简称:卓翼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4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度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一租赁〉》(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租赁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
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中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
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
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选择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及其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实施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369 证券简称:卓翼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5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选举非独立董事情况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推选李小雄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李小雄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2021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李小雄先生当选公司非独立董事后,不会导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李小雄先生简历
李小雄,中国国籍,男,1980年生,本科学历,会计师职称。历任深圳国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主管会计,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会计经理,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高级主管、ERP项目经理,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高级主管、深圳会展中心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事。现任深圳市智慧城市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人,兼任深圳市智慧城市大数据中心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深圳市智慧城市通信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小雄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李小雄先生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表决权深圳市智慧城市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人,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和条件。
证券代码:002369 证券简称:卓翼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7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2020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根据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下午15: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其中: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 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同一有表决权股份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7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5月17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平山民企科技工业园5栋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内容明确并在法定期限内公告。
(一)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2、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5、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2021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7、审议《关于预计2021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8、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 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 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 交完整。
(2)登记办法: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到公司证券部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在 2021年5月20日 17:00 之前送达公司证券部,并请进行电话确认,但不接受电话登记。来信请寄: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 518055(信封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1年5月18日至2021年5月20日之间,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平山民企科技工业园5栋六楼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陈新民(代董事会秘书)、张富涵(证券事务代表)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755-26986749
传真号码:0755-26986712
电子邮箱:message@zowee.com.cn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平山民企科技工业园5栋六楼
邮政编码:518055
5、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方式中所列明的文件。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参会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4、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69。
2、投票简称:“卓翼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二: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非累积投票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委托人) 现持有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翼科技”)股份 股,占卓翼科技股本总额的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1年5月21日召开的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代为行使会议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次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授权受托人表决事项如下:
■
特别说明事项: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填投票数,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事项明确表决意见,被委托人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请明确: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
图片列表:
证券代码:002369 证券简称:卓翼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8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报告网上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4月30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 )下午15:00-17:00举行2020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卓翼科技投资者关系”;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卓翼科技投资者关系”微信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陈新民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总经理萧维周先生,财务负责人谢从雄先生,独立董事张学斌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