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施清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增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增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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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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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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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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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47号)核准,公司于2018年12月17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5.33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共计533万张;同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6号文同意,公司5.33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1月1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台华转债”,债券代码“113525”。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公开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台华转债”于2019年6月21日起可转换为公司A股普通股,初始转股价格为11.56元/股,2019年6月11日公司实施了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转股价格做相应调整,最新转股价格8.11元/股;2020年6月21日公司实施了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转股价格由8.11元/股调整为8.03元/股;2020年12月24日因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转股价格由8.03元/股调整为7.83元/股。
截至2021年3月31日,累计共有61,039,000元“台华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7,601,186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99149%。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471,961,000元,占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量的88.54803%。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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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055 公司简称:台华新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