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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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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赵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晨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3.1.2 合并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3.1.3 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的九届四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了《关于天津耀皮玻璃有限公司生产线TSYP1冷修技改项目的议案》,同意对天津耀皮玻璃浮法一线进行冷修技改。报告期末,该项目已完工,进入生产阶段。

2、公司于2019年1月29日召开的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了《关于同意上海耀皮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投资上海诚鼎华建建筑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暂定名)的议案》,同意上海耀皮投资有限公司投资5,000万元人民币参股该基金。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投入3,500万元。

3、公司于2019年1月29日召开的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了《关于建设常熟耀皮汽车玻璃有限公司二期项目的议案》,同意常熟汽玻建设二期项目,项目投资总额为人民币5.78亿元。出于稳健经营的考虑,项目建设将分三步实施。报告期末,项目正在建设中。

4、公司于2019年11月21日召开的九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常熟耀皮特种玻璃有限公司高硼硅防火玻璃技改项目的议案》,同意常熟特种以自有资金投资8,170万元对高硼硅防火玻璃生产线进行技改。报告期末,项目处于技改中。

5、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召开的九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江门耀皮工程玻璃有限公司建设二期项目的议案》,同意江门工玻投资3.99亿元开展二期项目建设。截止报告期末,项目建设中。

6、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召开的九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常熟耀皮特种玻璃有限公司压延二期生产线技改的议案》。截止报告期末,项目技改中。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819/900918 证券简称:耀皮玻璃/耀皮B股 公告编号:临2021-016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于2021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材料,并于2021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3名监事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

(2)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1-3月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30日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819 公司简称:耀皮玻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