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顾时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文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郑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诉讼事项
1、公司因原法定代表人王献蜀在未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的情况下,私自以公司名义为其控制的公司进行担保和变相担保,导致公司从2018年初以来被多位债权人起诉,报告期相关诉讼案件进展情况如下:
(1) 西安品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诉公司票据纠纷案,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西安品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不服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浙04民初18号民事判决,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1年3月25日,公司收到二审法院判决: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2) 深圳市信融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仲裁案,仲裁结果为:驳回申请人深圳市信融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全部仲裁请求。本裁决为终局裁决。
(3) 王文英诉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公司与王文英达成一致并签订《调解协议》。
(4)王俊诉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公司与王俊达成和解并签订《和解协议》。2021年3月25日,公司收到法院《民事裁定书》,法院准许王俊撤回对公司的起诉。
2、报告期,因中麦控股有限公司、王献蜀未按《协议书》约定按期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项,公司对中麦控股有限公司、王献蜀提起诉讼,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合同纠纷进行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二)重大资产处置
公司于2018年12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2018年12月24日召开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处置具体方案的议案》、《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关于巴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处置的协议〉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将所持有的巴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士科技”)100%股权以评估后净资产作价计1.00元转让给自然人鲁敏;公司与鲁敏签订《关于巴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处置的协议》约定:“①自协议生效且标的股权可办理交割程序之日起,将按照协议规定由上市公司将标的股权转让给鲁敏;②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标的股权完成交割之日止,上市公司将按照协议的约定将标的股权托管给鲁敏。”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020年4月14日,公司发布《关于变更重大资产处置交易对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鲁敏因其自身原因,拟将其于《关于巴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处置的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金华博志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博志”)。本次转让后,上述重大资产处置交易对方将变更为金华博志。除上述变更外,本次重大资产处置其他事项不变。该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定期发布《关于重大资产处置实施进展公告》。
2021年3月9日,公司发布《关于重大资产处置实施完毕暨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截至披露日,巴士科技100%股权已过户至金华博志名下,公司与金华博志股权交割已完成,本次重大资产处置已全部实施完毕。
(三)股东权益变动
报告期,持股5%以上股东中麦控股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减少350万股,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发布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本次变动后,中麦控股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比例降至5%以下。
(四)资产受限情况
截止公告日,公司资产受限情形已全部消除。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顾时杰
2021年0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88 证券简称:*ST巴士 公告编号:2021-032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赵林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燕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燕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按扣减回购股份数量后的股本数506,720,732股为基数计算。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2019年4月16日公司完成回购计划,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5,225,3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2%,回购均价6.58元/股,使用资金总额10021.79万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2021年4月7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实施上述股权激励计划。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225,386股,全部为回购股份;授予价格为公司回购股份均价的50%,即每股3.29元。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尚未完成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工作,回购股份仍存放于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账户,在回购股份过户之前,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公司将在本报告披露后有序推进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等后续工作。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070 证券简称:浙江富润 公告编号:2021-021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林中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公司“枫桥经验”与企业治理规范》。
为了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治理能力,将“枫桥经验”与上市公司治理规范融合起来,致力打造永久、本分、和谐的企业,公司制订了《“枫桥经验”与企业治理规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30日
公司代码:600070 公司简称:浙江富润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曹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风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韩爱玲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20年12月31日、2021年2月17日、2021年1月20日,控股股东富煌建设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质押手续;截止本报告期末,控股股东富煌建设累计质押股份83,796,314股。
2、2020年11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合同中标的公告》,确定公司为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钢结构制作工程的中标人,中标金额12.42亿元(暂定)。
2021年1月6日,公司再次收裕龙石化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定公司中标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钢结构制作工程的中标金额新增7.92亿元(暂定)。上述工程两次中标金额共计20.34亿元(暂定);2021年1月20日,公司与裕龙石化签署了该合同,合同金额暂定含税价20.34亿元。
3、2021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拟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及项目实施相关合同款项结算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进行等额置换。
4、2021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同意公司与河南龙成共同出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河南省富煌智能装配钢结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3,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河南龙成出资人民币2,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
5、2021年1月12日,公司收到平安大华代表股东平安大华基金-平安银行-中融国际信托-中融-融珲18号单一资金信托发来的《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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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765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8,942,598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62元,共计募集资金654,999,998.76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4,562,885.31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40,437,113.4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5-17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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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05.18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7.78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8,923.42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4.18万元。
截至2021年3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35,154.48万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743 证券简称:富煌钢构 公告编号:2021-0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