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29版)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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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关联交易
(一)在关联方存放资金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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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向关联方资金借款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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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07 证券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21-013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原董事刘黎戮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因工作原因,刘黎戮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相应职务;刘黎戮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标准,也不会对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产生较大影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刘黎戮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监事会收到原监事会主席马鼎斌先生、职工监事张军先生、非职工监事富志生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根据最新修订《公司章程》,马鼎斌先生作为公司专职党委副书记,需进入公司董事会担任董事而辞去监事职务;张军先生、富志生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张军先生和富志生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之日起生效,马鼎斌先生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监事之前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公司对刘黎戮先生、马鼎斌先生、张军先生和富志生先生在任职期间的辛勤付出及为公司法人治理良性运转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截止本公告日,刘黎戮先生、马鼎斌先生、张军先生和富志生先生均不持有公司股票及其他相关有价证券。
为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健运行,经控股股东酒钢集团公司推荐,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拟增补马鼎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提名拟增补田飚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控股股东酒钢集团公司推荐,拟增补李月强先生、蒋文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以上候选人需报请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件: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马鼎斌:男,1969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酒钢集团公司党委办公室主任、机关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及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等职务,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兼任公司机关党委书记、纪委办公室主任,拟增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田飚鹏:男,汉族,1965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曾任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法官管理处处长、甘肃省纪委派驻省法院纪检组副组长等职务,现已退休,拟增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月强:男,1978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曾任酒钢集团党委办公室调研秘书、纪委综合室副主任、纪委(监察部)督查巡视办公室主任、酒钢纪委(监察部)纪检监察业务总监、酒钢集团纪委(监察办公室)案件审理室主任等职务。现任酒钢集团纪委副书记,兼任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纪检监察三室主任,拟增补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蒋文武:男,1964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曾任酒钢新实业开发公司副经理、兰钢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兼统战部副部长、甘肃省政府国资委统计评价处副处长、酒钢职工培训中心党委副书记、甘肃冶金高级技术学院副院长、酒钢集团公司工会副主席、双联办公室主任等职务。现任酒钢集团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办公室主任,拟增补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证券代码:600307 证券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21-014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借款事项概述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为支持全资子公司的发展,满足其经营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同意以“统借统还”模式向两家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为10亿元整的借款,借款期限一年,各子公司以其自有资产为该项借款提供担保。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具体情况
1、向甘肃镜铁山矿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7亿元整
甘肃镜铁山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镜铁山矿业公司”)注册成立时,公司将相关资产及银行贷款7亿元整一并划转至该公司,该笔贷款即将到期,由于镜铁山矿业公司运营时间较短,暂时无法办理大额授信及贷款业务。因此为满足镜铁山矿业公司资金需求,公司拟按照“统借统还”模式向其提供借款7亿元整,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借款期限一年,镜铁山矿业公司按同等利率按月支付利息,并以其自有资产为借款提供担保。
2、向甘肃西沟矿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3亿元整
甘肃西沟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沟矿业公司”)注册成立时,公司将相关资产及银行贷款3亿元整一并划转至该公司,该笔贷款即将到期,由于西沟矿业公司运营时间较短,暂时无法办理大额授信及贷款业务。因此为满足西沟矿业公司资金需求,公司拟按照“统借统还”模式向其提供借款3亿元整,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借款期限一年,西沟矿业公司按同等利率按月支付利息,并以其自有资产为借款提供担保。
三、借款对象基本情况
1、甘肃镜铁山矿业有限公司
出 资 人: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注 册 地:甘肃省张掖市肃南裕固族自治县
法定代表人:雷永顺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经营范围:铁矿采选,铜矿采掘,白云岩开采,矿产品的仓储、批发和零售。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0年12月31日, 镜铁山矿业公司总资产144,528.86万元,总负债109,990.58万元,净资产34,538.28万元。
2、甘肃西沟矿业有限公司
出 资 人: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注 册 地:甘肃省张掖市肃南裕固族自治县
法定代表人:魏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经营范围:石灰石开采,矿产品的批发和零售,石灰制品贸易、砂石料的生产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0年12月31日,西沟矿业公司总资产50,863.85万元,总负债36,792.99万元,净资产14,070.86 万元。
四、借款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提供借款的对象为公司资源类全资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公司能够对所提供借款的风险进行有效控制。公司提供借款用于解决子公司生产经营及偿还到期债务所需资金,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有利于公司降低整体财务费用;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是为满足其经营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有利于降低公司整体的财务费用,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07 证券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21-017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一租赁》(财会[2018]35号),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对公司当前及前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2018年修订)》(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二)变更时间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作为境内上市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租赁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一租赁》(财会[2018]35号),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拆分、合并等内容,承租人不再将租赁区分为经营租赁或融资租赁,而是采用统一的会计处理模型,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其他所有租赁均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其中,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的判断仅与资产的绝对价值有关,不受承租人规模、性质或其他情况影响,且应符合单独租赁的分析。其他租赁模式下的会计处理无重大变化。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衔接要求,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企业在首次执行日可以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承租人应当选择下列方法之一对租赁进行衔接会计处理,并一致应用于其作为承租人的所有租赁:
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
2.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承租人如果采用该方法进行衔接处理,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可根据每项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采用多项简化处理,即:租赁负债等于剩余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使用权资产等于租赁负债金额并进行必要调整。
本公司采用上述方法(二)的会计处理,并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对公司当前及前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年修订)》(财会[2018]35号)的有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对公司当前及前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此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2018年修订)》(财会[2018]35号)的有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对公司当前及前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进行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07 证券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21-019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两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山西酒钢嘉利晋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和嘉峪关天源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本次吸收合并并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一、合并概述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山西酒钢嘉利晋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和《关于吸收合并嘉峪关天源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提升资产运营效率和运行质量,降低管理成本,同意由母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山西酒钢嘉利晋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嘉利晋公司”)和嘉峪关天源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源公司”)。吸收合并完成后,嘉利晋公司、天源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和权益由母公司承接,其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
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合并双方基本情况
(一)合并方情况
公司名称: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甘肃嘉峪关市雄关东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张正展
注册资本:626,335.74万元
经营范围: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矿产品、金属制品及化工产品的批发和零售,铁矿采选、石灰石开采,石灰石制品贸易、砂石料的生产和销售,炼焦,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铁路、道路货物运输,仓储物流,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质检和工程技术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进出口贸易(国家限制禁止项目除外)。
经营情况: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4,247,442.3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280,535.4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被合并方基本情况
1.山西酒钢嘉利晋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山西酒钢嘉利晋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元街6号梧桐大厦402室
法定代表人:那成孝
注册资本:8,000万元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经营范围:生铁、煤制品 、钢铁制品、建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机电产品(不含小轿车)、铁矿石、铁矿粉、仪器仪表、耐火材料、通讯器材、计算机设备、农副产品的销售;计算机软件的开发;仓储服务;钢制品的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1年3月31日,嘉利晋公司账面资产总额6,021.74万元,流动资产5,857.62万元,其中货币资金281.41万元,预付账款5,576.02万元,固定资产147.72万元,无形资产16.41万元;负债总额26万元;净资产为5,995.74万元(以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
2.嘉峪关天源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嘉峪关天源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雄关东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刘有东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的压延加工;金属制品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1年3月31日,天源公司账面资产总额12,496.40万元,流动资产1,628.76万元,其中货币资金170.82万元,应收账款16.66万元,存货84.86万元,其他流动资产 1,351.42万元,固定资产10,864.94万元;负债总额4,663.82万元,其中流动负债4,163.82万元;净资产为7,832.58万元(以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吸收合并的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1.此次吸收合并嘉利晋公司、天源公司完成后,其全部资产、负债和权益由母公司承接,嘉利晋公司、天源公司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吸收合并不涉及公司的股本及股东变化;
2.合并各方共同完成资产转移相关事宜,并办理权属变更、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吸收合并及后续资产盘活运营具体事宜,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进展情况。
四、本次吸收合并目的及对上市公司影响
本次吸收合并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管理架构、提升资产运营效率和运行质量,降低管理成本。由于嘉利晋公司、天源公司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结果和当期损益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审议程序
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07 证券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21-020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嘉峪关市酒钢宾馆八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0日
至2021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其他事项:
19.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1年 4 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分别于2020年10月30日和2021年 4 月30 日刊登于本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8、议案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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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 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 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登记时间:2021年5月1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8:00。
3.登记地点(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嘉峪关市雄关东路12号公司办公楼4楼)
4.联系方式:
电话:0937-6715370 传真:0937-6715710
邮编:735100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通过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3.参会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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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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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07 证券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21-021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九号-钢铁》要求,公司将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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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品种产量、销量、售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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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07 证券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21-007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8日以专人送达和邮件方式发送给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张正展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实际表决的董事8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0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的有关要求,公司董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后,发表如下书面意见: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
(3)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有关的保密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董事会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议案尚需报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在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税前合计领取薪酬534.26万元。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6万元(税后);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根据《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费用,公司据实报销。
该议案尚需报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等方面审核后推荐,同意增补马鼎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该议案尚需报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等方面审核后推荐,同意增补田飚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该议案尚需报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活动需要,同意变更公司的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该议案尚需报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财务决算及2021年财务预算报告》;
该议案尚需报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及《公司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关联董事郭继荣先生、赵浩洁女士和陈平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认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的要求,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该议案尚需报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酒钢集团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7,778,385.46元,2020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73,113,288.16元,加上2019年未分配利润-2,577,870,294.85元,本年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2,133,205,197.55元。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度盈利全部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因此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该议案尚需报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同意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人民币不超过207.9亿元,美元不超过4亿美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该议案尚需报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办理美元贷款远期锁汇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风险抵御能力,降低2021年汇率波动风险,同意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汇率市场情况,对2021年内到期的3.9亿美元未锁汇存量贷款,按不超过50%的额度择机在商业银行通过远期购汇、期权等方式办理远期锁汇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的资金周转需求,降低公司整体财务费用,同意公司从金融机构取得贷款后,按照“统借统还”方式向全资子公司甘肃镜铁山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镜铁山矿业公司”)提供借款7亿元、向全资子公司甘肃西沟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沟矿业公司”)提供借款3亿元,期限一年,用于其偿还银行贷款。镜铁山矿业公司和西沟矿业公司按同等利率按月支付利息,同时以其各自的自有资产为借款本息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18.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全资子公司酒钢集团榆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榆钢公司”)和新疆昕昊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昕昊达公司”)日常的生产经营资金周转需求,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融资效率,同意公司对榆钢公司在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6亿元融资额度和昕昊达公司在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0.6亿元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被担保人以其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和存货向公司提供相同金额的反担保。
为全资子公司榆钢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尚需报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19.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给付该审计机构2020年审计费用20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13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70万元)。
该议案尚需报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0.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年修订)》(财会[2018]35号)的有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对公司当前及前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实施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会重大事项合规性审核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及后评估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4.审议通过《关于吸收合并山西酒钢嘉利晋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同意由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山西酒钢嘉利晋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并在其资产、债权、债务转让至公司后,注销山西嘉利晋公司的法人资格。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吸收合并具体事宜,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进展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5.审议通过《关于吸收合并嘉峪关天源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同意由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嘉峪关天源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并在其资产、债权、债务转让至公司后,注销天源公司的法人资格。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吸收合并具体事宜,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进展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有关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决定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事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7.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的有关要求,公司董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后,发表如下书面意见:
(1)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2)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保证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有关的保密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董事会未发现参与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杨国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红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郭红英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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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
1、本报告期交通运输业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较同期减少;
2、本报告期内受资本市场波动影响,公司持有金融资产及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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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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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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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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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611 900903 公司简称:大众交通 大众B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