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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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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合力模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施良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曲翠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楼小莲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本期净利润较上期下降25.32%,主要系产品原材料铝锭、模具钢涨价所致;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下降94.58%,主要系支付铝锭款较上期增加所致;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17 证券简称:合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3

宁波合力模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合力模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形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樊开曙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保证公司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合力科技: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宁波合力制动系统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合力科技:关于收购宁波合力制动系统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监事樊开曙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合力模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17 证券简称:合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5

宁波合力模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宁波合力制动系统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宁波合力模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合力科技”)拟以现金收购关联方宁波合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力集团”)持有的宁波合力制动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力制动”)100%股权,拟交易总额为人民币8,795.00万元。

● 关联关系:合力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控制的企业,合力集团为公司关联方,合力制动为合力集团全资子公司。本次公司拟收购合力制动100%股权的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过去12个月,公司与合力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41万元;过去12个月。公司与合力集团及其他关联方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发生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为了向下游产业拓展延伸业务范围,增强公司业务协同效应和综合竞争力,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关联方合力集团持有的合力制动100%股权,交易总额为人民币8,795.00万元。拟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55%。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对方合力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控制的企业,合力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方,合力制动为合力集团全资子公司。本次公司拟收购合力制动100%股权的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过去12个月,公司与合力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41万元;过去12个月。公司与合力集团及其他关联方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同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宁波合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象山县工业示范园区

法定代表人:施良才

注册资本:5180万元

成立日期:2000年09月0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7240823397

经营范围:液压件、五金机械、塑料制品、体育用品制造、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实际控制人;施良才、施元直、施定威、樊开曙、贺朝阳、蔡振贤为合力集团实际控制人,合计持股比例为79.56%。

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合力集团自身不开展具体的生产经营活动,合力集团主要业务为投资及资产管理 ,具体为持有土地及房产、企业股权等。

截至2020年末,合力集团资产总额为13,953.95万元、资产净额为3,147.77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441.33万元、净利润为-189.57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的名称和类别

交易标的名称:合力制动100%股权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宁波合力制动系统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浙江省象山县经济开发区蓬莱路307号

法定代表人:杨位本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08-02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权结构:合力集团持股100%

权属状况:合力制动股权权属不存在瑕疵,产权清晰,股权不存在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3、合力制动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质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定价以独立第三方评估数据为基础,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银信(宁波)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了银信评报字(2021)甬第0546号《宁波合力模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所涉及的宁波合力制动系统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评估机构:银信(宁波)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

(二)评估对象:合力制动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三)评估范围:被评估单位截至评估基准日所拥有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被评估单位经审计的全部资产账面值16,847.03万元,负债账面值为10,866.14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账面值5,980.89万元。

(四)评估基准日:2021年3月31日。

(五)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收益法

(六)评估假设

基础性假设

1、交易假设:假设评估对象处于交易过程中,评估师根据评估对象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评估结果是对评估对象最可能达成交易价格的估计。

2、公开市场假设:假设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是在公开市场上进行交易的,在该市场上,买者与卖者的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行为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非强制条件下进行的。

3、企业持续经营假设:假设在评估目的经济行为实现后,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的资产将按其评估基准日的用途与使用方式在原址持续使用。

4、资产按现有用途使用假设:资产按现有用途使用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市场条件以及资产在这样的市场条件下的资产使用用途状态的一种假定。首先假定被评估范围内资产正处于使用状态,其次假定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方式还将继续使用下去,没有考虑资产用途转换或者最佳利用条件。

5、资产原地使用假设:原地使用假设是指假设资产将保持在原所在地或者原安装地持续使用。

宏观经济环境假设

1、国家现行的经济政策方针无重大变化;

2、银行信贷利率、汇率、税率无重大变化;

3、被评估单位所占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4、被评估单位所属行业的发展态势稳定,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经济政策保持稳定;

评估对象于评估基准日状态假设

1、除评估师所知范围之外,假设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购置、取得或开发过程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除评估师所知范围之外,假设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均无附带影响其价值的权利瑕疵、负债和限制,假设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之价款、税费、各种应付款项均已付清。

3、除评估师所知范围之外,假设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房地产、设备等有形资产无影响其持续使用的重大技术故障,该等资产中不存在对其价值有不利影响的有害物质,该等资产所在地无危险物及其他有害环境条件对该等资产价值产生不利影响。

预测假设

1、假设被评估单位主要材料价格能够按管理层预期逐渐回归到历史合理水平。

2、假设被评估单位预测期的产品销售降价预期与管理层的预计基本一致。

3、假设被评估单位的产品类型无不可预见的重大变化。

4、假设被评估企业能够按照企业管理层规划的经营规模和能力、经营条件、经营范围、经营方针进行正常且持续的生产经营,不考虑该等企业将来的管理者水平优劣对企业未来收益的影响。

4、假设被评估单位在评估目的经济行为实现后,仍将按照原有的经营目的、经营方式持续经营下去,其收益可以预测。

5、2020年12月1日,经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宁波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批准,合力制动通过高新技术审查,取得编号为GR202033101282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次假设被评估单位能持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6、本次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3月31日,2021年度的收益预测期为4-12月,后续收益预测的年度以当年的1月起至12月为一个收益年度。

7、公司的现金流在每个收益期内均匀发生。

8、本次评估假设被评估单位新研发项目的进度能够按照计划节点顺利推进。

9、本次评估假设被评估单位能够新增半自动生产线能够按照管理层预期购置。

10、假设被评估单位的生产设备的技改补助政策在未来期间持续有效。

11、假设厂房租赁合约到期后能按现有租赁方式持续续租。

根据资产评估的要求,认定这些假设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未来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将不承担由于假设条件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论的责任。

限制性假设

1、本评估报告假设由委托人提供的法律文件、技术资料、经营资料等评估相关资料均真实可信。我们亦不承担与评估对象涉及资产产权有关的任何法律事宜。

2、除非另有说明,本评估报告假设通过可见实体外表对评估范围内有形资产视察的现场调查结果,与其实际经济使用寿命基本相符。本次评估未对该等资产的技术数据、技术状态、结构、附属物等进行专项技术检测。

(七)评估结论:

在评估基准日2021年3月31日,被评估单位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账面价值为16,847.03万元,负债总额账面价值为10,866.14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5,980.89万元。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

资产账面值16,847.03万元,评估值18,043.40万元,评估增值1,196.37万元,增值率7.10%;负债账面值10,866.14万元,评估值10,866.14万元,评估无增减值;所有者权益账面值5,980.89万元,评估值7,177.26万元,评估增值1,196.37万元,增值率20.00%。

评估结果与账面值的比较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21年3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评估报告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均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评估结果详细情况见资产评估明细表。

资产基础法评估增减值的原因分析:

(1)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账面值为11,104.72万元,评估值11,431.06万元,评估增值326.34万元,增值率2.94%。

流动资产增值系由于存货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评估包含适当利润所致。

(2)固定资产-设备类

固定资产-设备类账面值为4,718.69万元,评估值为5,332.93万元,评估增值614.24万元,增值率13.02%。

固定资产-设备类增值系设备的经济使用寿命长于会计折旧年限所致。

(3)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账面值为331.10万元,评估值为582.42万元,评估增值251.32万元,增值率75.90%。

无形资产评估增值系市场法评估软件增值以及账外无形资产纳入评估范围所致。

(4)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账面值为96.68万元,评估值为101.15万元,评估增值4.47万元,增值率4.63%。

长期待摊费用评估增值系实验室经济使用年限大于摊销年限所致。

2、收益法评估结论

在评估基准日2021年3月31日,被评估单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5,980.89万元,采用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8,795.00万元,评估增值2,814.11万元,增值率47.05%。

3、评估结果的选取

收益法评估结果为8,795.00万元,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为7,177.26万元,差异金额1,617.74万元,以收益法评估值为基数计算差异率18.39%。

两种评估方法反映的价值内涵不同引起的差异。

收益法评估是以资产的预期收益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企业全部资产的产出能力(获利能力)的大小,这种获利能力除体现了实物资产的获利能力外,还包括人员管理、营销渠道、权益合同等无形资产的获利能力,而且还体现了宏观经济、政府控制以及资产的有效使用等多种条件的影响结果。

资产基础法评估是以企业在评估基准日客观存在的资产和负债为基础,采用适当的方法逐一进行评估后得出的评估结果,反映的是对资产的投入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购建成本),这种购建成本通常将随着国民经济的变化而变化;收益法评估是以资产的预期收益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的经营能力(获利能力)的大小,这种获利能力通常将受到宏观经济、政府控制、企业经营管理以及资产的有效使用等多种条件的影响。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收益法的评估结果相对而言更为合理,更能客观反映评估对象的市场价值,因此本报告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宁波合力制动系统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所有者权益的市场价值评估值为8,795.00万元(大写:人民币捌仟柒佰玖拾伍万元整),较财务报表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评估增值2,814.11万元,增值率47.05%。

公司董事会认为交易标的预期未来各年度收益或现金流量等重要评估依据、计算模型所采用的折现率等重要评估参数及评估结论公允、合理。

五、拟签署的协议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甲方(受让方):宁波合力模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转让方):宁波合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股权转让

1、转让标的:宁波合力制动系统有限公司100%股权。

2、股权转让价格:双方同意,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评估机构出具的标的公司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值为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根据评估机构编制的标的公司资产评估报告,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标的公司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8,795.00万元(以下称“交易对价”)。

3、支付节点及方式:

交易对价分两期支付:

(1)在本协议签署并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指定账户支付现金对价4397.5万元;

(2)在甲乙双方办理完毕本次交易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后的1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指定账户支付现金对价4397.5万元。

(二)工商变更登记

甲乙双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尽快将标的股权变更至甲方名下。

(三)保证

1、乙方保证对其转让给甲方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

有设置质押,并免遭受第三人追索。否则应由甲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和

法律责任。

2、甲方保证按本协议的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款。

(四)有关费用的负担

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各自承担。

(五)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1、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

2、因履行本协议的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

本协议。

(六)交易标的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期间损益的归属

标的股权于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期间产生的盈利,归甲方所

有;该期间如发生亏损的,亏损部分由乙方向甲方据实补偿。

(七)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因素、本协议其他条款另有规定外,本协议项下任何一方违反其

于本协议中作出的陈述、保证、承诺及其他义务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全

额赔偿其给另一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六、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合力制动主要从事汽车制动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产品有气压盘式制动器、自动调整臂、纳博特斯克系列产品等。公司主要从事汽车用铸造模具、热冲压模具和铝合金部品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合力制动所在行业处于公司下游,与公司在业务上具有一定的协同效应。公司拟向下游汽车制动行业拓展延伸业务范围,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2、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合力制动100%的股权,合力制动将纳入本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收购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3、截止本公告日,合力制动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行签订编号为象山2021人保015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合力集团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行签订的各类债权提供担保,被保证的债权最高额度为人民币2,400.00万元。合力集团承诺将在公司审议本关联交易的股东大会召开前解除此担保事项。

七、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宁波合力制动系统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5票。关联董事施良才、蔡振贤、施定威、杨维超、贺朝阳回避表决。公司3位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均投同意票。

(二)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在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前就议案相关内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应回避会议表决。

(2)本次收购有利于公司整合资源,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力,提高公司的未来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3)我们对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表示认可,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1)本次关联交易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序,在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就本次股权收购事宜选聘的评估机构和审计机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上述专业机构具备应有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本次评估的假设前提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市场通用的惯例与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本次评估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以评估结果作为定价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合力制动与公司的现有业务具有一定的协同性,收购合力制动100%股权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此项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本次交易事项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公司就本次股权收购

事宜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原则公允、合理,同意实施。选聘的评估机构和审计机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上述专业机构具有独立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此事项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由于本次关联交易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特此公告。

宁波合力模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17 证券简称:合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4

宁波合力模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合力模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等)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下一年度审议通过相同议案时止。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开立信用证、押汇、提货担保、票据池业务等贸易融资业务,融资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等,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质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合力模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17 证券简称:合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2

宁波合力模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合力模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施良才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合力科技: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宁波合力制动系统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合力科技:关于收购宁波合力制动系统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5票。

关联董事施良才、蔡振贤、施定威、贺朝阳、杨维超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宁波合力模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17 证券简称:合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1

宁波合力模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3日(周四)上午10:00-11: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网址:http://sns.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投资者可以在2021年5月12日下午16:00前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预先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宁波合力模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推进上市公司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决定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就公司2020年度业绩的具体情况与广大投资者进行充分交流。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召开时间:2021年5月13日(周四)上午10:00-11:00

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网址:http://sns.sseinfo.com

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公司参加人员包括:

董事长、总经理:施良才先生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许钢先生

财务总监:曲翠红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以在2021年5月13日(周四)上午10:00-11:00 通过互联网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以网络互动形式参加本次说明会,就所关心的问题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交流。

2、投资者可以在2021年5月12日下午16:00前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预先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吴海涛

电话:0574-65773106

传真:0574-65773106

邮箱:stock@helimould.com

六、其他事项

投资者可自2021年5月13日上午10:00 起登录“上证 e 互动”平台查阅业绩说明会在线交流的内容。公司将于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公告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说明会的主要内容,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宁波合力模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17 证券简称:合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6

宁波合力模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5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工业园区西谷路358号宁波合力模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5日

至2021年5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会议将听取独立董事《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或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详见2021年4月16日和2021年4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m)上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施良才、樊开曙、施元直、施定威、樊开源、蔡振贤、贺朝阳、杨位本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必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必须持法人授权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登记时间:2021年5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

4、登记地点:浙江省象山县工业园区宁波合力模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5、登记办法: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以2021年5月24日下午16 点前公司收到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为准)。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代表交通、住宿费用自理。

2、公司地址:浙江象山县工业园区西谷路358号

3、联系人:吴海涛

4、电话:0574-65773106

5、传真:0574-65773106

6、邮箱地址:stock@helimould.com

特此公告。

宁波合力模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合力模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917 公司简称:合力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