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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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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注1:由于关联人信息集团旗下控股子公司数量众多,公司与其关联方发生预计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因此公司将以上关联人的同一实际控制人信息集团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注2:由于关联人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控股子公司数量众多,公司与其关联方发生预计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因此公司将以上关联人的同一实际控制人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1、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2、相关说明

(1)根据公司《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低于人民币30万元的关联交易事项,以及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低于人民币3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的关联交易事项,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批准。”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已于2020年12月同意批准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0年与关联人睿云联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实际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总经理办公会授权审批金额。

(2)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的生产发展需要,相关交易价格均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合理公允。公司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充分的测算,但是由于市场、客户需求及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等因素影响,使得关联交易预计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一定差异,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0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进行确认的议案》,确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0年与关联人信息集团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6,433.83万元,超出金额为6,212.8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9)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关系基本情况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信息集团持有本公司26.50%的股权,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2、睿云联的董事杨坚平系公司董事;凯米网络董事郑维宏系公司董事;星网元智法定代表人阮加勇系公司董事;阳光城法定代表人林腾蛟系公司董事;腾云宝的董事杨坚平系公司董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方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单位:元

(四)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各关联人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较好,具备履约能力,以往关联交易付款正常,未出现过坏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是购买材料、提供劳务、销售产品等。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来协商交易价格,并且交易双方将首先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交易价格,若无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则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来确定具体结算价格。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相关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事前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向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独立董事亦对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经过与公司沟通以及认真审阅资料,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所作的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公司经营所需,属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没有违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按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且主要业务不会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宿利南、黄爱武、阮加勇、林腾蛟、杨坚平、郑维宏回避表决,亦没有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项议案由其他5名非关联董事审议并全票表决通过,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同意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上接140版)

证券代码:002571 证券简称:德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1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施卫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俞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俞乐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说明1:

1、根据财建【2012】1411号文,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2年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等建设项目资金(指标)的通知,本期确认2012年窑炉技改项目资金摊销121,238.94元。

2、根据2017年11月28日十六届县政府第十七次常务会议纪要,凤阳县财政局关于2016年凤阳县兑现惠企政策奖励,2016年凤阳县政府兑现惠企政策中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改造项目奖励摊销11,518.86元;窑炉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奖励摊销44,724.27元。

3、根据滁环函【2017】134号,滁州市环保局、滁州市财政局关于再次组织2016年第二批大气污染防治综合补助资金项目摊销43,942.80元。

4、根据淮滨综字【2017】5号,关于举办浙江大学·凤阳淮滨新区创新升级与人才战略高级研修班的通知,收到管委会补助人才战略高级研修班培训费39,800.00元。

5、凤人社字【2018】20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凤阳县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收到2020年四季度公益性岗位补贴46,561.05元。

6、财行【2019】1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收到代扣代缴个税手续费返还14,176.75元。

7、根据财企【2018】1050号,关于下达2018年制造强省建设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本期确认技改项目(南谯区经信委付工业强基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补贴资金)摊销41,896.56元。

8、皖人社秘【2021】3号,关于省级就业风险储备金支持中小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名单的公示,收到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放稳岗补贴资金113.26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的构成及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说明:

1、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350.00万元,增长100%,主要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国金天睿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2、预付款项期末较期初增加313.58万元,增长35.79%,主要系本期支付的材料采购款所致。

3、使用权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274.94万元,增长100%,主要系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根据规定确认的租赁资产计入该项目所致。

4、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1,030.53万元,增长44.62%,主要系因公司子公司项目建设进展,支付的工程款及设备采购款所致。

(二)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的构成及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说明:

1、应交税费期末较期初增加426.50万元,增长44.17%,主要系本报告期因公司销售收入增加实现的增值税、附加税及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较期初增加124.65万元,增长55.39%,主要系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根据规定确认的支付期在一年以内的租赁应付款计入该项目所致。

3、其他流动负债期末较期初减少821.16万元,降低29.40%,主要系期末已背书未终止确认的银行承兑汇票较期初减少所致。

4、租赁负债期末较期初增加137.35万元,增长100%,主要系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根据规定确认的支付期在一年以上的租赁应付款计入该项目所致。

5、长期应付款期末较期初增加2,080.00万元,增长100%,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取得的融资租赁款所致。

(三)利润的构成及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说明:

1、营业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9,483.23万元,增长68.79%,主要系上年同期因受新冠疫情影响销售收入大幅减少所致。

2、营业总成本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9,818.33万元,增长74.09%,主要受以下因素的共同影响所致:

(1)营业成本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9,330.81万元,增长87.77%,主要系本期因销售收入及销售量增加,相应的销售成本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2)税金及附加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98.03万元,增长45.67%,主要系本期因销售收入增加,实现的应交增值税较去年同期增加,对应的税金及附加增加所致。

(3)管理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604.23万元,增长37.64%,主要系公司转让持有的上海鹿游公司的股权,本期确认该股权转让对应的管理费及业绩报酬,以及上年同期因受新冠疫情影响停工期间工资薪金减少所致。

(4)研发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3.64万元,增长28.40%,主要系上年同期因受新冠疫情影响停工期间公司研发投入减少所致。

(5)财务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216.41万元,降低66.92%,主要系因向金融机构的贷款增加本期确认的利息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54.81万元,增长68.05%;因本期确认对控股公司德力JW的垫付款利息,利息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31.47万元,增长1230.99%。

3、其他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18.60万元,降低76.52%,主要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4、投资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746.43万元,增长1819.01%,主要系本期转让股权取得的投资收益,以及公司参股公司中都瑞华矿业本期盈利,按照权益法核算公司本期确认的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5、信用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355.30万元,降低59.19%,主要系因本期加大回款力度,确认的应收账款坏账及其他应收款坏账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6、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292.23万元,增长278.61%,主要系上年同期因受新冠疫情影响停工期间公司产能减少,库存相应减少,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减少所致。

7、资产处置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0.20万元,降低100%,主要系本期公司无资产处置。

8、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43.18万元,降低68.73%,主要系因公司加大对材料采购质量的事前选控,本期确认的供应商产品质量问题扣款减少所致。

9、营业外支出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516.24万元,降低99.30%,主要系上年同期因受新冠疫情影响确认的停工期间损失所致。

10、所得税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266.66万元,增长842.26%,主要系本期受营业收入、营业总成本、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以及营业外收支净额等因素较上年同期增加,致使本期利润总较上年同期增加1,828.66万元,增长486.24%,致使本期确认的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1、净利润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562.00万元,增长383.09%,主要系本期利润总额及所得税费用共同影响所致。

(四)现金流量的构成及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说明: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851.11万元,增长203.24%,主要受以下因素共同影响所致:

(1)因本期销售较上年同期增加,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6,473.18万元,增长51.43%;本期“收到的税费返还”较上年同期减少485.52万元,降低73.48%;因子公司工程项目建设,本期收到的投标保证金及往来款项较上年同期增加,“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229.19万元,增长492.86%,致使“本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入”较上年同期增加7,216.86万元,增长53.47%。

(2)因本期产能增加,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6,192.44万元,增长95.47%;因去年年末公司3.5万吨窑炉改造完成及工业玻璃子公司窑炉投入生产,产能增加,本期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270.80万元,增长6.11%;因上年同期缴纳2019年度办理的缓缴税款,本期“支付的各项税费”较去年同期减少249.30万元,降低29.41%;本期支付的保证金及往来款项较上年同期增加,“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51.81万元,增长11.61%;致使本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出”较上年同期增加6,365.75万元,增长48.68%。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810.62万元,增长17.85%,主要受以下因素的共同影响所致:

(1)因本期转让上海鹿游股权收回投资,本期“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2,400.00万元,增长100%;因本期收参股公司中都瑞华矿业分配的现金股利较去年同期减少,本期“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191.01万元,降低25.89%;因上年同期赎回理财产品,本期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328.99万元,降低100%;致使本期“投资活动现金流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880.00万元,增长176.24%。

(2)因子公司项目处于项目建设期,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019.38万元,增长19.21%;因要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国金天睿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本期“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50.00万元,增长16.67%;致使本期“投资活动现金流出”较上年同期增加1,069.38万元,增长19.07%。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203.52万元,降低50.92%,主要受以下因素的共同影响所致:

(1)因上年同期公司全资子公司一德力玻璃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DELI-JW GLASS WARE COMPANY LIMITED公司收到其他股东的投资款,本期“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541.72万元,降低100%;因本期向金融机构的贷款增加,本期“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703.59万元,增长43.68%;因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收回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本期“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94.24万元,增长100%;致使本期“筹资活动现金流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356.11万元,增长30.53%。

(2)因本期期末向金融机构的贷款到期较上年同期增加,本期“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2,400.00万元,增长120%;因本期期间向金融机构的贷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本期“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50.40万元,增长64.54%;因本期支付融资租赁保证金及租赁应付款,本期“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09.21万元,增长100.00%;致使本期“筹资活动现金流出”较上年同期增加2,559.62万元,增长123.17%。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21年1月1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蚌埠德力光能材料有限公司完成注册资本金为10,000万元的增资行为,并取得更新后的营业执照。

2、2021年2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转让持有的上海鹿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3%股权事项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持有的“鹿游网络”3%股权作价人民币贰仟肆佰万元予以对外转让。本次对外股权转让事宜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同意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扭亏为盈

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数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施卫东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71 证券简称:德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2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2021年6月30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同比上期受疫情影响逐步恢复,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有所提升。

2、报告期内公司产品进行了部分提价,产品销售价格有所提升。

3、报告期内公司转让股权投资取得投资收益对报告期利润带来积极影响。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2021年半年度报告中予以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