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潘龙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志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志文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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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
(2)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科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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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8月26日,公司与安徽马鞍山雨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投资合同》(以下简称“投资合同”),拟在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约20.5亿元,用于打造“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披露的《关于与马鞍山雨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投资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7)。
根据投资合同约定,将由公司、安徽子公司和马鞍山雨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三方签订权利义务转让协议,由安徽子公司承继公司在投资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
2020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子公司投资建设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的议案》,同意安徽子公司在马鞍山新建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披露的《关于安徽子公司投资建设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64)。该事项后经2020年11月13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安徽子公司与马鞍山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于2021年2月24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披露的《关于安徽子公司投资建设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2)
2021年4月20日,安徽子公司取得马鞍山市雨山区生态环境分局出具的《关于泉峰汽车精密精密技术(安徽)有限公司高端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雨环审【2021】2号)。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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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临2021-039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监事会主席黄敏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慎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临2021-038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潘龙泉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公司代码:603982 公司简称:泉峰汽车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鲁国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符宇航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安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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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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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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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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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鉴于目前国内外宏观经济和市场环境由于新冠疫情和国际贸易摩擦的发生和持续出现了重大变化,继续实施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难以实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为充分落实员工激励机制,保护员工、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根据《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规定,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终止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1,755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38,611,173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1年4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注销手续,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上半年,受国内外新冠疫情影响,公司业务开展受到较大影响,收入大幅下降。预计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较去年同期会大幅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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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98 证券简称:烽火通信 公告编号:2021-027
转债代码:110062 转债简称:烽火转债
转股代码:190062 转股简称:烽火转股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10日17: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info@fiberhome.com。公司将在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7日披露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详情请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0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1年5月12日9:00-10:00举行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将以网络文字互动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0年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与投资者展开互动交流,并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召开时间:2021年5月12日9:00-10:00
2、召开地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上证e访谈”栏目
3、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鲁国庆先生,董事、总裁戈俊先生,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符宇航女士及相关工作人员将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12日9:00-10:00访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中的“上证e访谈”栏目,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2、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10日17: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info@fiberhome.com。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方式及咨询办法
1、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2、邮箱:info@fiberhome.com
3、电话:027-87693885
4、传真:027-87691704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之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e访谈”栏目查看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公司代码:600498 公司简称:烽火通信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郑有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文青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晁慧霞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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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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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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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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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8年2月5日接到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政府函,为加快建安区新城区发展,聚集新城区人气,根据许昌市城乡总体规划,并经建安区政府常务会决定,我公司位于许昌市瑞贝卡大道南侧厂区(面积约200亩,以下简称“南厂区”)所在地块将被依法收储,土地性质调整为商住用地,依法出让,该厂区原有生产线应迁建至新城区尚集产业集聚区境内。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 2月 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部分厂区搬迁的提示性公告》(编号:临2018-001)。经协商,公司与政府有关部门就南厂区搬迁、土地性质调整、补偿等事项达成一致,并于2018年3月12日签署了《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南厂区搬迁协议书》。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 3月 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部分厂区搬迁进展公告》(编号:临2018-006)。本次征收补偿事项,尚需公司与政府就收储政策及补偿标准签署具体专项协议,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事项无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敬请投资者关注对该事项后续进展情况的披露公告。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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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0439 公司简称:瑞贝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