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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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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赖潭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鲍忠寿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鲍忠寿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二)合并利润表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热电联产项目:公司采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在浦城浦潭产业园区热电联产一期地块投资建设热电联产项目,项目总投资约为20,117万元,本次投资项目生产的热力及发电量除满足自用需求外,其他部分对外出售。本次投资一方面可以确保公司用热质量稳定,降低用电成本,有利于提高公司经济效益,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发展空间,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将为公司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及未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供有力保障;另一方面可以满足浦城工业园区浦潭工业园热负荷不断增长的需求,提高工业园区集中供热能力,促进节能减排。公司《关于申请浦城工业园区浦潭工业园热电联产项目核准的请示》已于2019年1月获得福建省发改委的批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1月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建设热电联产项目的议案》(公告编号2019-004号),2019年05月该项目举行开工暨奠基仪式,2019年9月获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批复函。截至目前,该项目主厂房、水处理车间、破碎楼、烟囱及灰库等主体已完成,锅炉本体、发电机组、环保系统已安装完成,建设正在有序地推进中。

2、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公司于2021年1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采取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的时机向不超过35名(含)特定投资者发行,其中,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康怡投资有限公司的认购数量为本次发行数量的30.43%,洪祖星的认购数量为本次发行数量的25.0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46,624,751股(含46,624,751股),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若公司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权回购注销等事项引起公司股份变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将做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500万元(含本数)。(公告编号:2021-004);公司于2021年2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18),洪祖星将不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并经2021年2月19日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4月2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10929),依法对公司提交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公告编号:2021-056)。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以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03月0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0年03月0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24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48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18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于2020年03月06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12);于2020年03月12日实施了首次回购,并于2020年03月13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截至2021年3月1日本次回购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股份回购证券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011,50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29%,最高成交价为16.9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2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2,406,447.45元(不含交易费用),达到股份回购方案的下限总金额。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截至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为:

1、年产活性1,200吨杆菌肽预混剂和1,200吨兽药原料药(硫酸新霉素)项目

2019年10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为了确保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2,400吨/年活性杆菌肽系列产品扩建项目”截至2019年10月30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26,329.26万元及后续产生利息净额变更用于“年产活性1,200吨杆菌肽预混剂和1,200吨兽药原料药(硫酸新霉素)项目”,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投入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并经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受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国各地实施严格的疫情防控措施,人员流动及物流受限,工程项目的施工在一段时间内处于停滞状态。逐步复工复产后,仍有部分施工人员、物资和设备无法按时进场,导致项目施工进度无法按时推进, 因此项目建设进度晚于预期,无法在原定时间内完工。另一个重要原因是浦城工业园区浦潭产业园片区基础配套设施部分项目因拆迁时间的影响,无法按计划完成和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导致公司募投项目施工进度滞后。公司经过审慎的研究论证并结合实际施工情况,于2020年11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完成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将“年产活性1,200吨杆菌肽预混剂和1,200吨兽药原料药(硫酸新霉素)项目”延期至2021年9月30日完成。2021年度投入募集资金5.559.41万元,截至2021年03月31日,该募投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20,457.65万元,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地推进中。

2、技术中心扩建项目

公司另一募投项目技术中心扩建项目于2017年5月16日举行了开工仪式正式开工建设,截至2020年4月该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验收,已满足结项条件,公司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经审慎研究,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决定对技术中心扩建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经2020年05月18日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5,000万元,已签署合同应付未付款项及质保金104.40万元,剩余节余募集资金可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以支付应付款后,销户时最终实际节余金额为准(含扣除手续费及税收后的短期保本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经实施完毕。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赖潭平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868 证券简称:绿康生化 公告编号:2021-058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绿康生化”)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在公司综合办公楼二楼第一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会议由赖潭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就本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1年一季度报告正文》及《2021年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如下:

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董事赖潭平先生,委员独立董事范学斌先生、董事洪祖星先生、董事徐春霖先生;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独立董事谭青女士,委员董事徐春霖先生、独立董事张信任先生;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独立董事张信任先生,委员董事赖潭平先生、独立董事范学斌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独立董事张信任先生,委员董事洪祖星先生、独立董事谭青女士。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关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完成换届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赖潭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洪祖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就本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独立意见及《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赖潭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就本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及《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张维闽先生、赖建平先生、黄辉先生、李俊辉先生、杨静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就本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及《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黄景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就本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及《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7、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鲍忠寿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就本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及《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8、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就本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9、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

为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公司管理,提高公司运营效率,优化管理流程,适应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进行组织机构调整。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备查文件

1、《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868 证券简称:绿康生化 公告编号:2021-063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调整内容

为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公司管理,提高公司运营效率,优化管理流程,适应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调整后的组织机构图详见公告附件。

二、组织架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组织机构的调整是为了适应公司下一步经营和战略发展需要,优化业务流程和人员配置,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运营效率。

三、备查文件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868 证券简称:绿康生化 公告编号:2021-062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绿康生化”)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的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的要求2021年1月1日开始执行前述政策,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2018年12月7日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有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公司适用新租赁准则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制定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政策要求,能够更准确、可靠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868 证券简称:绿康生化 公告编号:2021-061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聘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绿康生化”)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赖潭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洪祖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聘任赖潭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张维闽先生、赖建平先生、黄辉先生、李俊辉先生、杨静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黄景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鲍忠寿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备查文件

1、《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简历

1、赖潭平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出生,中专毕业。历任浦城县生化厂技术员、车间主任、副厂长;历任浦城县生化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历任浦城正大生化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长;历任上海康闽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历任梦笔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9年12月至今任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长;2017年6月至今任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2010年11月至今任上海康怡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11月至今任绿康(平潭)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3年10月至今任浦城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赖潭平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康怡投资有限公司持股98%股东,其通过上海康怡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6,345,572股,通过浦城兴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原名福建梦笔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075,814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赖潭平先生共间接持有公司48,421,386股。其与第四届董事赖建平先生为兄弟关系,与公司第四届董事赖久珉先生为父子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赖潭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赖潭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张维闽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9年出生,中专学历。历任浦城县生化厂车间主任、浦城县生化有限公司车间主任、热电厂副厂长、浦城正大生化有限公司职员、浦城海浦农工业供水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2017年12月至2020年7月任绿家供热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3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任上海康闽贸易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2月至2021年4月16日任公司董事。

张维闽先生通过上海康闽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199,490股,通过浦城兴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原名福建梦笔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31,660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维闽先生共间接持有公司2,431,150股。张维闽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维闽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赖建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浦城正大生化有限公司职员、车间主任、浦城绿康生化有限公司部门经理。2006年7月至今任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11月至今任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5月至今任福建绿安生物农药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6月至今任绿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8至今武汉绿康生化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10月至今任上海康闽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赖建平先生通过上海康闽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499,110股,通过浦城兴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原名福建梦笔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31,660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赖建平先生共间接持有公司5,730,770股。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第四届董事赖潭平先生为兄弟关系,与公司第四届董事赖久珉先生为叔侄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赖建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赖建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黄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北京泰克仪器有限公司、公司外销部经理、公司市场与销售总监,2016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12月至今兼任梦笔投资监事。

黄辉先生通过浦城兴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原名福建梦笔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87,820股。黄辉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黄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李俊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公司质检科科长、生产部副经理、公司副总工程师;2007年9月至2017年5月任公司技术总监;2017年5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7月至今任武汉绿康董事;2017年10月至2019年5月任绿安生物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9年5月至2019年12月任绿安生物董事长兼总经理;2019年12月至今任绿安生物董事长;2019年2月至今任上海谷方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李俊辉先生通过浦城兴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原名福建梦笔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89,540股。李俊辉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李俊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杨静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出生,2011年毕业于安徽农业大学临床动物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执业兽医师,曾就职于中粮肉食投资有限公司;2017年12月至2018年9月任公司市场部经理;2018年9月至今任公司国内市场销售总监;2020年8月任绿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杨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杨静女士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杨静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黄景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11年-2021年历任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研究员、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恒大金融控股集团(深圳)有限公司研究员、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

黄景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黄景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黄景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鲍忠寿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出生,大专学历,中级会计师职称。历任浦城正大生化有限公司职员、福建绿安生物农药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公司财务部经理,2012年6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鲍忠寿先生通过浦城兴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原名福建梦笔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75,500股。鲍忠寿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鲍忠寿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68 证券简称:绿康生化 公告编号:2021-060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完成换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绿康生化”)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如下:

1、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董事赖潭平先生,委员独立董事范学斌先生、董事洪祖星先生、董事徐春霖先生;

2、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独立董事谭青女士,委员董事徐春霖先生、独立董事张信任先生;

3、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独立董事张信任先生,委员董事赖潭平先生、独立董事范学斌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独立董事张信任先生,委员董事洪祖星先生、独立董事谭青女士。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备查文件

1、《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868 证券简称:绿康生化 公告编号:2021-069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绿康生化”)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综合办公楼二楼第二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冯真武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2021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一季度报告正文》及《2021年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冯真武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经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政策要求,能够更准确、可靠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备查文件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868 证券简称:绿康生化 公告编号:2021-057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