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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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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缪汉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海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贵洋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公司于2020年7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8月12日召开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议案。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512号文核准,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2、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的规定,公司对相应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9年9月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9〕296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9月发行2019年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9盛虹G1”,债券代码“114578”),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6%,期限3年,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94亿元。

2019年9月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公司的控股孙公司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炼化”)“盛虹炼化1,600万吨炼化一体化项目中的炼油装置”建设。

2、2020年6月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55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6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05,810,64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4.48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6.1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82亿元。

2020年6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盛虹炼化1,600万吨炼化一体化项目”建设。

3、2021年3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12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3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盛虹转债”、债券代码“127030”),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亿元,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期限6年,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72亿元。

2021年3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35.00亿元用于“盛虹炼化1,600万吨炼化一体化项目”建设,14.72亿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二)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情况

1、截至报告期末,盛虹炼化1600万吨炼化一体化项目及其炼油装置按项目计划进度尚在建设中。

2、根据《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21年3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截止2021年3月26日,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实际投资额为109,077.91万元,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9,077.91万元置换上述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缪汉根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1-055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债券代码:114578 债券简称:19盛虹G1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16日以专人送出、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缪汉根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资料同时提交公司全体监事审阅。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同时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1-057)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专项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1-056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债券代码:114578 债券简称:19盛虹G1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16日以专人送出、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倪根元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1-057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债券代码:114578 债券简称:19盛虹G1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

预披露公告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1-047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

预披露公告

股东邹军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收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邹军先生的《关于减持股份的预披露提示》,邹军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843,637股,占公司总股本0.0571%,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10,909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143%(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及其孳生的股份。

3、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4、拟减持数量及比例:邹军先生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10,909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143%(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方式: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

6、减持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确定。

7、邹军先生此前作出的有关股份减持的承诺均已按期履行完毕(详见下表),本次拟减持事项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邹军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邹军先生将在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前提下,依法、合规减持股份。

3、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邹军先生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人员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1、邹军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的预披露提示》。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1-048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张静女士、李斯龙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部分股份,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9,541,98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拟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9,541,98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减持期间为自2021年1月29日起的6个月内,在此期间如果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回购等股份变动事项,则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截至目前,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中设定的减持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为天齐集团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其孳生的股份。

天齐集团于2020年11月11日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自2020年11月11日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后,截至本公告日,天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累计减少2.73%。

2、股东本次股份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天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天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

3、天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天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减持计划后续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ST华塑 公告编号:2021-034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4月16日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公司各位股东行使表决权,现将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7,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十一届董事会

2021年4月14日,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7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7日9:15至2021年5月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1年4月29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4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股东本人;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火车南站西路15号麦田中心15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1、议案3至议案8已经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议案4和议案6已经公司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出席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加盖公司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1年5月6日16:00,信函、传真中必须注明股东住所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2、会议登记时间:2021年5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3、会议登记地点:成都市武侯区火车南站西路15号麦田中心1504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注意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胜峰 何 欣

联系电话:028-85365657

传真:028-85365657

联系地址:成都市武侯区火车南站西路15号麦田中心1504室

邮编:610041

2、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七、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509

2、投票简称:华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7日9:15至2021年5月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其代为行使表决权,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有效日期:自委托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备注:

委托人应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ST威龙 公告编号:2021-045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29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魏学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魏学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所担任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主任)、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其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鉴于魏学军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魏学军先生的辞职报告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魏学军先生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公司将会尽快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启动独立董事补选程序。

魏学军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魏学军先生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28 证券简称:依顿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1-018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 4 月 29 日收到公司董事黄绍基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黄绍基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其担任的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黄绍基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及董事会的正常运作。

黄绍基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忠实、勤勉地履行了各项职责,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公司董事会对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 4 月 30 日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79 证券简称:雷赛智能 公告编号:2021-033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王万忠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王万忠先生因个人身体健康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王万忠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王万忠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王万忠先生所负责的工作已全部交接,其辞职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王万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780,000股,王万忠先生所持股份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文件的规定进行管理。

公司董事会对王万忠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的勤勉尽责和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举行二○二〇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公告编号:2021-039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举行二○二〇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二〇年度报告及摘要》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信息详见2021年4月28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二○二〇年度报告》内容及二○二〇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下午15:00 至17:00在全景网举办二○二〇年度业绩说明会。

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柯尊洪先生,董事总裁柯潇先生,董事副总裁殷劲群先生、陈粟先生,独立董事张强、屈三才、张宇,副总裁、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钟建军先生,保荐代表人俞露、蒋志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