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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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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63版)

在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中,立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诚信开展工作,注重投资者权益保护,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考虑审计工作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拟继续聘任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拟授权管理层根据2021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聘期为一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 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有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姜丽君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吴洁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万玲玲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最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概况。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1年度具体的审计 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2020年度,在执业过程中,立信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较好地完成了2020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情况

经核查,立信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立信在对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地发表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较好地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立信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立信在对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地发表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较好地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次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签署的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2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顺灏股份”),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顺灏股份2016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6年11月10日召开的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关于核准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9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636,615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为7.21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5,999,994.15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4,753,773.4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1,246,220.73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21,636,615.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129,609,605.73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252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上海农商银行普陀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上海农商银行普陀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备注:1.实际收到资金人民币151,319,994.33元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51,246,220.73元,差额为73,773.60元,为公司未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的审计费用。2.因小股民诉讼,2020年7月法院随机通过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31050177360000001827)执行赔款546,775.62元,公司发现后已立即通过自有资金补充相关扣除款项。

2、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市沾益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与云南绿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市沾益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云南绿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工业大麻加工建设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270.05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变更情况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详见附件2。

(三)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

承诺投资总额与实际投资总额不存在差异。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作出专项说明》,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5064号),截止2018年5月15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金额为7,139.0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8年6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7,139.09万元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安信证券出具了同意此项议案的核查意见。

(五)临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

2021年4月30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单位:万元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5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租赁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时间,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的具体内容

新租赁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等。

(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准则,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重述2020年末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6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的审议。

一、向有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的经营需要,结合财务状况,公司拟向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申请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票据、国内信用证等产品额度),期限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该综合授信额度采取信用方式,不需提供担保。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具体融资金额、期限和业务品种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二、向有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目的和影响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及市场行情变化,结合财务状况,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周转需要,公司拟向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申请合计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取得银行的该项授信额度有利于促进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和新业务的快速布局,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具有积极的作用。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够有效防范风险。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取得一定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周转需要。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申请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四、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7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顺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灏国际”)申请,公司拟为顺灏国际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金额(敞口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担保有效期1年,主要用于国际信用证开立、国际信用证远期承兑等。具体以签订的《保证担保合同》为准。

顺灏国际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上海顺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7日

3、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绥德路889弄5号一层195室

4、法定代表人:倪立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家具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信设备销售(除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玩具销售;服装辅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与关联关系:顺灏国际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8、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9、顺灏国际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为顺灏国际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金额(敞口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担保有效期1年,主要用于顺灏国际国际信用证开立、国际信用证远期承兑等。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具体以签订的《保证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符合公司全资子公司顺灏国际的日常生产经营需求,该公司经营状况正常、资金充裕,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其决策、管理和财务收支等人员均由公司委派,风险可控,故同意公司为顺灏国际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金额实施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2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1.80%。截止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367.09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2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债务或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8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2020年末对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可能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财务部门对2020年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存货、固定资产、应收款项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本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共发生信用资产减值损失和其他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961.71万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50.51%,其中计提2,166.49万元,转回204.79万元(本公告中数据若存在尾差,是因四舍五入导致的)。明细如下表:

单位:元

注: 1、减值金额包含转回金额,其中应收账款转回1,383,182.76元,其他应收款转回664,680.78元。

2、本期母公司对子公司福建泰兴特纸有限公司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金额379,013,573.00元,不影响合并报表损益。

3、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报告期计提和冲回资产减值准备后信用减值损失净增加额453.46万元,其他资产减值损失净增加额1,508.25万元,合计1,961.71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减少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42.66万元,相应减少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1,742.66万元。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三、本次存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出现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有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财务信息。 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961.71万元。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并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开展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9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减少注册

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决定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的168,000股股份,同时减少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并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回购股份的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8年6月15日、2018年7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6.00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回购股份将用作员工持股计划或注销。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预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

截至2018年9月7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最高成交价为5.2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69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3,601.83万元(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计划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全部实施完毕。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9年6月21日、2019年7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根据《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的股份。

2019年12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6,832,000股本公司股票已于2019年12月25日以非交易过户的形式过户至“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中。本员工持股计划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比例0.96%,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4%。至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的168,000股股份。

三、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专户中该部分剩余股份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的168,000股股份,同时减少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

四、注销部分回购后的股份变动及章程修订情况

本次股份注销完毕并减少注册资本后,公司总股本将从1,060,156,922股减少至1,059,988,922股,注册资本将从1,060,156,922元整减少至1,059,988,922元整。《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如下: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经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将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等相关手续。

五、审议情况

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0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

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其中,委托理财是指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2、资金额度: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且在该额度范围内,用于投资的资本金可循环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进行再投资。

3、特别风险提示:因投资标的选择、市场环境等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为充分发挥闲置自有资金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充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

2、投资额度

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且在该额度范围内,用于投资的资本金可循环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进行再投资。

3、资金来源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进行证券投资资金的来源仅限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不将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的用于证券投资。

4、投资方式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负责实施本次证券投资。具体内容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证券投资行为。其中,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不包含衍生品交易。

5、投资期限

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6、授权有效期

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取得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和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证券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介入,因此证券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4)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等。

2、风险控制

由于证券投资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为防范风险,公司拟通过以下具体措施,力求将风险控制到最低程度的同时获得最大的投资收益:

(1)公司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及《公司章程》《风险投资管理制度》要求,规范了公司投资行为和审批程序,实现投资收益最大化和投资风险可控性;

(2)必要时可聘请外部具有丰富投资实战管理经验的人员为公司证券投资提供咨询服务,保证公司在投资前进行严格、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建议;

(3)采取适当的分散投资决策、控制投资规模等手段来控制投资风险;

(4)根据公司经营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经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配置投资产品期限。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货币资金合理充裕,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收益水平并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同时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相关证券投资的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公司已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制度要求,规范了公司投资行为和审批程序,实现投资收益最大化和投资风险可控性,进行本次证券投资有利于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相关证券投资,并授权公司总裁负责实施本次证券投资,同意将该事项提请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1

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拟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微结构光学包装材料建设项目

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立体自由成形环保包装建设项目

2、剩余募集资金安排: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截至2021年3月31日上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219.46万元人民币(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后实际金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微结构光学包装材料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123.12 万元,“新型立体自由成形环保包装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096.34万元。

3、公司已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公司2016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6年11月10日召开的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9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636,615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为7.2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5,999,994.15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4,753,773.4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1,246,220.73元,其中:计入股本21,636,615.00元,计入资本公积129,609,605.7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2521号《验资报告》。

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实际收到资金人民币151,319,994.33元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51,246,220.73元,差额为73,773.60元,为公司未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的审计费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经公司2019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9年11月15日召开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原计划投入“新型立体自由成形环保包装建设项目”和“微结构光学包装材料建设项目”中的部分募集资金合计5,000万元(其中:新型立体自由成形环保包装建设项目中的3,757.18万元,微结构光学包装材料建设项目中的1,242.82万元)变更为投入“云南绿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工业大麻加工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31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11)。

(三)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分别在上海农商银行普陀支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普陀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普陀支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普陀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新型立体自由成形环保包装建设项目”和“微结构光学包装材料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进行监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公司与子公司云南绿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市沾益支行签订《募集资金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云南绿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工业大麻加工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进行监管。

(四)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18年7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含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2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0)。

2019年7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2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3)。

二、本次拟结项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原投资计划

注:非公开发行前,该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额为6,348.40万元;2019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缩减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额,将1,242.82万元变更投入云南绿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工业大麻加工建设项目,调整后微结构光学包装材料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额为5,105.58万元。

2、项目实际投资情况

截至2021年3月31日,项目投资情况如下:

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金额。

3、项目结项情况

微结构光学包装材料建设项目已通过募集资金投入专用设备、自动生产线,来提高产品的品质及市场占有率。根据规划,该项目已形成的资产已达到预期产能,公司拟将该项目进行结项。

4、节余募集资金原因及使用计划

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按照合理、有效、节俭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较好地控制了资金支出,形成了募集资金使用节余。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募集资金账户的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

三、本次拟终止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原投资计划

注:非公开发行前,该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额为29,860.00万元;由于该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未募足,该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拟投入额为8,783.60万元;2019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缩减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额,将3,757.18万元变更投入云南绿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工业大麻加工建设项目,调整后新型立体自由成形环保包装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额为5,026.42万元。

2、项目实际投资情况

截至2021年3月31日,项目投资情况如下:

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金额。

3、项目终止原因

新型立体自由成形环保包装建设项目主要系用于生产新型立体自由成形环保包装材料,其中含有塑料成分。随着全球及我国对于环保的要求日益提高,欧盟陆续推出禁塑令,我国各地也陆续出台限塑令,对项目的市场造成较大冲击,公司放缓了对于该项目的建设进度。2020年10月,项目所在地上海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即“新版限塑令”,使得项目所在地市场形势更加严峻。公司积极与原核心设备供应商意大利FFP公司沟通改造原设备,寻求使得设备能够生产不含塑料成分的产品。受疫情影响,国外供应商人员一直无法进场调试改造,后经过充分沟通与论证,鉴于改造费用过高,不具有经济性,公司决定缩减规模,目前项目完成部分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未完成部分不再使用募集资金继续实施。若未来市场行情出现转机,公司将根据市场进展情况,以自有资金继续对新型立体自由成形环保包装建设项目进行投资。目前公司决定对于该项目的通用设备进行转产再利用,对于专用设备尝试用于其他项目,从而最大程度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4、剩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以及发展战略的需要,拟终止新型立体自由成形环保包装建设项目,并将上述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

三、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公司审慎考虑并充分发挥资源配置做出的决定;该剩余募集资金转为永久性流动资金后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使募集资金的使用更加契合公司现阶段的实际发展状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事项,同时,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等后续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进展及当前市场环境和需求进行论证,审慎做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该剩余募集资金转为永久性流动资金后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全体股东创造更多的价值。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通过查阅募集资金投资明细、查看项目建设完工情况及投产情况,对公司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与终止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顺灏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了规范的管理与使用;

2、公司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与终止与项目建设实际情况相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3、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节余及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约公司财务费用,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保荐机构同意公司相关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和终止,并将节余和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3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0年度网上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1年5月13日(星期四)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兼总裁郭翥、独立董事谢红兵、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沈斌、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路晶晶。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10日(星期一)15:00 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0 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8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6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钲霖先生召集并主持,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投票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报告内容详见2021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提交了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二、审议通过《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投票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总裁郭翥先生向董事会汇报《公司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该报告客观反映了2020年度公司管理层落实董事会决议、生产经营管理、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三、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投票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充分、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状况。

《2020年年度报告》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告编号:2021-01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投票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告编号:2021-011)。

五、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投票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下转16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