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4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王民、副董事长总经理郑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桂宾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窦晓庆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前期已披露了通过所属深圳时代天和文化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转让持有的深圳市懒人在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懒人听书”)12.0350%股权事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深圳时代天和文化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转让股权资产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已全部完成。公司已于2021年4月收到股权转让款项27,903.18万元,其中投资收益约17,903.18万元,预计将在2021年半年度报告中反映。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551 证券简称:时代出版 公告编号:临2021-020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上午9:00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本次会议从2021年4月19日起以传真、电子邮件和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王民董事长主持,经过充分讨论、认真审议,会议经投票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与会全体董事以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交所网站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与会全体董事以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特此公告。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51 证券简称:时代出版 公告编号:临2021-023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主要变化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统一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在执行新租赁准则时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四、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1.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51 证券简称:时代出版 公告编号:临2021-021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上午10:00在公司一楼第二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从2021年4月19日起以传真、电子邮件和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2人,监事王晓光因个人原因未能出席,委托监事夏屹代为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振球主持,经过充分讨论、认真审议,会议经投票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一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的有关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后,认为: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应了本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程序合法合规,相关审核程序严格保密,遵循了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相关规定。

与会全体监事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交所网站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与会全体监事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特此公告。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51 证券简称:时代出版 公告编号:临2021-022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一新闻出版》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业务板块经营数据概况(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特此公告。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551 公司简称:时代出版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丁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毛兴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毛兴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

(1)本公司之子公司上海兴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北京星云创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订股权收购协议,作价44,032,109.00元收购其持有的云丁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1.95%的股份。

(2)本公司之子公司上海兴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设立宁波逍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该项基金总份额为66,500.00万元,上海兴诺公司认缴其中3,000万元,占基金总份额的4.5113%。

3.1.2合并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2:本公司投资的结构化主体以公允价值计量,至2021年3月31日累计确认浮亏1,108.55万,影响一季度损益-1,647.83万。截止本报告公告日,此结构化主体已全部了结,处于清算阶段,整体盈利645.57万元。

3.1.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报告期内,公司智慧物流集成系统业务的订单情况

1、中鼎集成订单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中鼎集成在手订单约为28.82亿元(含税),2021年1-3月份新增订单约为4.95亿元(含税)。

2、法国SAVOYE订单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法国SAVOYE在手订单约为9.5亿元(不含税),2021年1-3月份新增订单约为4.69亿元(不含税)。

(二)报告期内,公司两大业务收入及占比情况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智能制造装备业务板块营业收入为6.17亿元,占营业总收入45.53%;智慧物流系统业务板块营业收入为7.38亿元,占营业总收入54.47%。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3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力股份”)于2021年4月19日以电话或电子通讯的形式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星期四)上午10:00在公司201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董事陆大明、谭建荣、刘裕龙因公务出差在外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丁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相关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诺力股份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4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力股份”)于2021年4月19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星期四)上午10:00在公司201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吴望婴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相关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诺力股份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9日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611 公司简称:诺力股份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建恒投资诉公司决议效力事项的

进展公告(二)

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创新医疗 公告编号:2021-059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建恒投资诉公司决议效力事项的

进展公告(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近日收到诸暨市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0)浙0681民初1710号),诸暨市人民法院对齐齐哈尔建恒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公司决议效力确认为案由起诉公司的案件(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0年3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做出判决。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上述案件判决结果

公司于近日收到诸暨市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0)浙0681民初1710号),诸暨市人民法院对上述案件做出判决,判决如下:

确认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9年12月6日作出的《关于暂时限制康瀚投资、建恒投资股东权力的议案》的决议无效。

本案受理费80元,由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公司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尚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上述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上述案件判决为一审判决,尚未最终生效。公司已委托代理律师准备就上述判决向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民事判决书》((2020)浙0681民初1710号)。

特此公告。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30日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知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编号:2021-034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3)。经事后审核发现,原通知中的“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之“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中“(2)网络投票时间”有误,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17日(星期一)下午14:55

(2)网络投票时间: 2021年5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更正后: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17日(星期一)下午14:55

(2)网络投票时间: 2021年5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除上述更正的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重新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因本次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86 证券简称:宇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2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事项概述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投资建设年产10万吨丁酮联产13万吨乙酸乙酯项目的议案》,拟通过控股子公司惠州宇新新材料有限公司在惠州市大亚湾石化区内投资建设年产10万吨丁酮联产13万吨乙酸乙酯项目。该议案已经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及《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近日,惠州宇新新材料有限公司完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权属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惠州市国土资源局颁发的粤(2021)惠州市不动产权第403204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二、不动产权证书记载的主要内容

1、权利人:惠州宇新新材料有限公司

2、共有情况:单独所有

3、坐落:石化区K3地块

4、不动产单元号:441303007002GB01105W00000000

5、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6、权利性质:出让

7、用途:工业用地

8、面积:50000㎡

9、使用期限:2021年2月22日起至2071年2月21日止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取得石化区K3地块的不动产权证书,满足了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战略需要,为公司下一步战略实施提供了基本保障,为公司现有经营提供了必要条件,有助于进一步发挥公司的综合优势,有利于年产10万吨丁酮联产13万吨乙酸乙酯项目的顺利推进,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起到积极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