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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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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980 证券简称:华盛昌 公告编号:2021-01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3,333,34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情况、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面向全球客户从事测量测试仪器仪表的技术研究、设计开发、生产和销售。通过不断的自主研发和创新应用,公司已掌握了电力、电子、电工、环境、医疗、建筑、汽车等领域的一系列核心测量测试技术,涵盖了各类电量、机械量、热工量、化工量、声学量、光学量、放射性量参数的测量。在与全球知名客户的长期合作中,公司对测量测试应用场景的理解不断加深,形成了丰富的产品设计和开发经验,能够为多样化、专业化的精确测量测试需求进行定制化、一站式的产品开发和生产,特别是通过移动化、便捷化的产品设计,极大地丰富了测量测试技术的应用领域。公司已成长为综合型的测量测试解决方案专家。

公司产品主要包括电工电力类,环境检测类,医疗、建筑、汽车检测类和其他类,各类别具体产品如下:

1、电工电力类

公司电工电力类产品涵盖多功能电气安全综合测试仪、数字万用表、数字钳形表、非接触式交流测电笔、电气安全绝缘测试仪、电气安全电子测试器等,适用于专业电工电力检修检测。公司电工电力产品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质量水平,根据应用场合的要求,通过了相应的国际认证,如CE认证、ETL认证、GS认证、CAT III 1000V、CAT IV 600V 安全等级要求、IEC 电气安全标准等。

2、环境检测类

公司环境检测类产品涵盖红外热像仪、红外测温仪、红外黑体炉校准源、PM2.5空气质量检测仪、专业空气颗粒物计数器、核辐射泄露检测仪、微波泄露及电磁波辐射检测仪、专业气体检测仪、专业温湿度测量仪、手持式高精度露点温度计、高精度风速计、高精度照度计、高精度压差计、声级计、自动色差检测仪、油质检测仪、专业型五合一多功能环境表、迷你型多功能环境表、环境检测数据记录器、智能物联食品安全温湿度监测仪、物联网系列环境表等。

3、医疗、建筑、汽车检测类

公司医疗、建筑、汽车检测类产品涵盖“乐鱼”体温计、非接触式红外人体测温仪、高精度激光测距仪、TDR线缆长度测试仪、管道探测工业内窥镜、汽车转速仪、汽车电子及胎压测试器、专业汽车万用表、专业木材湿度仪、多功能综合测量环境表等。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在长期的运营过程中形成了独立、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体系,各个体系相互依托,构成了满足自身持续发展的盈利模式。公司主要面向国际市场以ODM模式开展生产经营,具备较强的研产销一体化能力,在巩固国际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积极切入国内市场,循着技术进步协同品牌发展的路径,实现自主品牌的产业升级。

1、研发模式

设计研发是公司一直以来的战略选择,在公司的快速发展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公司通过市场调研和需求分析、独特的产品设计、严格的开发验证,建立了和市场有效对接的产品研发体系。

公司通过与客户长期深入的合作和交流、各种国际展会和平台、以及客户个性化需求定制,获取市场前沿的需求动态,以此为基础进行项目立项。

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模式以订单为依据,并结合原材料种类和实际库存制定具体的采购计划。

为保证关键原材料的供应,公司通常会根据客户订单和未来市场需求情况,采用提前、批量采购和适当备货的方式,以满足正常生产和加急生产等突发情况的需要。

3、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产品具有品种多、批量化的特点,通常要根据客户订单组织生产,对于国内市场的部分标准化定型产品和要求快速供货的产品,则采取预先适当备货的方式,以提高供货反应速度。公司对产品的生产相关流程进行统一规划,生产工程部统一协调生产流程,提供生产工艺和技术支持,全力配合并保证生产活动顺利运行;生产部负责日常的生产活动,严格按照特定的工艺流程和产品质量控制制度组织生产。

4、销售模式

公司分别设立了国内市场部和海外业务部负责国内、外市场的销售和运营,并在国内、外市场采取不同的销售模式。

(1)国外销售模式

公司是国内较早从事仪器仪表出口的企业之一,产品以外销为主,出口到美国、德国、意大利、澳大利亚、俄罗斯、英国、法国、奥地利、瑞典、南非等国家和地区,主要客户为国际知名品牌商。国际上仪器仪表行业和市场发展较为成熟,公司主要以ODM方式为知名品牌自主设计、生产和销售。

在ODM产品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公司逐渐加大了在国外市场推广自主品牌的力度,积极培育自主品牌市场,在俄罗斯、印度等新兴市场,公司直接销售推广其自主品牌“CEM”产品。

(2)国内销售模式

公司国内市场销售以自主品牌为主。针对国内市场,公司销售方式按渠道不同可分为线上销售和线下销售。公司充分利用线上线下优势互补带来的协同效应,促进自主品牌“CEM”的推广和国内市场的拓展。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全球,国际贸易摩擦加剧,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不容乐观。面对复杂的外部环境,公司管理层围绕既定战略方针,审慎决策,灵活应对,规范运作,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带领全体员工克服各种不利影响,保持了业绩的增长,持续推进了公司的稳健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6,266.08万元,同比增加106.78%;实现营业利润39,379.32万元,同比增加274.3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755.90万元,同比增加271.10%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1、快速复工,加大防疫产品供给

在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之初,公司作为非接触红外人体测温仪产品和红外热像仪产品的生产厂家,为紧急生产本次疫情防控物资,公司于2020年1月底开始复工复产,并积极克服疫情所带来的用工短缺及原材料供应问题,加班加点生产防疫产品,凭借多年积累的供应链整合能力和生产制造能力,向客户交付了大量的防疫产品。同时,公司不断发挥技术优势,加大对防疫产品的研发力度,在对现有红外测温产品进行性能升级的同时,高质高效地研发出智能红外测温安检门、AI测温考勤一体机、全自动红外热成像测温告警系统等一系列防疫新产品,满足更多客户的不同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红外类产品实现收入12,346.55万元,占总收入12.83%,比上年同期增长544.71%;人体测温类产品实现收入35,072.20万元,占总收入36.43%,比上年同期增长4,926.22%。

2、非防疫产品恢复正常生产交付

在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初期,为集中人力物力全力保障防疫产品的生产、供应,公司其他类产品的生产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随着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公司增加了人员规模、理顺了物流和出口手续,非防疫产品恢复正常生产交付。

报告期内,公司除红外类、人体测温类产品外的其他产品实现收入48,847.33万元,占总收入50.74%,比上年同期上升11.07%。

3、开发新产品和开拓新客户

如前所述,面对本次疫情,公司加大对防疫产品的研发力度,研发出智能红外测温安检门、AI测温考勤一体机、全自动红外热成像测温告警系统等一系列防疫新产品,并在供应本次疫情防疫产品的同时,公司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国内销售体系和销售渠道,开拓了新客户。

4、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工作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63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计3,333.34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8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633.43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426.64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0]000131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明显增加。

5、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

为推进募投项目“华盛昌仪器仪表巴中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公司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巴中卓创提供借款不超过5000万元,为该募投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报告期内,该募投项目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当地天气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完成了厂房主体框架的搭建。同时,公司加大研发人才、营销人才的招聘和引进力度,为“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国内运营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未来项目建设和业务扩展做人才储备。

6、积极回报投资者,高效完成半年度权益分派

公司在稳定发展,提升业绩的同时,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报告期内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状况和资本公积情况,拟定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经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高效率完成2020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工作,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7、加强内控建设,完善考核体系

公司已建立健全各项内控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力资源制度,对公司员工及管理人员在日常采购、销售、内部管理等活动中的行为予以约束和规范。报告期内,公司对各项制度、流程进行全面、深入梳理,进一步完善管理体系,加强内部资源整合,提高管理效率,提升公司风险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同时,公司在自身发展的同时,根据员工团队项目绩效及个人绩效实施多元化的激励,深入推进绩效考核工作,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损益表重大变化说明

单位:元

二、资产负债表重大变化说明

单位:元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根据新收入准则的施行时间要求,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并依据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根据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执行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对于最早可比期间期初之前或2020年年初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未进行追溯调整,而是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

(1)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月1日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列示如下:

单位:元

(2)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月1日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列示如下:

单位:元

2019年12月31日适用旧收入准则的预收款项项目中金额,于2020年1月1日根据新收入准则进行重分类,将原准则下的预收款项项目中不含增值税金额重分类至新准则下的合同负债项目中,将其中增值税金额按照流动性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负债。

(3)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4)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母公司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报告期内无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980 证券简称:华盛昌 公告编号:2021-012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并于2021年4月28日下午14:00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朱庆和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袁剑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与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总经理向董事会汇报了《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汇报了2020年度的主要经营业绩情况,对2020年度主要工作进行了回顾。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朱庆和先生、陈燕燕女士、刘震国先生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朱庆和先生、李学金先生、浦洪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5、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6、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考虑到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同时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状况和资本公积情况,根据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相关规定,提议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为: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333.34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46,666,740元(含税)。经过本次分配后未分配利润剩余部分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公司回购股份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 “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方案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股本总额计算的分配比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7、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和资金周转需要,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8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8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6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间均为12个月,授信期间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均无抵押及担保。具体授信额度以银行审批为准,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和银行审批情况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8 年12月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等值2,000万美元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80 证券简称:华盛昌 公告编号:2021-013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以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并于2021年4月28日下午16:00以现场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孝条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与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5、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制定,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6、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发展需求,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决议》。

2、《监事会关于第二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80 证券简称:华盛昌 公告编号:2021-015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63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3.34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89元,本次公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496,334,326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以及相关发行费用42,067,924.4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54,266,401.51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0年4月8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大华验字【2020】000131号”《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3.34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2020 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公司收到募集资金净额45,426.64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6,052.0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6,033.25万元、募集资金利息投入18.8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39,393.39万元,实际账户金额为39,771.10万元,差异主要为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荔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彩田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权利和义务。所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033.25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8月24日为公司出具的《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0]007105号),截至2020年4月1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5,438,682.84元。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8月2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5,438,682.84元,置换工作已完成。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国内运营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尚余资金55,809,045.52元,其中结构性存款5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5,809,045.52元;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尚余资金158,371,399.07元,其中结构性存款15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8,371,399.07元;华盛昌仪器仪表巴中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尚余资金183,530,584.21元,其中结构性存款165,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18,530,584.21元。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下转181版)

证券代码:002980 证券简称:华盛昌 公告编号:2021-020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袁剑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庄继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海琴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一、资产负债表

二、利润表

三、现金流量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