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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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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1-021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袁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荣志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荣志坚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交易性金融资产较期初减少40.72%,主要系本期购买理财减少所致。

2、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52.53%,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55.98%,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减少32.11%,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65.29%,主要系公司2020年9月份出售了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子公司股权,致使公司营业收入、成本和费用相应减少,扣除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收入,本报告期公司主要产品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约35%。

3、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减亏35.1%,主要系本期公司主要产品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约35%,公司严格控制成本费用支出,致使本期亏损减少。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袁 静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1-035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所有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业务概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以下业务版块:1、移动通信领域的射频器件及精密轻金属结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及其他相关业务;2、消费类电子领域的玻璃盖板及精密轻金属结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3、汽车零部件领域的精密铝合金结构件及钣金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4、电子元器件分销(已于2020年9月完成出售)。

1)移动通信领域:公司业务包括通信射频器件及其精密轻金属结构件;系统模板散热组件业务及天线业务。公司主要以射频技术为核心,为客户提供无线射频基站相关的天线、滤波器、双工器、塔放、合路器、微波传输等全系列射频器件、结构件产品及解决方案。公司已与世界知名通讯设备系统集成商爱立信、诺基亚、三星等形成稳固的合作关系。系统模板散热组件业务及天线业务主要为适配5G技术而研发和生产相关产品,能够充分把握5G行业的发展红利。

2)消费类电子领域:公司业务包括精密轻金属结构件及玻璃盖板业务,其中,电子消费领域的精密轻金属结构件业务已逐步收缩,公司集中资源投放玻璃业务板块,玻璃业务主要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凯茂进行经营。深圳凯茂专注于2D/2.5D/3D玻璃前后盖板的生产、加工,曲面玻璃、超薄玻璃的研发生产及折叠屏玻璃的研发生产,客户包括国内主流手机品牌厂商、笔记本电脑、智能穿戴、汽车触控显示、工业触控显示厂商。

3)汽车零部件领域:公司主要生产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的精密铝合金结构件及钣金件,主要客户是特斯拉、马勒贝洱、大陆、群志、华纳圣龙等。

4)电子元器件分销领域:2020年,公司剥离了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以进一步聚焦原有优势主业,相关交易事项已于2020年9月底实施完毕。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聚焦“通信射频器件与结构件、消费电子玻璃业务、汽车结构件”三大主要业务板块,围绕公司战略和经营方针,公司经营管理层通过推进各项改革,优化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激发企业活力;并继续强化集团管控能力建设,通过推进内部管理协同及人力资源体系建设等一系列的措施,推动公司管理能力的优化和提升;严控全面预算管理,采取有效的降本增效控费措施,并强化安全环保管理,确保企业稳定生产。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5,325.28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9.0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5,835.69万元,同比下降4,881.65%;公司年末总资产605,566.68万元,比上年末下降24.81%;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66,268.71万元,同比下降39.32%。

通信业务方面,公司在核心客户体系中确立主力供应商的地位,并持续提升在诺基亚、爱立信的市场份额,稳步开发多项新项目;通信结构件产品也从压铸机加件,扩展到散热模组,模块散热组件可以快速将芯片热量带走并散热,特别是对5G芯片及高功耗芯片至关重要,2020年经过小批量验证和爬坡生产批准后,公司已开始向核心客户诺基亚交付散热模组并批量生产。消费电子业务领域,公司下属子公司深圳凯茂积极开发触控玻璃在智能汽车、智能穿戴、智能家居以及多形态显示屏幕方面的应用,并通过开拓大尺寸、曲面尺寸玻璃产品与超薄产品,进一步提升核心客户的市场份额;此外,凯茂还深耕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与应用,尤其以凯茂与德国肖特成功开发的超薄玻璃工艺在未来柔性市场上应用空间最为巨大,折叠屏手机不仅是显示形态的新面貌,同时也是对智能手机与5G通信结合的新展示,目前深圳凯茂为国内少数可量产折叠屏玻璃的生产厂家之一,工艺成熟度与产能均为领先地位。

汽车业务板块,公司已与特斯拉、大陆、马勒贝洱等新能源汽车厂商建立多年稳定的合作关系,为了承接更多订单,公司计划进一步拓展产品线,并已开始布局逆变器和电机的壳体结构件产品及新增配套产能以充分把握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红利,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技术进步、成本降低以及特斯拉国产化带来的示范效应,新能源汽车产业仍将继续保持增长的态势,公司的汽车结构件业务也有望获得持续增长的动力。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29.03%,主要系本期出售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第四季度收入未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归属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亏损10.58亿,较上年同期下降4,881.65%,主要系以下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聚焦主营业务,对非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差、资金利用率不高的业务执行关停并转策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商誉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经过分析测试,公司判断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商誉等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另因市场竞争加剧导致部分产品毛利率明显下降以及部分产品退出市场,公司存货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本报告期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4.33亿;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计提信用减值准备2.36亿。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公司设立新子公司上海钧兴通讯设备有限公司、VIETNAM MITEC COMMUNICATION EQUIPMENT COMPANY LIMITED、春兴精工(东台)有限公司、香港炜德国际有限公司,均持有100%的股权,自设立之日起,本公司合并其财务报表。

本期通过债务重整方式获得深圳市福昌电子技术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自工商变更完成之日起纳入合并范围。

合并范围减少:

苏州春兴维塞尔精密智造有限公司、春兴精工(宿迁)有限公司注销;

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World Style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惠州启信科技有限公司、联合无线科技(深圳)有限公司、United WirelessTechnology(HK)Limited、Spring WirelessTechnology(HK)Limited、苏州市华信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出售。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袁 静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1-032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2021-021),因工作人员失误,《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中“二、公司基本情况之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中“基本每股收益(元/股)、稀释每股收益(元/股)”数据填写错误,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更正后: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就上述更正事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感歉意,公司今后将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核对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1-036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一)计提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1 年3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具体情况说明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1年3月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存货、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835.67万元,详情如下表:

单位: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1、金融资产、合同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除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外,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公司对应收款项在组合基础上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损失。

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1)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2)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3)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等。

2、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规定,公司期末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期末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如果以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使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则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将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贷款减值准备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规定,公司首先对单项金额重大的贷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则确认减值损失,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公司将单项金额不重大的贷款或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贷款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公司对贷款业务形成的债权实行五级分类,分别为: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和损失类,根据资产的期末余额分别计提 1.5%、3.0%、30%、60%、100%的减值准备。

4、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合理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公司本期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共计2,835.67万元,将减少公司本期营业利润2,835.67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相关审核意见

1、董事会意见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更加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2、监事会意见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更加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有利于保证公司规范运作,更加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1-033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19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9日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袁静女士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书面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21-035)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更加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2021-036)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1-034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13: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9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赵中武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书面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未发现参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规定的行为。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21-035)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更加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2021-036)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盖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获得药物临床试验默示许可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22 证券简称:成都先导 公告编号:2021-019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获得药物临床试验默示许可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近日,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先导”或“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公司在研项目“HG146胶囊”(以下简称“HG146”)拓展适应症的临床试验申请获得批准。

● HG146拟用于治疗晚期实体瘤或淋巴瘤。

● HG146拟用于治疗多发性骨髓瘤的临床试验已于2018年获得批准,目前正在开展多发性骨髓瘤的临床研究。

● 由于药品的研发周期长、审批环节多,容易受到一些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药物名称:HG146胶囊

剂型:胶囊剂

规格:5mg、10mg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1类

受理号:CXHL2100133、CXHL2100134

申请人: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事项:临床试验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2月20日受理的HG146胶囊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同意开展单药治疗晚期实体瘤或淋巴瘤的人体临床试验。

二、药品相关情况

本次递交HG146胶囊为化药注册一类新药,拟新增适应症,用于治疗晚期实体瘤或淋巴瘤患者。

HG146(HDAC I/IIb亚型选择性小分子抑制剂)为成都先导开发的结构新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选择性的I类和IIb类组蛋白去乙酰化酶(HDAC)的抑制剂,于2018年4月12日获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建临床批件(批件号:2018L02338,2018L02339),目前正在开展多发性骨髓瘤的临床研究。同期开展的非临床前研究表明,在小鼠肾癌、卵巢癌等模型中,HG146单用或与PD-1抗体联用均具有显著的肿瘤抑制作用。同时非临床和临床研究,暂未发现HG146明显的安全性问题。

近年来,随着对HDAC研究的不断深入,HDAC抑制剂已成为国内外抗肿瘤药物的一个重要靶点。国内外知名药企如默克、诺华、Celgene、深圳微芯等纷纷布局HDAC抑制剂研究,已上市HDAC抑制剂药物多数为泛抑制剂,适应症主要为外周T细胞淋巴瘤、复发多发性骨髓瘤等血液瘤。近年来,陆续有HDAC抑制剂开始实体瘤治疗的临床研究。

三、风险提示

由于医药产品具有高科技、高风险、高附加值的特点,药品的前期研发以及产品从研制、临床试验报批到投产的周期长、环节多,容易受到一些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公司将积极推进上述研发项目,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对项目后续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暨2021年第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15 证券简称:国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7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暨2021年第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4日13:00-14: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之e访谈”(网址:http://sns.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 问题征集:投资者可在2021年5月12日17: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问题预先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信箱(contact@guomaoreducer.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以及《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1年5月14日13:00-14:00举行2020年年度暨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0年及2021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具体情况,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交流。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和形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4日13:00-14:00

会议召开平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之e访谈”平台(http://sns.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徐国忠先生,董事、总经理徐彬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陆一品先生及董事、副总经理王晓光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1年5月12日17: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问题预先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信箱(contact@guomaoreducer.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投资者可在2021年5月14日13:00-14: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之e访谈”(http://sns.sseinfo.com)在线直接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冉艳

电话:0519-69878020

邮箱:contact@guomaoreducer.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e访谈”栏目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