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305版)
④主要项目销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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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鲁能广宇、广东中绿园、汕头中绿园,尚未开盘销售。 ⑤主要项目出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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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土地一级开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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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融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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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发展战略和未来一年经营计划
作为“十四五”开局的2021年,公司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国资委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精神,坚决落实股东大会决策部署,以绿色发展为主题,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为工作主线,以效益提升为抓手,着力优化业务发展布局,提升对外投资质量,强化项目运营管理,夯实信息披露基础,妥善解决同业竞争,稳步做强做优上市公司。全年计划开工面积313.35万平方米,续建面积302.16万平方米,竣工面积120.32万平方米;公司将在保证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前提下,确保销售业绩稳中有升,力争突破260亿元。
⑨向商品房承购人因银行抵押贷款提供担保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为商品房承购人因银行抵押贷款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99,798.79万元,报告期无已承担担保责任且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⑩董监高与上市公司共同投资(适用于投资主体为上市公司董监高)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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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14.08%,主要是本年达到交付结转条件房源金额较以前年度减少,新获取项目正在开发阶段,尚不满足结转条件。本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29.61%,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达到交付结转条件房源金额较上年减少;二是本年交付结转房源毛利率较上年有所降低。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及子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的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合并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详见“第十二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已就会计政策变更等相关事项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①本年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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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本年新设子公司
本公司报告期内新设二级全资子公司3家,分别为三亚中绿园、青岛中绿园、汕头中绿园;新设三级全资子公司4家,分别为天津鲁能广宇(为二级子公司天津鲁能泰山的全资子公司),宜宾山水原著(为二级子公司宜宾鲁能的全资子公司),重庆中绿园(为二级子公司重庆鲁能的全资子公司),广东中绿园(为二级子公司鲁能亘富的全资子公司)。具体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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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广宇发展 公告编号:2021-043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16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1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45)。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2020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2020年度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750,567,812.57元,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11,605,684.5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943,232,397.13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94,323,239.71元,加母公司以前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364,047,747.89元。公司2020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1,862,520,720股为基数,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65,630,18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3,898,417,567.89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1-047)。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对2021年1月1日之前业务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向公司及所属公司新增财务资助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2021年度公司关联方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及所属公司新增200亿元财务资助额度,期限不超过5年,年利率5.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关联方向公司及所属公司新增财务资助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公司关联董事王科先生、李景海先生、蔡红君先生、周现坤先生已按规定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与该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所属公司顺义新城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为所属公司北京顺义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义新城”)增资20亿元,全部计入其资本公积,不增加其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所属公司顺义新城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所属公司宜宾山水原著商业承兑汇票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所属公司宜宾山水原著置业有限公司拟向中信银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授信额度,用于向上游供应商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公司作为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保证人,为该部分全额承兑到期商业承兑汇票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所属公司宜宾山水原著商业承兑汇票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下午3:00在北京贵都大酒店会议室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同时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52)及《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十三、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赵廷凯先生、乐超军先生、冯科先生、李书锋先生、翟业虎先生的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广宇发展 公告编号:2021-052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3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贵都大酒店会议室(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217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1)《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4)《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7)《关于关联方向公司及所属公司新增财务资助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为所属公司宜宾山水原著商业承兑汇票提供担保的议案》
(9)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其中议案(7)为关联议案,需关联股东(包括其股东代理人)回避表决。
2.审议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45)、《2020年年度报告》、《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关联方向公司及所属公司新增财务资助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关于为所属公司宜宾山水原著商业承兑汇票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股东大会议案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三、提案编码
表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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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5月17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以2021年5月17日及以前收到登记证件为有效登记)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5号10层
4.登记手续:
(1)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5.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伊成儒、徐瑞
联系电话:(010)85727720、85727717
联系传真:(010)85727714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5号10层
邮编:100020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其他报告文件
4.备查文件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37
2.投票简称:广宇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2 股东大会提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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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在下述授权范围内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被委托人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表决,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指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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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日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广宇发展 公告编号:2021-044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由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1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晓琴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评价结论如下:
根据2020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2020年度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监事会已经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对2021年1月1日之前业务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特此公告。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广宇发展 公告编号:2021-046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具体如下:
一、2020年财务概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750,567,812.57元,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11,605,684.5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943,232,397.13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94,323,239.71元,加母公司以前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364,047,747.89元。
二、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在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经营发展规划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盈利情况和现金流量状况,公司2020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1,862,520,720股为基数,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65,630,18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3,898,417,567.89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三、相关说明
1.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该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2.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该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3.在本预案披露前,公司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不存在信息泄露或信息知情人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况。
四、审议情况
1.董事会审议情况: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2.相关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出具了《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现状、股东要求和意愿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的,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有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同时该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做出的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决议,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广宇发展 公告编号:2021-048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对2021年1月1日之前业务进行追溯调整。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对2021年1月1日之前业务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广宇发展 公告编号:2021-049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向公司及所属公司新增财务资助额度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年2月25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向公司及所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1年度,公司关联方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绿发”)拟向公司及所属公司提供50亿元财务资助额度,利率5.5%,期限不超过5年。详见公司2021年2月9日及2月26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绿发已向公司及所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本金45.05亿元。 根据公司及所属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中国绿发拟向公司及所属公司增加2021年度财务资助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关联方中国绿发,为支持公司及所属公司项目开发及业务发展,拟向公司及所属公司增加2021年度财务资助额度200亿元,期限不超过5年,年利率5.5%,据此测算,本次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55亿元(其中,应支付的利息不超过55亿元)。
2.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提供财务资助额度内的事项进行决策,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授权的同时,进一步转授权公司经理层进行决策并及时披露进展。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中国绿发向公司及所属公司新增财务资助额度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4.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向公司及所属公司新增财务资助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科先生、李景海先生、蔡红君先生、周现坤先生已依法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
5.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6.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88年0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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