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313版)
十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预计负债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进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预计负债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依据充分合理,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预计负债事项后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以及经营成果。因此,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预计负债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预计负债的公告》。
十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进一步完善和健全了公司科学、稳定、持续的分红机制,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作为公司审计机构,能够胜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用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十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并将剩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以上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将该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62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21-021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及确认预计负债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或“上市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预计负债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经测试,公司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对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如存货、长期股权投资等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报告期内,公司拟新增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合计797.72万元,相应形成资产减值损失797.72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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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0年度。
(三)资产减值测试及计提方法的说明
1、存货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公司对各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2020年度拟对参股公司泉州众信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新增计提减值准备513.11万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不考虑所得税费用情况下,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导致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797.7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减少797.72万元。
上述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确认预计负债
(一)本次确认预计负债情况概述
1、公司预计负债确认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在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预计负债:①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2020年度末,公司确认预计负债700万元:
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顶播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HiLight Semiconductor Ltd.(以下简称“HiLight”)三方签订协议书,三方开立保证金共管账户,公司转入700万元作为保证金,约定对HiLight进行尽职调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HiLight的合作暂无进展,存在终止合作及保证金损失的风险,根据相关约定,公司对该项目确认预计负债700万元。
(二)本次确认预计负债拟计入的报告期间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确认预计负债全部计入2020年度,不考虑所得税费用情况下,将减少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0万元,减少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700万元。
上述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预计负债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预计负债事项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预计负债事项。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议委员会对本次计提的减值准备和确认预计负债的合理性进行了说明。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预计负债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预计负债遵照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预计负债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预计负债的说明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预计负债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预计负债事项基于谨慎性原则,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预计负债事项。
六、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预计负债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预计负债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合理,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预计负债事项基于谨慎性原则,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预计负债事项。
七、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预计负债的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进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预计负债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依据充分合理,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预计负债事项后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以及经营成果。因此,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预计负债事项。
八、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62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21-022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实丰文化”)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984,118.02元,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22,298,699.15万元,年初未分配利润160,219,373.50元,应付普通股股利0元,2020年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17,635,255.48元。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32,693,043.72元,年初未分配利润 177,372,903.85元,应付普通股股利0元,2020年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143,079,860.13元。
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三)利润分配条件
(1) 如不存在以下特殊情况,将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除以合并报表口径当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外,公司以母公司报表口径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鉴于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2020年合并报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的实际情况,公司2020年度不具备现金分红的基本条件,以及考虑到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为更好地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为此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寻求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
四、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2020年合并报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公司董事会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全体股东长远利益,提出2020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62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21-023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实丰文化”)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使用额度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04 号)核准,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7】224号)同意,实丰文化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000 万股已于 2017年4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募集资金总额为22,3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14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0,198万元。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年 4月 6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广会验字[2017] G16043480070号《验资报告》。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2021年度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二)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管理措施情况
(一)投资风险
1、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得更多的回报。
五、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蔡俊权先生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低风险的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现金管理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同意此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查阅了2021年度实丰文化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事项相关董事会资料、监事会资料及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后认为:实丰文化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事项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实丰文化拟使用不超过1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62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21-024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
开展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实丰文化”)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使用额度不超过9,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即购买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情况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9,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该额度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管理措施情况
1、投资风险
(1)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得更多的回报。
四、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审批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蔡俊权先生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即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规定。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即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9,000万元开展委托理财,同意此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即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62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21-025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 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本方案使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使用期限
2021年1月1日一2021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暂不发放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 5万元/年(税前)。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薪酬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外,不领取监事津贴。未担任实际工作的监事,暂不发放津贴。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金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发放。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 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 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62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21-026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控股股东为公司
及子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担保不收取担保费用,也不需要提供反担保;
2、本次担保属关联担保,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借款额度的议案》和《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授信情况
2021年4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借款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和子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2021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8亿元的授信融资额度,期限为一年,授信方式为信用、抵押或担保,业务种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汇票承兑、汇票贴现、开立信用证、信用证项下进口押汇等,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实际签署合同约定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办理具体手续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上述授信融资及授权事宜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担保事项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蔡俊权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公司控股股东蔡俊权先生拟为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与相关金融机构形成的债权债务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等方式。蔡俊权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的上述担保免于收取担保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对该项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本次综合授信以及担保额度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失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办理具体手续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3月31日,蔡俊权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持有公司股份39,763,889股,占公司总股本33.14% ,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俊权先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5 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方。因此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协议主要内容
目前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具体内容以签订的协议为准。
四、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控股股东蔡俊权先生与公司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如下:
(一)蔡俊权先生作为出租方,与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实丰(香港)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丰香港”)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46,802元,详见下表:
■
(二)蔡俊权先生作为担保方,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3,600万元,截至目前还在履行的金额为11,600万元,此担保是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进行银行融资的连续担保,详见下表:
■
注:王静芸女士为蔡俊权先生的配偶。
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控股股东蔡俊权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支持,是为了更好的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补充公司及子公司营运资金,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不需要提供反担保,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但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反而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经认真审核讨论后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已将控股股东拟为公司及子公司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相关材料。
2、我们认为该事项是公开、公平、合理合规的,控股股东蔡俊权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融资提供的担保免于收取担保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3、审议本事项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相关关联担保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此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蔡俊权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支持了公司的发展,且此次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本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62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21-027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容诚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3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018人,其中4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事务所经审计的2019年度收入总额为105,772.1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2,969.01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46,621.7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10家上市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25,290.04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事务所对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38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7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5、诚信记录
容诚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
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不同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姚静,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0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实丰文化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杜沛洲,200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0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实丰文化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郭晓鹏,1999年7月开始从事审计工作,200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年10月开始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2020年1月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火炬电子(SH:603678)、国脉科技(SZ:002093)、卓越新能(SH:688196)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3、独立性
容诚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本期年报和内控审计等相关报告的费用为100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增长0%。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审查容诚事务所提供的资料和了解,对容诚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表示一致认可。容诚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召开前审阅了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料,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容诚事务所已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同时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及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能满足公司2021年度相关审计的要求,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综上,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拟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容诚事务所已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满足公司2021年度相关审计的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作为公司审计机构,能够胜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用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容诚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62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21-028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徐林英、杨三飞对泉州众信超纤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或“上市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徐林英、杨三飞对泉州众信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19年1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当日公司与徐林英、杨三飞和泉州众信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业绩承诺补偿协议》。
公司在2019年1月9日以人民币2,998.8万元,分别向徐林英、杨三飞购买泉州众信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信科技”)各5%的股权,合计428.4万股。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众信科技10%的股权。
2、公司于2019年11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当日公司与徐林英、杨三飞和泉州众信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二)》及《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二)》。
公司在2019年11月21日以人民币1,499.4万元,向杨三飞购买众信科技5%的股权,合计214.2万股。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众信科技15%的股权。
3、公司于2020年4月18日与徐林英、杨三飞和泉州众信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二)〉及〈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二)〉之补充协议》,并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方一致同意,在杨三飞或其指定第三方按约定完成回购实丰文化持有的众信科技5%股份并支付足额的回购款后,《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二)》、《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二)》均终止履行,2019年1月已完成交易的10%股份各方按照2019年1月签订的《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继续履行。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杨三飞尚未完成5%的股份回购。
4、公司于2021年1月5日与徐林英、杨三飞和泉州众信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二)〉及〈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二)〉之补充协议二》,并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方一致同意,5%股份回购期限延长至2021年7月31日并完成货银交割,杨三飞承诺在2021年1月31日前支付400万元人民币至公司的银行账户作为保证金(转账附言备注为:股份回购之保证金)。在杨三飞或其指定第三方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回购的,保证金可抵扣回购款。
实丰文化于2021年1月28日收到400万元保证金。
5、根据《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业绩承诺内容
根据公司与徐林英、杨三飞和泉州众信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上述协议,业绩承诺情况如下:
徐林英、杨三飞承诺众信科技在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实现的扣非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2,500万、3,500万元、4,500万元、4,500万元。如众信科技在业绩补偿期内实现的实际扣非净利润数低于上述约定的承诺扣非净利润数,则徐林英、杨三飞应按协议约定向实丰文化进行补偿。
具体补偿金额的计算及补偿方式如下:
当期现金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净利润承诺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扣非净利润数)÷利润补偿期内各年度净利润承诺数总和×累计交易的总对价-已补偿金额。
如发生实现扣非净利润数低于承诺扣非净利润数而需要徐林英、杨三飞进行补偿的情形,实丰文化应在当年年报公告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按照上述公式计算并确定徐林英、杨三飞当年应补偿的现金,并向各补偿义务主体就其承担补偿义务事宜发出书面通知,补偿的现金到账时间约定以上述书面通知为准。
三、泉州众信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泉州众信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业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于2021年4月19日出具了亚会审字(2021)第01110260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的泉州众信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为1,84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1,840万元,未实现2020年度的业绩承诺。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62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21-030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 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肖家源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肖家源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但肖家源先生仍在公司任职并担任董事长助理职务,协助处理战略和投资事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肖家源先生辞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申请自其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肖家源先生无持有公司股份。肖家源先生在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肖家源先生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蔡俊权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审核,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聘任王依娜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聘任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王依娜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7号--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
王依娜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54-85882699
传真号码:0754-85882699
电子邮箱:zhengquan@gdsftoys.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澄华工业区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件:王依娜女士的简历
王依娜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年9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2014年8月至2017年10月任职于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位。2018年4月起任职于本公司证券法务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王依娜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王依娜女士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况;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况;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况;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002862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21-031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终止项目名称:营销网络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
●剩余募集资金用途: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21年4月20日的剩余募集资金共计299.65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投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04 号)核准,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7】224号)同意,实丰文化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000 万股已于 2017 年4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募集资金总额为22,3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14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0,198万元。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4月 6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广会验字[2017] G16043480070号《验资报告》。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原计划投入情况如下:
■
二、此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一)“营销网络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的概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营销网络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投资总额为2,134.06万元,拟在北京、天津、沈阳、济南、西安、武汉、重庆、上海、福州、广州、深圳11 个重点城市租赁场地建设营销网络办事处,在山东、陕西、广东、湖北、福建、重庆、上海7 个省份或直辖市完善公司国内市场的商超布局。公司拟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完善公司在国内的销售网络和营销渠道,增强公司在国内玩具市场的营销力量,最终形成一个覆盖范围广和品牌推广力度强的全国性营销网络,实现公司对于内销市场的全面开拓。
2018年8月-9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营销网络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的实施方式“拟在北京、天津、沈阳、济南、西安、武汉、重庆、上海、福州、广州、深圳11个重点城市租赁场地建设营销网络办事处,在山东、陕西、广东、湖北、福建、重庆、上海7个省份或直辖市完善公司国内市场的商超布局”变更为“拟在深圳租赁场地建设营销网络办事处,在山东、陕西、广东、湖北、福建、重庆、上海7个省份或直辖市完善公司国内市场的商超布局”。
2020年4月-5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营销网络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的投向 “在深圳租赁场地建设营销网络办事处,在山东、陕西、广东、湖北、福建、重庆、上海7个省份或直辖市完善公司国内市场的商超布局” 调整及变更为“拟在深圳及北京租赁场地建设营销网络办事处,并在深圳建设电商平台”。其中,将“营销网络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项目中865.29万元用于电商平台的建设,剩余的募集资金用于在深圳及北京租赁场地建设营销网络办事处,调整及变更后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1年5月31日。
(二)“营销网络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实际投资情况
截止2021年4月2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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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平台的建设和在深圳租赁场地建设营销网络办事处均已按照计划进行投入,剩余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主要为北京营销网络办事处的建设。
三、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及剩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一)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结合目前国民经济形势和对行业预计,特别是受新冠疫情和贸易战的冲击,目标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对线下销售渠道的布局影响较大,继续投入存在较大风险。因此,基于对当前市场状况及未来一段时间内行业发展趋势的判断,以及更好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考虑,为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经审慎研究,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下的“北京租赁场地建设营销网络办事处”项目。
(二)剩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上述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相关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募集专项账户余额划转至公司账户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等相关事宜。
四、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并将剩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目前客观情况做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也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拟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并将剩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且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并将剩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以上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将该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并将剩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62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21-033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已于2021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21年4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公司将于2021年5月11日下午15:00~17:00 在网上平台举行2020年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互动交流。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参与方式一:登录说明会活动页面 https://www.yuediaoyan.com/research/index.php/Home/Achievement/achievement_detail/id/2118参与互动交流;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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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约调研”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蔡俊权先生,常务副总经理、董事薛莉女士,财务总监、董事吴宏先生,董事会秘书王依娜女士,独立董事黄奕鹏先生。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62 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21-034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 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上述文件规定,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准则。
(三)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租赁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2、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3、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4、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按照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将在编制2021年度及各期间财务报告时,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