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121 公司简称:郑州煤电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121 公司简称:郑州煤电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于泽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余鑫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鉴于公司一季度经营业绩较上年度同期已大幅度减亏,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亦将有较大幅度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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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其他事项段或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863,184,576.59元,归属母公司净利润-944,084,997.36 元,基本每股收益-0.7748 元。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318,996,821.14元, 加上年初结转未分配利润-160,994,339.92 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79,991,161.06 元。
鉴于公司2020年度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不符合《公司章程》现金分红条件,且考虑2021年公司矿井技改项目继续实施因素,董事会决定2020年度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同时也不进行送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与销售,兼营煤炭相关物资和设备的采购与销售等贸易业务。所属矿厂主要分布在郑州矿区所辖的新郑市、新密市和登封市。煤炭品种主要为无烟煤、贫煤和贫瘦煤,是优质的工业动力煤,主要用于发电、冶金和民用。公司的煤炭产品主要采用直销方式;收入来源主要来自煤炭销售。
生产模式:公司采用流程式生产模式。采煤工作面各生产工序严格按照循环作业图表连续不间断地进行循环作业,其他辅助工序与之配合,矿井形成连续型生产。
采购模式:公司下属煤矿生产所必需的原材料、设备和能源,由供销公司统一采购、统一配送。除火工用品每年由公司将需求计划报请国家指定部门统一调配、采购外,其他物资均由公司自行从市场采购。
销售模式:煤炭产品由公司煤炭运销公司统一销售,实行统一签订合同、统一计划、统一定价、统一销售、统一结算的“五统一”管理模式,公司精耕细作郑州市场、巩固重点煤市场,逐渐形成了以大客户营销战略为核心,尊重矿工劳动、尊重市场规律、尊重客户需求的“三个尊重”营销文化。
盈利模式:公司主要通过原煤生产和销售,实现盈利并保持长期发展。
(二)行业情况说明
2020 年是煤炭行业发展历程中极不平凡的一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煤炭经济运行形势复杂多变,供需阶段性错位失衡矛盾突出。随着疫情防控取得显著效果,宏观经济稳步恢复增长,加之气候因素、水电出力、进口煤月度不均衡等多种因素影响,煤炭供需关系出现了阶段性市场偏紧或宽松的现象,市场现货价格出现了较大幅度波动,但煤炭中长期合同价格始终稳定在合理区间。
1.煤炭消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0 年全国煤炭消费量同比增长 0.6%。从主要耗煤行业分析测算,电力行业、钢铁行业、建材行业、化工行业耗煤分别同比增长 0.8%、3.3%、0.2%、1.3%,其他行业耗煤同比下降 4.6%。
2.煤炭供应。一是国内产量增加。2020 年全国煤炭产量 39亿吨,同比增长1.4%;其中,规模以上煤炭企业原煤产量38.4亿吨,同比增长0.9%。二是进口量增加。2020年全国煤炭进口量3.04亿吨,同比增长1.5%,创2014年以来新高;出口319万吨,同比下降47.1%;净进口3亿吨, 同比增长2%。三是煤炭转运量保持稳定。2020 年全国铁路累计发运煤炭23.6亿吨,同比下降3.9%。主要港口发运煤炭7.47亿吨,同比下降3.3%。
3.煤炭库存。截至2020 年12 月末,煤炭企业存煤5300万吨,环比减少800万吨,下降13%;全国主要港口存煤4987万吨,环比减少387万吨,下降7.2%;全国统调电厂存煤1.3亿吨,环比减少2200万吨,下降14.8%,存煤可用17天,库存水平基本合理。
4.煤炭价格。一是煤炭中长期合同价格稳定在绿色区间。2020 年动力煤中长期合同(5500 大卡下水煤)全年均价为543 元/吨,同比下降12元/吨,始终稳定在绿色区间,充分发挥了保供稳价的“压舱石”作用。二是煤炭市场现货价格出现较大波动。5月上旬 5500 大卡动力煤价格最低470元/吨,从9月份开始价格出现回升,经过短期波动后回落到 600 元/吨以下。
5.行业效益。2020 年,全国规模以上煤炭企业营业收入 20001.9 亿元,同比下降 8.4%;应收账款2675.5亿元,同比增长 16.3%;资产负债率66.1%;利润总额 2222.7 亿元, 同比下降 21.1%,降幅高于全国规模以上企业 25.2个百分点。协会统计的大型煤炭企业利润总额(含非煤)1196.9 亿元,同比下降 25.2%。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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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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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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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一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的原因:2020年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祥隆、恒泰纳入合并范围对已披露数据的追溯调整。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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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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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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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0年公司实现煤炭产量711万吨,发电量0.49亿千瓦时,营业收入27.93亿元,利润总额-7.83亿元,资产负债率82.24%,安全生产平稳运行。但受疫情、生产接替、煤炭售价等因素影响,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出现亏损。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12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决议通过,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
本公司追溯应用新收入准则,但对于分类和计量(含减值)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收入准则不一致的,本公司选择不进行重述。因此,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本公司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或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未予重述。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公司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
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应收的质保金被重分类至合同资产,预收的已生效合同款项被重分类至合同负债。
首次执行日,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资产负债账面价值的调节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有河南省新郑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郑煤电”)、郑煤集团(河南)白坪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坪煤业”)、郑煤集团(登封)教学二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教学二矿”)、郑州煤电物资供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销公司”)、上海郑煤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郑煤”)、郑州博威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威公司”)、郑州煤电宾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电宾馆”)、郑州煤电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爆破公司”)、郑州岚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岚新公司”)、河南郑新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郑新铁路”)、北京裕华创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裕华”)、郑州煤电永耀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耀公司”)、郑州祥隆地质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隆地质”)、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恒泰灾害治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灾害治理”)。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较上期变化情况详见附注。
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郑州煤电 公告编号:临2021-012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生产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2021年第一季度主营业务数据
■
二、数据来源及风险提示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本公司内部统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本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其影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宏观政策调整、国内外市场环境变化、恶劣天气及灾害、设备检修和安全检查等。
上述生产经营数据并不对本公司未来经营情况做出任何明示、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投资者应注意不恰当信赖或使用以上信息可能造成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郑州煤电 公告编号:临2021-011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及
整改情况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涉及事项基本情况
公司在2020年开展的资金占用专项自查活动中发现,部分欠公司煤款的客户存在预付控股股东郑煤集团煤款的情况。为有效解决企业间债权债务问题,减少资金结算环节,经公司与郑煤集团及相关利害方协商,同意以债权债务转让方式进行解决,即由郑煤集团对公司承担清偿责任,由此形成了控股股东对本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经梳理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类款项共计63,765.16万元。
二、整改完成情况
截至2021年4月25日,郑煤集团以货币资金方式对上述非经营性占用资金63,765.16万元及利息886.07万元进行了全额清偿,解决了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问题。
三、公司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的说明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以开展三年公司治理专项自查为抓手,从全面加强内部控制出发,在公司开展内部自查自纠。认真汲取教训,强化风险责任意识,切实采取措施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防范内控风险,持续提高规范运作能力。全面梳理、健全并严格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合同和资金管理,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提高全员守法合规意识,持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三是强化制度执行跟踪监督,坚持“事前控制、事中监管、事后督导”的全过程动态管理,探索和建立公司风险防控长效机制,确保公司在重大事项方面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郑州煤电 公告编号:临2021-010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4月28日,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分别向包括但不限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8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开立信用证、保理以及其他由银行提供借贷资金或承担担保责任的授信业务),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运营资金实际需求确定,最终以实际审批结果为准。具体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及其他条款以公司与各金融机构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郑州煤电 公告编号:临2021-008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应按类别对本公司当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根据预计结果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等相关规定,公司结合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和经营实际,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如下:
一、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2021年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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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关联方郑煤集团为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下同。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
(二)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对本公司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如果没有市场价格,按照成本加成定价;如果既没有市场价格,也不适合成本加成定价的,按照协议价格定价;如果有国家政府制定价格的,按国家政府制定的价格执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按照公平、公正、等价有偿和就近互利的原则销售给郑煤集团。
(二)通过该项关联交易,有助于本公司的产品及材料销售。交易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一)2002年5月,经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郑煤集团签订了《综合服务协议》,对双方日常交易的范围、定价方式等作了具体规定,在双方均无修订意向的前提下,每年自动顺延。
(二)2004年11月,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和煤炭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与郑煤集团签订了《综合服务补充协议》,对安全管理等有关交易事项进行了约定,并经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三)2008年10月,为了保持公司生产经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原协议的基础上,根据公司与郑煤集团双方生产经营实际,对原《综合服务协议》进行了修订,并在煤炭安全生产管理、电力产品的销售等事项上达成了互惠互利的服务约定,协议符合公司实际,价格公允,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四)2012年5月11日,鉴于公司与郑煤集团正在实施的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将影响双方关联交易内容发生变化,双方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综合服务协议》。2012年12月26日,公司重组完成后,该协议正式生效。
(五)2015年4月17日,公司就收取郑煤集团设备租赁管理费、购买电力等相关事项对双方原有《综合服务协议》进行了完善,该事项已经公司六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六)2018年3月29日,公司与郑煤集团续签《综合服务协议》,该事项已经公司七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七)2021年4月28日,公司与郑煤集团续签《综合服务协议》,该事项已经公司八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六、审议程序
(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类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活动所必需,发挥了各自的资源、产品和成本优势,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所有交易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二)该议案已经公司八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鉴于郑煤集团为公司关联股东,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时,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郑煤集团在股东大会上将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七、备查文件
(一)八届九次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郑州煤电 公告编号:临2021-007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11点30分,在郑州市中原西路66号公司本部4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姜群义先生召集,经与会监事推举由杨治国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4人,姜群义先生因外出学习未能参加现场会议,委托杨治国先生代为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2021年度预计情况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与控股股东郑煤集团公司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现象。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依据充分,符合现阶段公司的实际情况,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事项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综合考虑该所的审计质量、服务水平及收费情况,同意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并通过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与控股股东续签《综合服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及上交所有关信息披露准则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进行了认真审核,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一)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情况。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综上,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备查资料
八届九次监事会决议。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郑州煤电 公告编号:临2021-006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9点30分在郑州市中原西路66号公司本部6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于泽阳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吕随启先生以视频方式参加了现场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报告详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863,184,576.60元,归属母公司净利润-944,084,997.36 元,基本每股收益-0.7748 元。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318,996,821.10元, 加上年初结转未分配利润-160,994,339.92 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79,991,161.06 元。
鉴于公司2020年度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不符合《公司章程》现金分红条件,考虑2021年公司矿井技改项目继续实施因素,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同时也不进行送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2021年度预计情况的议案(详见同日编号为临2021-008号公告)
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生产经营实际,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活动所必需,发挥了各自的资源、产品和成本优势,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所有交易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出席会议的关联董事对该项议案回避了表决,由4名非关联董事对该项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和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详见同日编号为临2021-009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中介机构,财务审计报酬为50万元人民币/年,内控审计报酬为30万元人民币/年。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详见同日编号为临 2021-010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决定撤销“综合管理部”、“资本运营部”,成立“综合办公室”、“证券业务部”,原“工程质量监督站”调整为经费单位。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股东续签《综合服务协议》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出席会议的关联董事对该项议案回避了表决,由4名非关联董事对该项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郑煤集团推荐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意见,董事会提名任守忠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个人简历如下:
任守忠,男,1963年12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历任河南省新郑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河南省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郑煤集团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职工董事。现任郑煤集团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监事会决定提请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会议召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第一、四、五、六、七、九、十、十三、十四、十五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备查资料
(一)公司八届九次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郑州煤电 公告编号:临2021-009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损失和
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4月28日,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减值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分析和测算,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合计30,783.07万元。
二、计提减值的具体说明
(一)资产减值损失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为46,931.40万元。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品种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本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8,120.05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合同资产账面余额51.96万元,本期计提减值损失1.30万元。
(二)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计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判断,基于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对单项评估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按组合方式实施信用风险评估,以预计存续期基础计量其预期信用损失,确认金融资产的损失准备。经测试,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2,661.72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后,将减少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1,544.15万元。
四、公司相关审核及批准机构的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审阅相关资料,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和信用减值事项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及相关政策的要求。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和信用减值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因此同意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合计30,783.07万元。
(二)董事会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和信用减值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和信用减值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会计谨慎性、一致性原则,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四)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依据充分,符合现阶段公司的实际情况,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八届九次董事会决议;
(二)公司八届九次监事会决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 4月28日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