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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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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55版)

8、公司董事会对本持股计划进行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审议本持股计划,本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9、公司审议本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0、本期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释 义

本期计划草案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一、持股计划的目的

1、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提升公司整体价值

2、推动“经理人”向“合伙人”转变

3、改善和创新薪酬激励结构

二、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二)自愿参与原则

(三)长期服务原则

(四)利益共享原则

(五)风险自担原则

三、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确定标准及份额情况

本期持股计划的总人数为44人,包括公司除全球合伙人以外的副总裁3人及其他高管2人,下属单位总经理和其他高层39人。参与本持股计划的高管分别为李国林、王金亮、刘敏、钟铮、江鹏。各持有人最终所归属的标的股票权益的额度及比例,将根据归属考核期单位业绩目标的达成情况及持有人考核结果方可确定,届时公司将会另行公告。

拟参与本期持股计划的高管所获份额如下:

备注:本期持股计划具体归属的比例需根据各持有人考核达成情况进行归属,实际归属比例请详见后续进展公告

四、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和规模

(一)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1、本期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计提的持股计划专项基金和高层部分绩效奖金,本期持股计划资金总额为16,421万元,约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的0.60%。

2、本期持股计划不存在公司向参与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涉及杠杆资金。

3、本期持股计划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补贴、兜底等安排。

(二)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

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受让和持有美的集团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股票。

(三)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

在有效期内的各期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累计标的股票总数不包括持有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本期持股计划的资金总额为16,421万元。股票来源于拟受让美的集团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股票(按照各期回购计划存量股份先进先出原则进行转让),该等股票的受让价格按照回购账户中累计回购的股票的均价进行确定(均价按照回购账户累计购买的总金额除以回购账户累计的股票),具体数量届时根据受让的回购股票的交易均价予以确定;在本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归属考核期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及单位业绩目标的达成情况及持有人考核结果分三期将持有人对应的标的股票权益归属至持有人。如存在剩余未分配标的股票及其对应的分红(如有)将全部归公司所有。

(四)股票购买价格及合理性说明

本期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股票,本持股计划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存量公司股票,该等股票的受让价格为届时各期回购计划已回购股票的交易均价(受让股票如涉及两期及以上回购计划的,适用合并计算)。

(五)本期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 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本期持股计划费用将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在锁定期内进行摊销,并计入相关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实际需要摊销的费用,将根据 本期持股计划完成标的股票过户后的情况确认。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本期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由本期持股计划的管理委员会商议是否参与融资及资金的解决方案,并提交本期持股计划的持有人会议审议。

六、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变更、终止

(一)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期持股计划存续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四年,存续期届满后,可由管理委员会提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延长。

2、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等情况,导致本期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的,可由管理委员会提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延长。

(二)标的股票的锁定期

1、标的股票的法定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告完成标的股票受让之日起计算。归属锁定期满后,本期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

2、本期持股计划相关主体必须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各方均不得利用本期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 等证券欺诈行为。

上述敏感期是指: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 30 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3、本期持股计划锁定期合理性说明

本期持股计划锁定期设定原则为激励与约束对等。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锁定期的设定可以在充分激励员工的同时,对员工产生相应的约束,从而更有效的统一持有人和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达成公司此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从而推动公司进一步发展。

(三)持股计划的变更

存续期内,持股计划重大实质性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四)持股计划的终止

本期持股计划在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也可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提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延长。

七、持股计划股份权益的归属及处置

(一)持股计划股份存续期内的权益的归属

1、根据归属考核期公司业绩及单位业绩目标的达成情况及持有人考核结果分三期将对应的标的股票权益归属至合伙人,归属的具体额度比例将根据各持有人考核结果确定。持有人在归属考核期的考核结果均达标的情况下,持有人每期归属的标的股票权益比例如下:第一期归属40%标的股票额度权益,第二期归属30%标的股票额度权益,第三期归属30%标的股票额度权益。第一期及第二期归属给持有人的标的股票权益的锁定期为自该期标的股票权益归属至持有人名下之日起至第三期标的股票归属至持有人名下之日为止,第三期归属给持有人的标的股票权益自归属至持有人名下之日起即可流通,无锁定期。

若依据归属考核期,单位业绩目标达成情况及持有人考核结果确定的合伙人对应归属的标的股票的额度小于公司使用专项基金并通过专项资管计划受让的标的股票额度,则剩余超出部分的标的股票及其对应的分红(如有)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无偿收回,并在持股计划期满前择机售出,售出收益返还公司。

本期持股计划项下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为归属考核期内各期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不低于前两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的110%(需剔除考核当期并购重组及重大资产处置对损益的影响),并依据归属考核期持有人所在经营单位以及个人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对应归属的标的股票额度。

若该期持股计划下公司在归属考核期各期业绩考核指标达成且持有人在归属考核期内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在B级及以上,所在经营单位层面归属考核期年度责任制考评为“优秀”的,则持有人方可以享有该期持股计划项下按照上述规则归属到其名下全部的标的股票权益;若所在经营单位层面归属考核期年度责任制考评为“合格”的,持有人方可以享有该期持股计划项下归属到其名下的标的股票权益中的80%,另外20%标的股票权益由公司享有;若所在经营单位层面归属考核期年度责任制考评为“一般”的,持有人方可以享有该期持股计划项下归属到其名下的标的股票权益中的65%,另外35%标的股票权益由公司享有;若所在经营单位层面归属考核期年度责任制考评为“较差”的,持有人不再享受该期持股计划项下归属到其名下的标的股票权益。公司仍须将持有人在本持股计划项下未归属标的股票权益对应的高层部分绩效奖金返还给持有人。

若持有人在归属考核期内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未达B级,则该持有人不再享受该期持股计划项下归属到其名下的标的股票权益,但公司须将本持股计划项下的高层部分绩效奖金返还给各持有人。

若公司在归属考核期各期业绩考核指标均未达成,则该期持股计划项下归属的标的股票权益均全部归属于公司享有,所有持有人不再享受该期持股计划项下的标的股票权益,但公司须将本持股计划项下的高层部分绩效奖金返还给各持有人。

如本期持股计划存在剩余未分配标的股票及其对应的分红(如有)将全部归公司所有。

本持股计划涉及的主要事项的预计时间安排如下(若实际时间有调整,则以实际时间为准):

注: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在持股计划完成标的股票的受让及归属时发布持股计划的实施及进展公告。

(二)持股计划股份权益的归属处理方式

持有人按照本持股计划确定的规则完成标的股票权益归属后,由管理委员会委托资产管理机构集中出售标的股票,将收益按持有人归属的标的股票权益进行分配。如存在剩余未分配的标的股票及其对应的分红(如有),也将统一由资产管理机构出售,收益归公司所有。

公司实施本期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税收等问题,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持有人因参加持股计划所产生的个人所得税,应将股票售出扣除所得税后的剩余收益分配给持有人。

持有人与资产管理机构须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

(三)持股计划股份权益处置

1、在本期计划存续期内,除本期计划约定的情况外,持有人所持有的本期 计划份额不得转让、退出、用于抵押或质押、担保或偿还债务。

2、资产管理机构管理的标的股票的分红收益归持有人所有,并按持有人根据本期持股计划确定的其所归属的标的股票的权益进行分配。

3、在存续期内,除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不得要求对持股计划的权益进行分配。

4、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送股票红利时,新取得的股份一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票的解锁日与相对应股票相同。

(四)持有人的变更和终止

1、在本期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持有人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管理委员会无偿收回持有人根据考核情况对应的全部标的股票权益(无论该等权益是否已经归属给持有人),并有权决定分配给其他持有人。

(1)触犯“公司红线”。

(2)归属完成前离任,离任审计过程中被发现任期内有重大违规事项。

(3)存在管理委员会认定的严重违反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其它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出现上述情形之一,各持有人在本持股计划项下的高层部分绩效奖金亦无须返还各持有人。

2、当持有人离职后因违反竞业限制、因离职后查明的触犯“公司红线”或重大工作问题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持有人返回其在本持股计划项下归属的全部标的股票权益。该情形下,该等收回的标的股票权益所对应的高层部分绩效奖金亦无须返还各持有人。

3、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持有人职务发生变更或离职,以致不再符合参与持股计划的人员资格的,由管理委员会无偿收回持有人在本期持股计划下尚未归属的标的股票权益(已经归属给持有人的标的股票权益,由持有人继续享有)。该等收回的标的股票权益将全部归公司所有。该情形下,公司仍须将各持有人在本持股计划项下未归属标的股票权益对应的高层部分绩效奖金返还给各持有人。

4、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持有人符合相关政策且经公司批准正常退休,且在归属前未从事与公司相同业务的投资及任职,可按在岗时间折算可归属部分,剩余未归属的标的股票权益,由管理委员会无偿收回,该等收回的标的股票权益将全部归公司所有。该情形下,公司仍须将剩余未归属的标的股票权益中所对应的本持股计划项下剩余的高层部分绩效奖金返还给各持有人。

5、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持有人发生重大疾病离职或因公事务丧失劳动能力或因公死亡的,由管理委员会决定其持股计划标的股票权益的处置方式,在归属锁定期届满后,由资产管理机构全额卖出后分配给该持有人或其合法继承人。

6、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上述情形之外,因其他情形导致存在未归属的持股计划标的股票权益的,未归属的标的股票权益由管理委员会无偿收回或决定分配给其他持有人,但公司仍须将未归属的标的股票权益中所对应的本持股计划项下的高层部分绩效奖金返还给各持有人。

(五)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

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之后,资产管理计划均为货币资金时,本期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本期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由管理委员会提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延长。

本期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且不展期的,存续期届满后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由管理委员会将收益按持有人归属标的股票额度的比例进行分配。

八、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本期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本期持股计划设立后由公司自行管理。公司成立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代表持股计划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并对本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切实维护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九、本期持股计划涉及的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参加本期持股计划,本期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二)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期持股计划份额,本期持股计划持有人之间无关联关系,均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持有人会议为本期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为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和管理委员会审议与其相关事项时将回避表决,任意单一持有人均无法对持有人会议及管理委员会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期持股计划与其他已存续的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为一致行动关系;各期已存续的全球合伙人持股计划之间为一致行动关系;各期已存续的全球合伙人持股计划与各期已存续的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无关联关系,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

(四)本期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已存续的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在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审议与本期持股计划相关事项以及与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参与对象的相关事项时,本期持股计划及其他已存续的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以及相关董事均将回避表决。

十、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期持股计划草案,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应当就本期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否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参与发表意见。

(二)董事会在审议通过本期持股计划草案后的2 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持股计划草案、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意见等。

(三)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持股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在召开关于审议本期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前公告法律意见书。

(四)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持股计划。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持股计划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后,持股计划即可以实施。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期持股计划不意味着持有人享有继续在公司或子公司服务的权力,不构成公司或子公司对持有人聘用期限的承诺,公司或子公司与持有人的劳动关系仍按公司或子公司与持有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二)本期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公司实施本期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税收等事项,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的规定执行。

(四)本期持股计划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21-025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为下属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等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根据下属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及业务发展需要,拟对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广州华凌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佛山市美的开利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广东美的集团芜湖制冷设备有限公司、芜湖美智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广东美的精密模具科技有限公司、美的集团武汉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海南美的联合物资供应有限公司、邯郸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重庆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广东美的厨房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广东威特真空电子制造有限公司、芜湖美的厨房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江苏美的清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美智纵横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海南美智沧海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海南美智航舰电器有限公司、广东美的暖通设备有限公司、广东美的希克斯电子有限公司、合肥美的暖通设备有限公司、合肥美的希克斯电子有限公司、合肥美联博空调设备有限公司、重庆美的通用制冷有限公司、美通能源科技(重庆)有限公司、广东美控智慧建筑有限公司、上海美控智慧建筑有限公司、菱王电梯有限公司、菱王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广东菱王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广东菱美科技有限公司、斯龙电梯(广东)有限公司、广东美芝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广东美芝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广东威灵电机制造有限公司、佛山市威灵洗涤电机制造有限公司、广东美的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淮安威灵电机制造有限公司、广东美的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美芝压缩机有限公司、安徽美芝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安徽美芝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威灵(芜湖)电机制造有限公司、芜湖威灵电机销售有限公司、安徽威灵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东菱技术有限公司、广东美的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宁波美的联合物资供应有限公司、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广东美的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美的电热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广东美的环境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广东美的酷晨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广东美的卡菲咖啡机制造有限公司、芜湖美的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美的洗涤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广东美的厨卫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美的饮水机制造有限公司、佛山市美的清湖净水设备有限公司、芜湖美的厨卫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无锡小天鹅电器有限公司、合肥美的洗衣机有限公司、无锡飞翎电子有限公司、湖北美的洗衣机有限公司、海南美的冰洗销售有限公司、合肥华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美的电冰箱有限公司、合肥美的电冰箱有限公司、广州美的华凌冰箱设备有限公司、小天鹅(荆州)三金电器有限公司、广东美的智能机器人有限公司、高创传动科技开发(深圳)有限公司、美的集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广东美的智联家居科技有限公司、库卡工业自动化(昆山)有限公司、库卡柔性系统(上海)有限公司、库卡机器人制造(上海)有限公司、库卡机器人(广东)有限公司、库卡机器人(上海)有限公司、上海瑞仕格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瑞仕格科技有限公司、瑞仕格(上海)商贸有限公司、上海瑞仕格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安得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美的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美的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威灵国际(香港)有限公司、美的电器(新加坡)贸易有限公司、东芝生活电器株式会社及下属子公司、Orient Household Appliances Ltd.(Orient)、MIDEA CONSUMER ELECTRIC VIETNAM、Concepcion Midea Inc.、Midea Italia S.r.l.、Midea Scott & English Electronics Sdn. Bhd.、Midea Mexico, S. DE R.L. DE C.V.、MIDEA ELECTRIC TRADING (THAILAND) CO.,LTD.、Midea America Corp、PT. MIDEA PLANET INDONESIA、Midea Electrics Egypt、MIDEA EUROPE GMBH、MIDEA AMERICA (CANADA) CORP、Midea Electric Netherlands (I) B.V.、CLIVET SPA、Servotronix Motion Control Ltd.、Midea Austria GmbH、Midea (Egypt) Kitchen & water heater appliances Co. ,Ltd(以下分别简称“财务公司”、“广东制冷”、“广州华凌”、“开利制冷”、“芜湖制冷”、“芜湖美智”、“精密模具”、“武汉制冷”、“海南联合物资”、“邯郸制冷”、“重庆制冷”、“广东厨房”、“威特真空”、“芜湖厨房”、“江苏清洁”、“美智纵横”、“美智沧海”、“美智航舰”、“暖通设备”、“希克斯电子”、“合肥暖通”、“合肥美的希克斯”、“美联博”、“通用制冷”、“美通能源”、“广东美控智慧”、“上海美控智慧”、“菱王电梯”、“菱王电梯广州”、“广东菱王”、“广东菱美”、“斯龙电梯”、“美芝制冷”、“美芝精密”、“广东威灵”、“威灵洗涤”、“环境科技”、“淮安威灵”、“美智科技”、“浙江美芝”、“安徽美芝制冷”、“安徽美芝精密”、“芜湖威灵”、“芜湖威灵销售”、“安徽威灵汽车”、“东菱科技”、“机电科技”、“宁波物资”、“凯昭商贸”、“生活电器”、“电热电器”、“环境电器”、“酷晨生活”、“美的卡菲”、“芜湖生活电器”、“洗涤电器”、“厨卫电器”、“饮水机”、“清湖净水”、“芜湖厨卫”、“无锡小天鹅电器”、“合肥洗衣机”、“无锡飞翎”、“湖北洗衣机”、“海南冰洗”、“合肥华凌”、“湖北冰箱”、“合肥冰箱”、“广州华凌”、“三金电器”、“机器人”、“高创传动”、“电子商务”“智联家居”、“库卡昆山”、“库卡柔性”、“库卡机器人制造”、“库卡广东”、“库卡机器人”、“上海瑞仕格”、“广东瑞仕格”、“瑞仕格商贸”、“瑞仕格物流”“安得智联”、“美的国际控股”、“美的国际贸易”、“威灵国际香港”、“美的电器新加坡”、“东芝生活电器”、“美的俄罗斯”、“美的越南”、“美的菲律宾”、“美的意大利”、“美的马来西亚”、“美的墨西哥”、“美的泰国”、“美的美国”、“印尼合资公司”、“美的电器埃及”、“美的欧洲”、“美的加拿大”、“美的荷兰(I)”、“CLIVET SPA”、“高创”、“美的奥地利”、“埃及厨热电器”)。

在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或向材料部件供应商申请应付账款结算时提供担保。被担保公司相关信息及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如下:

■■

担保事项包括银行贷款、信用证、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及其他授信额度、履约担保、信托贷款、信托计划、债券、资产证券化、股权基金融资、结构化融资、资产管理计划、专项理财计划、诉讼财产保全等,公司在上述控股子公司的审批额度内将给予连带责任担保,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同时,公司可通过子公司作为具体担保合同的担保主体,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另行约定。

本公司子公司芜湖安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安得投资”)根据其下属子公司的经营资金需求及业务发展需要,拟对其子公司芜湖安得智联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安得智联科技有限公司、南京美安物流有限公司、沈阳安得智联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安得智联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安得智联科技有限公司、徐州安得智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芜湖安得”、“宁波安得”、“南京安得”、“沈阳安得”、“武汉安得”、“天津安得”、“徐州安得”)在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办理贷款、银行承兑、保函、保理等相关业务时提供担保。被担保公司相关信息及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如下:

担保事项包括银行贷款、信用证、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及其他授信额度、履约担保、信托贷款、信托计划、债券、资产证券化、股权基金融资、结构化融资、资产管理计划、专项理财计划、诉讼财产保全等,公司在上述控股子公司的审批额度内将给予连带责任担保,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同时,公司可通过子公司作为具体担保合同的担保主体,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另行约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事项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按照《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单位:百万元

■■

注:公司非全资子公司其他股东非公司关联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本公司及被担保的各控股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将严格审批担保合同,控制风险。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依据其必要的资金需求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有利于被担保公司提高资金周转效率,进而提升其经营效率,保持盈利稳定。

为控制担保风险,做到与下属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共同承担担保责任,公司为上述非全资子公司在向银行申请授信或其他业务需要提供担保时,原则上将要求该公司其他股东提供反担保,并由本公司向上述非全资子公司按担保发生额收取担保费,担保费率根据国内银行的市场担保费率确定,公司提供担保需由非全资子公司其他股东提供反担保及收取担保费的方式,符合公平原则。

公司目前已建立起资金集中结算模式,总部资金结算中心职能得到进一步强化,可以对下属控股子公司的资金流向与财务信息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公司实时掌握下属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情况、担保风险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可以保障公司整体资金的安全运行,最大限度的降低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

五、累积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对下属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4,050,641万元,占2020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的比例为39.84%,除此之外,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21-026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本公司(或“公司”):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赢合:广东赢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会通新材料: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美的置业:美的置业控股有限公司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21年,预计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与广东赢合、会通新材料和美的置业等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购买原材料、提供产品等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不超过397,100万元。2020年度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38,892万元。

2、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何剑锋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3、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无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广东赢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11月23日

法定代表人:刘永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君兰社区人昌路3号美的新都荟广场1座1808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电线、电缆经营;电气机械设备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广东赢合于2020年11月23日成立,暂无经审计财务数据。

佛山盈通电工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盈通”)为广东赢合主要子公司。佛山盈通财务数据如下:2020年1-9月营业收入180,901.36万元,净利润2,332.95万元,2020年9月30日总资产124,785.44万元,净资产49,250.73万元。

广东赢合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盈峰环境于2021年3月将子公司佛山盈通转让给广东赢合。因盈峰环境实际控制人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互为亲属关系,且盈峰环境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担任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6条规定,广东赢合在2022年3月前为本公司关联人。广东赢合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07月31日

法定代表人:李健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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