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伟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金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021年4月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截至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期末,公司股份未上市流通,上述表格中公司不填写“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指标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合并利润表指标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合并现金流量表指标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环境 公告编号:2021-007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9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伟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会议上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会议上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会议上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会议上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张伟明、汪哲对本议案实施了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会议上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会议上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会议上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环境 公告编号:2021-010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年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情况
为公允反映公司各类资产的价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每年末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经过确认和计量,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经测试,2020年度计提各类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共-1,217.70万元(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将减少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12,177,032.92元。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环境 公告编号:2021-011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9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03,852,833.6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95元(含税)。截至2021年4月7日(公司股票上市流通日),公司总股本为123,92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6,556,4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06%。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了公司未来发展的合理需要,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对于该项预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环境 公告编号:2021-009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裕民南路1366号凯悦酒店6楼沙龙厅6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0日
至2021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信息。公司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公司《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8、9、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参会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出席会议;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行使表决权。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身份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参会人员需现场出示上述证件原件;
3、以上文件应以专人送达、信函、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其中委托书原件必须以专人送达的方式报送。信函、电子邮件以2021年5月17日17点以前收到为准。
(二)现场登记时间
2021年5月17日13:00-15:00
(三)会议登记地点
上海市嘉定区德富路1198号太湖世家国际大厦25楼。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张燕、郑雪莹
联系电话:021-60712858
邮箱:sjhj@sheng-jian.com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德富路1198号太湖世家国际大厦25楼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环境 公告编号:2021-012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92年,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0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69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665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9人
最近一年(2019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68,665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52,004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19,263万元
上年度(2019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8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5)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等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近三年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3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章祥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从业经历:自2009年3月开始从事审计行业,具备12年审计经验,主要从事资本市场相关服务,负责过的主要项目包括:盛洋科技(603703)、康隆达(603665)、诚邦股份(603316)、中大力德(002896)、旭升股份(603305)、嵘泰股份(605133)、集智股份(300553)、横河模具(300539)等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兼职情况:无
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12年
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是
(2)质量控制复核人:李会英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7年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12家,复核挂牌公司47家。证券服务业务经验丰富。
兼职情况:无
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18年
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是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徐德盛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自2007年7月开始从事审计行业,累计具备11年审计经验,主要从事资本市场相关服务,负责过的主要项目包括:中大力德(002896)等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兼职情况:无
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11年
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是
2、相关人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章祥、质量控制复核人李会英、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徐德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记录。
3、独立性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根据报告期内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5万元,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万元,两项合计人民币70万元。2021年具体审计费用将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量,双方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具体情况,并审核了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资质等证明资料。我们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备相应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对上市公司进行年度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对公司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客观、公正。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讨论。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经审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0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结论客观,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3、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环境 公告编号:2021-015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计划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国际信用证、票据贴现、保函等。在授权期限内,该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审批上述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审议本议案的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在该额度内,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备查文件: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环境 公告编号:2021-017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并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协定存款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前述额度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规定额度、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74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98.7004万股,发行价格为19.8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1,571.17694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612.302926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5,958.874022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3月26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1165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按照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有效控制风险并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前述额度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
本次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投资品种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协定存款产品。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规定额度、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八)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的现金管理,将在有效控制风险并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开展和建设,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本次现金管理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协定存款产品,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虽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仅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并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六、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及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有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决策程序和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并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降低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协定存款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环境 公告编号:2021-018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充分体现短期和长期激励相结合、个人和团队利益相平衡的设计要求及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任有实际工作岗位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职务与级别、依据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薪酬12万元/年(税前)。
二、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任有实际工作岗位职务的监事,按其所任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2、未在公司担任除监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职务与级别、依据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领取薪酬。
四、其他说明
本次薪酬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与公司所处行业、地区及经营规模相适应,是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环境 公告编号:2021-019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剑环境”或“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已于2021年4月21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3人为独立董事。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孙爱丽女士、马振亮先生、田新民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张伟明先生、汪哲女士、许云先生、沈华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田新民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承诺将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孙爱丽女士、马振亮先生、田新民先生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该等独立董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公司此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选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伟明先生、汪哲女士、许云先生、沈华峰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该等董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公司此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选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尚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自其收到公司报送的材料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后,未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出异议,公司可以履行决策程序选举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1、非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涂科云先生、周热情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职工代表监事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同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刘庆磊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将与经过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二届监事会一致。
三、其他说明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将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成立,任期三年。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前,仍由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候选人简历
一、董事会
(一)非独立董事
1、张伟明先生:男,生于1980年,上海交通大学EMBA。2018年11月,入选“千帆行动”上海市青年企业家培养计划“新锐型”青年企业家序列。2001年5月至2005年2月,浙江绍兴新光暖通器材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05年9月至今,上海盛剑通风管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剑通风”)总经理;2012年5月至2018年4月,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剑有限”)执行董事、经理;2018年4月至今,盛剑环境董事长、总经理;2016年3月至今,江苏盛剑环境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盛剑”)执行董事、总经理;2017年10月至今,北京盛科达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盛科达”)执行董事。
2、汪哲女士:女,生于1980年,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在读。2008年1月至今,盛剑通风历任监事、现任执行董事;2016年3月至今,江苏盛剑监事;2012年5月至2018年4月,盛剑有限监事;2018年4月至今,盛剑环境董事;2017年10月至今,北京盛科达总经理。
3、许云先生:男,生于1976年,本科学历。2000年9月至2001年12月,江苏兆胜空调有限公司技术员;2002年4月至2005年4月,昆山凌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工程师;2005年5月至2007年1月,苏州璨宇光学有限公司工程师;2007年2月至2008年2月,昆山龙腾光电有限公司工程师;2008年3月至2010年4月,盛剑机电工程部经理;2010年5月至2010年10月,昆山扬皓光电有限公司工程师;2010年11月至2011年6月,昆山龙腾光电有限公司工程师;2011年6月至2012年2月,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主管;2012年3月至2015年3月,盛剑机电工程部副总经理;2015年4月至2018年4月,盛剑有限工程技术中心副总经理,电子工业事业部总经理;2018年4月至今,盛剑环境董事、副总经理、电子工业事业部总经理。
4、沈华峰先生:男,生于1988年,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2013年8月至2015年6月,斯伦贝谢(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工程师;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赛伯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17年1月至今,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
(二)独立董事
1、孙爱丽女士:女,生于1972年,博士学位、注册会计师。1996年7月至2005年8月,上海开放大学经管系讲师;2006年9月年至2009年8月,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经管学院副教授、会计系主任;2010年2月至今,历任上海杉达学院商学院副教授、教授;2018年4月至今,盛剑环境独立董事。
2、马振亮先生:男,生于1972年,硕士学位。1996年7月至2000年4月,震旦行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经理;2000年5月至今,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总监;2018年4月至今,盛剑环境独立董事。
3、田新民先生:男,生于1966年,博士、博士生导师、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上海交通大学行业研究院副院长、上海交通大学少数民族联合会会长。
主要从事战略人力资源管理、组织行为、领导力、创造力和高教管理研究。近年来共出版专著2本、教材3本,在国内外核心刊物发表多篇科研论文。主持和参与多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资助课题、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上海市决策咨询委员会重大项目,并多次负责政府、企业及公共行政部门委托的科研项目。
2012年12月至今,任上海市政协委员、上海市政协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成员和副主任、上海市少数民族联合会副会长。其他兼职有:上海市行为科学学会常务副会长与秘书长、中国领导力研究中心主任、全球劳动力管理学会特聘顾问、上海市教委高校就业指导中心职业咨询师资格认证专家、上海市企业联合会民主管理专业委员会顾问等。2019年获“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国务院表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曾获教育部国家级教学成果奖(2014)、三次国务院表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1994、2009、2019)、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奖(2007)、二次获“上海市优秀社会科学学会工作者”称号(2007、2018),并于2009年10月前往北京参加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及天安门国庆60周年阅兵观礼。
二、监事会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
1、涂科云先生:男,生于1986年,学士学位。2004年8月至2005年10月,浙江绍兴新光暖通器材有限公司生产技术人员;2005年11月至今,盛剑通风历任生产主管、现任生产总监;2018年4月至今,盛剑环境历任装备事业部制造中心总监、现任供应链管理部总监、监事会主席。
2、周热情先生:男,生于1965年,硕士学位。1988年7月至1993年8月,上海高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技术主管。1996年2月至1998年2月,上海汽巴高桥(合资)化学有限公司生产主管;1998年2月至2004年3月,上海浦东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经理;2004年4月至2009年2月,上海京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3月至2012年8月,北京江南装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9月至2014年7月,上海科技投资公司投资二部副经理;2014年8月至今,历任上海科技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投资部副总经理、科技金融部总经理;2018年12月至今,盛剑环境监事。
(二)职工代表监事
刘庆磊先生:男,生于1983年,本科学历。2006年10月至2012年6月,盛剑通风品质管理经理;2012年7月至今,盛剑有限电子工业事业部工程部总监;2018年4月至2018年12月,盛剑环境监事;2018年4月至今,盛剑环境电子工业事业部工程部总监。
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环境 公告编号:2021-008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9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涂科云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下转366版)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324 公司简称:盛剑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