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9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恒宝股份是中国金融科技、物联网、数字安全和数字化服务领域的领军企业,致力于为银行、通信、政府公共服务部门、防务、交通和先进制造等领域提供金融科技、物联网和数字安全安全及数字化服务整套解决方案,从安全设备到支付安全、身份与隐私保护、移动支付解决方案、云认证访问服务、智能设备远程管理、数字化服务、数据安全和区块链技术等,公司以雄厚的技术实力和多年在金融、物联网和数字安全领域独特的经验助力客户为数十亿用户设备提供服务。
业务方面,公司主要面向致力于为银行、通信、政府公共服务部门、防务、交通等多个行业提供高端智能化产品及数字安全解决方案等服务。具体包括:通信和物联网连接、安全产品、系统平台、身份认证识别、数据安全、移动支付解决方案、智能终端、智能卡、智能卡模块封装,以及金融科技服务等。此外,公司在区块链技术产品工程化已有一定的储备,在数字安全和数据交易等方面均进行了布局。
目前,公司的客户遍布海内外。一方面,在国内取得了国家十大部委等政府机关的信赖,并与100多家银行、三大通信运营商建立了稳健的合作;另一方面,为助力“一带一路”建设,与银联国际达成了多项战略合作,先后在柬埔寨、缅甸、澳大利亚等地区,首发恒宝银联卡,是银联海外新兴支付业务布局中,参与项目最多、合作最紧密的企业,也是国内入围银行智能卡及数据安全解决方案等服务提供商最全的企业之一。
具体产品方面表现如下:
安全产品为商业银行、行业客户和物联网客户提供基于智能手机的移动互联网身份识别或安全支付端到端解决方案和物联网通讯过程中的信息加密和传递加密。在可信执行环境(TEE)体系成为共识的背景下,提供集TEE、TA、eSE、TSM、TAM的完整的安全解决方案。公司与产业链合作方紧密合作,提供适合不同应用场景的安全解决方案。公司在产品技术、应用拓展,产业链合作等方面具备一定的先发优势。
智能IC卡产品主要原材料为CPU芯片,公司通过参加商业银行、城市一卡通等客户的公开招投标获得发卡资格和订单,并按照招投标确定的价格和订单数量销售给客户。该业务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为卡片销售价格的变化幅度。
通信和物联网连接是以CPU芯片为基础,为运营商的通讯设备和物联网终端设备提供连接服务。该业务主要驱动因素为连接设备数量。公司一直以来在三大运营商占有较高比例。尤其在物联网市场不断增长的情况下,连接设备会大幅增长。
智能终端是移动互联网时代方便持卡人随时随地进行IC卡有卡支付和圈存的移动终端,传统燃气、交通等民生便民应用对线上充值与支付需求明确。mPOS、智能POS等互联网POS产品是移动互联网时代传统POS的更新换代产品。税控盘是国税总局规定的增值税纳税人必备的税控设备,销售价格由国家发改委确定。公司终端产品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为产品销售量和成本控制。
系统平台产品主要面向商业银行及行业客户提供行业一卡通、移动支付整体解决方案,面向商业银行及行业客户提供金融IC卡即时发卡以及社保卡、居民健康卡等行业卡的即时补换卡整体解决方案。其中移动支付整体解决方案聚合了手机PAY、行业HCE、二维码、手机TA盾最新技术,是国内外商业银行业务需求热点,也是公司培育的新的业务增长点。
金融科技服务主要面向金融领域,立足于公司长久以来在金融行业的丰富经验,通过技术手段的应用,尤其是计算机互联网技术以提高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降低金融机构运营成本。公司主要专注于在支付科技、交易科技、税务科技、监管科技和保险科技领域的开拓,并且一直致力于区块链技术在这些领域的应用。金融科技服务是在金融领域的新增长业务。
特种通信物联网业务主要面向公安、消防、国防建设、国家安全等应用领域市场,重点布局高端传感器设备、通信加密终端、智能侦测终端等核心产品。在充分了解客户需求之后,与传统通信设备制造企业合作,在传统产品中融合了公司在金融支付,移动通信、信息安全等领域的技术优势,形成了新一代高端智能安全通信设备;并结合智能云服务平台,为客户提供应急指挥通信、数据链等特种应用整体解决方案。该业务是公司培育的新的业务增长点。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5,216.3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1.4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2.4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98.01%;营业成本73,449.2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7.19%;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三项期间费用共计发生14,023.6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0.30%;研发投入12,747.4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0.3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1,515.5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5,960.73万元。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较前一报告期分别减少31.48%、37.19%、98.01%,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主要是特种物联网业务采用净额法核算,及收购子公司一卡易形成的无形资产发生减值5,619.83万元、商誉发生减值5,251.45万元共同影响所致。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第十二节、五-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子公司云宝金服(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设立子公司云玥科技(上海)有限公司,2020年3月该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本公司于2020年4月设立子公司海南省恒宝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尚未实际经营。
本公司于2020年5月设立子公司恒宝物联网有限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尚未实际经营。
本公司于2020年6月出资设立子公司恒宝润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6月该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子公司恒宝国际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11月出资设立子公司Chipstone Technologies Pte.Ltd和孙公司Keyfort Pte.Ltd,2020年1月Chipstone Technologies Pte Ltd和Keyfort Pte.Ltd纳入合并范围。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3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上午在江苏省丹阳市横塘工业区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公司已于2021年4月18日以书面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
2.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21年4月28日上午9:00在江苏省丹阳市横塘工业区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为徐霄凌女士、丁虹女士、蔡正华先生,共计3人)。
4.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会议由董事长钱京先生主持,会议列席人员有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及全体监事。
5.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蔡正华先生、陈雪娇女士、丁虹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十节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章节。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年报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刊登在2021年4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供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根据2021年产品销售计划,2021年预计股份公司含税营业收入13.80亿元(不含税12.21亿元);归母净利润0.67亿元,较2020年分别增长16.07%和3,793.85%。
上述财务预算、经营计划、经营目标并不代表公司对2021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该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华审字(2021)第020944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2.44万元,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税后利润分配顺序规定,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02,205.54万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2,377.98万元。基于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勤勉尽责,执业质量高,信誉好,审计人员素质高。会议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审计费用为柒拾贰万元整,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及独立董事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将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一季度报告》
2021年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4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会议召开情况
1. 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公司已于2021年4月18日以书面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
2. 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21年4月28日下午13:00在江苏省丹阳市横塘工业区公司别墅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
3.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4. 监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会议由监事长蒋小平先生主持,会议列席人员有公司监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5.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报告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十节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章节。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恒宝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年报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刊登在2021年4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供投资者查阅。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5,216.37万元,同比下降31.4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2.44万元,同比下降98.01%;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0025元,同比下降-97.99%。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根据2021年产品销售计划,2021年预计股份公司含税营业收入13.80亿元(不含税12.21亿元);归母净利润0.67亿元,较2020年分别增长16.07%和3,793.85%。
上述财务预算、经营计划、经营目标并不代表公司对2021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华审字(2021)第020944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2.44万元,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税后利润分配顺序规定,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02,205.54万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2,377.98万元。基于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监事会审计委员会编制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制订的2020年度年报审计策略及具体审计计划符合审计规程,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及独立董事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监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恒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8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于2021年5月28日在丹阳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提交的报告和议案,有关会议的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会议的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28日下午14:30-16: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21日
7. 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即2021年5月21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嘉宾。
8.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丹阳市横塘工业区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本次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经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十节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章节。
2、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经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十节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章节。
3、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经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年报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刊登在2021年4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4、审议《2020年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经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2021年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2021年产品销售计划,2021年预计股份公司含税营业收入13.80亿元(不含税12.21亿元);归母净利润0.67亿元,较2020年分别增长16.07%和3,793.85%。
上述财务预算、经营计划、经营目标并不代表公司对2021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议案经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6、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华审字(2021)第020944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2.44万元,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税后利润分配顺序规定,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02,205.54万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2,377.98万元。基于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经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7、审议《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经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及独立董事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审议《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经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审议《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经2021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议案经2021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提案,公司将对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号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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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时间:2021年5月25日9:00-17:00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三)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1年5月25日17时前到达本公司为准),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会议登记地点: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信函登记地址: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来件请注明“股东大会”)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苏丹阳市横塘工业区公司证券部 邮编:212355;
联系电话:0511-86644324,传真号码:0511-86644324
联系人:证券事务代表 王坚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3、《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公告》
4、《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七、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04
2.投票简称:恒宝投票
3.填写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1.投票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2.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下午15:00。
3.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4.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四、网络投票其他事项说明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附件2:
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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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 章: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单位(个人)出席恒宝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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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5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下转39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