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审议批准了本行及附属公司(“本集团”)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第一季度报告”)。出席会议应到董事15名,亲自出席董事13名,陈俊奎非执行董事、石磊独立非执行董事分别书面委托宋洪军非执行董事、张向东独立非执行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1.3本行负责人任德奇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莽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陈隃先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3月31日(“报告期末”),本集团按照中国会计准则要求编制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
注:
1.客户贷款不含贷款应收利息。
2.为报告期末扣除其他权益工具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除以报告期末普通股股本总数。
3.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2008)》要求计算。
4.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要求计算。
2.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人民币百万元)
■
2.3普通股股东总数及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本行普通股股东总数397,341户,其中:A股364,679户,H股32,662户。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见下表。
■
注:
1.本行普通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可流通股份。相关数据及信息基于本行备置于股份过户登记处的股东名册。
2.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数是以代理人身份于报告期末,在该公司开户登记的所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持有的H股股份合计数。该数据包含汇丰银行、社保基金会在该公司名下间接持有的H股股份249,218,915股、7,649,557,777股;未包含上述两家股东直接持有的,登记于本行股东名册的H股股份13,886,417,698股、1,405,555,555股。
3.根据汇丰控股(HSBC Holdings plc)向香港联交所报备的披露权益表格,报告期末,汇丰银行实益持有本行H股14,135,636,613股,占本行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数的19.03%。汇丰银行实益持有股份数量比本行股东名册所记载的股份数量多249,218,915股,该差异系2007年汇丰银行从二级市场购买本行H股以及此后获得本行送红股、参与本行配股所形成。该部分股份均登记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名下。
4.含社保基金会国有资本划转六户持有的1,970,269,383股本行A股股份。除上表列示的持股情况外,社保基金会还持有本行H股7,649,557,777股,其中:7,027,777,777股登记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名下,621,780,000股通过管理人间接持有(含港股通)。报告期末,社保基金会持有本行A股和H股共计12,160,268,900股,占本行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数的16.37%。
5.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6.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是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本行未知其他前十大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2.4优先股股东总数及持股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优先股表决权恢复事项。报告期末,本行优先股股东总数45户,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见下表。
■
注:
1.本行优先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2.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根据本行优先股股东名册中所列的信息统计。
3.“比例”指优先股股东持有优先股的股份数量占优先股的股份总数的比例。
4.本行未知前十名优先股股东之间,上述股东与前十名普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1年一季度,本集团以“十四五”规划为引领,聚焦价值创造,坚持高质量发展,经营业绩延续了 “稳中有进、稳中提质”的态势,实现平稳开局。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111,732.2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45%;负债总额102,711.24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60%;股东权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8,897.04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67%。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683.44亿元,同比增长5.14%;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219.46亿元,同比增长2.31%;年化平均资产回报率和年化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0.82%和11.79%,同比分别下降0.03个百分点和0.05个百分点。
3.1利润表主要项目分析
1.利息净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利息净收入385.53亿元,同比增加18.17亿元,增幅4.95%;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56.41%,同比下降0.10个百分点。利息净收入提升主要源自规模增长带来的贡献。
报告期内,本集团净利息收益率1.54%,同比下降1个基点,总体表现基本稳定。资产端,受LPR利率下降等因素延续性影响,集团资产收益率同比有所下降;负债端,通过主动优化负债结构、降低负债成本,基本弥补了资产收益下行带来的影响。
2.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25.34亿元,同比减少0.62亿元,降幅0.49%;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18.34%,同比下降1.04个百分点。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同比减少主要由于银行卡及投资银行等收入同比减少。
3.业务及管理费
报告期内,本集团业务及管理费177.65亿元,同比增加0.98亿元,增幅0.55%;本集团成本收入比27.23%,同比下降1.26个百分点。
4.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本集团资产减值损失150.85亿元,同比增加31.93亿元,增幅26.85%,其中贷款信用减值损失138.15亿元,同比增加16.61亿元,增幅13.67%。
3.2 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分析
1.客户贷款
报告期内,本集团合理把握信贷投放总量、投向和节奏,贷款实现均衡平稳增长。报告期末,客户贷款余额61,659.02亿元,较上年末增加3,174.78亿元,增幅5.43%。其中,公司类贷款余额39,639.53亿元,较上年末增加2,564.82亿元,增幅6.92%;个人贷款余额20,439.40亿元,较上年末增加630.58亿元,增幅3.18%;票据贴现余额1,580.09亿元,较上年末减少20.62亿元,降幅1.29%。
2.客户存款
客户存款是本集团最主要的资金来源,报告期末,客户存款余额69,217.50亿元,较上年末增加3,144.20亿元,增幅4.76%。其中,公司存款占比64.79%,较上年末下降0.92个百分点;个人存款占比34.11%,较上年末上升0.93个百分点。活期存款占比40.67%,较上年末下降1.99个百分点;定期存款占比58.23%,较上年末上升2.00个百分点。
3.金融投资
报告期末,本集团金融投资净额32,804.47亿元,较上年末增加431.10亿元,增幅1.33%。
4.资产质量
报告期末,本集团不良贷款余额1,011.04亿元,较上年末增加34.06亿元,增幅3.49%;不良贷款率1.64%,较上年末下降0.03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143.42%,较上年末下降0.45个百分点;拨备率2.35%,较上年末下降0.05个百分点。
按业务类型划分的关注类及逾期贷款分布情况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
按业务类型划分的贷款及不良贷款分布情况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
一季度,本集团资产质量基本保持稳定。逾期贷款余额占不良贷款余额比例90.98%,较上年末下降1.35个百分点;不良贷款率、关注类贷款率和逾期贷款率较上年末均略有下降。
四、重要事项
4.1 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
4.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400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减记型二级资本债券。该事项尚待有关监管部门批准。详情请见本行2021年3月24日刊载于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和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的公告。
4.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股票代码:601328 股票简称:交通银行 编号:临2021-016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下午在上海总行、北京(视频)召开。本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通知。由于监事长空缺,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关兴社监事召集并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应到10人,实到10人。部分高管和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意按照有关监管规定予以公开披露。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1328 股票简称:交通银行 编号:临2021-01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在上海、香港和北京召开。本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向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本次会议通知。任德奇董事长主持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5名,亲自出席董事13名,委托出席董事2名:陈俊奎非执行董事、石磊独立非执行董事因其他公务,分别书面委托宋洪军非执行董事、张向东独立非执行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部分监事及高管列席会议。与会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一季度业绩报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一季度业绩报告》,同意按照有关监管规定予以公开披露。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发展规划纲要》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发展规划纲要》。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战略管理办法》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战略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续聘郭莽先生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的决议
会议同意继续聘任郭莽先生为本公司副行长。
6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聘任林骅先生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的决议
会议同意聘任林骅先生为本公司首席风险官。林骅先生的首席风险官任职资格尚须报请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6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林骅先生简历请见附件。
(六)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优先股股息分配方案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优先股股息分配方案》,同意以下分配方案及授权事项:
1.本次境内优先股股息为人民币1,755,000,000元,票面股息率3.9%。
2.根据境内优先股条款规定,本次股息派发日为2021年9月7日。
3.授权高级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本次股息分配具体事宜。
6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互联网商城整改方案》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互联网商城整改方案》,同意授权高级管理层后续按照监管要求修订完善(如有)和报送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召开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召开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将于2021年6月29日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将另行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林骅先生简历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
林骅先生简历
林骅,男,1968年生,中国国籍,经济师。林先生自1988年起一直服务于本公司,现任本公司江苏省分行行长。在此之前,林先生曾任本公司江西省分行行长、副行长(代为履行行长职责),上海市分行副行长、高级信贷执行官,上海分行授信部高级经理、授信管理处处长、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市场营销部经理助理,上海分行信贷处处长助理。林先生2004年于上海财经大学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公司代码:601328 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1重要提示
1.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2021年4月29日,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本行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
1.3 本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1.4 本行法定代表人陈四清、主管财会工作负责人廖林及财会机构负责人刘亚干声明并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基本信息
■
■
2.2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2.2.1 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
注:(1)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客户贷款及垫款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客户贷款及垫款的减值准备之和。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2.2.2 按中国会计准则与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差异说明
本行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按中国会计准则和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中,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报告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并无差异。
2.3 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普通股股东总数为586,395户。其中H股股东115,684户,A股股东470,711户。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注:(1)以上数据来源于本行2021年3月31日的股东名册。
(2)本行无有限售条件股份。
(3)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股总数是该公司以代理人身份,代表截至2021年3月31日,在该公司开户登记的所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持有的H股股份合计数,持股总数中包含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Temasek Holdings (Private) Limited和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持有本行的H股。
(4)根据《关于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的通知》(财资〔2019〕49号),2019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一次性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国有资本划转账户A股12,331,645,186股。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49号)有关规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对本次划转股份,自股份划转到账之日起,履行3年以上的禁售期义务。报告期末,根据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向本行提供的资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还持有本行H股7,946,049,758股,A股和H股共计20,277,694,944股,占本行全部普通股股份比重的5.69%。
(5)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是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同属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除此之外,本行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有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2.4 主要股东及其他人士的权益和淡仓
主要股东及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2及第3分部须予披露的权益或淡仓的人士
截至2021年3月31日,本行接获以下人士通知其在本行股份及相关股份中拥有的权益或淡仓,该等普通股股份的权益或淡仓已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而备存的登记册所载如下:
A股股东
■
注:(1)截至2021年3月31日,根据本行股东名册显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股票为123,717,852,951股,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股票为1,013,921,700股。
(2)由于占比数字经四舍五入,百分比仅供参考。
H股股东
■
注:(1)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确认,该等股份为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投资经理代表若干客户(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系根据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最后须予申报之权益披露而作出(申报日期为2019年6月12日)。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均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附属公司。因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投资经理可代表客户对该等股份全权行使投票权及独立行使投资经营管理权,亦完全独立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故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非合计方式,豁免作为控股公司对该等股份权益进行披露。
(2)根据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向本行提供的资料,报告期末,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本行H股7,946,049,758股。
(3)根据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于2020年11月11日披露的权益信息,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的受控制法团,共持有好仓权益H股4,874,071,000股,分别占H股及全部普通股比重的5.62%及1.37%。
(4)由于占比数字经四舍五入,百分比仅供参考。
2.5 优先股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境外优先股股东(或代持人)数量为1户,境内优先股“工行优1”股东数量为24户,境内优先股“工行优2”股东数量为33户。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优先股表决权恢复事项。
前10名境外优先股股东(或代持人)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注:(1)以上数据来源于2021年3月31日的在册境外优先股股东情况。
(2)上述境外优先股的发行采用非公开方式,优先股股东名册中所列为获配售人代持人的信息。
(3)本行未知上述优先股股东与前10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4)“持股比例”指优先股股东持有境外优先股的股份数量占境外优先股的股份总数的比例。
“工行优1”前10名境内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注:(1)以上数据来源于本行2021年3月31日的“工行优1”境内优先股股东名册。
(2)中国烟草总公司山东省公司和中国烟草总公司黑龙江省公司是中国烟草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由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关联关系;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除此之外,本行未知上述优先股股东之间、上述优先股股东与前10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3)“持股比例”指优先股股东持有“工行优1”的股份数量占“工行优1”的股份总数(即4.5亿股)的比例。
“工行优2”前10名境内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注:(1)以上数据来源于本行2021年3月31日的“工行优2”境内优先股股东名册。
(2)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山东省公司和中国烟草总公司黑龙江省公司是中国烟草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由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关联关系;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除此之外,本行未知上述优先股股东之间、上述优先股股东与前10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3)“持股比例”指优先股股东持有“工行优2”的股份数量占“工行优2”的股份总数(即7.0亿股)的比例。
§3季度经营简要分析
(除特别说明外,本部分财务数据以人民币列示。)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的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实现净利润862.97亿元,同比增长1.51%。年化平均总资产回报率为1.02%。年化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2.65%。
营业收入2,341.91亿元,同比增长3.18%。利息净收入1,666.01亿元,同比增长3.51%。年化净利息收益率2.14%。非利息收入675.90亿元,同比增长2.37%,其中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411.64亿元,同比增长1.35%。业务及管理费411.88亿元,同比增长9.17%。成本收入比17.59%。
报告期末,总资产343,675.4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0,224.91亿元,增长3.07%。客户贷款及垫款总额(不含应计利息)194,824.1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8,581.02亿元,增长4.61%,其中境内分行人民币贷款增加7,122.58亿元,增长4.24%。从结构上看,公司类贷款118,198.56亿元,个人贷款73,622.28亿元,票据贴现3,003.26亿元。投资87,167.5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56.16亿元,增长1.46%。
总负债313,733.1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9,377.74亿元,增长3.08%。客户存款259,443.3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8,096.07亿元,增长3.22%。从结构上看,定期存款126,762.13亿元,活期存款127,491.45亿元,其他存款2,343.72亿元,应计利息2,846.03亿元。
股东权益合计29,942.3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847.17亿元,增长2.91%。
按照贷款质量五级分类,不良贷款余额3,070.4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0.65亿元;不良贷款率1.58%,与上年末持平;拨备覆盖率183.22%,比上年末提高2.54个百分点。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3.29%,一级资本充足率14.36%,资本充足率17.01%(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算。),均满足监管要求。
§4重要事项
4.1 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
4.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1 境内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进展情况
截至2021年3月,本行分别收到中国银保监会和人民银行批复,同意本行发行不超过1,000亿元人民币的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并按照有关规定计入本行其他一级资本。
4.2.2 境外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进展情况
本行于2020年9月收到中国银保监会批复,同意本行在境外发行不超过等值人民币400亿元的外币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并按照有关规定计入本行其他一级资本。
4.2.3 合格二级资本工具发行进展情况
本行于2021年1月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一笔规模为300亿元人民币的二级资本债券。募集资金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的批准,全部用于补充本行二级资本。
本行董事会于2021年3月26日审议通过《关于发行合格二级资本工具的议案》。本行拟在境内外市场发行不超过1,9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合格二级资本工具,用于补充本行二级资本。本次合格二级资本工具的发行方案尚待本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还需获得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
上述资本工具发行情况请参见本行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及本行网站发布的公告。
4.3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发布季度报告
本报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行网站(www.icbc-ltd.com)。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季度报告同时刊载于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行网站(www.icbc-ltd.com)。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398 证券简称:工商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1-018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监事会于2021年4月1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9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本行总行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亲自出席5名。鉴于本行监事长空缺,监事会成员共同推举张炜监事主持会议。会议召开和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认为,本行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行实际情况。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398 证券简称:工商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1-017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于2021年4月29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本行总行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亲自出席11名。王景武副行长、张文武副行长、徐守本副行长及监事会成员列席会议。官学清董事会秘书参加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由陈四清董事长主持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2021-2023年发展战略规划》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中国工商银行2021-2023年风险管理规划》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中国工商银行2021-2023年国际化发展战略规划》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中国工商银行2021-2023年内部审计发展规划》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中国工商银行2021-2023年集团数据治理与智能应用规划》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聘任张伟武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本行有关规定,董事会决定聘任张伟武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张伟武先生的任职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须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张伟武先生的简历请见附件。
截至本公告日,张伟武先生在过去三年内并无在上市公司担任董事职务,其与本行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利益关系,亦无持有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指本行任何股份权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七、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资本充足率管理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延长境外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2020年疫情防控物资捐赠情况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2020年度集团合规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2020年工作情况与2021年工作计划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0年,本行坚持“客户至上”工作思路,不断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顶层战略规划,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高度关注消费者意见,深入推进客户投诉治理,积极履行消费者金融宣传教育社会责任,持续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消费者权益保护2021年工作计划。
特此公告。
附件:张伟武先生简历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张伟武先生简历
张伟武,男,中国国籍,1975年12月出生。
张伟武先生1999年7月加入中国工商银行总行,2011年1月任工银欧洲阿姆斯特丹分行总经理,2013年2月任新加坡分行总经理,2017年1月任总行国际业务部总经理。
张伟武先生毕业于西北大学,获西北大学政治经济学硕士学位、日本一桥大学MBA,高级经济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