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
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5277 证券简称:新亚电子 公告编号:2021一022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
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
●本次现金管理合计金额:9,000万元
●产品名称: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三层区间91天结构性存款
●产品期限:91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7,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的相关决策程序、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详细内容见公司2021年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一003)。
一、本次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前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的点金系列看涨三层区间90天结构性存款,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一006)。上述理财产品已于2021年4月27日到期赎回,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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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46号),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36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6.9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5,452,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2,838,851.6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2,613,148.34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2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字〔2020〕667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三)现金管理产品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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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进行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合同主要条款
1、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三层区间91天结构性存款
(1) 产品代码:NWZ00048
(2)产品起息日:2021年4月29日
(3)产品到期日:2021年7月29日
(4)投资额度:9,000万元
(5)挂钩标的:黄金
(6)产品资金投向:投资于银行存款和衍生金融工具,衍生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权益、商品、外汇、利率期权等衍生金融工具。
(7)本金及收益支付:银行提供到期本金担保,100%保障本金安全。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购买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有保本约定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公司将和产品发行方保持紧密联系,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进行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受托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已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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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委托投资金额为9,000万元,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公司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将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列报,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六、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本次购买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有保本约定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合理地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21年1月25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7,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同意的意见。
八、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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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277 证券简称:新亚电子 公告编号:2021-023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5日 13点3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镇温州大桥工业园区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5日
至2021年5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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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还将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2021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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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法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二)、参会登记时间:2021年5月19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一16: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镇温州大桥工业园区)
(四)、股东可采用邮件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邮件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邮件或信函上注明联系方式。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HUANGJUAN(黄娟)、陈静
电话:0577一62866852 传真:0577一62865999
邮箱:xyzqb@xinya-cn.com
3、联系地址: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镇温州大桥工业园区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特此公告。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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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