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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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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3.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3.3公司负责人吴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锦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小敏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3.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3.5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102,967.69万元,上年同期64,345.40万元,收入同比增长60.02%,主要是公司积极开拓市场,合同订单持续增长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023.75万元,上年同期-3,687.3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一季度新冠疫情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本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大幅增长导致主营业务利润增长,二是重庆银行A股上市,公司持有的限售流通股股价增值所致。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6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根据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下发的《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无偿划转中国四联仪器仪表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的通知》(渝国资〔2021〕65号),经重庆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批复同意,决定将市国资委所持中国四联仪器仪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联集团”)100%股权以2021年1月1日为基准日无偿划转给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富控股”)持有。上述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转让完成后,四联集团与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为渝富控股全资子公司,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3.7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8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9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57,730.53万元,其中2021年1-3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457.40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827.80万元,收到保证金14.0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5,765.05万元。

(2)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

2021年4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租赁》(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新旧租赁准则衔接的相关规定,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本报告期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3)重庆银行A股上市

公司持有重庆银行16,129,476股股份,重庆银行2021年2月5日A股上市,公司持有的股份为重庆银行的限售流通A股(解除限售时间为2022年2月5日)。公司聘请专业机构对持有的上述股票截至2021年3月31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评估,评估值为157,400,000.00元。

(4)实际控制人无偿划转所持控股股东国有股权

根据市国资委下发的《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无偿划转中国四联仪器仪表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的通知》(渝国资〔2021〕65号),经市政府批复同意,决定将市国资委所持四联集团100%股权以2021年1月1日为基准日无偿划转给渝富控股持有。上述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转让完成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控制关系如下图。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10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11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吴朋

日期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8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仪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按照章程相关规定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0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0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川仪股份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21年4月22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部分议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决定于2021年5月20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 10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川仪股份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9)。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9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0日 10 点00分

召开地点: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两江新区工业园科研楼一楼会议厅(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61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0日

至2021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于2021年4月24日分别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于2021年5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持有关证明到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6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并于2021年5月20日会议开始前到大会秘书处签到,签到时间为上午09:30-10:00。

(一)个人(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个人(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二)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邮政特快专递)、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时间以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邮政特快专递)、传真中必须注明股东住所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等自理。

(二)会议联系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61号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401121

(三)联系人:王艳雁、郎莉莎 电话:023-67033458 传真:023-67032746

(四)其他事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若有变更将按规定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川仪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授权委托书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100 公司简称:川仪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