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杨作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晓丽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依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2020年6月23日为除权日派送红股125,440,000股,分配后总股本由313,600,000股增至439,040,000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一一每股收益》第十三条规定:“发行在外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的数量因派发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资本、拆股而增加或因并股而减少,但不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的,应当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上述变化发生于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的,应当以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 利润表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超过 30%的情况说明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 现金流量表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超过30%的情况说明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作祥
日期 2021年4月29日
股票简称:涪陵电力 股票代码:600452 编号:2021一019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发出董事表决票9份,实际收回董事表决票9份。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如下: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2021-021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简称:涪陵电力 股票代码:600452 编号:2021一020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十五次监事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七届十五次监事会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发出监事表决票3份,实际收回监事表决票3份,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3号一一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编制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全体监事认为:
(一)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公司监事会提出审核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简称:涪陵电力 股票代码:600452 公司编号:2021一021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及第七届十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
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以下为所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承租人
本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除选择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一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一一借款费用》等其他准则规定应当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从其规定。
本公司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出租人
1.融资租赁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
2.经营租赁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进行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本公司应当采用类似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对于其他经营租赁资产,应当根据该资产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经营租赁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执行新租赁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也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七届十五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452 公司简称:涪陵电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