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其中董事杨光先生、徐宏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加。
公司负责人张近东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巍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华志松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千元
■
注: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填列。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报告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扣减了因实施股份回购减少的股份数185,488,452股。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千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1:截至2021年3月31日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185,488,452股,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未做列示。
注2:苏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员工持股计划61,056,374股,苏宁控股集团承诺自2019年1月18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增持股份,苏宁控股集团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扣减本次受让股份数填列。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一)经营结果及原因分析
单位:千元
■
1、2021年公司进一步聚焦核心业务的提升、聚集盈利能力的提升、聚焦各项效率的提升。
首先,物流业务积极调整重点方向,对于天天快递的高亏损业务进行快速调整、对于部分规模不经济区域的自营小件配送业务开启和顺丰合作,整体小件部分亏损相比去年一季度减亏39.29%。对于公司具有优势的家电家居等大件商品的送装一体化,小件商品的云仓业务加快发展。随着以上工作进一步推进,二季度效果将进一步体现。
其次,互联网业务追求有质量的发展,逐步改变粗犷的、片面的追求用户数、GMV的发展方式、更加注重广告营销的投入产出和用户的转化留存;同时同期疫情商品、宅家商品旺销;而对于自营业务中不可能产生盈利模式的商品,以及价格竞争的敏感商品,公司进行大力度的策略调整,大幅减少了该类商品的补贴与推广;基于以上综合因素,一季度线上平台商品销售规模同比下降18.82%,但另一方面,我们也看到,公司一季度苏宁易购APP用户转化率同比提升2.4个百分点,不合理的物流费用相应减少,线上业务效率在提升。更重要的在于,虽然短期销售会受到一定影响,但聚焦和专注于长期可持续发展的探索是更加有益于公司与行业发展的。而且公司认为通过亏损获取用户、提升规模;通过平台变现实现盈利的模式,正对行业环境带来影响,不利于长远发展。公司积极主动调整,是互联网转型进入到了一个理性和成熟阶段。
再次,线下业务方面,虽然有去年一季度疫情销售基数较低的因素,公司3C家居生活专业店(不含商超店)可比店面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8.91%,但公司一直重视的门店核心能力也在不断体现效率,一方面是对于用户的一站式整体解决方案的服务特色,一季度门店客单价较2019年同期提升了47.5%;另一方面,门店依托互联网的数据应用能力和全品类商品供应能力,积极进行社区社交经营,进一步降低公司整体的用户获取与维系的成本。家乐福方面,由于同期疫情期间销售表现良好,本报告期销售有所回落,但通过公司近一年多以来的管理提升,毛利率水平稳步提升、费用有效管控,一季度不考虑新租赁准则的影响,继续实现盈利。同时,家乐福全面借鉴公司零售云的技术平台与发展经验,积极筹划开展家乐福门店周边社区零售门店的开放赋能业务。
第四,公司将开放赋能作为新阶段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对于公司优势领域的供应链、物流和零售科技能力进行进一步整合,在农村市场家电零售、企业办公采购与福利采购、内容电商与社交电商等方面形成不同的赋能解决方案,一季度零售云继续保持发展,新开店面584家,销售规模同比增长69%。
最后,公司对于进一步提升内部管理效率方面正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在通过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激励机制、终端作战单元利益分享机制、内部战略成长项目孵化机制等方面提升团队积极性的基础上,大力度进行冗余组织合并、冗余人员调整,进一步量化组织绩效和个人绩效。对于终端体系的合伙人制度持续深化完善,将销售结构和服务质量的提升作为重要导向,一季度3C家居生活专业店自营店中推进合伙人门店的人效同比增长19.2%。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40.05亿元,同比下降6.63%;毛利率同比下降1.57%,但环比改善明显;通过加强费用管控,销售费用同比下降11.84%;财务费用同比增长了93.60%,主要为实施新租赁准则带来费用的增加。报告期内珠海普易物流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收购公司仓储物业以及18苏宁债第二次债券购回等业务带来投资收益增加。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大幅度改善,同比增长156.56%。
2、主要由于报告期内公司政府补助减少,带来其他收益有所减少。
3、主要由于报告期内公司理赔支出增加,带来营业外支出有所增加。
(二)资产、负债及权益类分析
单位:千元
■
(三)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千元
■
一方面,报告期内由于公司严控各项投入,提升运营资金效率;另一方面,因实施新租赁准则影响,支付的租金作为偿还租赁负债本金和利息所支付的现金流应当计入筹资活动现金流出,由此带来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111.93%。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212.78%,主要由于报告期内公司实施物流仓储物业轻资产运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1209.32%,主要由于公司主动实施了公司债券的购回。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门店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家,万平方米
■
注1:自营店面面积为可使用面积。
注2:苏宁易购广场为百货业态店面。
注3:苏宁易购直营店合并入家电3C家居生活专业店计算。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一)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修订〈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及其相关议案。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如下:
1、持股员工的范围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公司员工: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线上线下运营管理、商品供应链经营、物流服务等业务体系中高层人员;
(3)技术开发体系骨干;职能管理体系的中高层人员;
(4)公司认可的有特殊贡献的其他员工。
2、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员工自筹资金、合法借款等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允许方式取得的资金。
3、报告期内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额及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截至2021年3月31日,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65,919,5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1%。
4、因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处分权利引起的计划股份权益变动情况
依据《苏宁云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规定,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的参与资格将被取消,并返还其自筹资金部分原始出资金额。
(1)持有人辞职或擅自离职的;
(2)持有人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拒绝与公司或子公司续签劳动合同的;
(3)持有人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或子公司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的;
(4)持有人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而被公司或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5)持有人出现重大过错或业绩考核不达标的;
(6)持有人被降职、降级,导致其不符合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条件的。
第一季度符合上述情形公司员工24人涉及员工持股计划份额660万份。
5、资产管理机构的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机构未发生变更。
(二)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相关议案。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如下:
1、持股员工的范围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涵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零售、物流、金融三大业务体系的中高层人员及业务骨干,技术开发体系核心技术人员,职能管理体系的中高层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
2、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3、报告期内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额及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截至2021年3月31日,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24,121,2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6%。
若本员工持股计划项下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达成,即公司2018年度营业收入较2017年度营业收入的增长幅度不低于30%,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本员工持股计划可出售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其持股总数的40%,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本员工持股计划可累计出售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其初始持股总数的70%,锁定期满后36个月内可累计出售本员工持股计划初始持股总数的100%。
依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9)第10072号《审计报告》,公司2018年度营业收入2,449.57亿元,同比增长30.35%,本员工持股计划项下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达成。
4、因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处分权利引起的计划股份权益变动情况
依据《苏宁易购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规定,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的参与资格将被取消:
(1)持有人辞职或擅自离职的;
(2)持有人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拒绝与公司或子公司续签劳动合同的;
(3)持有人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或子公司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的;
(4)持有人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而被公司或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5)持有人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的;
(6)持有人被降职、降级,导致其不符合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条件的。
存续期内,对于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由管理委员会取消该持有人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并由员工持股计划收回持有人届时持有的份额,收回价格按照该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的初始购买价格加资金利息与市价(以管理委员会取消该持有人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计算)孰低的原则确定。管理委员会应确定受让前述份额的员工范围,并对份额受让价格及相关限制条件进行约定。员工以自愿的原则予以受让。若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没有完成前述受让程序,则收回的持有人份额由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共同享有。
第一季度符合上述情形公司员工11人涉及员工持股计划份171.93万份。
5、资产管理机构的变更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
6、对公司财务的影响
一季度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确认等待期间的管理费用金额0.13亿元。
(三)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2021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2021-008号公告),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1元/股(含)。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尚未实施本次股份回购。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1年3月31日扣除已解除的担保,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063,608万元,公司对上海苏宁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68,473.10万元(详见公司2019-103号公告),上述对外担保合计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17.33%。
下属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911,002.64万元,主要为日照苏宁易购销售有限公司、威海苏宁易购销售有限公司、济宁苏宁易购商贸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商品采购业务提供履约担保103,000万元;外保内贷业务涉及的境外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余额483,200万元,以及部分子公司为公司银行融资业务提供担保余额324,802.64万元。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单位:千元
■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单位:千元
■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单位:千元
■■
注1:由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根据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后)少于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解决。鉴于此,公司按前述原则对物流平台建设项目之物流运营业务发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入额为3,242,096.0千元。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物流运营业务发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100,292.38万元及物流运输业务发展项目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114,073.42万元用于投入公司“新增区域配送中心建设项目(三)”,将物流运营业务发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53,647.14万元及租赁店项目部分募集资金46,352.86万元用于“偿还金融机构贷款项目(二)”,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入额为170,270.08万元,本次变更内容详见公司2020-084、2020-086号公告。
注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区域配送中心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1,600,000.0千元用于投入公司“新增区域配送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新增区配项目”),将自动化拣选中心项目部分募集资金350,000.0千元用于投入公司新增区配项目。本次项目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124、2018-138号公告。
注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的议案》,同意将自动化拣选中心项目部分募集资金1,220,000.00千元用于投入公司“物流运输业务发展项目”。本次项目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124、2018-138号公告。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物流运营业务发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100,292.38万元及物流运输业务发展项目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114,073.42万元用于投入公司“新增区域配送中心建设项目(三)”,本次变更内容详见公司2020-084、2020-086号公告。
注4: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改造店项目全部节余募集资金97,792.66万元、租赁店项目部分募集资金200,000.00万元用于投入公司“新增区域配送中心建设项目(二)”。本次项目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065、2019-072号公告。
注5: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于收购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将购置店项目实施项目变更,其项目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2,758,490.0千元用于收购天天快递股权项目。本次项目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004、2017-008号公告。
注6:通过自动化拣选中心项目、区域配送中心建设项目、新增区域配送中心建设项目、新增区域配送中心建设项目(二),公司可高效地进行资源配置与调度,降低实际运作成本。未来随着物流社会化运作,在满足自用基础上,公司将部分物流仓储对外租赁,获取租金收入。
物流运营发展项目符合未来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项目完成后,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服务客户、平台商户的能力和物流响应时间,有效降低物流运营成本,增强公司竞争力。
物流运输业务发展项目将极大的提高苏宁物流整体的运输及配送能力,有效确保运输的时效性、安全性,同时项目将降低外包运输比例、控制外包成本,占比较高的新能源物流车也能有效降低运营成本,增强苏宁物流运营能力。
注7:租赁店项目、改造店项目、购置店项目全部投资后,将大大充实公司实体门店网络,增强公司在“互联网+”竞争环境下的竞争力,实现公司线上线下融合,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苏宁易购云店品牌推广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项目完成后,将有助于提升苏宁易购云店的消费者认同,公司的品牌价值与形象将得到大幅提升。
注8:本次收购天天快递符合未来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项目实施完成后,公司与天天快递开展相关业务整合,随着业务整合效应的凸显,苏宁物流能力得到极大提升,从而带动前台销售效率的提升,有助于提升公司业务发展能力。
注9:云计算项目、大数据项目及智能家居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云计算项目完成后,公司的云计算研发实力将进一步增强,云计算研发的投入为公司互联网转型提供了技术和平台支撑,为公司经营规模的持续增长带来了强有力的后台IT技术保障;大数据项目完成后,公司在大数据收集、整理、加工、分析等方面进行系统化建设,为企业发展提供数据决策性支持,大数据研发的投入为公司互联网转型提供了技术和平台支撑,为公司经营规模的持续增长带来了强有力的后台IT技术保障;智能家居项目的实施,一方面,公司将实现在智能家居的布局,分享智能家居行业巨大的市场空间;另一方面,本项目将有助于建立苏宁易购生产商、零售商、消费者的完整的生态圈,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注10: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部分银行贷款后,公司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资产负债结构得到优化,短期财务费用有所下降,公司盈利能力得到加强,从而保证公司业务的可持续扩张。
注1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租赁店项目部分募集资金150,000万元用于偿还金融机构贷款项目。本次项目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007、2020-019号公告。
注1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丰富商品,提高3C、母婴、超市采购规模,以支持全品类经营发展;扩大公司差异化采购能力,提升产品经营的附加值;围绕O2O平台的各个环节,加大推广投入,提升O2O平台的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加大对开放平台运营能力的投入,制定积极的商户政策,扶植商户发展,提升开放平台的竞争力。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单位:万元
■
注:1、按照类型披露的委托理财发生额,指在报告期内该类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即在报告期内单日该类委托理财未到期余额合计数的最大值。2、未到期余额是指报告期末该类委托理财未到期余额合计数。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
注: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12,336.83万美元购买CSI Global Markets Limited的理财产品,按照2021年3月31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6.5713折算人民币为81,069.02万元。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张近东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易购公告编号:2021-045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19日(星期一)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21年4月29日(星期四)10:30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现场参加董事6名,董事长张近东先生、董事杨光先生、徐宏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张近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2021-047号公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的会计准则能够使得公司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意见,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048号《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家乐福中国下属子公司业务的开展,公司计划对家乐福下属子公司的日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担保明细如下:
1、公司为子公司青岛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该笔担保额度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0.13%。
2、公司为子公司海口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该笔担保额度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0.13%。
3、公司为子公司广州家广超市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该笔担保额度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0.13%。
4、公司为子公司新疆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最高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该笔担保额度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0.07%。
此外,为增强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融资能力以及履约能力,并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优化合作条款,公司下属子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不含家乐福中国及下属子公司)对母公司与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融资业务以及合同履约等提供最高额为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19.52%。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049号《关于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易购公告编号:2021-046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4月19日(星期一)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4月29日(星期四)11:30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晓玲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政策要求,能够更准确、可靠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易购公告编号:2021-048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并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3、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及于2019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应用指南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过渡期政策,公司在执行新租赁准则时选择简化处理,即不追溯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只调整2021年年初数,租赁负债等于剩余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使用权资产等于租赁负债金额并进行必要调整,无需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执行上述新准则会增加公司的总资产和总负债,但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变更的及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易购公告编号:2021-049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家乐福中国下属子公司业务的开展,公司计划对家乐福下属子公司的日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担保明细如下:
(1)公司为子公司青岛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家乐福”)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该笔担保额度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0.13%。
(2)公司为子公司海口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口家乐福”)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该笔担保额度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0.13%。
(3)公司为子公司广州家广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家广超市”)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该笔担保额度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0.13%。
(4)公司为子公司新疆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家乐福”)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最高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该笔担保额度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0.07%。
此外,为增强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融资能力以及履约能力,并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优化合作条款,公司下属子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不含家乐福中国及下属子公司)对母公司与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融资业务以及合同履约等提供最高额为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19.52%。
2、2021年4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提供担保的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青岛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12月13日
注册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21号
法定代表人:田睿
注册资本:16,199,804美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宁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国际”)间接持有76%股份、家乐福集团间接持有19%股份、青岛浮山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5%股份。青岛家乐福主要从事超级市场和其他杂货店业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青岛家乐福总资产人民币34,531.47万元,净资产人民币23,885.95万元,资产负债率30.83%,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8,262.65万元,净利润人民币582.33万元。
2、海口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6月27日
注册地址:海口市海府路18号南亚广场1-3层
法定代表人:薛鹏
注册资本:69,700,000人民币
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宁国际间接持有80%股份、家乐福集团间接持有20%股份。海口家乐福主要从事超级市场和其他杂货店业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海口家乐福总资产人民币40,548.78万元,净资产人民币21,678.67万元,资产负债率46.54%,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54,891.42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573.97万元。
3、广州家广超市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7年4月30日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三路东皋大道17号之一3楼自编302房
法定代表人:薛鹏
注册资本:1925.3371万美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宁国际间接持有80%股份、家乐福集团间接持有20%股份。广州家广超市主要从事超级市场和其他杂货店业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广州家广超市总资产人民币49,804.29万元,净资产人民币19,708.07万元,资产负债率60.43%,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04,890.04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177.88万元。
4、新疆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2月25日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路178号
法定代表人:易敏
注册资本:1243.5万美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宁国际间接持有80%股份、家乐福集团间接持有20%股份。新疆家乐福主要从事超级市场和其他杂货店业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新疆家乐福总资产人民币28,462.46万元,净资产人民币18,710.19万元,资产负债率34.26%,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3,981.41万元,净利润人民币977.58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均为上市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行为,考虑了公司的日常经营及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且各公司财务状况稳定,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本次公司按持股比例为青岛家乐福、海口家乐福、广州家广超市、新疆家乐福融资提供担保,该公司的其他股东将结合自身情况按比例提供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扣除已解除的担保,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098,608万元,公司对上海苏宁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68,473.10万元,上述对外担保合计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17.79%。此外,子公司对公司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500,000万元。
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08,147.55万元,公司对上海苏宁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68,473.10万元,上述对外担保合计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10.10%。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子公司(不含家乐福中国及下属子公司)对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952,837.43万元,主要为子公司对公司业务合同项下的履约担保363,000万元,基于外保内贷业务以及公司银行融资业务的担保余额589,837.43万元。
特此公告。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易购 公告编号:2021-047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