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代董事长、总经理邸淑兵、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温凯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燕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说明:
1、交易性金融资产较期初增长413.33%,主要由于下属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2、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长44.21%,主要由于下属子公司应收的各项往来款增加所致。
3、持有待售资产较期初下降,主要由于本期已完成北京同仁堂山西养生醋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所致。
4、使用权资产较期初增长100%,主要由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对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进行调整所致。
5、应付票据较期初减少32.51%,主要是下属子公司本期末已开立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6、持有待售负债较期初下降,主要由于本期已完成北京同仁堂山西养生醋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所致。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期初增长42.61%,主要由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增加所致。
8、租赁负债较期初增长100%,主要由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对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进行调整所致。
9、其他综合收益较期初大幅增加,主要是因汇率变动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增加所致。
10、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30.74%,主要是随营业收入增长营业成本增加所致。
11、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主要是由于新租赁准则的影响及下属子公司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12、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主要由于转让北京同仁堂山西养生醋业有限公司股权、过渡期损益尚未结清所致。
13、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变动较大,主要由于本期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增加所致。
14、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变动较大,主要由于本期存货跌价损失增加所致。
15、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下降87.67%,主要由于上年同期因新冠疫情对外捐赠支出金额较大所致。
16、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3.70%,主要是由于本期应纳税所得额增加所致。
1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72.75%,主要由于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18、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主要由于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1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主要由于新租赁准则下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邸淑兵(代)
日期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同仁堂 公告编号:临2021-013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于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11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代董事长邸淑兵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讨论,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同仁堂 公告编号:临2021-014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全体监事审议讨论,以全票赞成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按照财政部的规定作出会计政策变更,审议、披露程序合法、合规,变更真实、准确的反应了公司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法规、规定的要求。
2、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2021年1-3月份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未发现参与第一季度报告编制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零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同仁堂 公告编号:临2021-015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变更与调整,是公司遵照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下称“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对原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已披露的财务报表、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新租赁准则,本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按要求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租赁准则,公司八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与八届十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本公司采用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在租赁定义和识别、承租人会计处理方面作了较大修改,出租人会计处理基本延续旧租赁准则的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租赁负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2)对于使用权资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选择简化处理,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4)根据新租赁准则,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照首次执行日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不调整可比期间数据。
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不追溯调整可比期间数据。本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的变更,对本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影响额说明如下:
本公司对于新租赁准则首次执行日已存在的经营租赁合同,其中属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选择简化处理,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其他所有租赁合同,本公司根据2021年1月1日的剩余租赁付款额和增量借款利率确认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对2021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项目调整包括:调增使用权资产15.52亿元,调增租赁负债10.39亿元,调增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35亿元,调减预付款项7,106.79万元,调减长期待摊费用711.94万元。另外,本公司于2021年1月1日采用简化处理的租赁合同最低租赁付款额为7,194.46万元。
本公司于2021年1-3月计入利润表项目的使用权资产折旧及租赁费用包括:本期使用权资产折旧发生额12,492.67万元,因租赁负债确认利息费用1,659.52万元,采用简化处理方式确认的租赁费用2,568.65万元。
三、独立董事的意见
对于公司遵照执行财政部相关规定作出的会计政策变更,独立董事经核查后于八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执行财政部文件对会计政策予以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八届十五次监事会对本次《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规定作出会计政策变更,审议、披露程序合法、合规,变更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公司代码:600085 公司简称:同仁堂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