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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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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21-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4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29日15:30;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4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9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9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皇岗路5001号深业上城T2大楼50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年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合规。

二、会议出席情况

根据李志江、罗小艳、李驰及其一致行动人罗明、黄海霞、罗平、李志君、胡建国与湖北省宏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泰国投”)于2018年11月15日签署的《关于收购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权之股份转让协议》中关于委托表决权的约定,股东李志江先生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万润科技3%股份(即26,235,169股)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控股股东宏泰国投行使。

(一)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90,291,1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1949 %。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4,340,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64 %。

(二)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90,212,4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1859%。

(三)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78,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

(四)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业绩补偿义务人补偿股份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0,222,2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3%;反对6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7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127%;反对6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87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此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股份回购注销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0,291,1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此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0,291,1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此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易文玉、林婕

(三)结论性意见: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5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业绩补偿义务人

补偿股份暨通知债权人的减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业绩补偿义务人补偿股份的议案》。

根据公司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北京万象新动移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象新动”)业绩补偿义务人签署的《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易平川、余江县万象新动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易平川、余江县万象新动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之购买资产协议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等相关协议规定,以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标的公司万象新动2019年度及累计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容诚专字[2020]518Z0133号)、《关于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标的公司万象新动期末减值测试的专项审核报告》(容诚专字[2020]518Z0132号),万象新动业绩补偿义务人需进行业绩补偿,且需对期末减值的差额部分进行补偿。经协商,万象新动业绩补偿义务人以股份方式对公司进行补偿。公司将对万象新动业绩补偿义务人易平川、余江县万象新动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合计15,071,656股股票,以1元总价回购注销,其中:回购注销易平川持有的150,716股股票;回购注销余江县万象新动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14,920,940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业绩补偿义务人补偿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号)。

本次回购注销业绩补偿义务人补偿股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874,505,619股缩减至859,433,963股,注册资本将由874,505,619元减至859,433,963元,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申报时间:2021年4月30日至2021年6月14日每个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联 系 人:朱锦宇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皇岗路5001号深业上城T2大楼50层

电 话:0755-33378926

邮 箱:wanrun@mason-led.com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