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周奕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桂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桂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非公发募集资金使用及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916号)核准,2017年8月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等8名特定投资者共发行164,013,697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7.41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1,215,341,494.77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3,944,013.7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81,397,481.07元。
根据公司于2016年12月30日刊登的《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本次非公发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分别用于土壤修复项目、PVC生态屋及环保材料项目建设及偿还银行贷款。其中,61,752.80万元用于土壤修复项目,23,781.35万元用于PVC生态屋及环保材料项目建设,36,00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截至本报告期末,该次募集资金累计使用119,731.58万元(其中,土壤修复项目建设支出56,854.33万元,PVC生态屋及环保材料项目建设支出23,635.46万元,偿还银行贷款36,000.00万元,支付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3,241.80万元),加上专户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345.95万元后,期末该次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148.52万元。
(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及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05号)核准,2019年12月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24,267,8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26,78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的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11,320,754.72元(不含税)后公司实收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415,459,245.28元。
根据公司于2019年6月25日刊登的《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三次修订稿)》,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用于年产30万吨聚氯乙烯及配套项目建设与补充流动资金,其中,227,678.00万元用于年产30万吨聚氯乙烯及配套项目建设,15,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本报告期末,该次募集资金累计使用151,932.27万元(其中,年产30万吨聚氯乙烯及配套项目支出135,448.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万元,支付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1,484.27万元),加上专户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196.52万元后,期末该次募集资金余额90,942.25万元(其中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84,835万元)。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同向上升
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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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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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周奕丰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2021-047
债券代码:128085 债券简称:鸿达转债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4月21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在广州圆大厦32楼会议室召开。应亲自出席董事9名,实亲自出席董事9名,其中,7名董事参加现场会议,2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4名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周奕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充分的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刊登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临2021-046)。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周奕丰先生提名,会议决定聘任姚楚贞女士、胡智薇女士、刘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本公告所附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的高管人员发表如下意见:
此次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同意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附: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姚楚贞
女,汉族,1979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营销总监,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胡智薇
女,汉族,1981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企划部经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曾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本公司行政总监,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刘奎
男,汉族,1975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本公司行政总监、公司子公司江苏金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39,682股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2021-049
债券代码:128085 债券简称:鸿达转债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4月21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在广州圆大厦32楼会议室召开。应参与表决监事5名,实参与表决监事5名,其中,4名监事参加现场会议,1名监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增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认真的讨论和审议,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并发表如下书面审核及确认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要求,公司监事保证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刊登的《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临2021-046)。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2021-048
债券代码:128085 债券简称:鸿达转债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暨调整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公司总经理周奕丰先生提名,经董事会审议,决定聘任姚楚贞女士、胡智薇女士、刘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即2022年9月18日)止。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刊登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临2021-047)。
2021年4月28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胡智薇女士、王羽跃先生分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胡智薇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行政总监职务、王羽跃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职务,本次职务调整后,胡智薇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王羽跃先生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胡智薇女士、王羽跃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独立董事认为:此次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同意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2021-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