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569 公司简称:安阳钢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元(含税)。截至2020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872,421,386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 143,621,069.3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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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是集炼焦、烧结、冶炼、轧材及科研开发为一体的大型钢铁联合企业,可生产的钢材品种有中厚板、热轧卷板、冷轧卷板、高速线材、建材、型材等。
公司原燃材料采购由采购处和进出口分公司等部门负责。采购方式主要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
公司生产管理由生产安全处负责。根据公司产能和市场需求状况制定下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按照产线效益高低和生产资源的变化,适时调整各产线生产计划,优化资源配置。
公司钢材销售由销售公司负责。公司根据对市场需求的判断,结合区域市场的布局,巩固拓展销售渠道,制订年度销售计划,明确销售目标。
2020年,我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战略成果, 经济总量再上新台阶, 经济运行稳定恢复、好于预期,发展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为钢铁工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钢铁行业坚决贯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努力克服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铁矿石价格大幅上涨、环保压力上升等困难,行业总体呈现相对良好的运行态势。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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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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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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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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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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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18.96亿元,同比上升6.9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8亿元,同比下降10.93%。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五、44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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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和“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董事长:李利剑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69 证券简称:安阳钢铁 编号:2021一019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材料。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5名,实际参加监事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度经理工作报告》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并通过《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并通过《公司2021年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酬金预案》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并通过《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津贴预案》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并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1、2、4、5、6、8、9、10、12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监事会认为:
1、公司及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运作,严格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公司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不存在重大隐瞒、遗漏和误导性陈述。
3、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考虑了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维护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
4、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
5、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实事求是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实施的效果。公司2020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
6、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未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7、公司独立董事津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其酬金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
8、本次会计政策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9、《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有利于调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积极性,提升工作效率和经营效益,促进公司长远发展。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69 证券简称:安阳钢铁 编号:2021一020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1,790,320.00 万元,实际交易总金额为1,618,962.41万元,差异-171,357.59万元,差异原因主要是交易量或交易价格变动,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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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预计2021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金额单位:万元)
(一)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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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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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公司的基本资料及关系(金额单位:万元)
(1)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公司的资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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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存在控制关系但有交易往来的关联公司的名称及与本公司的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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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联人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人2020年财务状况(未经审计)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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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资信状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在前期同类关联交易中,前述关联方按约定履行,未出现违约情形。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采购、销售、接受劳务、工程建设等方面的交易双方按规定签订了协议。定价政策为:主要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如果没有市场价格,按照成本加成定价;如果既没有市场价格,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成定价的,按照协议价定价;如果有国家政府制定价格的,按照国家政府制定的价格执行。租赁固定资产以该固定资产的年折旧金额为基础确定年租金。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由于公司受所处环境限制,一定程度上对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在原材料、备品备件和综合服务等方面存在依赖性。主要表现在本公司在以下方面与关联企业存在关联交易:向关联企业销售钢材产品、提供原燃材料和水电汽供应;接受关联企业包括警卫消防在内的综合服务、部分原料和劳保产品的供应;接受关联企业装卸、加工、运输等劳务等。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为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通过以上关联交易,保证公司原燃材料采购、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六、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与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李利剑、张怀宾、郭宪臻回避表决,其他参与表决的董事全部同意,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会前审核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3.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和定价政策,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权益。
(三)以上关联交易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七、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一)本公司于2019年2月18日在安阳与安钢集团舞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铁精矿、球团矿供应合同》;合同执行时间:自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二)本公司于2018年1月1日在安阳与安钢集团附属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办公楼租赁协议》,根据协议规定,公司租赁安钢集团附属企业有限责任公司2栋办公楼及附属设施,租金每年60万元;合同执行时间:自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三)本公司于2008年4月在安阳与安阳市西区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双方结算业务互供协议》;合同执行时间:无固定期限。
(四)本公司于2019年2月18日在安阳与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综合服务合同》;合同执行时间:自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五)本公司于2019年2月18日在安阳与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产品互供合同》;合同执行时间:自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六)本公司于2019年2月18日在安阳与安钢集团福利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产品互供及维修服务合同》;合同执行时间:自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七)本公司于2019年2月18日在安阳与安钢集团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钢材、煤碳、废钢购销合同》;合同执行时间:自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八)本公司于2019年2月18日在安阳与安钢集团附属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产品互供及劳务供应合同》;合同执行时间:自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九)本公司于2019年2月18日在安阳与安钢集团冶金炉料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白灰、焦炭等产品互供合同》;合同执行时间:自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十)本公司于2019年2月18日在安阳与安钢集团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运输装卸及产品供应合同》;合同执行时间:自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十一)本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在安阳与安钢集团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进口矿石代理合同》;合同执行时间:自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十二)本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在安阳与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厂区道路清扫、绿化养护服务合同》;合同执行时间:自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十三)本公司于2021年1月1日在安阳与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厂区物业服务合同》;合同执行时间:自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十四)本公司于2018年1月9日在安阳与安阳易联物流有限公司签订了《钢材购销合同》;合同执行时间:自签订之日起至无固定期限。
(十五)本公司于2018年1月1日在安阳与安阳易联物流有限公司签订了《煤炭购销合同》;合同执行时间:自签订之日起至无固定期限。
(十六)本公司于2021年1月1日在安阳与河南缔恒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2021年供货框架协议》;合同执行时间:自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八、其他相关说明
(一)上述各类交易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备查文件目录
1.以上合同、协议的文本;
2.独立董事意见书;
3.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下转450版)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利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志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志勇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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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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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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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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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利剑
日期 2021年4月28日
公司代码:600569 公司简称:安阳钢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