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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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为了维护投资者权益,进一步坚定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报告期内,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19,993.60万元(不含交易费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180,090,4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95%;出资总额占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9.25%。回购股份已于2020年度内实施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据此,综合考虑公司生产经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及使用计划等情况,公司2020年度拟不再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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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钢铁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有稀土精矿、萤石精矿等矿产品,建筑用钢材、冷热轧卷板、镀锌钢板、中厚板、无缝管、重轨、型钢等钢铁产品。矿产品主要用于稀土冶炼分离行业、氟化工行业,钢铁产品主要用于基建、铁路、房地产、汽车、家电、风电、机械制造、高压锅炉、石油化工、基础设施建设等行业。产品主要以国内市场销售为主,部分产品出口。
(二)公司经营模式
原材料采购模式:公司设有采购中心,主要原材料由采购中心通过招标集中采购,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议价能力。机械设备、备品备件的采购也是由采购中心招标采购。金属制造公司、钢管公司、特钢分公司实行市场化改革,原材料采购自行负责。
铁矿石采购:公司铁矿石主要来源于包钢集团白云鄂博铁矿、蒙古矿、澳洲矿、巴西矿、地方矿。包钢集团的白云矿通过关联交易采购,蒙古矿主要依靠包钢集团矿业公司采购和供应,澳矿、巴西矿依靠国贸公司采购,地方矿依靠采购中心采购。
钢铁产品销售模式:主要采用直销、分销模式;付款模式主要是先款后货,部分大客户和战略合作客户允许有一定账期。产品出口由公司下属的国贸公司负责。金属制造公司、钢管公司、特钢分公司实行市场化改革,产品销售自行负责。
生产组织模式:坚持“以炼铁为中心”和“以效定销、以销定产”的一级组产原则,通过合理分配铁水资源,科学编制铸机保产顺序,有效组织新老体系间铁水平衡及运输,实现整体生产稳定顺行。稀土精矿的生产按照北方稀土需求量进行排产生产;萤石精矿按照订单量排产生产。
员工激励模式:公司员工薪酬实行全额浮动的绩效薪酬模式,加大成本考核在薪酬考核中的权重。2020年,金属制造公司、钢管公司、特钢公司实施市场化改革,加大放权力度,提高超额业绩激励比重,激发员工创效积极性。
管理层激励模式: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依照公司全年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结合年度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报酬。在试点单位进行经营管理团队市场化选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改革。公司筹划实施股权激励,在条件成熟时,对公司的管理层及核心技术团队实施股权激励。
资金融通模式:融通资金主要用于补充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偿还供应商欠款、归还到期债务等。主要融资渠道为银行贷款,以公开市场直接融资为辅助。
(三)行业情况说明
1、宏观经济
(1)国内生产总值(GDP)
2020年,全年国内生产总值(GDP)1,015,986亿元,比上年增长2.3%。其中:一季度同比下降6.8%,二季度增长3.2%,三季度增长4.9%,四季度增长6.5%,增速呈逐季加快的态势。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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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
2020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加2.8%,增幅较上年收窄2.9个百分点。
(3)全国居民消费价格(CPI)
2020年,全国居民消费价格(CPI)上涨2.5%,低于上年2.9%的涨幅;全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PPI)比上年下降1.8%,较上年同期降幅加大1.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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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钢铁行业
(1)钢铁产量同比增长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0年1-12月全国生铁、粗钢和钢材产量分别为8.88亿吨、10.53亿吨和13.25亿吨,同比分别增长4.3%、5.2%和7.7%。
单位: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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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钢材进口大幅增长
据海关总署数据,2020年1-12月全国累计进口钢材2023.3万吨,同比增长64.4%,均价831.6美元/吨。而同期全国累计出口钢材5367.1万吨,同比下降16.5%,均价847.2美元/吨。
单位: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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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钢材价格小幅下降
据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数据,2020年1-12月,中国钢材综合价格指数平均为105.6点,同比下降2.2%。2020年1-8月钢材价格同比低于去年,自5月起呈逐月回升走势,进入四季度后环比升幅加大,升至年内最高水平。2020年12月末中国钢材综合价格指数为124.5点,同比增长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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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行业效益逐步回升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0年1-5月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利润总额同比下降57.2%,6-12月单月利润总额实现同比正增长,全年利润总额2464.6亿元,同比下降7.5%。据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数据,2020年1-12月重点统计企业利润总额2074亿元,同比增长6.6%。
(5)进口铁矿量价齐增
据海关总署数据,2020年1-12月全国累计进口铁矿石11.7亿吨,同比增长9.5%;进口平均价格为101.7美元/吨,同比增长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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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稀土行业
2020年,在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下,对稀土、磁材及其下游终端出口的欧美、日韩市场造成严重冲击,磁材企业出口订单缩水,疫情对稀土上游需求端影响明显,产品需求及产品价格呈现震荡下行的趋势。随着海外疫情渐入消退期,稀土及稀土磁材主要出口市场国家均全面复工复产,加上直接需求的增长、供应增速的受限,在报告期四季度末,稀土价格迎来稳步式增长,未来稀土行业供应紧张或将成为长期趋势。以氧化镨钕为代表的轻稀土产品市场价格随着需求端的增加,由年初的28.7万元/吨,到四季度氧化镨钕价格急速上涨至45万元/吨。以氧化镝和氧化铽为代表的中重稀土价格则是涨幅不一,氧化镝整体呈现震荡行情,报告期末达到190万元/吨。氧化铽随着需求的不断增加,供应不足,全年呈现持续上涨的趋势,由年初的350万元/吨涨至年末720万元/吨。
4、氟化工行业
从全球看,发达国家氟化工产业已进入成熟期,市场增长空间有限,并且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中国的氟化工产业经过近几十年的发展,部分氟化工产品已突破技术垄断并形成规模优势和成本竞争优势。由于发达国家已失去在部分氟化工产品上的成本竞争力,且受萤石资源的限制,发达国家将加快氟化工产业向中国的转移速度。跨国公司纷纷独资或合资在中国设工厂、研发中心、区域总部、销售综合解决服务中心等主要从事原料采购、贸易及售后技术支持等服务。但发达国家依旧把持高端的氟材料、氟精细化学品、含氟电子化学品、功能制剂、高端化加工应用的垄断控制地位。中国氟化工尽管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以基础氟化工产品和通用氟化工产品为主,高端产品依赖进口,氟聚合物材料的高端化加工应用能力有待进一步开发和拓展。
从国内看,我国氟化工行业目前仍存在低、中端产能过剩,高端及专用氟化学品供给不足的结构性矛盾。并随行业下行调整、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快,结构性供给过剩与有效供给不足的矛盾进一步显现。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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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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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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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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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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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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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期限为1+1+1+1+1,发行规模为15.06亿元,票面利率7.4%。2020年公司行使调整利率权利,将利率调整为4.8%,债券持有人回售6.26亿元,目前该债券余额2.3亿元。公司于2020年5月21日支付至2019年5月21日至2020年5月20日期间的利息。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三期)发行期限为1+1+1+1+1,发行规模为4.94亿元,票面利率7%。2020年公司行使调整利率权利,将利率调整为5.5%,债券持有人回售0.3亿元,目前该债券余额0亿元。公司于2020年9月20日支付自2019年9月20日至2020年9月19日期间的利息。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期限为3+2,发行规模为16.8亿元,票面利率为6.38%,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支付自2019年8月22日至2020年8月21日期间的利息。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期限为2+2+1,发行规模为33.2亿元,票面利率为5.92%,公司于2020年9月20日支付自2019年9月21日至2020年9月20日期间的利息。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的第一次支付利息时间为2021年7月27日。
5.3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6月19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了《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0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维持“19包钢联”和“19钢联03”的债项信用等级为AAA。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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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全年生铁产量完成1498.57万吨,同比增加17.31万吨;粗钢产量完成1561.06万吨,同比增加14.69万吨;商品坯材完成1468.50万吨,同比增加11万吨。全年生产销售稀土精矿12万吨;生产销售萤石精矿4.7万吨。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92.66亿元,实现利润总额6.81亿元。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情况说明
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20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股东权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共10户。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1-030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股东权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一、概述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一)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20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股东权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核认为,公司遵照财政部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做出变更,对相关财务信息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股东权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1-026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在包钢信息大楼713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现场出席会议监事5人。公司监事会主席胡永承主持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因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日常性的,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公司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公平、公开、公正交易的原则进行,定价符合市场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规模较大,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已严格按照《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组织架构,既有的内控体系未发现重大缺陷,能有效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运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一一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的要求,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合理、有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遵照财政部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做出变更,对相关财务信息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股东权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全面了解和审核后一致认为: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包钢朗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调整股权比例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1-029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0014469
截至2020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2名,注册会计师126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34人。
致同所2019年度业务收入19.9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4.8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3.11亿元。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94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2.58亿元;2019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727.84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4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19年末职业风险基金649.22万元。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周全龙,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凯峰,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声森,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起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8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5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284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94万元,内部控制审计90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与上期相比,本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致同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全国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优势和良好的信誉,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致同所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诚信状况良好。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健性,我们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致同所相关资料、执业资质等,其在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能够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谨慎勤勉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我们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致同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全国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和良好的职业信誉,从业人员作风严谨,工作扎实。作为公司审计机构,我们未发现该公司及工作人员有任何有损职业道德的行为,也未发现公司及公司工作人员有试图影响其独立审计的行为。聘用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1-032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八号一一钢铁(2020年修订)》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公司现将2020年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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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1-033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八号一一钢铁(2020年修订)》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公司现将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
该经营数据未经审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使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10 证券简称:包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5日 15点
召开地点:内蒙古包头市昆区包钢信息大楼713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5日
至2021年5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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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8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2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3一7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在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任职的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公司代码:600010 公司简称:包钢股份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
1.3 公司负责人刘振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美玲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苏德鑫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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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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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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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货币资金增加主要是公司报告期销售回款增加所致;
应交税费增加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增值税和所得税增加所致;
专项储备增加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安全生产费和矿山治理基金增加所致;
本期营业收入增加主要由于钢材市场行情向好所致,公司销售增加所致;
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主要由于钢材市场行情向好,公司盈利能力增强;
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加主要由于钢材市场行情向好,公司盈利能力增强;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是公司报告期盈利能力增强导致现金流量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是公司报告期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下转466版)
公司代码:600010 公司简称:包钢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