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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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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91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1]361Z0045号《审计报告》确认: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8,943,535.81元,母公司净利润为69,413,274.39元,现拟定如下利润分配方案:

(1)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6,941,327.44元;

(2)提取盈余公积金后剩余利润62,471,946.9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23,598,591.96元,报告期末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86,070,538.91元;

(3)为保持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加快公司转型升级步伐,实现公司经营战略目标,公司需要留存充足收益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及未来的发展,2020年度拟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进行股票股利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一)2020年是公司的战略升级元年,公司持续推进从饲料生产到养殖到食品终端的全产业链业务布局,致力于成为“饲料、养殖、食品”三大主营业务一体发展的现代渔牧集团化企业。当前,饲料企业向规模化、集中化、产业一体化及大型化企业集团方向发展的趋势更加明显,公司需要持续做大做强饲料业务,保持饲料行业的产业优势,公司将采取内生增长与外延并购相结合的发展策略,因此需要更多的资本性投入及流动资金投入以满足企业发展需求;工厂化生态养殖模式作为环境友好型的养殖模式,具有集中化和自动化程度高、规模效应强、生态环境影响小等特点,但前期投入成本较高且技术实力要求较高,随着公司向养殖行业全面发力,公司需要留存充足收益及自有资金用于公司养殖项目建设;在食品领域,公司致力于打造全球最大的烤鳗平台,特种水产品的生产与流通领域也需要持续的资金投入;同时,研发实力作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是公司开拓国内外市场的基石,2021年度,公司将继续保持对研发的较高投入,为公司后续的发展积累源源不断的动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后期随着“饲料、养殖、食品”全产业链业务不断深入推进,研发支出将进一步增长。

综上,公司正处于转型发展的重要阶段,2021年将面临较大的资金支出压力。为保持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加快转型升级的步伐,实现公司的经营战略目标,公司需要留存充足收益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及未来的发展。公司本次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系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2021年度的经营计划制定。同时,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也能相应减少公司银行借款,有效降低财务费用支出。

(二)公司2020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中,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并用于公司项目投资需求、科研投入及新产品开发、市场拓展及补充日常流动资金等,以上资金的投入将有效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谋求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综合以上因素,公司董事会基于公司当前业务开展与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提出2020年度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进行股票股利分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前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详细审阅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战略规划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未来经营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事项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前召开业绩及现金分红投资者说明会。

六、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 0591-85628333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天马科技 股票代码:603668 公告编号:2021-039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说明

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结合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现将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进行说明,并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预计。

一、2020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说明

1、公司2020年度的关联交易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决策与审批程序。

2、公司2020年度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与南平市建阳区周家淡水养殖场、永安市槐南鳗和堂生态养殖场、自然人何建明、福建立荣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之间发生的常年饲料销售业务;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省华龙集团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集团”)与持有华龙集团10.18%股权的股东福建省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发生的常年饲料销售业务。

(三)关联方介绍

1、南平市建阳区周家淡水养殖场

关联关系说明:南平市建阳区周家淡水养殖场经营者为刘宝荣,刘宝荣系公司董事、股东郑坤之妹夫,其本人亦持有公司3,390,025股股份(截止2020年12月31日)。

2、永安市槐南鳗和堂生态养殖场

关联关系说明:永安市槐南鳗和堂生态养殖场经营者为林力,林力系公司董事、股东林家兴之子。

3、福建省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

关联关系说明:福建省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是公司重要控股子公司华龙集团的股东,持有华龙集团10.18%股权,是持有对上市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何建明

关联关系说明:何建明系公司监事、股东何修明配偶的兄弟。

5、福建立荣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说明:吴开铨系公司董事、股东郑坤子女配偶的父亲。

(四)定价政策、依据及相关内容

公司饲料销售执行统一的产品定价制度,向关联方销售饲料产品定价依据与同等规模非关联方客户的销售价格定价依据一致,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度的关联交易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决策与审批程序。

关于公司2021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对该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并获得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与关联方2021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天马科技 股票代码:603668 公告编号:2021-041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孙公司对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孙公司对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福建省邵武市华龙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邵武华龙”)、福建华龙集团永安黎明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黎明”)是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省华龙集团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公司的控股孙公司,公司持有华龙集团81%股权,华龙集团持有邵武华龙55%股权、持有永安黎明60 %股权。

浙江凯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凯迈”)是邵武华龙的参股公司,邵武华龙持有其30%股权;永安市昌民禽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昌民”)是永安黎明的参股公司,永安黎明持有其40%股权。

浙江凯迈、永安昌民由于业务发展需要,需向银行申请授信,为保障其生产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浙江凯迈拟向银行申请授信的总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邵武华龙拟为浙江凯迈提供担保,自然人股东罗国富(持有浙江凯迈26.25%股权)、刘方辉(持有浙江凯迈21.875%股权)为本次担保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自然人股东喻涛(持有浙江凯迈11.875%股权)、张仰枝(持有浙江凯迈10.00%股权)因持股比例较小,且未参与生产经营管理,无法对浙江凯迈经营决策产生重要影响,故未提供反担保;永安昌民拟向银行申请授信的总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永安黎明拟为永安昌民提供担保,自然人股东罗春喜(持有永安昌民47.40%股权)为本次担保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自然人股东刘星伟(持有永安昌民6.60%股权)、范祖增(持有永安昌民6.00%股权)因持股比例较小,且未参与生产经营管理,无法对永安昌民经营决策产生重要影响,故未提供反担保;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授权指定的管理层代理人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实施,授权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

二、担保人及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担保人基本情况

1、福建省邵武市华龙饲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800万元(实收资本1,8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曾丽莉

成立日期:2000 年8 月11日

注册地址:邵武市养马洲食品工业园

经营范围:生产配合饲料(颗粒料);浓缩饲料、精料补充料饲料销售;畜禽、淡水养殖、销售;养殖技术咨询服务;自有房屋、场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邵武华龙资产总额为81,709,392,55元,负债总额为17,979,595.43元,净资产为63,729,797.12元,营业收入为409,739,284.55元,净利润为15,997,459.90元,上述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福建华龙集团永安黎明饲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实收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文忠

成立日期:1999年6月21日

注册地址:配合及混全饲料制造、销售;饲料原料加工、销售。

经营范围:永安市北塔路15号(燕西狮子山工业园)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永安黎明资产总额为110,955,167.16元,负债总额为19,719,824.09元,净资产为91,235,343.07元,营业收入为408,695,507.75 元,净利润为19,258,603.21元,上述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浙江凯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200万元(实收资本3,2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罗国富

成立日期:2004 年5 月21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金川街道柚都南路2-1号

经营范围:配合饲料(畜禽);浓缩饲料(畜禽)生产、销售(凭有效《饲料生产许可证》经营);生物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培训、技术交流、技术推广;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物品)、塑料制品、饲料及饲料原料、预混料、饲料添加剂及未经加工的禽蛋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浙江凯迈资产总额为51,653,751.59元,负债总额为37,734,993.44元,净资产为13,918,758.15元,营业收入为152,690,532.69元,净利润为1,294,967.98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2、永安市昌民禽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实收资本1,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罗春喜

成立日期:2000年 5月30日

注册地址:永安市西洋镇下街湖腾坑

经营范围:畜禽养殖及销售;生物有机肥复混肥生产及销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永安昌民资产总额为 41,919,252.60元,负债总额为22,705,164.53元,净资产为19,214,088.07元,营业收入为40,017,013.61元,净利润为-4,322,694.98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浙江凯迈拟向银行申请授信的总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邵武华龙拟为浙江凯迈提供担保,自然人股东罗国富(持有浙江凯迈26.25%股权)、刘方辉(持有浙江凯迈21.875%股权)为本次担保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自然人股东喻涛(持有浙江凯迈11.875%股权)、张仰枝(持有浙江凯迈10.00%股权)因持股比例较小,且未参与生产经营管理,无法对浙江凯迈经营决策产生重要影响,故未提供反担保。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授权指定的管理层代理人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实施,授权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

2、永安昌民拟向银行申请授信的总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永安黎明拟为永安昌民提供担保,自然人股东罗春喜(持有永安昌民47.40%股权)为本次担保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自然人股东刘星伟(持有永安昌民6.60%股权)、范祖增(持有永安昌民6.00%股权)因持股比例较小,且未参与生产经营管理,无法对永安昌民经营决策产生重要影响,故未提供反担保;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授权指定的管理层代理人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实施,授权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

四、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2021年4月28日,公司对全部下属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借款余额为43,556.6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35.73%;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以及因担保而产生损失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孙公司对其参股公司提供银行信贷授信担保服务,解决其经营中的资金问题,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保障浙江凯迈和永安昌民生产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浙江凯迈、永安昌民目前经营状况稳定,资产负债率不高,具备一定的偿还能力,同时相关自然人股东为本次担保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该项担保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控股孙公司对其参股公司提供银行信贷授信担保服务,解决其经营中的资金问题,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保障浙江凯迈和永安昌民生产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风险控制上,相关自然人股东为本次担保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其他自然人股东因持股比例较小,且未参与生产经营管理,无法对经营决策产生重要影响,故未提供反担保,该项担保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控股孙公司对其参股公司提供银行信贷授信担保服务。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孙公司对其参股公司提供银行信贷授信担保服务,解决其经营中的资金问题,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保障浙江凯迈和永安昌民生产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在风险控制上,相关自然人股东为本次担保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能有效控制公司经营管理风险,与会监事一致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天马科技 股票代码:603668 公告编号:2021-040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孙)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孙)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孙)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孙)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1、交易事项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孙)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额度总计不超过28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主要用于办理发放人民币/外币贷款、承兑商业汇票、开立信用证、出具保函、进出口贸易融资、资金交易、买方信贷、并购贷款等融资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控股子(孙)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以为公司及子(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担保;公司可以为控股子(孙)公司担保,控股子(孙)公司之间可以互相担保,控股子(孙)公司可以为公司担保,控股子(孙)公司少数股东需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涉及并购贷款的,标的企业股权可以作为并购贷款质押担保,具体由董事长指定授权的管理层代理人与银行签订相关授信、担保手续。

在年度授信预计28亿元人民币额度范围内,公司全资子(孙)公司之间的担保在23亿元人民币范围额度内可以循环、调剂使用,公司控股子(孙)公司(非全资)之间的担保在5亿元人民币范围额度内可以循环、调剂使用,公司全资和非全资子公司的两类担保额度不能相互调剂使用。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的管理层代理人根据实际情况在前述总授信额度内,办理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的融资事宜,并签署有关与各家银行发生业务往来的相关各项法律文件。授权的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

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2、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包括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孙)公司。

3、关联关系

陈庆堂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5.48%股份,通过其独资公司福建天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马投资”)持有公司6.90%股份,合计持有公司32.38%股份,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属于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了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其他关联关系:董事陈庆昌先生持有公司0.53%的股份,董事、副总经理陈加成先生持有公司0.01%的股份,陈庆昌先生系陈庆堂先生的弟弟,陈加成先生系陈庆堂先生的儿子。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项关联交易涉及的关联自然人为陈庆堂先生。

陈庆堂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25.48%股份,通过其独资公司天马投资持有公司6.90%股份,合计持有公司32.38%股份,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为支持公司发展,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担保,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陈庆堂先生为公司及子(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并未收取任何费用,支持了公司的发展,体现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发展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上述关联交易无需公司支出任何费用。

五、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2021年4月28日,公司对全部下属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借款余额为43,556.6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35.73%;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以及因担保而产生损失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认真审核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上述关联交易是企业融资过程中,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发生的正常的担保行为,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企业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在相关议案表决时进行了回避,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的主体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公司能够对风险进行有效控制。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孙)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内容和审核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满足公司投资与经营扩张等资金需求及发展规划需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孙)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未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孙)公司之间互相担保,控股子(孙)公司为公司担保,属于正常经营所需。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符合上市公司利益。

与会监事一致同意本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孙)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

4、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天马科技 股票代码:603668 公告编号:2021-042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及控(参)股孙公司

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及控(参)股孙公司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福建省邵武市华龙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邵武华龙”)、福建华龙集团永安黎明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黎明”)、福建省漳州市华龙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华龙”)、福建省龙岩市华龙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岩华龙”)、福建省福清华龙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清华龙”)、福建省华龙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华龙”)、福建华龙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生物”)是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省华龙集团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公司的控股孙公司,公司持有华龙集团81%股权,华龙集团持有邵武华龙55%股权、持有永安黎明60 %股权、持有漳州华龙51 %股权、持有龙岩华龙50 %股权、持有福清华龙55.36 %股权、持有福州华龙51 %股权、持有华龙生物53.2 %股权。

龙岩市百特饲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岩百特”)是龙岩华龙的全资子公司,福建省金华龙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龙”)是福州华龙的全资子公司,南平鑫华港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平鑫华港”)、龙岩鑫华港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岩鑫华港”)、宁德鑫华港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鑫华港”)、漳州鑫华港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鑫华港”)、武平鑫华港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平鑫华港”)、永安鑫华港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鑫华港”)是华龙生物的全资子公司,浙江凯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凯迈”)、上海牧迈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牧迈”)是邵武华龙的参股公司,邵武华龙分别持有其30%股权、18%股权。

为稳定并发展与供应商的良好供销关系,解决公司饲料原材料采购赊销相关问题,从而实现供应商与公司共同发展的经营目标,邵武华龙、永安黎明、漳州华龙、龙岩华龙、福清华龙、龙岩百特、金华龙、南平鑫华港、龙岩鑫华港、宁德鑫华港、漳州鑫华港、武平鑫华港、永安鑫华港、浙江凯迈、上海牧迈等公司与相关供应商签署赊销饲料原材料买卖合同时,公司控股子公司华龙集团拟在前述业务范围内为上述其控股子公司及控(参)股孙公司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为上述公司的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18,000万元人民币,该额度可循环使用。为控制风险,公司同时要求其他未提供担保的股东按其对应持股比例向华龙集团提供反担保。

公司授权指定的管理层代理人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实施,授权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

二、担保人及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担保人基本情况

福建省华龙集团饲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947万元(实收资本2,947万元)

法定代表人:曾丽莉

成立日期:1988年8 月30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283号天骅大厦4层

经营范围: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销售;饲料技术服务;饲料加工机械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龙集团资产总额为650,854,355.06元,负债总额为183,014,299.69元,净资产为467,840,055.37元,营业收入为1,999,882,122.03元,净利润为69,751,015.65元,上述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福建省邵武市华龙饲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800万元(实收资本1,8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曾丽莉

成立日期:2000 年8 月11日

注册地址:邵武市养马洲食品工业园

经营范围:生产配合饲料(颗粒料);浓缩饲料、精料补充料饲料销售;畜禽、淡水养殖、销售;养殖技术咨询服务;自有房屋、场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邵武华龙资产总额为81,709,392,55元,负债总额为17,979,595.43元,净资产为63,729,797.12元,营业收入为409,739,284.55元,净利润为15,997,459.90元,上述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福建华龙集团永安黎明饲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实收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文忠

成立日期:1999年6月21日

注册地址:永安市北塔路15号(燕西狮子山工业园)

经营范围:配合及混合饲料制造、销售;饲料原料加工、销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永安黎明资产总额为110,955,167.16元,负债总额为19,719,824.09元,净资产为91,235,343.07元,营业收入为408,695,507.75 元,净利润为19,258,603.21元,上述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3、福建省漳州市华龙饲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实收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曾丽莉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9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石亭镇南山工业园

经营范围:配合饲料(畜禽、水产)、浓缩饲料(畜禽)生产;饲料原料加工销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漳州华龙资产总额为131,003,509.08元,负债总额为79,281,739.60元,净资产为51,721,769.48元,营业收入为574,880,414.70元,净利润为21,277,725.86元,上述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4、福建省龙岩市华龙饲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实收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曾丽莉

成立日期:2002年5月10日

注册地址:龙岩市新罗区东宝路(福建龙州工业园东宝工业集中区)

经营范围:饲料原材料销售;配合饲料(粉料、颗粒料)、浓缩饲料、单一饲料(膨化全脂大豆)生产、销售;畜禽养殖等。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龙岩华龙资产总额为78,442,875.87元,负债总额为25,755,677.11元,净资产为52,687,198.76元,营业收入为342,229,552.58 元,净利润为21,178,108.30元,上述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5、福建省福清华龙饲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4万元(实收资本504万元)

法定代表人:曾丽莉

成立日期:1993年5月6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清市宏路融侨工业区

经营范围:配合饲料(粉料、颗粒料)、浓缩饲料、单一饲料(饲料用膨化全脂大豆)生产、销售;批发、零售本厂产品所需的原辅材料。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福清华龙资产总额为9,834,490.77元,负债总额为4,076,902.01元,净资产为5,757,588.76元,营业收入为57,699,289.38元,净利润为471,485.88元,上述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6、龙岩市百特饲料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00万元(实收资本6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杨殿有

成立日期:2003年6月17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东城东宝山。

经营范围:饲料原料销售;配合饲料(粉料、颗粒料)、浓缩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销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龙岩百特资产总额为15,995,288.02元,负债总额为2,699,826.81元,净资产为13,295,461.21元,营业收入为27,661,384.38元,净利润为2,213,169.92元,上述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7、福建省金华龙饲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实收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曾丽莉

成立日期:2011年10月20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白金工业园区金丰路16号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配合饲料、浓缩饲料、单一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销售饲料添加剂、包装物;养殖业技术的咨询服务。肉类、鲜禽类、蛋类的批发;其他未列明批发业;肉、禽、蛋的零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金华龙资产总额为89,200,227.56元,负债总额为35,377,680.28元,净资产为53,822,547.28元,营业收入为227,545,012.73元,净利润为-1,121,270.19元,上述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8、南平鑫华港饲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 00万元(实收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罗国富

成立日期:2016 年8 月26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罗源工业园区南路2号

经营范围:畜禽、水产配合饲料(粉料、颗粒料)、浓缩饲料生产、销售;预混合(核心料)饲料生产、销售;编织袋生产;农产品的收购、销售;家禽、家畜收购、销售;蔬菜、水果种植;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南平鑫华港资产总额为50,294,914.72元,负债总额为9,542,564.52元,净资产为40,752,350.20元,营业收入为193,702,142.72元,净利润为1,033,252.04元,上述数据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9、宁德鑫华港饲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00万元(实收资本1,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文忠

成立日期:2016 年8 月26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金湾路南8号

经营范围:配合饲料(粉料、颗粒料)、浓缩饲料制造和销售;预混合饲料销售;编织袋销售;农产品销售;家禽和家畜销售;蔬菜和水果种植;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商品和技术除外)。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宁德鑫华港资产总额为33,379,057.60元,负债总额为5,055,494.77元,净资产为28,323,562.83元,营业收入为115,640,035.83元,净利润为2,209,688.12元,上述数据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10、龙岩鑫华港饲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00万元(实收资本1,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杨殿有

成立日期:2016 年8 月26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东城东宝路423号

经营范围:配合饲料(粉料、颗粒料)、浓缩饲料制造和销售;预混合料(核心料)销售;编织袋销售;农产品的收购和销售;家禽和家畜收购和销售;蔬菜和水果种植;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龙岩鑫华港资产总额为48,911,431.18元,负债总额为29,457,322.46元,净资产为19,454,108.72元,营业收入为193,450,539.99元,净利润为2,062,571.16元,上述数据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11、漳州鑫华港饲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元(实收资本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志敏

成立日期:2016 年8 月30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石亭镇南山工业园

经营范围:配合饲料(畜禽)、浓缩饲料(畜禽)的生产、销售;预混合核心料销售;编织袋销售;农产品销售;家禽、家畜销售;水产饲料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漳州鑫华港资产总额为62,386,513.63元,负债总额为26,760,682.36元,净资产为35,625,831.27元,营业收入为176,021,341.24元,净利润为883,695.00元,上述数据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12、武平鑫华港饲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实收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文忠

成立日期:2016 年8 月26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武平县岩前工业集中区东区B-09

经营范围:配合饲料(畜禽)、浓缩饲料(畜禽)及预混合(核心料)饲料生产、销售,编织袋制造,农产品收购、销售,家禽、家畜收购、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武平鑫华港资产总额为28,645,290.21元,负债总额为17,041,459.79元,净资产为11,603,830.42元,营业收入为31,384,526.56元,净利润为-2,524,461.29元,上述数据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13、永安鑫华港饲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实收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文忠

成立日期:2014 年5 月26日

注册地址:永安市曹远大兴工业区26号

经营范围:配合饲料(粉料、颗粒料)、浓缩饲料制造、销售;蔬菜、水果种植;预合料(核心料)、编织袋、农产品、家禽、家畜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禁止公司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永安鑫华港资产总额为74,118,216.20元,负债总额为73,990,383.56元,净资产为127,832.64元,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8,470,614.45元,上述数据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14、浙江凯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200万元(实收资本3,2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罗国富

成立日期:2004 年5 月21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金川街道柚都南路2-1号

经营范围:配合饲料(畜禽);浓缩饲料(畜禽)生产、销售(凭有效《饲料生产许可证》经营);生物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培训、技术交流、技术推广;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物品)、塑料制品、饲料及饲料原料、预混料、饲料添加剂及未经加工的禽蛋销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浙江凯迈资产总额为51,653,751.59元,负债总额为37,734,993.44元,净资产为13,918,758.15元,营业收入为152,690,532.69元,净利润为1,294,967.98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15、上海牧迈饲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00万元(实收资本1,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罗国富

成立日期:2017 年6 月21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环东一路88号2幢101室

经营范围:饲料、饲料添加剂、食用农产品销售、从事农业科技专业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海牧迈资产总额为27,128,348.88元,负债总额为6,367,843.55元,净资产为20,760,505.33元,营业收入为240,354,236.34元,净利润为4,370,235.86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邵武华龙、永安黎明、漳州华龙、龙岩华龙、福清华龙、龙岩百特、金华龙、南平鑫华港、宁德鑫华港、龙岩鑫华港、漳州鑫华港、武平鑫华港、永安鑫华港、浙江凯迈、上海牧迈等公司与相关供应商签署赊销饲料原材料买卖合同时,公司控股子公司华龙集团拟在前述业务范围内为上述其控股子公司及控(参)股孙公司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为上述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18,000万元人民币,该额度可循环使用。为控制风险,公司同时要求其他未提供担保的股东按其对应持股比例向华龙集团提供反担保。

公司授权指定的管理层代理人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实施,授权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

具体担保的金额和期限等主要担保条款以最终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2021年4月28日,公司对全部下属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借款余额为43,556.6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35.73%;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以及因担保而产生损失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华龙集团为其控股子公司及控(参)股孙公司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满足了其控股子公司及控(参)股孙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方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履行相应业务合同,同时,其他未提供担保的股东按其对应持股比例向华龙集团提供反担保。董事会同意本次控股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及控(参)股孙公司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华龙集团为其控股子公司及控(参)股孙公司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事项已经我们事前认可,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满足了其控股子公司及控(参)股孙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方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履行相应业务合同;在风险控制上,其他未提供担保的股东按其对应持股比例向华龙集团提供反担保,能有效控制公司经营管理风险,不会对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控股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及控(参)股孙公司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华龙集团为其控股子公司及控(参)股孙公司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事项,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满足了其控股子公司及控(参)股孙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方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履行相应业务合同;在风险控制上,其他未提供担保的股东按其对应持股比例向华龙集团提供反担保,能有效控制公司经营管理风险。与会监事一致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天马科技 股票代码:603668 公告编号:2021-048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手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管理体系、规范内部控制流程,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公司拟对现行《内部控制手册》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一、具体修订内容说明

1、对外投资管理业务流程,新增“3.4新设子/孙公司的决策与审批”、“3.5公司增资的决策与审批”。

2、完善“福建省华龙集团饲料有限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根据内控要求编制《内部控制手册》,包含“销售与收款管理业务流程”、“采购与付款业务流程”、“存货管理业务流程”、“资金管理业务流程”、“筹资管理业务流程”、“对外投资管理业务流程”、“对外担保管理业务流程”、“固定资产管理业务流程”、“工程项目管理业务流程”、“薪酬与人事管理业务流程”。

3、完善“江西西龙食品有限公司”、“福建天马福荣食品有限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根据内控要求编制《内部控制手册》,包含“销售与收款管理业务流程”、“采购与付款业务流程”、“存货管理业务流程”、“资金管理业务流程”、“筹资管理业务流程”、“对外投资管理业务流程”、“对外担保管理业务流程”、“固定资产管理业务流程”、“工程项目管理业务流程”、“薪酬与人事管理业务流程”。

4、完善“福建三渔养殖有限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根据内控要求编制《内部控制手册》,包含“销售与收款管理业务流程”、“采购与付款业务流程”、“存货管理业务流程”、“资金管理业务流程”、“筹资管理业务流程”、“对外投资管理业务流程”、“对外担保管理业务流程”、“固定资产管理业务流程”、“工程项目管理业务流程”、“薪酬与人事管理业务流程”。

二、决策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手册〉的议案》。

三、其他说明

公司《内部控制手册》(2021年修订)因内容较多,未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网站。

投资者如想查阅或了解公司《内部控制手册》全部内容,可与公司联系索取。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91-85628333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清市上迳镇工业区。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天马科技 股票代码:603668 公告编号:2021-034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下午在福清市上迳镇工业区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按规定提前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修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8,943,535.81元,母公司净利润为69,413,274.39元,现拟定如下利润分配方案: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6,941,327.44元;提取盈余公积金后剩余利润62,471,946.9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23,598,591.96元,报告期末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86,070,538.91元;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年)》,公司当前正处于转型发展的重要阶段,2021年将面临较大的资金支出压力,为保持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加快公司转型升级步伐,实现公司经营战略目标,公司需要留存充足收益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及未来的发展,2020年度拟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进行股票股利分配。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战略规划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未来经营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说明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监事何修明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说明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孙)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孙)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孙)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内容和审核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满足公司投资与经营扩张等资金需求及发展规划需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孙)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未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孙)公司之间互相担保,控股子(孙)公司为公司担保,属于正常经营所需。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符合上市公司利益。

与会监事一致同意本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孙)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孙)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孙)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孙公司对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孙公司拟对其参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担保,公司授权指定的管理层代理人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实施,授权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

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孙公司对其参股公司提供银行信贷授信担保服务,解决其经营中的资金问题,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保障浙江凯迈和永安昌民生产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在风险控制上,相关自然人股东为本次担保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能有效控制公司经营管理风险,与会监事一致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控股孙公司对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及控(参)股孙公司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的议案》。

为稳定并发展与供应商的良好供销关系,解决公司饲料原材料采购赊销相关问题,从而实现供应商与公司共同发展的经营目标,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为其控股子公司及控(参)股孙公司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18,000万元人民币,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授权指定的管理层代理人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实施,授权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

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华龙集团为其控股子公司及控(参)股孙公司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事项,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满足了其控股子公司及控(参)股孙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方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履行相应业务合同;在风险控制上,其他未提供担保的股东按其对应持股比例向华龙集团提供反担保,能有效控制公司经营管理风险。与会监事一致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及控(参)股孙公司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的公告》。

十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拟开展远期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及相关组合业务,交易金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交易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是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提出的,主要是为了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有效地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事项时,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1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十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原料采购提供履约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金屿进出口有限公司拟向厦门夏商粮食发展有限公司连续交易不确定数量的饲料原料产品并拟签订相关协议及合同,为促进子公司业务发展,提高其经济效益和盈利能力,公司拟为子公司原料采购提供连带履约担保,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原料采购提供履约担保事项内容和审核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能够促进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提高其经济效益和盈利能力。与会监事一致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原料采购提供履约担保的公告》。

十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用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投资需求的前提下,2021年度公司拟利用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其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较好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且上述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和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1年度利用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1年4月修订)全文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十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审议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十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颁布和修订的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以上第一、二、三、四、八、九、十、十二和十四等九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天马科技 股票代码:603668 公告编号:2021-036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及现金分红说明会的预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下午13:00-14: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网上直播地址: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投资者可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有关问题预先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wenzengdai@126.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同日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请参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0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公司计划于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下午13:00-14:00举行2020年度业绩及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指标、现金分红等相关事宜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下午13:00-14:00;

(二)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会议召开网上直播地址: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庆堂先生;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许梦华先生;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延嗣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 投资者可以在2021年5月12日13:00-14:00登陆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进行互动交流,参会人员将及时回答投资者提问。

2、投资者可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有关问题预先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wenzengdai@126.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戴文增

电话:0591-85628333

传真:0591-85622233

电子邮箱:wenzengdai@126.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公告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天马科技 股票代码:603668 公告编号:2021-037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有合伙人13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018人,其中4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审计的2019年度收入总额为105,772.1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2,969.01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46,621.7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承担210家上市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25,290.04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7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不同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项目签字会计师:胡素萍,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

项目签字会计师:吴莉莉,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琳,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

2、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2020年度审计费用为16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2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

2021年度审计费用相关定价原则未发生变化。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得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建议公司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证券业务许可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净资产验证及相关咨询服务,聘期一年。

(三)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及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提议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财务报告审计报酬和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事宜。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天马科技 股票代码:603668 公告编号:2021-038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一一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有关规定,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天马科技”)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下转49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