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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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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92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42号《关于核准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18年4月17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305,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共3,050,000.00张。截至2018年4月23日,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5,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11,783,962.2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3,216,037.75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8)第350ZA0013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0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3,835.01万元;收回前期的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万元、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9,500.00万元并已全部收回。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27,882.46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237.07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676.21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实有余额1,676.21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8年4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因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直接实施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台山市福马饲料有限公司,公司与台山市福马饲料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开户银行于2019年4月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山丰宁支行于2019年4月29日更名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山环北大道支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7,882.46万元,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除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变更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度,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天马科技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天马科技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海通证券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天马科技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天马科技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

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票简称:天马科技 股票代码:603668 公告编号:2021-045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套期保值业务目的及必要性

饲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公司主营业务之一,原材料在饲料成本中占有较大比重,主要包括:豆粕、菜粕、豆油、强麦、玉米、鱼粉、油脂等。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能有效控制原材料价格风险,合理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给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公司饲料生产经营所需的豆粕、菜粕、豆油、强麦、玉米等相关品种的期货交易合约。

二、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额度和期限

1、套期保值业务的计划额度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求统计分析,公司用于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在此额度内,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2018年修订)》的规定执行相关业务流程。

2、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

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

三、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原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4、政策风险:期货市场的法律法规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带来的风险。

四、风险控制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期货头寸。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套期保值管理制度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对应的操作。公司将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有《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2018年修订)》,作为套期保值内控管理制度,其对套期保值的额度审批权限、品种、管理流程、风险把控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该规定履行计划安排、金额审批、指令下达等行为,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套期保值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4、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立场,就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利用期货市场开展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已制定《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2018年修订)》,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业务流程、审批权限及风险控制措施。

3、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开展饲料原料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有效规避市场风险,对冲饲料原料价格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实现公司长期稳健发展。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天马科技 股票代码:603668 公告编号:2021-046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用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金额: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投资标的名称:金融机构发售的风险较低或流动性佳的理财产品。

有效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

为充分利用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投资需求的前提下,2021年度公司拟利用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

一、现金管理概述

1、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较低或流动性佳的理财产品,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现金管理额度、方式及期限

在任一时点投资总额合计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范围为金融机构发售的风险较低或流动性佳的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具体投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有效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

3、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4、现金管理的要求

公司在对2021年资金进行合理安排并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的情况下,根据公司现金流的状况,及时进行理财产品购买或赎回,现金管理以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为前提条件。

5、信息披露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购买活期结构性存款时,在任一时点投资总额合计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现金管理总额度内可持续运作,公司有权根据情况支取本息,授权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

对于公司购买的其他类型的理财产品,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1、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较低或流动性佳的理财产品,能够控制投资风险,不会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将能够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较低或流动性佳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国家宏观经济、市场相关政策发生巨大变化以及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可能导致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无法正常进行,以及产生赎回违约的风险。

2、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拟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2、在董事会审批额度内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现金管理相关事宜,财务总监组织实施,财务中心负责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需求的状况,应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或赎回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财务中心建立台账管理制度,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并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4、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理财业务的申请人、审核人、审批人、操作人、 资金管理人应相互独立。

5、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银行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6、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汇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就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其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较好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且上述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和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度利用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天马科技 股票代码:603668 公告编号:2021-047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未有变动。

本次修改后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1年4月修订本)将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现行的《公司章程》将同时废止。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1年4月修订本)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的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天马科技 股票代码:603668 公告编号:2021-049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依据财政部颁布和修订的会计准则要求,对公司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无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执行;2019年12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该解释,对以前年度不进行追溯。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 2006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一收入》(以下简称“原收入准则”),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购货方,收入的金额及相关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将原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根据新收入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首次执行时仅对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报表项目金额进行调整,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需要将期初“预收款项”金额除租金外全部调整至“合同负债”,不需要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公司按照新的会计准则重新评估了公司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四、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新颁布和修订的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变更依据真实、可靠,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相关变更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颁布和修订的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天马科技 股票代码:603668 公告编号:2021-033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下午在福清市上迳镇工业区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按规定提前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表决9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庆堂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8,943,535.81元,母公司净利润为69,413,274.39元,现拟定如下利润分配方案: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6,941,327.44元;提取盈余公积金后剩余利润62,471,946.9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23,598,591.96元,报告期末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86,070,538.91元;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年)》,公司当前正处于转型发展的重要阶段,2021年将面临较大的资金支出压力,为保持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加快公司转型升级步伐,实现公司经营战略目标,公司需要留存充足收益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及未来的发展,2020年度拟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进行股票股利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表示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本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以及内部控制审计等提供服务,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全文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说明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郑坤先生、林家兴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说明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十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孙)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孙)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关联董事陈庆堂先生、陈庆昌先生、陈加成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孙)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孙)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十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孙公司对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孙公司拟对其参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担保,公司授权指定的管理层代理人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实施,授权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控股孙公司对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及控(参)股孙公司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的议案》。

为稳定并发展与供应商的良好供销关系,解决公司饲料原材料采购赊销相关问题,从而实现供应商与公司共同发展的经营目标,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为其控股子公司及控(参)股孙公司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18,000万元,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授权指定的管理层代理人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实施,授权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及控(参)股孙公司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的公告》。

十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拟开展远期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及相关组合业务,交易金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交易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1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十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原料采购提供履约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金屿进出口有限公司拟向厦门夏商粮食发展有限公司连续交易不确定数量的饲料原料产品并拟签订相关协议及合同,为促进子公司业务发展,提高其经济效益和盈利能力,公司拟为子公司原料采购提供连带履约担保,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原料采购提供履约担保的公告》。

十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拟开展套期保值相关业务,公司用于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1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十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用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投资需求的前提下,2021年度公司拟利用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1年度利用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的公告》。

二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1年4月修订)全文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二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手册〉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手册〉的公告》。

二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全文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二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21〕5号)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原《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行重新修订。

修订后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全文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二十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审议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二十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二十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下午14:30在福建省福清市上迳镇工业区公司一楼大会堂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上第二、三、四、五、六、九、十三、十四、十五、十七、二十等十一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天马科技 证券代码:603668 公告编号:2021-043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开展远期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及相关组合业务,交易金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交易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现将有关详情公告如下: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产品出口和原料进口的结算货币主要是美元,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开展经营所需大宗原材料采购进口比例较高,由此会产生大量的经营性外币负债,预计未来公司将继续面临汇率或利率波动加剧的风险。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和基于公司经营战略的需要,以期实现公司目标利润和可持续发展,有必要通过金融衍生品来规避汇率和利率风险,实现整体金融衍生品业务规模与公司实际进出口业务量规模相适应。

二、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本议案所称金融衍生品是指远期、互换、期权、期货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金融衍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商品等;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包括在以下范围内:人民币和其他货币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货币互换业务、利率互换业务以及外汇期权业务等。

上述交易业务交易金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交易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

本次拟开展的外汇交易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

本次拟开展的外汇交易业务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准备情况

鉴于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作为决策机构,授权总经理批准日常金融衍生品交易方案及交易业务,明确财务中心负责方案制定、交易命令执行和核算,审计部负责内控风险管理,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控制、审议程序、后续管理等流程进行操作。公司参与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人员都已充分理解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特点及风险,严格执行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

四、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一)市场风险:在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或利率成本后支出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二)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三)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金融衍生品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四)回款预测风险:公司通常根据采购订单、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付款、回款预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供应商或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已操作的金融衍生品延期交割风险。

(五)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公司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制度就公司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二)公司财务中心及审计部作为相关责任部门均有清晰的管理定位和职责,并且责任落实到人,通过分级管理,从根本上杜绝了单人或单独部门操作的风险,在有效地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也提高了对风险的应对速度。

(三)公司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七、独立董事意见

为保证公司主营业务的稳健发展,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主要投资与主业经营密切相关的金融衍生产品。公司通过合理的金融衍生工具锁定交易成本,有利于规避汇率波动的风险,提高公司竞争力。公司已建立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能够有效规范金融衍生品投资行为,控制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在本次董事会批准额度范围内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八、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是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提出的,主要是为了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有效地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事项时,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九、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天马科技 股票代码:603668 公告编号:2021-044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原料采购提供履约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原料采购提供履约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金屿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金屿”)拟向厦门夏商粮食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夏商粮食”)连续交易不确定数量的饲料原料产品并拟签订相关协议及合同,为促进厦门金屿业务发展,提高其经济效益和盈利能力,公司拟为厦门金屿原料采购提供连带履约担保,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厦门金屿进出口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000万元(实收资本7,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雷朝华

成立日期:2008年10月27日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水仙路33号第11层B单元

经营范围: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饲料批发;其他贸易经纪与代理;贸易代理。

与本公司的关系: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厦门金屿资产总额为387,665,647.71元,负债总额为308,361,689.61元,净资产为79,303,958.10元,营业收入为1,109,077,881.67元,净利润为470,520.75元,上述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拟签署的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二)保证担保范围及主要内容:厦门金屿与夏商粮食连续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买卖、代理采购或进口等)不确定数量的鱼粉、鸡肉粉、肉骨粉、乳清粉等饲料产品签订的所有协议书或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内贸/进口代理采购协议书、买卖合同、赊销合同、预付合同等在内的所有协议书、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等,以及厦门金屿出具的承诺函、确认书等函件)以及厦门金屿向夏商粮食开立的担保书,夏商粮食依据上述协议而享有的对厦门金屿的全部债权的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代理费、银行费用、仓储费、物流费、通关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保全费用、诉讼保全保险费、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厦门金屿违约而给夏商粮食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三)担保期限: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

四、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2021年4月28日,公司对全部下属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借款余额为43,556.6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35.73%;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以及因担保而产生损失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原料采购提供履约担保,能够促进其业务发展,提高其经济效益和盈利能力,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被担保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且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原料采购提供履约担保,能够促进其业务发展,提高其经济效益和盈利能力。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在风险控制上,被担保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且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原料采购提供履约担保事项内容和审核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能够促进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提高其经济效益和盈利能力。与会监事一致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冯宇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爱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于爱水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完成H股上市,共取得港股募集资金63.73亿港元(含行使超额配售权),于本期产生汇兑收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57,887,235.16元,扣除该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率为85.4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长率为45.97%。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HKSCC NOMINEES LIMITED即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所持股份是代表多个客户持有的

H股合计数。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本报告期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

3.1.2本报告期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27 证券简称:昭衍新药 公告编号:2021-049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2月26日,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发行的43,324,80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并上市交易。根据资本市场情况,公司本次发行上市联席全球协调人(代表国际包销商)已于2021年3月19日部分行使超额配股权,涉及合共40,800 股H股,并于2021年3月24日在联交所主板上市交易。因此,公司合计发行H股43,365,600股。发行后,公司的总股份由227,454,729股增加至270,820,329股,注册资本由227,454,729元增加至270,820,329元。

综上,基于公司股份和注册资本的变化,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个别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及2021年类别股东大会分别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27 证券简称:昭衍新药 公告编号:2021-050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满足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运营发展的需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或等值外币)金融衍生品业务交易,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目的

公司于2021年2月港股上市后,共筹集募集资金约63.73亿港元,由于募集资金金额较大,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为进一步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及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公司将选择适合的市场时机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

二、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基本情况

1.业务品种

(1)利率掉期、基差掉期、利率期权、远期利率协议、外汇远期(含人民币与外币远期)、外汇掉期(含人民币与外币掉期)、外汇期权(含人民币与外汇期权)、利率上限、利率下限、货币掉期、债券期权、信用违约掉期、结构性存款等交易以及与这些交易类似的其他交易;

(2)由以上交易相结合而产生的交易。

2.业务规模和期限

根据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公司提请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3.决策授权

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其他人员)在不超过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审批权限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4.交易对方

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三、金融衍生品业务可能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

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预期,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员工操作失误、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在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造成损失。

3.交易违约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外汇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规定、业务流程、保密制度、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

2.为控制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业务操作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3.为防范内部控制风险,公司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4.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工作开展的合法性。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此次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的变化,可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同意开展该业务。

特此公告。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27 证券简称:昭衍新药 公告编号:2021-047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昭衍新药”)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4月15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4月29日以电话会议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10人,实际参加董事10人,会议由董事长冯宇霞女士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作出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董事会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2021年2月26日,公司发行的43,324,80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并上市交易。根据资本市场情况,公司本次发行上市联席全球协调人(代表国际包销商)已于2021年3月19日部分行使超额配股权,涉及合共40,800 股H股,并于2021年3月24日在联交所主板上市交易。因此,公司合计发行H股43,365,600股。发行后,公司的总股份由227,454,729股增加至270,820,329股,注册资本由227,454,729元增加至270,820,329元。

鉴于上述变化,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注册资本进行变更并办理相关登记事宜。

表决结果:董事会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和2021年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董事会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董事会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授权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27 证券简称:昭衍新药 公告编号:2021-047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昭衍新药”)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4月15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4月29日以电话会议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10人,实际参加董事10人,会议由董事长冯宇霞女士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作出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董事会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2021年2月26日,公司发行的43,324,80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并上市交易。根据资本市场情况,公司本次发行上市联席全球协调人(代表国际包销商)已于2021年3月19日部分行使超额配股权,涉及合共40,800 股H股,并于2021年3月24日在联交所主板上市交易。因此,公司合计发行H股43,365,600股。发行后,公司的总股份由227,454,729股增加至270,820,329股,注册资本由227,454,729元增加至270,820,329元。

鉴于上述变化,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注册资本进行变更并办理相关登记事宜。

表决结果:董事会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和2021年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董事会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董事会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授权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公司代码:603127 公司简称:昭衍新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