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14、《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内容: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ST金贵 公告编号:2021-045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公司IPO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45号文核准,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月17日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5,719.2116万股,其中公开发行新股5,256.8462万股,公司股东发售462.3654万股,发行价格为14.3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5,435.7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8,963.57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4年1月22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字[2014]2-1号《验资报告》。
2、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91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了6,169.6556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19.7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21,974.09万元,另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450.00万元后,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为119,524,09万元,另扣除从账上支付的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证券登记费292.17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9,386.79万元(其中发行费用增值税进项税额154.87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4月15日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7]2-1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结余情况
1、公司IPO募集资金情况 单位:万元
■
注:差异系公司自有资金转入和公司支付法院扣划款。
2、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单位:万元
■
注:差异系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公司支付法院划款。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公司IPO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监管制定了严格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实行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制度。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分别在交通银行郴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郴州北湖支行、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中国银行郴州分行等开设了四个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作其他用途。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2014年2月20日,公司分别与银行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报告期内三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2、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17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分别在交通银行郴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郴州北湖支行、中国建设银行郴州南大支行开设了三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该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2017年4月28日,公司分别与银行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报告期内三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履行《管理办法》规定的申请和审批程序,确保专款专用。公司在进行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凡涉及募集资金的支出由具体使用部门或单位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提出募集资金使用申请,经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审批后,财务部门执行。本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截至2020年12月31日,以上账户均已被司法冻结。
2、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剩余募集资金(不含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截至2020年12月31日,以上账户均已被司法冻结。
三、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4年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2014年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全面竣工,报告期内未新增投入。
2、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上述募投项目累计投入资金69,272.13万元(未包括从自筹资金转入专户的1,266.98万元),占承诺投资项目总额的100.44%,其中:
(1)白银技术升级技改工程项目累计已投入27,627.01万元,占该项目投资总额的100.60%。
(2)5万t/a铅冰铜渣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累计已投入17,175.29万元,占该项目投资总额的99.01%。
(3) 中国银都-金贵白银城项目累计投入24,469.83万元,占该项目投资总额的110.10%。
IPO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1-1
(二)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报告期内,受国内有色金属行业的波动影响,国内银行抽贷放贷收紧公司已全面终止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2、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承诺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65,168.26万元,占承诺投资项目总额的54.66%,其中:
(1)2000t/a高纯银清洁提取扩建项目累计投入13,725.47万元,占该项目投资总额的100%。
(2)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累计投入12,743.01万元,占该项目投资总额的100%。
(3)3万t/a二次锑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累计投入3,399.78万元,占该项目投资总额的100%。
(4)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累计投入35,300万元,占该项目投资总额的100%。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1-2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变更情况
2020年1月1日至本专项报告出具日,公司2014公开发行股票、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结项、变更情况如下:
(一)2014年公开发行股票
该项目已全面竣工,详见IPO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一览表附件1-1
(二)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 2020年4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终止实施2000t/a高纯银清洁提取扩建项目、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3万t/a二次锑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 1-1. IPO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2.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件1-1
IPO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1-2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募集资金总额。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ST金贵 公告编号:2021-042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4日以电话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于2021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有董事潘郴华先生、何克非先生、汤建先生、荣起先生、曹露莎女士;独立董事黄健柏先生、卫建国先生、刘兴树先生。董事石启富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现场会议,委托董事汤建先生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会议由董事长潘郴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内容: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于2021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内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内容: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内容: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健审〔2021〕2-323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2,316,983.25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21,758,909.05元,未分配利润为-2,966,279,886.13元。
鉴于本公司2020年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值,尚不具备向股东分配股利的条件,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符合目前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
内容:公司《关于计提坏账准备的公告》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次计提坏账准备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内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刊登于2020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登于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七、《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内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刊登于2020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八、《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内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登于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九、《关于公司2021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登于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十、《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登于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联董事潘郴华先生、何克非先生、汤建先生、荣起先生、石启富先生、曹露莎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企业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登于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十二、《董事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董事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相关内容已全文刊登在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十三、《董事会关于对〈2019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部分消除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董事会关于对2019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部分消除的专项说明》,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相关内容已全文刊登在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十四、《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带强调事项段鉴证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带强调事项段鉴证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相关内容已全文刊登在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十五、《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十六、《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内容: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十七、《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拟定于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ST金贵 公告编号:2021-050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上午9:15至2021年5月20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5月14日,于该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福城大道1号金贵白银城1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二)议案内容披露情况:
以上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30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中的相关内容。
三、提案编码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5月18日上午 09:00一11:30,下午 13:30一17:00。
2、登记地点: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福城大道1号金贵白银城11楼会议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需在 2021年5月18日下午17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后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袁志勇、袁剑
(2)联系电话:0735-2659812
(3)传真:0735-2659812
(4)电子邮箱:jinguizq@jingui-silver.com
(5)邮政编码:423000
(6)通讯地址: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福城大道1号(金贵银业)
2、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七、备查文件
1、《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16”;投票简称:“金贵投票”
2. 优先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不适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 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下列议案投票。
如果委托人未对以下议案做出具体表决指示,受委托人可以代为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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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1、请在“赞成”、“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赞成”、“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ST金贵 公告编号:2021-053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曹永贵先生于2020年7月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编号:湘证调查字040、湘证调查字041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曹永贵先生进行立案调查。同时,公司已于2020年7月4日、2020年7月31日、2020年8月31日、2020年9月30日、2020年10月31日、2020年11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30日、2021年2月27日、2021年3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6)、《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9)、《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1)、《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51)、《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63)、《管理人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73)、《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94)、《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相关进展文件,如果收到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每月至少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说明立案调查的进展情况及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如公司因上述立案调查事项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且违法行为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5.1条及第14.5.2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存在被强制退市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ST金贵 公告编号:2021-047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贵银业”)于2021年4月29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均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潘郴华、何克非、汤建、荣起、石启富、曹露莎回避表决,其余3位董事全部同意。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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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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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宏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发建设公司”)成立于1992年11月28日,法定代表人:肖国荣,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该公司的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郴州市文旅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旅产业公司”)成立于2012年04月27日,法定代表人:李波,注册资本:7,200万元人民币。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以自有合法资金对文化旅游项目进行投资,企业资产管理及咨询服务,市场营销,商务服务,广告设计、策划、发布,广告位租赁,旅游资源开发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郴州温德姆至尊豪廷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德姆酒店”)成立于2013年1月23日,法定代表人:李波,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住宿,餐饮服务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宏伟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伟广告公司)成立于2009年1月9日,法定代表人:许平,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该公司的经营范围:广告设计、制作、发布服务;建筑装饰装修、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文化活动的组织与策划;企业形象策划服务;体育、休闲娱乐工程设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郴州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郴州保安公司)成立于1992年9月21日,法定代表人:陈应彬,注册资本:5,000万元,该公司的经营范围:门卫、巡逻、守护、押运、随身护卫、安全检查以及安全技术防范;安全风险评估等服务;档案管理服务;档案凭证配送;仓储管理服务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郴州市金皇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皇酒店”)成立于2013年08月13日,法定代表人:曹雪武,注册资本:800万人民币。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酒店管理及相关业务培训、卷烟零售,预包装食品批发兼零售,住宿、餐饮、洗浴、健身、足疗、会议及展览服务,物业管理,票务代理,贸易经济代理。住所为: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680号金皇大厦1-5层、20-26层。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文旅产业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同为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宏发建设公司、温德姆酒店、宏伟传媒公司、郴州保安公司均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母公司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2)金皇酒店是郴州市金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江地产”)的全资子公司,金江地产是公司超5%的股东曹永贵先生的控股公司,曹永贵先生认缴出资1,840万元,认缴出资比例为92%。公司现任董事曹露莎女士为曹永贵先生之女。
3、履约能力分析
宏发建设公司、文旅产业公司、温德姆酒店、宏伟传媒公司、郴州保安公司及金江地产经营发展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协议。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湖南金福银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金皇酒店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公司租用金皇大厦大堂左侧,共约83m2,每月租金15,000元。
(2)公司与控股股东相关子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在公司征信尚未修复,无法获得银行贷款的特殊背景下,而公司复工复产必须的厂房维修、生活生产设施改造等项目,控股股东为支持公司复工复产,安排相关子公司垫资实施,暂未办理结算,待公司产生经营现金流之后,结合交易的实际发生额,按公允的市场价格或定额结算。
四、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交易各方业务合作关系较为稳定,交易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符合市场化定价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的审查了公司提交的《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其相关材料,经过对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实施、决策程序及以前年度实际交易等情况的核查,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与新的控股股东相关子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在公司征信尚未修复,无法获得银行贷款的特殊背景下,而公司复工复产必须的厂房维修、生活生产设施改造等项目,是新的控股股东对公司复工复产的重要举措,对公司和中小股东均有利。交易双方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均为参照市场价格或协商方式确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将此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2、对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对上述议案事前和现场均予以认真审核和确认。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我们同意公司与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宏发建设有限公司、郴州市文旅产业有限公司、郴州温德姆至尊豪廷大酒店有限公司、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宏伟传媒有限公司及郴州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郴州市金皇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分别开展相关业务,与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宏发建设有限公司产生的费用不超过1,000万元,与郴州市文旅产业有限公司产生的费用不超过40万元,与郴州温德姆至尊豪廷大酒店有限公司产生的费用不超过50万元,与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宏伟传媒有限公司产生的费用不超过40万元,与郴州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产生的费用不超过200万元,与郴州市金皇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产生的费用不超过20万元。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七、备查文件
1、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ST金贵 公告编号:2021-044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坏账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与财务状况,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针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可能存在回收风险的预付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坏账准备
(一)本次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和总金额
2020年12月16日,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湘 10 破 4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了《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依据重整计划,公司对现有资产中已丧失盈利能力的部分,包括其他应收款和预付账款等对外债权、持续亏损和不再经营的对外投资、非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存货等资产,按照《财产管理方案》的规定,以公开拍卖、公开变卖、协议转让等合法方式进行剥离,避免其进一步侵蚀上市公司利润,以改善金贵银业资产结构,提高金贵银业资产的经济效益。2021年4月9日,公司依法将部分预付供应商款项进行公开拍卖,公司结合应收债权的公开拍卖结果及个别单位的实际情况,相应进行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对其他单位的应收往来款按账龄进行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计提坏账准备336,896.57万元。
(二)本次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和确认标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鉴于部分供应商银行账户冻结,经营陷于停顿状态,已无法正常履约,经公司相关部门人员以多种催收方式进行追偿未果,预计上述供应商继续供货及预付款项回收存在较大的难度,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结合应收债权的公开拍卖结果及个别单位的实际情况,相应进行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同时对其他单位的应收往来款按账龄进行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020年度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336,896.5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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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计提坏账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全年累计计提金额,共计336,896.57万元,预计本次计提坏账准备将减少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约336,896.57万元,减少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约336,896.57万元。
本次计提坏账准备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坏账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坏账准备依据充分,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及财务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准确、可靠,更具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坏账准备事项。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坏账准备是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制度等相关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本次计提坏账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坏账准备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坏账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计提坏账准备后能客观公允地反映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的资产和盈利情况。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计提坏账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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