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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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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33版)

2、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06

2、投票简称:银河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对于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9:15一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式样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人)出席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通过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股东委托须由股东本人亲笔签署。

注:填写表决意见时请在各议案相对应的表决意见栏中打“√”,同一议案只能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中的任一项意见表决,选择多项表决意见的则该表决票无效。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806 证券简称:*ST银河 公告编号:2021-050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3日以电话及邮件的方式发出,2021年4月28日在广西北海市银河软件科技园综合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4名,亲自出席监事4名。本次会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列席或出席了报告期内的重要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和召集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已基本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表示尊重并理解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意见。

3、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情况。

监事会已经审阅了2020年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其内容和结论没有异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纳入内控自我评价的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报告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控制手段、内部监督等五要素对内部控制进行客观评价和说明,并且对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的界定符合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根据该认定标准所进行的财务报告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评估较为客观,真实反映了本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2个:①公司控股股东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集团”)违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截止本报告期末非经营占用余额为445,460,878.02元,其中:2020年因深圳益安保理案件被执行财产,并有权向银河集团追偿,导致银河集团新增占用公司资金857,500.00元。②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涉及违规担保案件一共26起,担保发生额合计216,888.51万元,已判决免除担保责任的案件5起,免除金额29,365.71万元,已承担连带赔偿责任85.75万元,违规担保余额187,437.06万元,其中原告撤诉及裁定驳回原告起诉的违规担保案件涉及金额26,304.10万元,未涉及诉讼20,000.00万元,尚在审理中未终审判决的违规担保案件涉及金额98,370.00万元,执行中的违规担保案件涉及金额42,762.96万元。

其中一笔违规担保2020年度公司仍未能及时发现与披露:

公司于2018年3月1日和2018年7月30日分别签订1682018030108号借款展期协议书和D16820180730005号抵押合同,为银河集团56,490.00万元借款中的20,000.00万元设定抵押,主债权期限:从2015年3月2日至2019年8月31日,该担保事项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20年12月31日,被担保债权数额为20,000.00万元

经过上述整改,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发现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为2项。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监事会对此无异议。

4、公司出售、收购资产的情况。

公司购入、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未发现内幕交易,未损害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的流失。

5、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未履行内部审批及相关审议程序对控股股东担保等问题未获解决的情形,除该事项外,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严格遵循了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公平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目前公司及控股股东已针对前述问题提出相关整改方案,公司将一方面持续督促控股股东严格落实相关整改措施,另一方面采取多项措施消除该违规对外担保。

本议案尚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本议案尚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因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董事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已经审阅了2020年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其内容和结论没有异议。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监事会对此无异议

六、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董事会关于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对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所做出的说明,该说明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揭示了公司的财务风险,并对审计报告中涉及的保留意见相关事项的实际处理进行了说明。

监事会将继续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持续改善公司经营状况,完善公司治理,防范经营风险,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切实维护好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八、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监事会已经审阅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对其内容和结论没有异议。

九、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聘任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806 证券简称:*ST银河 公告编号:2021-058

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预计负债

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各项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一)整体情况

2020年度,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共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377万元,其中:坏账准备1,267.61万元、存货跌价准备6.06万元、在建工程减值准备63.89万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9.44万元;预计负债本期计提44,830.00万元;核销资产6.06万元。

(二)资产项目计提依据及计提金额

1、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1,267.61万元。

(1)本期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3.91万元。其中:单项金额重大的青岛用和恒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公司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存在减值迹象或预计无法收回,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期计提坏账损失金额343.67万元。其他坏账损失均按账龄法进行计提。

(2)本期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253.70万元。其中:单项金额重大的南宁市新建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的其他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存在减值迹象或预计无法收回,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期计提坏账损失金额88.33万元。其他坏账损失均按账龄法进行计提。

2、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6.06万元,其中计提库存商品跌价准备6.06万元。

3、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在建工程核算原则:按实际成本核算。

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经过对公司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公司对子公司成都银河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的实验室后续正常运营具有不确定性,实验室建设工程中的装修部分存在减值迹象,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期对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63.89万元。

4、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若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计至可收回金额,减计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本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9.44万元,其中机器设备计提减值准备39.44万元。

二、预计负债情况

(一)公司预计负债确认标准及计量方法

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二)本次计提预计负债的情况说明

本期计提预计负债金额为44,830.00万元,其中对外提供担保44,830.00万元,未决诉讼0万元。

对违规担保案件计提预计负债

2020年度内,公司以前年度大额违规对外担保还没有解决,且相关违规担保事项均已涉及诉讼。经综合分析公司案件的特殊性以及现阶段的司法环境,公司认为对于涉诉的违规担保案件,还处于一审审理中的案件不应计提预计负债;针对处于二审审理中的违规担保案件,公司综合考虑案件的执行情况及主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物、其他担保人以及相关股权财产被查封冻结的情况,按照担保余额计提50%的预计负债。对违规担保已判决执行的诉讼案件,公司综合考虑案件的执行情况及主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物、其他担保人以及相关股权财产被查封冻结的情况,以及人民法院还需根据执行财产处置变现难易程度、执行财产的选择等具体处置情况,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按照担保余额计提100%的预计负债。2020年共计提预计负债62,239.39万元,其中本年计提44,830.00万元,以前年度追述调整17,409.39万元

三、核销资产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对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本次核销应收款项6.06万元。

四、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合计减少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1377万元。本次应收账款核销资产事项也未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产生长期影响。

特此公告!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806 证券简称:*ST银河 公告编号:2021-052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尚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为62,056,777.07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8,309,771.84元,当期可供股东分配利润58,309,771.84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2,195,583,510.40元,未满足《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9一2021)股东回报规划》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

三、独立董事意见

因公司2020年度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负数,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提出的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因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董事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806 证券简称:*ST银河 公告编号:2021-053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各控股子(孙)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要,保证控股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21年将为控股子(孙)公司提 供银行综合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性 保函、信用证、网上税费支付担保业务)的担保。预计担保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担保期限及相关授权

上述担保的有效期为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公司拟授权公司法人代表人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4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基本情况如下(主要财务指标为2020年度数据,单位:万元):

续表:

1、江西变压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0年12月29日 注册地点:江西省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港大道 法定代表人:唐捷

注册资本:10,590万元 主营业务范围:变压器、互感器的制造及修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电站锅炉、电线电缆及其它输变电设备的批发、零售、技术咨询、 技术研发服务;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业务;机械设备、自有房屋租赁(以上项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广西柳州特种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7年03月31日

注册地点: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阳旭路6号 法定代表人:徐海军 注册资本:10,100万元

主营业务范围:整流变压器、电炉变压器、配电变压器、电力变压器、组合 式变压器、干式配电变压器、交流中低压配电屏、电力系统自动化软件设备、机 械设备及新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新产品开发;货物 进出口业务;承接电力设施安装、维修、试验;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道路普通 货物运输;智能电网装置的生产,环保设备生产。

3、北海银河科技变压器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3年7月23日 注册地点:北海市银河软件科技园内 法定代表人:喻辉 注册资本:3,000万元

主营业务范围:干式配电器、牵引变压器、整流变压器、欧式箱变、美式箱 变、电力变压器、电力系统自动化软件产品、设备及新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变压器修理服务(以上项目凡涉及许可证的须取得许可证, 方能经营)。

4、四川永星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8年9月25日 注册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电子路98号 法定代表人:叶德斌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营业务范围:自产自销及代理销售电阻器、电位器、传感器、微波功率模块、惯性元件、敏感元件、微波磁性元件、陀螺、微机电系统、微波半导体功率 器件、应用电路、集成电路、半导体器件、数模转换器、衰减器、电阻网络、电 子元件工业专用设备、模具、零件及材料,电力自动化系统整机及相关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预计为上述子(孙)公司提供2021年度银行综合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信用证、网上税费支付担 保业务)的担保。公司将在具体实施时签署有关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1、为满足公司各控股子(孙)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要,保证上述控股子(孙)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董事会同意对上述控股子(孙)公司提供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担保。由于本公司对上述公司拥有绝对优势的控股权,上述公司的资产和财务均受本公司控制,因此无担保风险。

2、本公司通过江变科技间接持有柳特变股份,柳特变为本公司的孙公司。由于江变科技其他三家参股股东因持股比例较小(合计不超过10%),并未按其持有江变科技的股权比例提供相应担保。公司董事会认真考量后,认为本次担保公平、对等。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经审批的对外担保余额为1,720.4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81%、25.71%;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3,991.04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87%、59.65%。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违规对外担保金额为197,022.81万元(不含利息),违规对外担保余额为187,437.06万元(不含利息)。

六、其他

本次担保公告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上述担保的变化等有关情况。

特此公告。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806 证券简称:*ST银河 公告编号:2021-060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19 年 3月29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目前相关风险尚未消除。

2020年5月30日起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2020年财务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正值,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初步判断满足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将依照上市规则要求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股票目前简称仍为“*ST银河”,公司股票代码仍为“000806”,公司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二、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1、因公司存在未履行内部审批及相关审议程序对外担保、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等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3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自2019年3月29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目前该等风险尚未消除。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集团”)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445,460,978.02元。其中:因深圳益安保理案件被执行财产,并有权向银河集团追偿,导致银河集团新增占用公司资金857,500.00元。

2)公司涉及违规担保案件一共26起,截至2020年12月31日违规担保余额187,437.06万元。其中:一笔违规担保20,000.00万元在2020年度公司未能及时发现,披露时间为2021年4月13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3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特别处理。

2、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同时公司2019年财务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020年5月30日起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鉴于公司2020年财务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正值,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初步判断满足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计划在本公告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通过相关决议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3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目前将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

三、公司董事会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意见及措施

公司董事会与经营管理层将采取以下措施:

1、组织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的议案》,并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

2、高度重视内控建设,加强内部控制体系执行效力。重点加强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监督以及用章管理力度,密切关注和跟踪资金使用动态,严防控股股东资金占用事项再次发生。继续加大力度开展自查工作,对发生关联方资金往来事项及时向董事会汇报,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控股股东银河集团将引入战略投资者、优化债务结构作为首要工作推进。公司将积极督促控股股东银河集团早日兑现承诺,争取尽快通过现金偿还、资产置换、债务重组等方式解决资金占用问题,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4、公司管理层会同专业的律师团队积极应对相关违规担保的涉诉事项,以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利益。

四、风险提示

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能否获得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股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互动易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制度等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的问询。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下:

1、联系电话:0779-3202636

2、传真号码:0779-3926916

3、电子邮箱:邮箱:yhsw@g-biomed.com

4、邮政编码:536000

5、联系地址:广西北海市银河软件科技园综合办公楼

特此公告!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806 证券简称:*ST银河 公告编号:2021-059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2020年度审计意见为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

3、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4、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银河生物”)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如下: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376569XD,成立日期:2013年11月13日,执行事务合伙人:姚庚春,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24层A24,公司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中国财政部和证监会授予的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

中兴财光华2019年底有合伙人127人,比上年增加14人;截至2019年12月底全所注册会计师983人,比上年增加17名;注册会计师中有500多名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截至2019年12月共有从业人员2988人。

2.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中兴财光华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19年共同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1,500.0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18,154.97万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中兴财光华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中兴财光华受到的监管谈话、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等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均已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进行了整改。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①项目合伙人王飞先生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1988年起从事审计工作,至今为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新三板申报审计等证券服务,有25年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2020年年度开始为本公司服务。

②项目质控负责人张革先生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1995年8月至1998年月任财政部科员;1998年8月至2018年8月历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监管部、标准部副主任,从事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质量监管及审计标准制定工作,期间选任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IAASB)理事,参与制定国际审计鉴证准则;2018年9月至今,在中兴财光华负责技术标准制定工作,有2年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2020年年度开始为本公司服务。

③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之一王建光先生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9年起从事审计工作,负责过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大型国有企业的年度审计等业务,有11年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1)中兴财光华最近三年受到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概况:中兴财光华近三年来未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行政处罚一次、行政监管措施二十次,未受到自律处分。

(2)拟签字会计师最近三年受到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概况:

①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飞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自律处分。

②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建光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自律处分。

3.独立性。拟聘任的中兴财光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主要基于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通过双方协商确定。中兴财光华同意在审计业务范围不变的情况下,审计费用为150万元(年报审计费用90万元和内控审计费用60万元),和上一期审计费用一致;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经过审核相关材料,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资质、经验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情况良好。结合在2020年报审计工作中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组的沟通情况,认为项目组表现出了较高的专业能力,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中兴财光华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保障或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独立董事同意聘任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中兴财光华具有相关审计业务执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就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所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聘任中兴财光华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1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生效日期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806 证券简称:*ST银河 公告编号:2021-057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度财务报表编制过程中发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对相关会计差错事项进行更正,涉及2018年和2019年度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1、其他应付款

(1)应付利息

本公司补充计提中安融金(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借款罚息10,410,434.79元(其中2018年4,482,496.10元,2019年5,927,938.69元);

本公司将计提的润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违约金从应付利息重分类调整至其他应付款,调减应付利息47,157,526.65元;

以上共计调减应付利息36,747,091.86元。

(2)其他应付款

本公司将计提的润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违约金从应付利息重分类调整至其他应付款,调增其他应付款47,157,526.65元;

本公司补充计提其他应付款润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违约金33,235,782.71元;

以上共计调增其他应付款80,393,309.36元。

以上(1)与(2)两项共计调增其他应付款报表项目43,646,217.50元。

2、预计负债

本公司补充计提对外担保预计负债174,093,929.17元。

3、未分配利润

因调整损益类科目,本公司调减未分配利润217,740,146.67元。

4、信用减值损失

本公司补充计提财务担保损失174,093,929.17元。

5、财务费用

本公司补提中安融金(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借款罚息,调增财务费用5,927,938.69元。

6、营业外支出

本公司补充计提润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违约金33,235,782.71元。

二、会计差错更正审批程序

经公司2021年4月28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对上述会计差错进行调整。

三、更正事项对2018年度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的的影响

1、对2018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2、对2018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3、对2018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4、对2018年度公司利润表的影响

四、更正事项对2019年度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的的影响

1、对2019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2、对2019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3. 对2019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4. 对2019年度公司利润表的影响

五、提示说明

为了更好地理解公司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本专项说明应当与已公告的2018年度和2019年度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刘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开圣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5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2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一季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分析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以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北京时代桃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81.45%股权,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2021年3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

公司于2021年4月9日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服务协议,确定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财务顾问及承销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78 证券简称:万德斯 公告编号:2021-025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2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4名,实到4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年林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一季报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且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78 证券简称:万德斯 公告编号:2021-024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1年4月29日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决议,公司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12月1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767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124.9461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5.2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3,548.64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合计人民币5,409.63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139.01万元。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月8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天运[2020]验字第90001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上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及《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现金管理方式包括金融机构低风险、短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且符合下列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该类投资产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

4、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时,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内资金进行滚动使用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个月内,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且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2、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公司代码:688178 公司简称:万德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