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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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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1-049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方建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方建才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比期初减少41.73%,主要系受当期营业收入减少所致;

2、应收款项融资比期初增加51.2%,主要系收到客户银行承兑汇票所致;

3、在建工程比期初增加66.51%,主要系设备等固定资产到货所致;

4、短期借款比期初减少31.74%,主要系归还部分借款所致;

5、合同负债比期初增加46.49%,系本期收到客户预收款所致;

6、应付职工薪酬比期初减少46.97%,系本期发放计提工资所致;

7、其他综合收益比期初减少34.80%,系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权益工具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利润表项目:

1、销售费用比去年同期减少77.15%,主要系本期根据新收入准则运输费计入营业成本所致;

2、研发费用比去年同期减少43.40%,主要系本期研发项目投入减少所致;

3、财务费用比去年同期减少44.24%,主要系融资规模下降所致;

4、其他收益比去年同期减少40.99%,主要系取得的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5、投资收益比去年同期减少2808.49%,主要系本期确认处置子公司损益所致;

6、信用减值损失比去年同期减少216.50%,主要系冲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所致;

7、所得税费用比去年同期增加1071.89%,主要系应纳税所得额增加所致。

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70.93%,主要系本期支付采购款金额较大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83.16%,主要系收到处置子公司部分价款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454.54%,主要系偿还借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合肥60GW组件基地

1、2021年1月4日,公司披露《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为加快推进合肥60GW组件大基地项目建设进程,加速公司大尺寸组件项目产能的释放和落地,改善公司光伏产品供给结构,提高公司产品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公司光伏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拟向全资子公司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 79,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合肥协鑫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80,000万元。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

1、2021年1月22日,公司披露《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等公告。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49号文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发行773,230,764股,发行价格为3.25元/股,发行对象为14家投资者,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512,999,983.00元,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491,617,907.65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大尺寸再生晶圆半导体项目、协鑫集成2.5GW叠瓦组件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新增股份于2021年1月25日上市,锁定期为6个月。

2、2021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及《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的议案》,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49,161.79万元,公司决定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为更好的发挥和实现公司先进光伏组件制造基地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间的协同效应、规模效应,公司拟将阜宁协鑫集成2.5GW叠瓦组件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合肥市肥东县循环经济示范园,实施主体变更为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名称变更为“合肥协鑫集成2.5GW叠瓦组件项目”。

3、2021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及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协鑫集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东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新区支行等设立5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分别与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

4、2021年2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及授权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根据本次募投项目再生晶圆实施标的公司合肥协鑫集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光电”)业务发展需要,合肥光电已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合肥光电将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本次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

5、2021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6、2021年3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为便于管理公司资金账户,减少管理成本,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完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设立的募集专户销户手续及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新区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销户时结息272,227.51元。本次销户后,公司与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公司、阜宁集成与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相应终止。

(三)第五届董监高换届选举

1、2021年1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项,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拟提名朱共山先生、罗鑫先生、孙玮女士、生育新先生、东方女士、胡泽淼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拟提名王青先生、王清友先生、任建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王青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梁文章先生、张强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根据公司战略调整需要,公司拟将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变更为总经理担任。并于2021年2月10日,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

2、2021年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朱共山先生担任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聘任张坤先生为总经理、方建才先生为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马君健先生为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等,选举梁文章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

(四)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1、2021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行权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董事会同意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12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126.9万份股票期权,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5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70.674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时同意对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条件的5名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60.2万份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190.8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宜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2、2021年2月25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条件的5名原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60.2万份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190.8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毕。

3、2021年2月26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70.674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工作,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3月3日(星期三),涉及激励对象人数为5人。

4、2021年3月3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限为2021年3月8日起至2022年1月14日止,可行权激励对象人数为12人,可行权数量为126.9万份,行权价格为4.85元/股。

(五)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情况

1、截至2020年3月31日,控股股东协鑫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466,030,445股,其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约466,030,304股,占其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7.96%。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营口其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932,141,700股,其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约858,010,000股,占其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92.05%,占公司总股本的14.65%。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华鑫集团(营口)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520,000,000股,其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约520,000,000股,占其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8.88%。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63号)核准,公司获准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73,230,76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512,999,983.00元,减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491,617,907.6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1年1月6日出具了苏亚验[2021]2号《验资报告》。新增股份上市日为2021年1月25日,锁定期为6个月。

2、2021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及《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的议案》,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49,161.79万元,公司决定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其中大尺寸再生晶圆半导体项目募集资金金额调整为73,161.79万元,阜宁协鑫集成2.5GW叠瓦组件项目募集资金金额5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金额126,000万元,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为更好的发挥和实现公司先进光伏组件制造基地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间的协同效应、规模效应,公司拟将阜宁协鑫集成2.5GW叠瓦组件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合肥市肥东县循环经济示范园,实施主体变更为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名称变更为“合肥协鑫集成2.5GW叠瓦组件项目”。

3、2021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12,891.83万元。截止2021年3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136,413.5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136,269.96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为143.55万元。公司募投项目大尺寸再生晶圆半导体项目及合肥协鑫集成2.5GW叠瓦组件项目均在稳步推进中。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