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钱雪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戚侠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吕红宇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钱雪松
日期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60 证券简称:中航沈飞 公告编号:2021-027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4月28日在沈飞宾馆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出席董事12名。公司董事长钱雪松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航沈飞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编号:2021-029)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中航沈飞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60 证券简称:中航沈飞 公告编号:2021-028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4月28日在沈飞宾馆会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2名,肖治垣监事因公务授权委托聂小铭监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会主席聂小铭主持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航沈飞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新准则的要求而做出,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中航沈飞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保证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留,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60 证券简称:中航沈飞 公告编号:2021-029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拟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规定,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航沈飞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损益。
5.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新准则的要求而做出,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新准则的要求而做出,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公司代码:600760 公司简称:中航沈飞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