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415 公司简称:小商品城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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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2020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5元(含税),以目前公司总股本测算,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1,945,279.68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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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的定义,公司所属行业为“租赁与商务服务”(L)中的“商务服务业”(L72)。
(一)主要业务
从事市场开发经营及配套服务,提供网上交易平台和服务,网上交易市场开发经营等,属于综合类行业。
(二)经营模式
1、市场经营
市场经营业务主要由公司下属各市场分公司负责经营和管理。市场经营板块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是市场商位使用费收入,公司采取商位出租模式,即商位所有权属于公司,商户只拥有合同期限内的商位使用权。公司与商户签订合同明确约定商位的使用期限、使用费及经营用途等,商户不得改变约定的经营用途,未经公司同意,不得转租。使用费的支付方式一般为:根据合同约定一次性缴纳及分期缴纳。目前公司负责经营的市场包括国际商贸城一至五区市场、进口市场、一区东扩市场、篁园市场以及国际生产资料市场。
2、线上交易平台
报告期内,公司正式上线义乌市场官方网站“义乌小商品城”平台(www.chinagoods.com,简称“chinagoods平台”)。chinagoods平台依托公司市场7.5万家实体商铺资源,服务产业链上游200万家中小微企业,以贸易数据整合为核心驱动,对接供需双方在生产制造、展示交易、仓储物流、金融信贷、市场管理等环节的需求,实现市场资源有效、精准配置,构建真实、开放、融合的数字化贸易综合服务平台。
3、酒店服务
酒店服务业务主要由公司下属各酒店分公司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所经营的酒店主要提供住宿、餐饮、休闲娱乐、会议等综合服务。酒店的主要收入来源包括客房销售、餐饮销售、商品销售和场地租赁等。客房和餐饮销售主要依靠协议客户、会议、婚宴以及在线预订商介绍等方式。
(三)行业情况说明
1、市场经营
根据《中国商品交易市场统计年鉴》,公司经营的市场在细分市场类别中属于工业消费品综合市场,多年来,公司的市场年总成交金额一直稳居全国综合市场前列。从成交金额、年末营业面积及商位数来看,公司在全国综合市场中的占有率均保持稳定。2020年义乌中国小商品城市场总成交额为1626.61亿元。
2、线上交易平台
截至报告期末,chinagoods平台入驻商户5万,注册采购商数超80万(52%的注册采购商都来过义乌实体市场),平台商品SKU达260万,APP下载数量200万次,正式上线后成交额28.94亿元。正式上线后日均访问量超过325万次,峰值超过500万次。chinagoods平台作为公司数字化转型的重要举措,是公司在贸易数字化、信息技术变革的大潮中转型升级、开拓发展的重要抓手,是公司线上-线下市场融合并进的标志。
3、酒店服务
按客房规模统计,截止2020年末,公司所经营的酒店客房总数为1559间,公司酒店业务规模在行业中所占份额较小,对公司利润贡献较小。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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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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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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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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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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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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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6月5日,公司按时向全体“19小商01”持有人支付自2019年6月5日至2020年6月4日期间的利息。
2020年9月28日,公司按时向全体“19小商02”持有人支付自2019年9月27日至2020年9月26日期间的利息。
5.3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出具了《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发行的2019小商01与19小商02跟踪评级报告》【新世纪跟踪(2020)100930】,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债项信用等级为AAA。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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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公司迎难而上,在有序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紧紧围绕2020年度经营计划和目标,不断改革创新、积极应对。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7.26亿元,较上年减少3.17亿元,下降7.84%;实现利润总额14.22亿元,较上年减少2.11亿元,下降12.93%。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44、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变更。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本年度变化情况参见附注八。
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2021-020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的召开方式、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1年4月1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书面材料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三)本次董事会于2021年4月28日下午在义乌市福田路105号海洋商务楼18层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委托出席两人),董事顾志旭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许杭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洪剑峭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马述忠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五)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赵文阁先生主持,公司高管与监事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2020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2020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12个月内拟发行各类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未来12个月内拟发行各类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长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授权董事长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部分独立董事的变动情况,增补独立董事罗金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1-02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1、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2021-021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5元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168,298,206.5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5元(含税)。截至2021年1月15日,公司总股本5,489,914,17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1,945,279.68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2.59%。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所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量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和未来资金需求等多方面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该利润分配预案保持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既能实现公司对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又能兼顾公司生产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2021-022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安永华明经营范围为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安永华明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从事H股企业审计资格,于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注册,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事务所之一。
本公司审计业务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上海分所)主要承办。安永华明上海分所于1998年7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0楼。安永华明上海分所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2、人员信息
安永华明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安永华明拥有合伙人189人,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1,582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000人, 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72人。
3、业务规模
安永华明2019年度业务收入人民币43.75亿元,其中, 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42.06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17.53亿元)。 2019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94家,收费总额人民币4.82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安永华明曾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的警示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采取该等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本公司年审项目合伙人以及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殷国炜先生, 殷国炜先生于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2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商务服务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等行业。
本公司年审项目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为胡冰倩女士,于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
本公司年审项目质量控制合伙人陈颖女士,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于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2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房地产业等行业。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2020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75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7.5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222.5万元(含税)。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1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安永华明协商确定2020年度审计费用,2021年财务报告审计收费保持以工作量为基础的原则。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审计中能够遵循相关职业准则,客观、真实的反应公司财务和内控状况,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国际国内有较高知名度,在业内具有较好声誉。在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的原则,及时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报告,同时,为公司在提高会计核算的合理性、公允性,提升内控,夯实基础管理,维护股东权益及企业利益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该事务所在公司历年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期间,保持专业的执业水平,勤勉尽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据此,我们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2020年度审计费用支付的提议。
(四)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
(五)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2021-023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亿元的综合授信,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2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计算。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使用金额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求,综合考虑各银行贷款期限和利率等信贷条件进行选择确定。
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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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2021-024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来12个月内拟发行各类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拓展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在未来12个月内拟发行各类债务融资工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发行种类及发行主要条款
(一)发行种类
发行种类为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债券、公司债券、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及其他监管机构审批或备案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
(二)发行主体、规模及发行方式
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由公司作为发行主体。
根据债务融资工具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在未来12个月内发行各类债务融资工具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已批准并决定发行但尚未获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登记或注册的,或已经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登记或注册但尚未完成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其继续发行,但其发行金额不包含在本次议案的80亿元发行规模内。
具体各类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金额的上限发行时将根据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确定,具体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种类、价格、规模、方式、年限、募集资金用途、担保等,将根据公司资金实际情况及未来投资计划等,结合监管机构的要求及债务市场情况确定。
发行方式为按相关规定由监管部门审批或备案,一次或分期、公开或非公开发行。
(三)发行对象及配售安排
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对象分别为符合认购条件的投资者。
(四)期限与品种
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含10年,发行永续债除外),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
(五)募集资金用途
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募集的资金将根据不同类型的债务融资工具关于资金用途的规定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或支付项目建设工程款以及其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事项。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12个月内拟发行各类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发行授权事项
为了高效、有序地完成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工作,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全权决定与具体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监管部门发行政策、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修订、调整具体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种类、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具体每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额度、发行价格、发行利率、发行方式、发行对象、承销方式、发行目的、担保方式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注册会计师、律师等专业机构和人员办理发行相关事宜;
3.向相关监管机构申请办理发行相关的审批、登记、注册、备案等手续;
4.签署、执行、修改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上市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文件;
5.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如适用);
6.如监管部门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或当时的市场条件对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办理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上市有关的其他事项;
9.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果董事会或董事长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发行或部分发行但尚未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登记或注册的,或已经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登记或注册但尚未完成发行的,则对董事长的授权有效期限持续至完成有关发行事项之日止。
四、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2021-025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董事长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经国家批准依法设立的且具有良好资质、较大规模和征信高的金融机构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购买理财产品的最高余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处理购买理财产品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4月底止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长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次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本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产品的基本情况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
(四)委托理财的额度
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购买理财产品的最高余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五)具体实施方式
授权董事长从维护公司股东及公司的利益出发,严格控制风险、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止有效。
(六)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理财产品的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在上述额度内,公司财务管理分公司根据银行提供的具体理财产品计划,对其收益性和风险性进行分析,并结合公司闲置资金情况,提出购买理财产品方案,报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实施。
3.公司财务管理分公司安排专人负责所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日常管理与监控。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审计。
5.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七)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交易对方为经国家批准依法设立的且具有良好资质、较大规模和征信高的金融机构。
(八)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经国家批准依法设立的且具有良好资质、较大规模和征信高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 个月。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股票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偏股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股票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产品。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
■
注:2021年一季度相关数据未经审计。
(二)委托理财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以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子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三)委托理财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549,209.32万元,本次授权董事长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为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50%,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不超过123.43%。公司在严格控制风险和充分信息披露的前提下,通过对自有资金适度、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收益,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四)会计处理方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的相关规定,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确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评估,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收到的对价与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三、风险提示
公司本着审慎投资的原则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资金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四、审议决策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长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次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关于授权董事长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内控制度完善,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能有效控制理财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授权董事长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发生委托理财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2021-026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的召开方式、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本次监事会的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1年4月1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书面材料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三)本次监事会于2021年4月28日下午在义乌市福田路105号海洋商务楼18层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
(五)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金筱佳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2020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声明如下:本人作为监事已经全文阅读《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保证本报告所载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监事会对2020年年度报告审核意见如下:
1、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本人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意见:董事会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对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进行了评价,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重要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公司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过程中未发现与非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四)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声明如下:本人作为监事已经全文阅读《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并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监事会对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审核意见如下:
1、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监事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2021-027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5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义乌市福田路105号海洋商务楼大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5日
至2021年5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在2021年4月30日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1、法人股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3、QFII 凭QFII 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5、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参加会议时提供原件,信函及传真以2021年5月24日16:00前公司收到为准;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方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参见附件一)。
(二)登记时间
2021年5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一16:00)。逾期不予受理。(三)登记地点
浙江省义乌市福田路105号海洋商务写字楼18层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浙江省义乌市福田路105号海洋商务写字楼18层证券部
2、邮政编码:322000
3、电话:0579-85182812
4、传真:0579-85197755
5、联系人:许杭、饶阳进
(二)会议费用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