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到期情况
说明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雪莱 公告编号:2021-026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到期情况
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概述
2020年4月13日,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公告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司原董事施新华拟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份,按照本次发行股票数量229,233,910股测算,发行完成后,施新华将直接持有公司23.08%的股份,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新的实际控制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主要内容为: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1.00元。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3、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自然人施新华。
4、发行数量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采取定价发行方式,发行对象采用现金认购方式参与股票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计算得出,即不超过229,233,910股(含本数,以下简称“发行上限”)。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发行上限按届时的公司总股本相应调整。
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数量及发行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为2.17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每股2.17元。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6、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股份限售期需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7、股票上市地点
在上述限售期届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8、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497,437,584.70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务。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净额无法偿还公司全部债务。公司将积极与各债权人协商,争取获得债权人关于公司逾期债务减免或展期的谅解。如果公司未能获得债权人的谅解,或者谅解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仍然不足于偿还,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必要时,将先行偿还部分债务,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9、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将由新老股东共享。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2020年4月30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可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62)。
二、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相关推进情况
自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持续推进后续相关工作。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已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再融资相关规定,如公司拟继续或重新启动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公司需按照规定重新履行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为有效解决公司债务问题,公司会继续推进战略投资者引进相关工作,并通过非公开发行、债务重组、资产处置等方式,化解债务风险,保障持续经营,实现公司健康发展。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雪莱 公告编号:2021-025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质押股票被违约处置的进展公告
股东柴国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柴华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雪莱特”)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柴国生发来的《部分质押股票被违约处置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被违约处置的基本情况
2021年1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质押股票被违约处置的进展及可能继续被处置的提示性公告》,因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柴国生所持公司股票被质押权人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和证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实施了平仓处置,属于被动减持。本提示性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为减持期间,也不排除华泰证券、万和证券会在任意时间进行处置。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质押股票被违约处置的进展及可能继续被处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
截止2021年4月28日,上述减持期间已过半。2021年1月7日至4月28日,华泰证券、万和证券对柴国生所持公司股份累计平仓处置的公司股份为7,791,125股,占公司总股本1.00%。
2018年12月26日至2021年4月28日,柴国生因股票质押违约累计被万和证券、华泰证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平仓处置的公司股份为63,846,5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19%。
截止2021年4月28日,柴国生仍持有公司股份150,206,3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28%。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减持股份为万和证券、华泰证券对柴国生质押的部分公司股份进行违约处置造成的被动减持,非股东主观意愿的减持行为,未产生任何收益。柴国生未提前获悉任何重要未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本公司股票交易的行为。
2、柴国生本次被违约处置的公司股份尚未覆盖万和证券、华泰证券质押融出的本金及相关利息和违约金,后续仍存在被万和证券、华泰证券进行股份违约处置的可能。
3、截止2021年4月28日,柴国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柴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51,309,5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42%;柴国生、柴华合计被质押的公司股份为103,088,162股,占二人所持股份总数的68.13%,占公司总股本的13.23%;柴国生、柴华合计被司法冻结的公司股份为150,206,3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28%。
4、本次被动减持股份,不涉及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因柴国生、柴华二人所持公司股份全部处于司法冻结状态,故公司实际控制权存在着变更的可能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柴国生所持公司股份被违约处置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柴国生签署的《部分质押股票被违约处置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