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一)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本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二)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审议通过了本年度报告及摘要。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0名,巩宝生董事缺席会议。公司8名监事列席了会议。
(四)本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以总股本4,444,444,4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1.90元人民币(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8.44亿元(含税)。上述预案尚待股东大会批准。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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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国际结算;办理票据的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担保;办理保管箱业务;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贷款业务;外汇存款、贷款、汇款及外汇兑换业务;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结汇、售汇、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外汇同业拆借、买卖或者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外汇担保;经银行业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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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非经常性损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年第43号一一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的规定计算。
2、根据新财务报表格式要求,本公司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利息,反映在相应金融工具中,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取但尚未收取的利息,列示在其他资产中。本公司已按上述要求调整财务报告及其附注相关内容。为便于比较,除特别说明,此处及下文贷款和垫款及存款相关项目余额未包含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利息。
3、本期末及上年末的“贷款损失准备”包含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贷款和垫款损失准备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贷款和垫款应收利息损失准备。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贷款和垫款损失准备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有关详情请参阅财务报告附注。除特别说明,此处及下文相关项目余额均为上述口径。
2、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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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规定计算。
2、净息差=利息净收入/生息资产平均余额;净利差=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计息负债平均成本率。
3、资本充足率指标根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计算。
4、流动性指标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规定计算。其中,流动性比例为母公司口径。
3、2020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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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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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资本构成情况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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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核心一级资本净额=核心一级资本-核心一级资本扣减项。
2、一级资本净额=核心一级资本净额+其他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扣减项。
3、资本净额=一级资本净额+二级资本-二级资本扣减项。
4、信用风险加权资产采用权重法计量,市场风险加权资产采用标准法计量,操作风险加权资产采用基本指标法计量。
6、杠杆率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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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流动性覆盖率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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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净稳定资金比例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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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股东情况
1、股东数量
单位: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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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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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1年4月13日,长安信托持有本公司76,732,965股限售流通股已经解除质押,相关信息详见本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时公告。
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1)控股股东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
(2)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西安市人民政府。本公司股东西投控股为西安市财政局的全资子公司;西安经开城投为事业单位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全资子公司;西安城投(集团)为西安市人民政府的全资子公司;西安曲江文化为事业单位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的三级控股子公司;西安金控为西安浐灞管委会实际控股子公司;西安浐灞管委会为事业单位;西安投融资担保为西投控股的控股子公司;长安国际信托为西投控股持股40.44%的公司,西投控股为其第一大股东。基于行政关系或股权关系,上述8家股东成为西安市人民政府的一致行动人。截至报告期末,合计持有本公司1,211,239,540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27.25%,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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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总体经营情况回顾
2020年,本公司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在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和全行员工的共同努力下,紧抓国家发展战略,以服务国家区域战略和西安经济发展为使命,坚持服务社会民生理念,切实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量和效率,加速推动创新发展、绿色发展、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品牌价值和投资价值显著提升。报告期内,本公司经营管理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1、稳健经营,主要经营指标稳中有增。报告期内,本公司积极应对复杂宏观环境,以数字化、特色化、综合化转型为引领,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转型发展,主要经营指标稳中有增。截止报告期末,本公司资产总额3,063.92亿元,较上年末增幅10.10%,吸收存款本金总额2,073.46亿元,较上年末增幅22.16%,发放贷款和垫款本金总额1,719.72亿元,较上年末增幅12.38%;实现营业收入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1.38亿元和27.56亿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幅4.27%和3.05%;资本充足率14.50%;不良贷款率1.18%,保持持平,拨备覆盖率269.39%,较上年末上升6.98个百分点。
2、践行责任,全面提升金融服务质效。一是践行地方法人银行责任担当,启动应急机制,落实专项政策,加大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金融服务支持力度。二是认真落实“五项要求”,围绕“十项重点工作”和构建“6+5+6+1”现代产业体系建设,聚焦区域经济的空间布局和产业布局,综合运用信贷、债券投资、资产管理等创新手段,支持重大产业项目,深耕行业金融,不断提升支持区域经济发展的金融服务水平。三是在客户体验和科技双轮驱动下,始终坚持以客户服务为中心,强化线上和线下产品的创新与供给,通过差异化、定制化、渠道化构建多元产品体系,加速实现零售业务全渠道、无缝式、定制化服务转型,全方位为客户做好零售金融服务。
3、主动让利,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复商复市。一是及时调整信贷政策,加大普惠小微支持力度,通过优化小微业务资产结构,切实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以“快、准、实、新”的金融服务全力支持受新冠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复商复市。二是充分利用央行支小再贷款专项支持政策,推出复工助力贷专项产品,落实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加大普惠信用贷款投放,创新授权审批和内部定价倾斜机制,加大对受疫情影响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三是完成“西银e贷”线上小微业务的迭代升级,加快小微特色产品开发,提升业务审批效率,运用大数据风控技术,实现小微企业贷款精细化管理,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直达性,拓宽业务覆盖边界。
4、科技赋能,数字化转型发展带动作用明显。一是推动全行业务线上化,搭建并持续完善线上服务体系,以“手机银行+微信银行+网上银行+小程序+智能网点”为支撑,实现7*24小时、五位一体的全渠道覆盖式服务。二是实现网点向智能化、自动化转型,创新开户模式,开展业务用印电子化改革、网点无卡化改造、柜面无纸化等流程再造工作,实现网点渠道与线上APP应用场景的互联互通,完成RPA流程机器人在二手房资金监管业务、财务记账、反洗钱协查报告生成等场景的应用落地。三是打造嵌入式的场景金融服务,将居民生活服务、社会公共服务与银行金融服务有机整合,构建具有本地特色的吃、住、行、游、购、娱、医和教等八大领域的生活服务,重点布局交通、便民、政务、医疗、文旅、社区和教育等七大场景,输出账户、支付、理财和缴费等四大能力,有效提升普惠金融服务能力。
5、严控风险,筑牢高质量发展基石。一是紧跟金融监管形势变化,严守风险底线,精准定位、精细管理、精耕细作,强化对各类风险的研判和管理,持续提升全面风险管理能力以及应对变化的稳健运营能力。二是完善多层次风险限额预警体系,持续加大对重点领域的各类风险核查与管控,实现全风险类型和业务品种的全景监测。三是压实各条线、各机构、各板块和各业务全流程的管理责任,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运用风险管理新技术和新方法,不断提升主动性、专业化风险管控能力和风险评估水平。
(二)主要经营情况分析
1、利润表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1.38亿元,同比增长4.2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56亿元,同比增长3.05%。在新冠疫情影响以及加大对实体经济让利等因素的影响下,本公司利润增速有所放缓。本公司主要损益项目变化情况见下表: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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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加强企业202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2020年起,本公司对信用卡现金分期收入进行了重分类,将其从手续费收入重分类至利息收入,2019年与净利息收入和非利息净收入相关的财务指标已重述。
2、资产负债表分析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资产总额3,063.92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0.10%;负债总额2,807.6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0.27%;股东权益256.24亿元,较上年末增长8.26%,规模实现均衡稳健增长。本公司主要资产负债情况见下表: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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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其他资产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等。
2、其他负债包括: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预计负债等。
3、根据新财务报表格式,上表资产及负债项目为包含其对应应计利息的净额。
3、现金流量表分析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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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可能对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的表外项目情况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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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比较式会计报表中变化幅度超过30%以上项目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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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说明
详见财务报告附注“三、银行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7、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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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28 证券简称:西安银行 公告编号:2021-012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在公司总部4楼第1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郭军董事长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巩宝生董事缺席会议。公司股东大唐西市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质押比例超过50%,根据监管规定对其提名的胡军董事在董事会上的表决权进行了限制。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日披露的《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既考虑了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导意见的要求,又有利于保障内源性资本的持续补充以支持银行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同时还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要求,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行长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日披露的《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和《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七、审议通过了《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日披露的《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日披露的《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日披露的《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重大方面建立了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以有效贯彻执行。公司的内部控制在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十一、审议通过了《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日披露的《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上述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外部审计机构,按期完成了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地出具了审计意见,满足了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相关要求。公司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外部审计机构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日披露的《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十三、审议通过了《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5年资本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偏好陈述书(2021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考核指标设置方案》
涉及本议案的关联董事郭军、王欣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1年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考核指标设置方案符合公司履职考核的相关规定。本次履职考核指标设置方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十六、审议通过了《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于2021年5月28日(星期五)在公司总部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关于股东大会的通知,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28 证券简称:西安银行 公告编号:2021-017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新租赁准则,预计不会对本公司的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对本公司现行的部分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及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对于经营租赁租入资产,承租人需先识别租赁,对符合租赁定义的租赁合同按新租赁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初始确认时,经营租入资产根据租赁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同时按租赁负债及其他成本(如初始直接费用、复原义务等)确认使用权资产。后续计量时,对使用权资产进行折旧并确认折旧费用,同时按实际利率法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支出。符合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除外。其他租赁模式下的会计处理未有重大变化。
新租赁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 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可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因此,本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变更相关会计政策,并自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前期可比数。上述准则实施对本公司财务报告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本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28 证券简称:西安银行 公告编号:2021-016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9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2020年度,公司聘请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会计报表按国内会计准则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按照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27.54亿元,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一)按当年税后利润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75亿元;
(二)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风险资产余额的1.5%差额计提一般准备5.19亿元;
(三)经过以上提取,2020年可供分配的净利润为19.60亿元。以本公司普通股总股本4,444,444,445股为基数,向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1.90元人民币(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8.44亿元人民币(含税)。
经上述分配后,剩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推进公司战略规划的实施,支持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同时加强资本积累,不断增强风险抵御能力,持续满足资本监管要求。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既考虑了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导意见的要求,又有利于保障内源性资本的持续补充以支持银行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同时还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要求,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监管部门对资本充足的要求以及平衡股东短期和中长期利益等因素,且制定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28 证券简称:西安银行 公告编号:2021-018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于2020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167人,注册会计师92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70人。
毕马威华振2019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3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0亿元 (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6亿元,其他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3亿元)。
毕马威华振2019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44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3.2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采矿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卫生和社会工作业等。毕马威华振2019年与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毕马威华振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于2018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地方证监局给予的行政监管措施2次,相应受到行政监管措施的从业人员7人次。除此以外,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陈思杰,2000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陈思杰1996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陈思杰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金睿,201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金睿2013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金睿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吴源泉,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香港注册会计师资格、新加坡注册会计师资格和美国特许金融分析师资格。吴源泉2004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吴源泉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2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半年度报告审阅、季度报告商定程序的合计收费为人民币350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0万元。2021年度合计费用较上一年费用增加人民币22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综合考虑毕马威华振的基本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记录和审计服务等情况后,认为毕马威华振能够认真履行审计职责,独立、客观出具审计报告,满足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相关要求。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声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认真履行审计职责,独立、客观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满足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相关要求。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按期完成了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地出具了审计意见,满足了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相关要求。公司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外部审计机构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28 证券简称:西安银行 公告编号:2021-013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监事李晶女士对本次监事会第十一项议案投反对票。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在公司总部4楼第5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刘志顺监事长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8名,实际出席监事8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对董事会和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将评价意见纳入《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对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将评价意见纳入《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和监事履职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将评价意见纳入《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披露、履行等流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利益的行为。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监管部门对资本充足的要求以及平衡股东短期和中长期利益等因素,且制定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审议通过了《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中国银保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
九、审议通过了《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中国银保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
十、审议通过了《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年度报告审计结果》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十一、审议通过了《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1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还听取了2020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2021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特此公告。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30日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审议通过了本季度报告。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0名,巩宝生董事缺席会议。公司8名监事列席了会议。
1.3 本公司董事长郭军、行长梁邦海、主管财务工作的副行长黄长松以及财务部门负责人蔡越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
■
注:1、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规定计算。
2、非经常性损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年第43号一一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的规定计算。
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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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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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1年4月13日,长安信托持有本公司76,732,965股限售流通股已经解除质押,相关信息详见本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时公告。
三、公司季度经营情况分析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资产总额3,106.13亿元,较年初增长1.38%,贷款本金总额1,751.85亿元,较年初增长1.87%;负债总额2,842.77亿元,较年初增长1.25%,存款本金总额2,156.18亿元,较年初增长3.99%;股东权益263.3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5.91元,分别较年初增长2.78%。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94亿元,同比增长7.7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8亿元,年化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92%,基本每股收益0.16元。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不良贷款余额21.09亿元,不良贷款率1.20%,拨备覆盖率273.45%,较上年末上升4.06个百分点,贷款拨备率3.29%,较上年末上升0.11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及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4.41%和12.31%。
四、重要事项
4.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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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加强企业202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2020年起,本公司对信用卡现金分期收入进行了重分类,将其从手续费收入重分类至利息收入,2019年与净利息收入和非利息净收入相关的财务指标已重述。
4.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准则。根据新租赁准则及其修订说明,本公司于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该准则,并自2021年一季度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可比期间信息。
五、补充信息与数据
5.1 补充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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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资本构成情况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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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资产质量分析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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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杠杆率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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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流动性覆盖率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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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