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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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妇产科(妇科专业、产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优生学专业、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妇女保健科、预防保健科、内科(内分泌专业)、儿科(新生儿专业)、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重症医学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内科专业、妇产科专业、儿科专业、皮肤科专业、针灸科专业、推拿科专业、康复医学专业、预防保健专业)、中西医结合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控股60%子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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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提供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金额,具体授信额度及担保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相关担保协议的签署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下属8家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和业务规模的扩大,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远整体利益。
公司本次拟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本次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公司将加强资金管理和资金实时监控,对本次提供担保对象的资金流向与财务信息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公司实时掌握资金使用情况和担保风险情况,保障公司整体资金安全运行。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担保事项目的是为满足子公司的经营需求,确保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1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4月27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75,407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6.32%。
本次担保事项批准实施后,如本次担保额度全部使用,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200,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2.99%。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之独立董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21-028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1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即时通讯等方式通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上午9:00在上海市宝山区罗店镇罗新路50号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叶湘武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总裁叶湘武先生所作的《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认为2020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使公司保持了稳健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与会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认为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有效履行了自身职责;认为公司董事会有效执行了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能,对公司主营业务和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讨论,明确了公司2021年工作规划。
本议案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102,380,152.48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17,642,073.35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18,988,325.36元,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84,571,244.70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029《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030《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与会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认为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整体经营情况。
本议案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1-031《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董事会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议案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032《公司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1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033《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1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相应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1票,弃权0票。公司董事谢树青先生对该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为:“签署相关融资协议按公司章程规定办理”。
1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定于2021年5月27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本议案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034《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本议案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21-035《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非标准审计意见专项说明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按照审慎性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充分揭示了公司的潜在风险。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报告涉及事项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消除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以保证公司持续健康长久的发展,切实有效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同时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议案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对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3、4、5、6、8、9、10、11内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意见参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之独立董事意见书》。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上述议案第2、3、4、7、10、11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之独立董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21-034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的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27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7日9:15-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六)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5月21日,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21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代表等。
(七)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宝山区罗店镇罗新路50号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5、《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7、《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1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
会议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议案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信息。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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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登记方法
法人股股东登记时应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还应提供委托书、出席人的身份证明、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凭证;
自然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果委托代理人出席,则还应提供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登记方式:股东可以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宝山区罗店镇罗新路50号上海景峰;
(四)登记时间:截至2021年5月25日17:0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二。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宝山区罗店镇罗新路50号上海景峰
联系人:陈敏、丛爱飞
电话/传真:021-66876520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5月27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按下列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注: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委托人对下述提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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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08”,投票简称为“景峰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络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21-036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1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即时通讯等方式通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上午11:00在上海市宝山区罗店镇罗新路50号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滕小青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与会监事认真审阅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认为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监事会在2020年的工作情况。
本议案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102,380,152.48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17,642,073.35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18,988,325.36元,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84,571,244.70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议案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029《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的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审批程序合法合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本议案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030《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1-031《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报告的形式、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的合法、合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2020年,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不存在异议。
本议案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21-035《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关于董事会对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专项说明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意见所涉事项进行了专项说明,专项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该专项说明表示同意。监事会将持续关注审计意见所涉事项的进展情况,要求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落实相应措施,努力降低和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本议案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对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1、2、3、6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21-032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叶湘武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228号)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2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61,285,093股,发行价格14.5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89,246,699.43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73,140,258.84元。上述资金于2015年2月12日到位,且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110431号《验资报告》。
(二)本期(2020年1-12月)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246,713.53元,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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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含以前年度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投入金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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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本公司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与专项使用管理,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三)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2015年3月10日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广发证券”)、浦发银行上海分行宝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下称“景峰制药”)与广发证券、浦发银行上海分行宝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贵州景峰注射剂有限公司(下称“景峰注射剂”)与广发证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贵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贵州景诚制药有限公司(下称“景诚制药”)与广发证券、招商银行贵阳分行南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以前,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建设。经2015年3月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景峰制药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203,462,374.68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110488号】,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表示同意;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19年12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障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继续将1.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同时,公司董事会承诺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监事会、独立董事表示同意;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0年11月25日,公司已将1.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中,并将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公司于2020年11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障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继续将1.3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四)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经2015年4月22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子公司景峰制药、景峰注射剂及景诚制药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部分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开具或背书转让支付)项目应付款,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一般流动资金账户。监事会、独立董事表示同意;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本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项目资金为8,814,776.74元。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次会议,公司决定将“景峰制药新建研发中心项目”建设期延长,调整后项目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1年10月31日。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7年8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景峰注射剂大容量注射液生产线建设项目”、“景峰注射剂固体制剂生产线建设项目”、“景峰注射剂小容量注射液生产线建设项目”、“安泰药业中药提取生产线建设项目”和“安泰药业固体制剂生产线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的募集资金63,947,439.1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公司于2017年12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玻璃酸钠技改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景峰制药玻璃酸钠注射剂生产线技改及产能扩建项目”结项并将节余的募集资金13,063,246.06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生物药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生物药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的募集资金27,894,563.91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均已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28日批准报出。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至 2020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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