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公司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所持股份数为基数(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后的股份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57元(含税),以公司现有扣除回购股份后的股本3,838,817,394股计算,共派送现金红利602,694,330.86元,占当年母公司可供股东现金分配的利润比例为56.99%,占当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例为35.30%。本次分配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2,883,062,962.65元,转入下一年度。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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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投资银行业务、投资与交易业务、资管及基金管理业务、信用交易业务。
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主要是代理客户(包括通过互联网)买卖股票、基金、债券、期货等,代销金融产品,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提供专业化研究和投资咨询服务,协助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获取手续费、佣金及相关收入。
投资银行业务主要是向企业、机构(包括个人)、政府等提供金融服务,包含股票承销与保荐、债券承销、新三板推荐、并购重组、其他财务顾问、金融创新服务,获得承销费、保荐费、财务顾问费等相关收入。
投资与交易业务是以公司自有资金和依法筹集的资金进行权益性证券、固定收益证券、直接投资类、衍生工具、做市业务及其他另类金融产品的投资交易,获取投资收益。
资管及基金管理业务是根据资产规模及客户需求开发资产管理产品、基金产品及提供相关服务,包括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单一资产管理业务、专项资产管理业务及基金管理业务,获取管理费、业绩报酬及其他收入。
信用交易业务主要包含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等业务,获取利息及相关收入。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资本市场的枢纽功能愈加凸显。年内新证券法落地,在注册制、投资者保护制度、信息披露要求、证券交易制度等方面作出了改革完善,进一步健全证券市场基础制度。随着资本市场改革的持续深入,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有序推进,退市新规出台,直接融资比重大幅提升,进一步增强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报告期内,面对国内外复杂的经济形势,我国在有效防控疫情的情况下,经济逐步复苏,证券行业景气度上升,沪深两市股指同比增长,上证指数上涨13.87%,深证综指上涨38.73%,行业表现总体向好。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统计,截止2020年末,证券行业总资产为8.90万亿元,同比增加22.50%;净资产2.31万亿元,同比增加14.10%;实现营业收入4484.79亿元,同比增长24.41%;实现净利润1575.34亿元,同比增长27.98%。
近年来,公司坚持以建设规范化、市场化、科技化、国际化现代证券控股集团为发展愿景,以“坚持根据地、融入长三角、服务中小微”为战略导向,以打造一流核心竞争力为发展目标,以客户为中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多元化业务平台优势、全产业链服务的综合金融优势,持续提升风险合规管理水平,各项业务经营稳步推进,行业影响力逐年提升,公司连续六年获得证券公司分类评价 A 类 A 级。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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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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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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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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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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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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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上述债券存续期内均按时兑付兑息
5.3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对 “17东吴债”、“19东吴债”、“20东吴G1”、“20东吴G2”、“20东吴S1”进行评级。
根据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2020年5月15日为 “17东吴债”、“19东吴债”出具的跟踪评级报告和评级报告,评级结果为:主体评级/展望为“AAA/稳定”,债项评级为“AAA”。
根据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2020年5月25日为 “20东吴G1”、“20东吴G2”出具的评级报告,评级结果为:主体评级/展望为“AAA/稳定”,债项评级为“AAA”。
根据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2020年8月31日为 “20东吴S1”出具的评级报告,评级结果为:主体评级/展望为“AAA/稳定”,债项评级为“A-1”。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已在官方网站上进行披露。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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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3.56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07亿元。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054.7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78.80亿元。
①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
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主要是代理客户(包括通过互联网)买卖股票、基金、债券、期货等,通过提供专业化研究服务,协助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报告期内,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9.49亿元,同比增长40.54%。
2020年,沪深两市指数全面上涨,沪深股票日均成交额8478.08亿元,同比增加63.05%。公司经纪业务积极把握市场机遇,深化财富管理转型,持续提升数字化运营水平,为客户创造价值。
公司深化经纪改革,坚定向财富管理转型。基本实现金融产品体系化、货架化,提升产品遴选专业化能力,建立涵盖产品代销、大类资产配置、资产配置FOF专户,家庭财富管理等业务形态的体系,售前、售中、售后全流程支撑体系渐趋成熟,多元化服务能力逐步增强。根据内部统计,金融产品销售规模150.59亿元,同比增长增长83%,金融产品销售业务规模实现跨越式增长。
公司坚持科技赋能,数字化运营成效初显。2020年,上线行业首个全内存、全业务集中交易系统A5,对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具有积极意义,交易速度处于市场领先水平。公司践行普惠金融理念,让普通客户和机构客户都能享受高端极速交易服务,为客户创造价值。公司积极建设智能化运营中台,稳步推进客户分类分级,升级完善CRM系统,优化秀财APP客户端,上线行业首批代销私募基金电子化签约,全面提升客户服务水平,改善客户体验。
公司创新渠道引流模式,强化线上线下融合。通过信息流广告投放、开户断点抢单、同花顺联合运营等创新模式,拓展线上开户渠道,强化线上线下融合,提高线上客户转化率,获客效果显著。报告期内,全渠道新增开户18.36万户,有效户6.83万户。
报告期内,公司经纪业务客户数量同比增长11%,代理买卖业务成交量(A股+基金)44,886亿元,同比增长37%,股票交易市场份额1.021%。
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东吴期货有限公司开展期货经纪业务。在期货市场高速发展,成交量创历史新高的背景下,东吴期货积极抢抓业务机遇,持续推进业务转型,加大机构客户开发力度与产业企业对接服务,加快在经济发达地区设点布局,拓展线上引流渠道,深耕主动管理业务,稳步开展风险管理业务,审慎开展自有资金投资,取得良好经营业绩。报告期内,东吴期货实现营业收入18.53亿元,实现净利润5,923.21万元。在各家交易所的成交排名持续提升,其中大商所成交量排名由2019年的35名上升至26名,郑商所成交量排名由去年的第10名上升至第6名。疫情期间,积极参与“金融抗疫”,成功开展“口罩期权”业务,帮助实体企业通过衍生工具管理价格风险。
证券研究业务竞争日趋激烈,在注册制背景下,券商研究定价能力将成为核心竞争力之一。公司研究业务成功向卖方业务转型,持续推进研究团队建设,研究能力显著增强。目前,已形成以总量金融、上游能源、高端制造、大消费和TMT五大产业链研究为核心的证券投资研究体系,覆盖包括宏观、固定收益、金融工程、策略、新三板、海外及二十余个行业研究领域,并在以上领域形成领先优势。公司着力提升研究服务质量,为机构客户、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提供一站式金融服务平台,并为地方政府、行业协会和监管部门提供智库支持,为区域经济发展出谋划策。报告期内,公司荣获新财富本土最佳研究团队第九名,最具影响力研究机构第十名,市场影响力稳步提升。完善研究业务对内服务,积极探索投行、经纪、研究一体化的服务模式,发挥产业链优势服务公司核心客户,提升研究定价能力,为客户创造更高价值。
②投资银行业务
投资银行业务主要是向机构客户提供企业金融服务,包括股票承销与保荐、债券承销、新三板业务、并购重组、其他财务顾问、金融创新服务。
报告期内,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扎实推进,随着科创板注册制日趋成熟,创业板注册制顺利实施,新三板精选层正式推出,全面注册制日益临近,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的目标正在不断落实,全年沪深两市IPO融资规模超过4,699.63亿元,新上市公司中,科创板和改革后的创业板公司占比超过52.53%,资本市场服务“双循环”枢纽功能突出体现,市场活力和动力进一步释放。
2020年,公司积极把握市场和政策机遇,坚持创新发展与风控合规双轮驱动,围绕核心客户需求打造全产业链服务,提升直接融资规模,全面助力实体经济发展。经过多年积累,公司投行业务已具备较强的专业实力和市场影响力。报告期内,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实现收入11.02亿元,同比增长71.31%。
股权融资方面,报告期内,公司股票承销业务呈现良好增长势头,完成股权融资项目21个,其中IPO项目10个、再融资项目9个、精选层项目2个,承销金额人民币126.37亿元。公司聚焦长三角区域、聚焦优势行业,整合内外部资源,全产业链联动,提升直接融资规模,保荐主承销10家企业IPO上市,承销规模57.10亿元,保荐主承销项目数排名行业第14位,其中,龙腾光电为科创板首家江苏国资项目、福立旺为首家江苏台企科创板项目。完成再融资项目9单,其中定增项目4单、可转债项目2单、配募项目3单,承销金额人民币67.11亿元。完成盛虹主体综合融资服务项目,以股权再融资、产业基金结合的方式,募集资金91.1亿元,为省重大建设项目提供融资支持。
公司持续完善基金产业链,主动服务地方发展。2020年,发起设立规模5亿元的苏州市乡村振兴投资基金,管理25亿规模的苏州市上市发展引导基金,着手设立首期13亿元规模的苏州市并购母基金,加速推进苏州市科创培育基金。
债券承销方面,公司积极抢抓市场发展机遇,持续深化根据地战略,债券承销规模和行业排名取得新突破。报告期内,公司债券承销业务主承销项目170只,主承销总金额人民币885.09亿元(wind口径)。根据wind统计,公司在苏州区域企业债及公司债承销占比超过50%、保持领先,徐州、南通、无锡等新根据地培育成效初显,市场份额进入前列,一超多强格局初步形成。在江苏市场保持竞争优势,承销江苏省内企业债及公司债规模达525.70亿元,市场占比10.88%、排名第一。
公司围绕服务中小微企业、服务地方发展开展固定收益业务,疫情发生以来,积极落实“六稳”“六保”任务,助力企业发行疫情防控债8只,募集总金额53.7亿元。创新业务多点开花,成绩显著,保持在双创债和信用保护工具领域的领先优势,大力推进ABS、绿色债等创新业务发展。2020年成功发行5只创新创业公司债,3单ABS,5只绿色公司债券,8只疫情防控债,1只扶贫债,创设2单信用保护合约。成功发行全国首单知识产权质押创新创业疫情防控债券、全国首单绿色创新创业疫情防控债券,成功设立中国建筑首批工程尾款ABS,为服务优质央企客户积累经验。
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公司在坚持创新发展的同时,以高标准、严要求开展业务质量控制及合规风控管理,优化业务管理系统,持续排查到期兑付及回售债券的信用风险,重点关注民营企业、偏远地区城投、低层级城投、大额兑付/回售等公司债券兑付资金准备情况,规避实质风险,严防不合规事项发生。
公司持续做精服务中小微品牌特色,发力新三板业务,保持行业领先。2020年新增新三板挂牌家数10家、行业排名第3,累计挂牌家数437家、行业排名第5。新三板挂牌企业股票发行(包括定向发行和公开发行)27次,市场融资次数排名第6名,累计募集资金6.07亿元。2020年,精选层规则正式落地,公司积极对接精选层改革,充分挖掘优质项目,保荐苏轴股份、旭杰科技首批挂牌精选层,14家精选层项目立项,储备项目丰富。
报告期内,公司在证券时报主办的“2020中国区投资银行&证券经纪商君鼎奖”颁奖典礼中获得“2020中国区交易所债券投行君鼎奖”、“2020中国区债券项目君鼎奖”、“2020中国区新三板主办券商君鼎奖”、“2020中国区新三板服务团队君鼎奖”、“2020中国区新三板项目君鼎奖”五大奖项;在2020中国资本年会上荣获“最佳成长投行”称号;在2020第四届中国新三板年度风云榜活动中荣获“优秀服务机构”称号;在2020年江苏省绿色金融年度峰会上荣获“2020年江苏省绿色金融十大杰出机构”称号;被上交所授予“2020年度公司债券优秀承销商”、“优秀受托管理人”,被深交所授予“2020年度优秀疫情防控固定收益业务承销机构”。
③投资与交易业务
投资与交易业务是以公司自有资金和依法筹集的资金进行权益性证券、固定收益证券、衍生工具及其他另类金融产品的投资交易。报告期内,公司投资与交易业务共实现业务收入31.61亿元,同比增长31.74%。
权益类证券投资方面。2020年,权益市场跌宕起伏,呈现:“结构牛”行情,板块差异明显。公司坚持绝对收益导向,进一步优化资产配置结构,打造底层稳健资产、中间层资产以及顶层战略资产的金字塔型资产配置架构。加强投研能力的提升,强化投资“安全垫”和仓位管理。组建金融衍生品团队,推进场内外衍生品业务开展,提升应对市场波动的能力,有效控制回撤幅度。总体实现稳健投资收益。
固定收益证券方面。2020年,债券市场走出宽幅震荡行情,利率债收益率呈先下后上的V型走势,四季度受华晨、永煤等信用事件冲击,利差大幅走扩。面对大幅波动的市场行情,公司持续加强信用风险控制,加强对信用风险的前瞻判断,提升信评的专业能力,信用债持仓保持较好资质水平,在重大事件冲击下显示较好抗风险能力。加快建立投资管理体系,扩大研究覆盖范围,搭建投研分析框架,将研究成果转化为投资产能,努力向主动交易型策略转型,全年保持稳定收益。
新三板做市业务方面,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优化新三板做市业务结构,推动优质企业上市,做市投资取得良好收益。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做市持仓的新三板股票中,已上市企业6家,精选层企业3家,多家企业已申报或待申报IPO及精选层,服务中小微企业的能力持续提升,形成做市投资培育企业成长的良好模式。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东吴创新资本开展另类投资业务,形成战略投资、股权投资、稳健投资以及权益类及私募基金投资等投资板块。服务地方实体经济,落实公司协同战略布局,顺利推进产业金融项目,主要项目有苏州市吴中产业优化基金、苏州市东吴城乡一体化建设引导基金、国寿东吴(苏州)城市产业投资基金、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积极把握科创板投资机会,重点布局符合国家战略发展目标的行业领域,实现良性循环的投资模式。报告期内,东吴创新资本实现营业收入37,656.47万元,净利润26,966.22万元,业绩实现历史性突破。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东吴创投开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务。在对外投资方面,东吴创投管理的基金主要投资了生物医药、网络、炼化、文旅开发等8个项目,投后发展状况良好;在基金投资和管理方面,公司成功推动设立苏州市东吴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引导基金、苏州市吴企创新基金、吴基创新基金、苏上健康基金等一批重大项目,助力实体经济发展。报告期内,东吴创投实现营业收入15,066.17万元,净利润6,998.72万元。
④资管及基金管理业务
资管及基金管理业务是提供传统资产管理业务、基金管理业务,根据资产规模及客户需求开发资产管理产品和服务。报告期内,资产管理业务实现收入1.71亿元,同比增长121.14%。
2020年以来,资管新规加速落地,金融开放不断深化,券商资管业务持续转型,通道型业务规模大量缩减,行业头部效应日趋明显。报告期内,公司资管业务持续向主动管理转型,主动管理规模基本维持稳定,符合资管新规导向的净值型债券产品、权益类产品均有所新增,带业绩基准的固收产品业绩均超越业绩基准,新增产品投资未发生重大风险事件。进一步丰富产品线布局,拓宽银行等外部代销渠道,启动大集合参公改造,规范产品运行。私募资管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整改完成率达67.45%。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受托管理总规模为697.53亿元。
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东吴基金开展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2020年,东吴基金坚定不移回归业务本源,梳理各项制度流程,加强风险控制,完善投研各项业务体系,积极拓展专户定增业务,成功发行公募新产品,为提升业绩、打响品牌奠定基础。截至报告期末,东吴基金管理的资产总规模322.56亿元,其中,公募基金规模154.69亿元,专户资产规模157亿元,子公司专项资产规模10.87亿元。
⑤信用交易业务
信用交易业务主要为个人及机构客户提供包含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等资本中介业务。报告期内,信用交易业务实现营业收入9.83亿元,同比增长56.12%。
融资融券业务方面。2020年,证券市场融资融券业务规模稳中有升。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完善利率定价策略和开户流程,重点拓展私募机构客户和高端客户,融资融券业务实现较快增长。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规模为187.58亿元,总体维持担保比例为291%。
股票质押业务方面。公司持续压降规模、调优结构,一方面,多措并举扎实推进风险化解工作,稳妥压降股票质押业务规模,有效化解存量风险,风险项目处置取得较好成效。另一方面,坚持服务实体经济,严把项目质量关,重点围绕公司核心客户,审慎开展新增及展期业务,确保信用业务高质量发展。截止2020年12月31日,表内股票质押业务规模53.90亿元,表内股票质押担保物市值71.52亿元,维持担保比例为133%,表外股票质押规模为44.11亿元。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因实施财政部新修订和颁布的准则的影响详见年报全文“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附注3、3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本年度变化情况详见年报全文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30日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555 股票简称:东吴证券 公告编号:2021-029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57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所持股份数为基数(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后的股份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批准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07,245,952.72元,母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为1,523,942,876.1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后的股份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所持股份数为基数(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后的股份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57元(含税),以公司现有扣除回购股份后的股本3,838,817,394股计算,共派送现金红利602,694,330.86元,占当年母公司可供股东现金分配的利润比例为56.99%,占当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例为35.30%。本次分配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2,883,062,962.65元,转入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同意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符合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 601555 股票简称:东吴证券 公告编号: 2021-028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下午在江苏苏州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6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晋康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听取了《公司2020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年报和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和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反映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符合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未发现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未发现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况。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反映公司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 601555 股票简称:东吴证券 公告编号: 2021-027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上午在江苏苏州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其中,尹晨董事通过电话方式参会),占董事总数的100%。会议由董事长、总裁范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召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听取了《2020年度经营管理工作报告》、《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审计委员会2020年履职情况报告》、《关于重大关联交易审计情况的报告》等报告。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了相关议案并以书面表决方式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以公司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所持股份数为基数(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后的股份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57元(含税),以公司现有扣除回购股份后的股本3,838,817,394股计算,共派送现金红利602,694,330.86元,占当年母公司可供股东现金分配的利润比例为56.99%,占当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例为35.30%。本次分配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2,883,062,962.65元,转入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见同日公告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实际资产、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公告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全面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风控指标执行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风险偏好体系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信息技术管理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公告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公告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经营管理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审计机构的议案》
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续聘一年,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136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 9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40万元。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见同日公告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审计机构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范力、朱剑、郑刚、马晓、朱建根、沈光俊、孙中心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见同日公告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自营投资额度的议案》
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符合证监会有关自营管理、风险监控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在以下额度内确定、调整公司2021年度自营投资的具体金额:
1、公司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合计额不超过净资本的400%,公司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的合计额不超过净资本的100%。上述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的范围和投资规模计量口径按照《证券公司证券自营投资品种清单(201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2]35号)、《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10号)等监管标准确定。如自营投资监管规定的分类标准、计量方法等发生变化,公司应以最新外部监管规定为准。
2、公司实施自营投资过程中如果发生情况变化,需要调整上述额度,授权董事会进行调整并予公告。
上述额度是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以及市场波动的特点所确定的自营投资额度上限,其总量及变化并不代表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对于市场的判断。公司管理层将审慎经营,根据市场环境决定实际自营投资额度的大小,加强现金管理,灵活配置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发行监管问答一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对照检查,认为公司的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财务状况良好、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募集资金的数额和使用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配股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申请配股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的议案》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配股)的方式进行。
(三)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本次配股拟以实施本次配股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后的股份数为配股基数,按每10股配售不超过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不包括公司回购专用账户)配售,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
若以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3,880,518,908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所持股份 41,701,514股后的股本 3,838,817,394股为基数测算,则本次可配售股份数量总计不超过1,151,645,218股。本次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转增及其他原因引起总股本变动,以及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处置回购股份引起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数减少,配股数量按照变动后的配股基数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配股比例和配股数量由公司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和股本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四)配股价格及定价原则
1、定价原则
(1)参照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上的价格、市盈率状况及公司发展需要;
(2)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前景和本次募集资金计划的资金需求量;
(3)由公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原则。
2、配股价格
依据本次配股确定的定价原则,以刊登配股说明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为基数,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配股价格。最终的配股价格由公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配售对象
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司将确定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配售对象为配股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不包括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六)配股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具体规模视发行时市场情况而定),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补充营运资金,扩大公司的业务规模、优化业务结构和资产负债结构,提升东吴证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具体情况如下:
■
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若本次配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七)发行时间
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配股后在规定期限内择机向全体股东(不包括公司回购专用账户)配售股份。
(八)承销方式
本次配股采用由主承销商代销的方式发行。
(九)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配股完成后的全体股东享有。
(十)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配股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国家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配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调整。
(十一)上市地点
本次配股完成后,获配股票将按照有关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议案为分项表决。所有分项表决结果均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股东大会表决之前,尚需取得国资有权单位的审核批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按照有关程序向中国证监会申报,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见同日公告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的公告》。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见同日公告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见同日公告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配股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见同日公告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配股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经营层全权办理本次配股具体事宜的议案》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配股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层在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情况下,全权办理与本次配股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股东大会的决议,制定和实施本次配股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本次配股的实施时间、配股价格、配股比例、配售数量、具体申购办法、募集资金用途、规模等与配股方案以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关的一切事项;
2、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本次发行的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回复中国证监会等相关政府部门的反馈意见;
3、签署、递交、修改、呈报、执行与本次配股相关的合同、协议、说明、声明、承诺和其他法律文件,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4、全权处理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对募投项目作适当的调整、具体实施募投项目、确定募投项目的实施顺序和进度、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签署与募投项目相关的合同、协议(包括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其他法律文件;
5、在本次配股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办理本次配股发行的股份登记及上市事宜,根据核准和发行的具体情况,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报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核准或备案,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6、若本次配股发行失败,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经认购本次配股股份的股东;
7、如证券监管部门在发行前有新的法规和政策要求或市场情况发生变化,董事会可根据国家规定、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及市场情况对本次配股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募集资金规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等内容;
8、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配股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股东带来极其不利后果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酌情决定配股发行计划延期实施或者撤销发行申请;
9、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办理其认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10、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集、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0年度报告、2021年度配股等事宜,具体召开会议时间、地点及会议议程,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工作进展实际情况确定,并发布会议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555 股票简称:东吴证券 公告编号:2021-030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
及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4月27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认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关联董事范力、朱剑、郑刚、马晓、朱建根、沈光俊、孙中心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就该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我们对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予以认可,同意公司与关联方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代码:601555 公司简称:东吴证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范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袁维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菁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
利润表项目
■
现金流量表项目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下转580版)
公司代码:601555 公司简称:东吴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