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2月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是首家总部位于前海蛇口自贸区的全国性金融保险机构,法定代表人为张金顺,注册资本为85亿元,注册地址为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临海大道59号海运中心主塔楼909-918号,经营范围为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代理新疆前海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业务,代理险种为:机动车辆保险、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工程保险(特殊风险除外)、责任保险、船舶保险、货运保险、短期健康保险、短期意外伤害保险;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止2020年9月末,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3013.06亿元,所有者权益257.99亿元。2020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839.98亿元,利润总额10.5亿元,净利润6.48亿元。
2.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刘运宏先生对该企业可施加重大影响。
3.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2020年,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年末无授信余额,全年未发生关联交易。
4.2021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
根据该公司正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对该公司2021年度的预计授信额度为5亿元,预计质押式回购余额10亿元,预计债券买卖余额20亿元。
(四)关联自然人
1.基本情况
根据《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关联自然人包括银保监会定义的关联自然人和境内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定义的关联自然人,具体如下:
(1)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2)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分支行高级管理人员、有权决定或者参与公司授信和资产转移的其他人员;
(4)公司关联法人的控股自然人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项所指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包括公司的内部人与主要自然人股东及其近亲属直接、间接、共同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5)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6)上述第1项、第2项和第3项所述人士的父母、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成年子女及其配偶、成年子女配偶的父母、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父母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父母的兄弟姐妹的成年子女及其配偶;
(7)在过去12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存在上述1、2情形及其近亲属的自然人;
(8)证监会、上交所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自然人等。
2.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对个人客户的授信融资包括个人消费贷款、个人房产抵(质)押贷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等业务品种。2020年末,公司关联自然人授信余额为2.47亿元。
3.2021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
根据关联自然人增量情况和正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对关联自然人2021年度的预计授信额度为3.55亿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详见本公告第二部分所述。公司预计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业务。公司实际发生关联交易时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业务,有利于充分发挥优质关联方客户资源优势,积极稳妥拓展公司业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利益输送及价格操纵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997 证券简称:贵阳银行 公告编号:2021-019
优先股代码:360031 优先股简称:贵银优1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0年末,拥有合伙人18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1582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0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72人。安永华明2019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43.75亿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2.06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17.53亿元)。2019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94家,收费总额4.82亿元,主要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以及购买职业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十三人。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胜先生。
陈胜先生,于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服务、自2002年加入安永华明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自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2家A股上市公司年报和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丽菁女士。
陈丽菁女士,于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自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3家A股上市公司年报和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质量控制复核人:昌华女士。
昌华女士,于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及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3家A股上市公司年报和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无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年度审计费用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2021年度费用为380万元(其中包括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半年度审阅以及第一、三季度执行商定程序等费用330万元,以及内控审计费用50万元),该费用包括有关的税费以及差旅、办公、出差补贴等各项杂费,与上年度审计费用相比增加3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安永华明的基本信息、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审计服务情况等进行了了解和审查,审议通过了《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安永华明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品牌声誉良好。公司续聘安永华明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将《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续聘安永华明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将《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1年4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二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2021年4月29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度第二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五)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997 证券简称:贵阳银行 公告编号:2021-018
优先股代码:360031 优先股简称:贵银优1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3元人民币(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综合考虑全体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和持续满足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等多方面因素,本年度公司拟分派普通股现金红利总额为1,096,859,422.8元(含税),占公司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19.39%。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确保资本充足率满足监管法规的前提下,每一年度实现的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一般准备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可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2020年度会计报表,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为54.79亿元,加上账面未分配利润155.39亿元(上年结余未分配利润158.04亿元,因发放优先股现金股利减少未分配利润2.65亿元)后,本次可供分配利润为210.18亿元。在上述条件下,公司拟分配方案如下:
1.按当年净利润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48亿元;
2.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有关规定,按照年末风险资产余额的1.5%差额计提一般风险准备4.56亿元;
3.以普通股总股本3,656,198,076股为基数,向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3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096,859,422.8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上述分配方案分配的现金股利占当年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56.57亿元的19.39%,分配现金股利总额较2019年度增长9.92%。公司本年度现金股利分配方案主要基于如下考虑:一是顺应资本监管趋势要求,进一步增强风险抵御能力;二是公司正在加快推进转型发展,适当留存利润以补充核心一级资本,保障内源性资本的持续补充,有利于加快战略转型,推进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三是有利于持续提升价值创造能力,为投资者提供更好更合理的长期回报。
分配预算执行后,结余未分配利润189.17亿元主要用于补充核心一级资本,以提升公司风险抵御能力和价值创造能力,推进全行战略转型,助推全行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2021年度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保障内源性资本的持续补充以支持银行业务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增强风险抵御能力,同时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要求,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的利润分配政策,综合考虑了可持续发展、监管部门对资本充足的要求以及平衡股东短期和中长期利益等因素,且制定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特此公告。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997 证券简称:贵阳银行 公告编号:2021-021
优先股代码:360031 优先股简称:贵银优1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0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中天·会展城B区金融商务区东区1-6栋贵阳银行总行40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0日
至2021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大会听取报告事项如下: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已于2021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进行披露。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届时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特别决议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7、12-3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贵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贵阳市工商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市工商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贵阳兴贵橡投资有限公司、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贵阳市教委建筑工程处、贵州乌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他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认定的关联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同时持有本公司普通股和优先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同时持有多只优先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非现场登记
符合上述出席条件的股东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须在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一5月19日(星期三):上午9:00一12:00、下午14:30一17:30,将下述登记资料通过传真、邮寄或专人递送的方式送至贵阳银行董事会办公室(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中天·会展城B区金融商务区东区1-6栋贵阳银行总行42楼)。
自然人股东登记资料: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和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法人股东登记资料: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供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机构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和委托人机构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上述材料须股东本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出席会议时,应提交上述登记资料的原件。
(二)现场登记
登记时间: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早上8:30-9:20;
登记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中天·会展城B区金融商务区东区1-6栋贵阳银行总行401会议室;
登记资料:需自行提供经股东本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与非现场登记资料相同的相关文件,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中天·会展城B区金融商务区东区1-6栋贵阳银行总行42楼
邮政编码:550081
联系人:尹女士
联系电话:0851-86859036
传 真:0851-86858567
电子邮箱:gysh_2007@126.com
(二)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出示能够表明其身份的相关证明文件(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验证入场。
(三)与会人员食宿费、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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