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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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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87版)

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二、董事会关于非标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独立董事认为:我们尊重年审会计机构的独立判断和发表的审计意见。我们审阅了《董事会关于非标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非标意见审计事项的说明及关于消除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措施和办法。同时,我们提请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妥善解决非标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事项,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董事会关于非标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十三、董事会关于非标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独立董事认为:我们认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会计师的意见,并同意公司董事会作出的关于非标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我们十分重视本次内部控制报告反映出的问题,将积极督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内部控制有效性,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董事会关于非标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十四、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借款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保证公司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确保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有序推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具体融资金额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确定。公司可以自有资产抵押、质押办理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为便于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抵押等相关业务的办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全权办理上述借款业务,授权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发展,上述担保事项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2020年度报酬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2021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拟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财务审计费人民币100万元,内控审计费人民币50万元。

独立董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和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及能力,历年来一直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了解,能够胜任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公司审计机构。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测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一)公司与德清奥华能源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与河北圣雪大成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陈希回避表决。

(三)公司与升华集团德清奥华广告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公司与浙江省轻纺供销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公司与浙江华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公司与浙江云峰莫干山装饰建材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公司与浙江升华云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公司与浙江伊科拜克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公司与浙江云峰莫干山地板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内容详见《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和美元1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2020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2020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二十、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一、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

二十二、关于拟转让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关于拟转让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二十三、关于签订《交易意向金还款协议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关于签订还款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

二十四、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

二十五、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

二十六、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65)。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1-056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2020年度报酬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将相关事项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董事会拟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财务审计费人民币100万元,内控审计费人民币50万元,对审计发生的差旅费用由公司承担。本次收费系按照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与2019年度一致,2020年度内控审计费用价格高于2019年度,差额5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在2020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充分反映公司2020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控体系运行情况,出具的审计结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和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及能力,历年来一直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了解,能够胜任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公司审计机构。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2020年度报酬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1-053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42,258,861.83元,2020年度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007,340,511.81元,加上上年结转未分配利润-32,681,471.92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040,021,983.73元。

依据《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满足公司未来经营资金需求,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未实现盈利的实际情况,公司2020年度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和未来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1-068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网上举办2020年度业绩及

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下午16:00-17:00

● 会议召开网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http://sns.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平台在线交流

● 投资者可以在2020年5月10日下午15: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电子信箱:600226@hugeleafgroup.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公司已于2021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和《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等相关信息。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0年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利润分配等情况,公司计划于2021年5月11日16:00-17: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召开2020年度业绩及分红说明会(以下简称“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交流。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说明会定于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 下午16:00-17: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的“上证e访谈”栏目进行在线交流。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代总裁朱礼静女士、董事兼副总裁唐静波女士及代财务负责人嵇海斌先生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将出席本次说明会。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以在2021年5月10日下午15: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电子信箱:600226@hugeleafgroup.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投资者可以在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 下午16:00-17:00通过互联网直接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说明会。

(三)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http://sns.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景霞

电 话:021-68365799

传 真:021-68365693

邮 箱:600226@hugeleafgroup.com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1-067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一化工》要求,现将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波动情况

(二)主要原料价格波动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1-063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收到本公司申请之日后10个交易日内,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本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 由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3.9.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在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通过后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13.2.1条第四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7月1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瀚叶股份”变更为“*ST瀚叶”。

二、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公司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3.3.2条所述的情形,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3.9.1条规定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相关规定,公司已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但仍然属于规定的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风险提示

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自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10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正常交易。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1-062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对2018年度、2019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状况和损益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会计差错更正概述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培今于2021年4月12日之前归还前期占用资金27,812.46万元,公司第二大股东鲁剑于2021年4月28日之前归还前期占用资金5,760.00万元,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作为会计差错对2018年度和2019年度部分财务报表项目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期差错更正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出具《关于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4843号)。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二、会计差错更正的具体情况

结合公司股东资金占用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对前期差错进行了更正,并对受影响的以前年度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重述。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培今占用资金累计27,812.46万元,沈培今已于2021年4月12日之前归还全部资金占用款。

2.公司第二大股东鲁剑占用资金累计5,760.00万元,系鲁剑确认的关联方资金占用款,鲁剑已于2021年4月28日之前归还全部资金占用款。

公司根据上述资金占用发生时间对上述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对2018年度、2019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

三、前期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

(一) 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1. 2018年12月31日

2. 2019年12月31日

(二) 对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1. 2018年12月31日

2. 2019年12月31日

(三) 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1. 2018年度

2. 2019年度

(四) 对母公司利润表的影响

1. 2018年度

2. 2019年度

(五) 对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影响

1. 2018年度

2. 2019年度

(六) 对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的影响

2018年度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涉及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要求,有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相关会计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董事会关于该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追溯调整过程合法合规。我们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订)》的要求,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瀚叶股份公司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说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18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对瀚叶股份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财务报表的重要差错更正情况。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编号:2021-060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转让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基本情况: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叶股份”或“公司”)拟转让不低于所持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基金”)10%的股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转让比例、交易对方及交易方案等相关事项尚未确定。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 由于本次交易尚未确定交易对方,目前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财通基金股权,转让比例不低于公司所持有的财通基金10%的股权。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转让不低于所持财通基金10%的股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转让比例、交易对方及交易方案等相关事项尚未确定。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因本次交易对方尚未确定,目前公司无法判断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夏理芬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年06月21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财通基金股权结构: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对方及交易方案等相关事项尚未确定,公司将根据本次股权转让进展及时披露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四、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公司将以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本次拟转让的股权价值出具的评估结论为依据, 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转让比例、交易对方及交易方案等相关事项尚未确定。公司尚未签署交易协议。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转让财通基金股权,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财通基金的股权比例将相应变更。本次交易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尚无法确定,待公司确定具体交易方案并履行决策程序后将按照要求进行披露。

七、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对方及交易方案等相关事项尚未确定,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目前公司尚未签署交易协议,具体转让比例、转让金额以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待本次股权转让方案确定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1-059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战略发展与实际业务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运营效率,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如下: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1-055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拜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德清壬思实业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35,000.00万元及美元2,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5,000.00万元及美元2,000.00万元(含本次),担保余额占2020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18.28%。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浙江拜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拜克生物”)提供总额度不超过30,000.00万元的担保;为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以下简称“升华拜克(香港)”)提供总额度不超过2,000.00万美元的担保;为德清壬思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壬思实业”)提供总额度不超过5,000.00万元的担保。上述担保合计金额为:人民币110,000.00万元及美元2,000.00万元。

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上述额度内,签订(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担保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拟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签署上述担保相关文件,上述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拜克生物的基本情况如下:

拜克生物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现持有拜克生物100%的股权。

拜克生物,注册地:浙江省德清县钟管镇横塘桥81号,法定代表人:沈德堂,注册资本:5,000万元,成立日期:2017年02月20日,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发酵过程优化技术研发;生物农药技术研发;饲料添加剂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热力生产和供应(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农药生产;农药批发;农药零售;兽药生产;兽药经营;饲料添加剂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肥料生产;发电、输电、供电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拜克生物总资产为72,278.37万元,负债总额为21,722.6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2,611.53万元,资产负债率30.05%,净资产50,500.77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49,925.64万元,净利润-26.00万元。

2、升华拜克(香港) 的基本情况如下:

升华拜克(香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现持有升华拜克(香港)100%的股权。

升华拜克(香港),注册资本:300万美元,经营范围:农药、兽药以及锆系列产品,医药化工产品进出口贸易。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升华拜克(香港)总资产为1,932.55万元,负债总额为3.05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05万元,资产负债率0.16%,净资产1,929.49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34.77万元,净利润-129.88万元。

3、壬思实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壬思实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现持有壬思实业100%的股权。

壬思实业,注册地:德清县钟管镇横塘桥路81号,法定代表人:沈德堂,注册资本:2,260万元,成立日期:2003年01月07日,经营范围:农药经营(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饲料添加剂及兽药的经营,橡胶及橡胶制品的销售,工业油(非食用)、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初级农产品(除食用)、五金、机械设备、电子设备、金属材料及其制品(除贵稀金属)、建筑材料、纺织原料销售,批发(票据):氢氧化钠、甲醇、甲醛、双氧水、冰醋酸、硝酸、盐酸、硫酸、氢氧化钾、二氯甲烷、亚硝酸钠、乙酸乙酯、吡啶、硫酸铵、二甲苯、甲基异丁基酮、丙酮、氨水、乙醇、异丙胺、二甲基甲酰胺、二乙醇胺、保险粉、甲苯、2,5一二氯苯胺、对甲苯黄酰氯、麦草畏、辛硫磷、2,4一滴【含量〉75%】、百草枯【含量〉4%】、毒死蜱(凭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园林绿化,室内装潢,生物技术服务、化工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投资管理及其他经济信息(除金融、证券、期货、保险等前置许可经营项目外)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实业投资。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壬思实业总资产为1,839.90万元,负债总额为292.89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92.89万元,资产负债率15.92%,净资产1,547.01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872.72万元,净利润-17.87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有助于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发展,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上述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发展,上述担保事项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5,000.00万元及美元2,000.00万元(含本次),担保余额占2020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18.28%。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3、被担保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1-057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测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测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而发生,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4、《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测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元

注: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与河北圣雪大成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北圣雪大成唐山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发生日常交易。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德清奥华能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钱小妹,注册资本:1,000万元,注册地址:德清县钟管镇龙山路8号,经营范围:煤炭销售(无仓储),金属材料及其制品(除贵稀金属)、五金、普通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建筑材料、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日用品的批发零售。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德清奥华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618.73万元,净资 产为1,240.59万元;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4,629.24万元,净利润为148.01 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截止2020年2月29日,德清奥华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635.21万元,净资产为1,252.32万元;2020年1-2月主营业务收入为1,657.01万元,净利润为24.55万元(数据未经审计)。自2020年2月20日起不构成公司关联方。

(2)河北圣雪大成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刘铁军,注册资本:4,699.5196万元,注册地址:石家庄市栾城区圣雪路50号,经营范围:原料药[土霉素、盐酸土霉素、硫酸链霉素(生产地址为:“栾城区富强西路17号”)]、兽药(硫酸链霉素、土霉素、盐酸土霉素、硫酸粘菌素)、预混剂(土霉素钙、金霉素)、饲料添加剂(维生素I:VB2)、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的生产、销售;原料药及制剂、医药中间体、化学试剂及化工原料、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除外)的销售;机电仪器安装、检定、检修;包装材料、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环保产品、日常百货、家居用品、服装、建材、通讯器材(地面卫星接收设施除外)、电子产品、监控设备、塑橡制品、办公家具、润滑油、五金、仪器仪表、机械设备、电器机械及零配件、钢材、铝材及其制品、有色金属、土畜产品、粮食、食品、食品添加剂、农副产品的经营;发酵提取物(石家庄市政府禁限产业除外)生产和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农药、兽药、中成药、生物制品、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及制剂、消毒剂、杀虫剂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河北圣雪大成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为138,192.74万元,净资产为51,532.99万元;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69,156.09万元,净利润为4,599.04万元(数据经审计)。

(3)升华集团德清奥华广告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钱小妹,注册资本:1,800万元,注册地址:钟管镇龙山路8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五金产品批发;金属材料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升华集团德清奥华广告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556.71 万元,净资产为1,094.92万元;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1,199.34万元,净利润 为1,037.23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截止2020年2月29日,升华集团德清奥华广告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647.45万元,净资产为1,110.13万元;2020年1-2月主营业务收入为103.52万元,净利润为18.45万元(数据未经审计)。自2020年2月20日起不构成公司关联方。

(4)浙江华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竺增林,注册资本:7,500万元,注册地址:浙江省德清县钟管镇山水渡,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氧化铁颜料、涂料(除化学危险品),非配额许可证管理、非专营商品的收购出口业务,热电联产。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浙江华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64,300.96万元, 净资产为29,640.22万元;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48,462.06万元,净利润为 1,955.10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截止2020年2月29日,浙江华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67,450.95万元,净资产为29,249.14万元;2020年1-2月主营业务收入为3,924.42万元,净利润为-362.31万元(数据未经审计)。自2020年2月20日起不构成公司关联方。

(5)浙江升华云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顾水祥,注册资本:9,500万元,注册地址:浙江省德清县钟管镇横塘桥工业区,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家居用品制造;家居用品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家具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地板销售;人造板制造;人造板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品牌管理。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浙江升华云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2,957.89 万元,净资产为21,235.81万元;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27,486.28万元,净利 润为8,861.48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截止2020年2月29日,浙江升华云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5,017.78万元,净资产为20,327.51万元;2020年1-2月主营业务收入为1,239.24万元,净利润为-122.76万元(数据未经审计)。自2020年2月20日起不构成公司关联方。

(6)浙江云峰莫干山地板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陈剑,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注册地址:德清县钟管镇工业区,经营范围:木质地板、胶合板、贴面板、木门及竹、木制品的生产、销售,本公司生产产品及胶黏剂和其他装饰材料(以上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五金及配件、防潮膜、PVC塑料地板的销售,地板安装,品牌管理服务,会务服务,货物进出口。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浙江云峰莫干山地板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3,899.49万 元,净资产为10,331.87万元;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21,671.50万元,净利润 为1,060.47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截止2020年2月29日,浙江云峰莫干山地板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3,192.97万元,净资产为10,004.52万元;2020年1-2月主营业务收入为926.62万元,净利润为-80.85万元(数据未经审计)。自2020年2月20日起不构成公司关联方。

(7)浙江云峰莫干山装饰建材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施红良,注册资本:3,000万元,注册地址:浙江省德清县钟管工业区,经营范围:重组装饰材、装饰单板及其他木制品制造、经销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本企业的加工贸易和补偿贸易业务;品牌管理服务。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浙江云峰莫干山装饰建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9,591.57 万元,净资产为7,895.35万元;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13,478.93万元,净利润为2,101.02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截止2020年2月29日,浙江云峰莫干山装饰建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8,140.30万元,净资产为7,160.17元;2020年1-2月主营业务收入为721.15万元,净利润为32.87万元(数据未经审计)。自2020年2月20日起不构成公司关联方。

(8)浙江省轻纺供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郭蕴华,注册资本:3,000万元,注册地址:杭州市梅花碑8号,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的销售(凭许可证经营),不带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煤炭(无储存)、贵金属、燃料油(不含成品油及危化品)、金属材料、木材、建筑材料、化工原料及制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纺织原料、纸、纸浆、机电设备、汽车配件、轻工业用油及油脂(除石油制品及危险品)、废纸、针织品、纺织品、百货、五金交电、干茧、白厂丝、丝织品、服装、初级食用农产品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范围详见外经贸部批文);轻纺机械行业技术开发及咨询服务;经济信息咨询(不含期货、证券)服务。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浙江省轻纺供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1,667.49万元, 净资产为11,922.96万元;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183,300.68万元,净利润为 4,170.97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截止2020年2月29日,浙江省轻纺供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3,054.94万元,净资产为12,046.28万元;2020年1-2月主营业务收入为7,422.89万元,净利润为123.32万元(数据未经审计)。自2020年2月20日起不构成公司关联方。

(9)浙江伊科拜克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沈德堂,注册资本:5,000万元,注册地址:浙江省德清县钟管镇工业区,经营范围:粉剂/预混剂兽药生产,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猪用绑带、饲料添加剂及兽药(兽用生物制品除外)的批发(不含进出口业务)。(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禁止类内容;不含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生产经营的商品;涉及专项审批或需凭资质、许可、产品批准文号生产经营的,在获得批准或取得资质、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后生产经营)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浙江伊科拜克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6,910.77万元,净资产为16,067.62万元;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41,777.70万元,净利润为9,085.64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原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自2015年7月1日所持本公司股权比例变更后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2019年2月20日所持本公司股权比例变更后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夏士林先生为浙江升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河北圣雪大成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原董事沈德堂担任河北圣雪大成制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公司董事陈希担任河北圣雪大成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浙江伊科拜克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原董事沈德堂担任浙江伊科拜克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董事。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未发生违约情形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支付等履约能力正常,未发生违约情形。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1、实行政府定价的,适用政府定价;

2、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4、交易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以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5、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交易均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交易各方严格按照相关协议执行,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监事会决议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1-065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4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德清县钟管镇工业区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4日

至2021年5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或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第八届董事

(下转59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