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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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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21-32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21-33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吉兴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永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姚艳松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注1:货币资金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32.39%,主要原因:报告期使用年初资金偿还所欠供应商工程、设备及材料采购款所致。

注2: 存货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38.33%,主要原因:公司子公司银漫矿业自2021年2月3日起至报告期末一直处于停产状态,产品库存减少所致。

注3: 使用权资产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100.00%,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对租赁的办公楼(租期: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按相关规定确认使用权资产所致。

注4: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37.96%,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支付职工2020年度考核工资所致。

注5:合同负债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56.21%,其他流动负债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55.37%,主要原因:报告期受银漫矿业停产等因素影响,预收客户货款减少所致。

注6:租赁负债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100.00%,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对超过一年的租赁负债在此项目列报所致。

注7:营业收入本期数较上期数增加1687.83%,营业成本本期数较上期数增加1633.49%,

税金及附加本期数较上期数增加1261.50%,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主营产品产销量同比大幅增加所致(2020年1-3月,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及各子公司复工时间延迟)。

注8:其他收益本期数较上期数增加255.06%,主要原因:报告期取得的政府补助同比增加所致。

注9:信用减值损失本期数较上期数减少1022.00%,主要原因:报告期坏账准备计提同比增加所致。

注10:资产处置收益本期数较上期数增加99.97%,主要原因:报告期固定资产处置收益同比增加所致。

注11:营业外支出本期数较上期数增加45.69%,主要原因:报告期罚款支出同比增加所致。

注12:营业利润本期数较上期数增加286.23%,利润总额本期数较上期数增加254.22%,所得税费用本期数较上期数增加321.0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本期数较上期数增加237.22%,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的推进情况较上年同期相对较好,主营产品产销量同比大幅增加,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加所致。

注1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期数增加176.83%,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公司主营产品产销量同比大幅增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所致。

注1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期数减少81.72%,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支出同比增加所致。

注15: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期数增加24.39%,主要原因:报告期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所致。

注1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数较上期数增加79.27%,主要原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控股股东重整事项

2019年10月8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兴业集团的告知书,告知书称兴业集团于2019年10月8日收到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赤峰中院”或“法院”)的《民事裁定书》([2019]内04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显示法院裁定受理赤峰宇邦矿业有限公司以兴业集团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提出对兴业集团进行重整的申请。自此,兴业集团正式进入重整程序。2020年4月26日,赤峰中院指定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担任兴业集团重整的管理人。2020年7月23日,赤峰中院作出(2019)内04破2-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兴业集团、玉龙国宾馆、布敦银根适用实质合并重整方式进行审理。2020年11月18日,兴业集团、玉龙国宾馆、布敦银根等三家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债权人委员会设立及委员会委员选任议案》、《财产管理方案》。根据兴业集团目前资产及财务状况,兴业集团拟引入投资人以缓解资金压力,为兴业集团重整提供支持。兴业集团已与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及恒泰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署了《投资框架协议》,至此,本次重整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2021年4月21日,赤峰中院作出(2019)内04破2-5号《民事裁定书》,自兴业集团、玉龙国宾馆、布敦银根实质合并重整之日起三个月不计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九条规定期限的期间。截至目前,兴业集团重整工作仍在稳步推进中。

本事项的具体情况请查阅公司分别于2019年8月24日、2019年10月9日、2020年4月28日、2021年3月20日、2021年4月24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兴业矿业:关于控股股东被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64)、《兴业矿业:关于法院裁定受理控股股东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71)、《兴业矿业:关于控股股东重整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兴业矿业:关于控股股东重整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24)、《兴业矿业:关于控股股东重整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27)。

2、子公司自行停产事项

公司子公司银漫矿业于 2021年2月3日收到西乌珠穆沁旗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西乌旗应急局”)下发的《关于西乌珠穆沁旗银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从速开展自查的通知》(西应急发[2021]31 号,以下简称“《自查通知》”)。银漫矿业收到上述《自查通知》后,严格按照《自查通知》的要求自行停产,全面开展自查工作,并于2021年2月4日向西乌旗应急局提交了《西乌珠穆沁旗银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举报事项自查报告》,同时积极配合核查组开展核查工作。截至目前,银漫矿业选厂已经提交复工申请,采区正在组织自查整改工作,待西乌旗应急局组织专家验收通过之后即可恢复生产。

本事项的具体情况请查阅公司分别于2021年2月8日、2月9日在指定媒体发布的《兴业矿业:关于子公司收到自查通知暨自行停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及《兴业矿业:关于子公司收到自查通知暨自行停产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1-12)。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以及经营模式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1、公司主营业务及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有色金属及贵金属采选与冶炼。上市公司自身为控股型公司,不从事采矿生产业务。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下属11家子公司,可分为四大板块,分别为采掘板块、冶炼板块、投资板块、贸易板块。子公司兴业投资主要从事股权投资管理业务;子公司兴业贸易主要从事有色金属矿产品销售及采购部分原材料业务;子公司双源有色主营业务为铅冶炼、贵金属回收和销售(双源有色目前处于关停状态);其他子公司的主营业务均为有色金属采选和销售。

公司主要业绩来源于有色金属采选,报告期有色金属采选业务收入占2020年度营业收入的99.01%,而影响采选板块业绩的主要因素包括主要产品的产销量、市场价格以及有色金属采选业务的成本。

2、主要产品、用途及工艺流程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产品有铅、锌、银、锡、铜、铁等有色金属,同时还根据所开采矿石的伴生金属情况生产铋和钨等金属。

(1)主要产品用途

1)锌精矿和锌金属的用途

锌精矿直接用于锌金属的冶炼。世界上锌的全部消费中大约有一半用于镀锌,约 10%用于黄铜和青铜,不到 10%用于锌基合金,约7.5%用于化学制品。通过在熔融金属槽中热浸镀需要保护的材料和制品,锌可用于防蚀。此外,压铸是锌的另一个重要应用领域,它用于汽车、建筑、部分电气设备、家用电器、玩具等的零部件生产。锌也常和铝制成合金,以获得强度高、延展性好的铸件。

2)铅精矿和铅金属的用途

铅精矿直接用于铅金属冶炼,铅主要用于制造铅蓄电池。铅合金可用于铸铅字,做焊锡;铅还用来制造放射性辐射、 X 射线的防护设备。铅被用作建筑材料,用在乙酸铅电池中,用作枪弹和炮弹,焊锡、奖杯和一些合金中也含铅。

3)银精矿和银金属的用途

白银作为催化剂、导电触电材料以及抗微生物剂等,被广泛应用在电子、可再生能源以及医疗卫生等工业主要增长领域。近年来,随着对白银健康属性的广泛认证,其已出现在工业和消费者市场的主流新兴产品中。例如医药领域中用银磺胺嘧啶浸染过的医用绷带对烧烫伤有比较好的护理作用,已经在市场普及,地方药店都可以买到这类产品。在家居环境中,随着白银抗菌性的作用正逐步被应用,需求也将有所增长。

4)锡精矿和锡金属的用途

锡的物理、化学特性决定了其广泛用途。锡是银白色金属,熔点232摄氏度,沸点 2,270 摄氏度,密度 7.29g/cm3,质软,有良好延展性,能与大多数金属形成合金,锡及其合金有比较好的油膜滞留能力。锡化学性质稳定,耐弱酸弱碱腐蚀,常温时与空气几乎不起作用,而通过化学反应,可以生成特性相差比较大的各种化合物。锡无毒,是国际公认的“绿色金属”。基于上述特性,锡广泛应用于冶金、电子、包装、电器、化工、建材、机械、汽车、航天、军工等行业,其中主要应用于焊料(主要是电子焊料)、镀锡板(即“马口铁”)和锡化工,其中焊料的使用量占全部锡消费量的50%以上。

5)铜精矿和铜金属的用途

铜被广泛地应用于电气、轻工、机械制造、建筑工业、国防工业等领域,在我国有色金属材料的消费中仅次于铝。铜在电气、电子工业中应用最广、用量最大,占总消费量一半以上。用于各种电缆和导线,电机和变压器的这种,开关以及印刷线路板在机械和运输车辆制造中,用于制造工业阀门和配件、仪表、滑动轴承、模具、热交换器和泵等。在化学工业中广泛应用于制造真空器、蒸馏锅、酿造锅等。在国防工业中用以制造子弹、炮弹、枪炮零件等。在建筑工业中,用做各种管道、管道配件、装饰器件等。

6)铁矿石和铁金属的用途

铁矿石最大的用途是炼钢。钢铁的用途十分广泛,主要包括建筑工程、机械、轻工、汽车、煤炭、船舶、集装箱、石油、铁道装备与建设等方面。钢在国民经济中占极其重要的地位,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人们常把钢、钢材产量、品种、质量作为衡量一个国家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

7)钨精矿和钨金属的用途

钨是国民经济和现代国防不可替代的基础材料和战略资源,用钨制造的硬质合金具有超高硬度和优异的耐磨性,用于制造各种切削工具、刀具、钻具和耐磨零部件,被誉为“工业的牙齿”,硬质合金广泛应用于军工、航天航空、机械加工、冶金、石油钻井、矿山工具、电子通讯、建筑等领域,钨丝是照明、电子等行业的关键材料。

8)铋精矿和铋金属的用途

氧化铋作为新型功能材料,在电容器、显象管、避雷器、压敏电阻、磁性材料、特种玻璃、高档陶瓷、烟花、铋系阻燃剂等行业应用广泛。金属铋目前主要用于制造易熔合金,用于消防装置、自动喷水器、锅炉、电器保险丝的安全塞。在消防和电气工业上,用作自动灭火系统。铋作为可安全使用的“绿色金属”,在医药行业和超导材料上的消费正呈迅速增长的势头。

(2)主要产品工艺流程

1)开采流程

公司的原矿石开采主要采用地下开采方式,在井下通过穿孔、爆破等作业流程将矿石崩落,并通过转运设备将矿石从井下提升运输至地表选矿厂进行选别,废石主要用于井下充填和地表基础设施建设。

生产流程图如下:

另外,子公司银漫矿业目前采用地下开采方式,斜坡道开拓,无轨运输设备进行运输,总的通风网络为进风井及主斜坡道进风,东、西回风井、措施斜坡道回风,通风方式为抽出式,采矿方法主要采用分段空场嗣后充填采矿法和上向水平分层充填采矿法。

2)选矿流程

公司选矿环节的生产流程如下:

①破碎:开采出的原矿石采用多段闭路的破碎筛分流程或单段开路破碎流程,经鄂式破碎机和圆锥破碎机破碎,初步将矿石处理为较小的块状。

②磨矿:破碎达到粒度标准的矿石采用多段闭路流程,经格子型球磨机和溢流型球磨机等设备,借助于介质(钢球、钢棒、砾石)和矿石本身的冲击和磨剥作用,使矿石的粒度进一步变小,直至研磨成粉末状。磨矿使组成矿石的有用矿物达到最大限度的解离,以提供粒度上符合下一选矿工序要求的物料。

③浮选:向磨矿后的矿浆加入各种浮选药剂并搅拌调和,使其与矿物颗粒作用,扩大不同矿物颗粒间的可浮性差别。将调好的矿浆送入浮选槽,搅拌充气。矿浆中的矿粒与气泡接触、碰撞,可浮性好的矿粒选择性地粘附于气泡并被携带上升,根据不同矿物的不同浮力特性可将铅、锌矿物分离出来,再脱水、干燥成精矿产品。

④磁选:将浮选后的矿浆导入磁选机进行磁选,对矿浆加磁力及其他机械力,根据不同磁性矿物运动路径的不同,过多轮循环筛选、过滤及脱水工序得到铁精矿产品。

⑤重选:浮选选别出硫化物矿物后,利用重选设备(如摇床、离心机、螺旋溜槽、毛毡溜槽等)依据矿石比重差异大、粒度不同的特性将浮选尾矿中比重较大、粒度较大矿物(如、锡、钨等)与脉石分离开来,获得大比重精矿产品。

⑥尾矿处理:采用先进技术和工艺对尾矿进行最大程度的综合回收利用,减少尾矿排放数量,如井下充填、有价金属综合回收。公司排放的尾矿中仅含有少量选矿药剂,不存在污染。

公司采选业务的简要工艺流程图如下所示:

公司各子公司通过不断优化采选流程,对各种金属均达到了较高的回收率,在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子公司银漫矿业有两个选矿系统,分别是铜锡系统和铅锌系统,铜锡系统选矿工艺流程较为复杂。根据工艺矿物学研究和大量的试验研究,现场最终确定铜锡系统采用“优先选铜(银)—浮锌硫—选锡”的技术路线。硫化矿的选别,采用“铜(银)优先浮选—锌硫混选—锌硫分离”工艺,获得银铜、锌、硫三种精矿。锡石选别,采用“粗粒级重选、细粒级〈浮-重〉联合、尾矿再选”流程,获得锡精矿和锡次精矿。

银漫矿业铜锡系列工艺流程图如下所示:

3、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拥有的矿产品种多为伴生矿,如铅、锌、银、铜、锡、镍、铁等,并附含铟、镉、锑等稀贵金属,目前主要以精粉或混合精粉等产品销售为主。同时,公司顺应行业的发展趋势,在上海成立了兴业矿业(上海)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围绕公司的采、选等终端产品销售或原材料采购开展有色金属贸易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价格发现和产品保值等方面的能力。截至目前,公司已经形成了有色金属资源勘查、储备、开发、采掘、冶炼以及有色金属贸易等一系列较为完整的产业链条,使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发展潜力进一步得到加强。公司的采购模式及矿产品生产与销售模式如下:

(1)采购模式:公司及各矿业子公司在物资采购时均采用计划采购模式。采购方式包括招标采购、询比价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公司及子公司针对采购计划的制定、采购的实施、采购验收与结算等各个环节均设定了严格的监督与审批流程,并由相关部门或机构对采购进行统计与分析、物资信息库管理以及采购业务的评估,从而规范采购管理工作,提高采购管理水平,降低采购成本并确保物资供应的质量。

(2)生产模式:公司产品主要原材料为自产原矿石,各矿山按既定生产流水线组织生产。矿山采选业务主要分为采矿和选矿两个作业环节,采矿作业生产出选矿所需的原矿,选矿作业最终生产出满足冶炼或其他工业加工要求的精矿。各矿山每年均制定年度经营计划,包括采掘技术计划和选矿生产作业计划等,其中,采掘技术计划依据地质报告、初步设计及三级矿量保有情况等进行编制;选矿生产作业计划依据采掘技术计划、历年生产技术指标完成情况等进行编制。各企业均按照所制定的年度生产计划组织生产工作,同时公司在生产实践中不断优化工艺流程,加强生产组织,提升技术装备水平,结合产品销售市场随时调整各项技术指标,以达到提质降本增效的目的。

(3)销售模式:公司产品销售采用以产定销,全产全销的销售方式综合衡量产品的市场需求动态;通过谈判议价、点价等不同计价方式确定销售价格,提高产品售价,降低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货款回收主要是款到发货和货到付款等销售策略将产品销售长期合作的冶炼企业及相关有色金属贸易企业。

4、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及行业地位情况

有色金属是国民经济、人民日常生活及国防工业、科学技术发展必不可少的基础材料和重要的战略物资。总体来看,近年来我国有色金属行业发展迅速,行业规模迅速扩大, 产能增长过快,但因为需求增长有限,所以整个行业目前处于发展的滞涨期。目前,我国有色金属行业的原材料对外依存度较高,有色金属的市场价格受国内和国际市场的综合影响,所以呈现出较大的波动性。

公司主营业务为有色金属及贵金属采选与冶炼,拥有二十多年的行业经验和得天独厚的地域条件,储备了雄厚的矿产资源,生产能力及采选技术科技含量在同规模矿山企业中均处于领先地位。子公司银漫矿业以铅锌银矿和铜锡银锌矿蕴藏为主,含银量较高、矿产品位较高,剩余服务年限较长,为国内最大的单体银矿,亦为国内最大的白银生产矿山。资产的优化,管理的规范,使得公司在同行业领域的竞争能力不断的提高。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从事固体矿产资源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2020年,国际政治经济环境依然严峻复杂,世界经济低迷不振,中美经贸摩擦影响继续显现,加之年初疫情的影响,复苏进程迟缓。中国经济逆势前行,成为全球唯一实现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国内经济快速复苏带动了有色金属行业,支撑了有色金属市场的稳定运行和国内矿山的平稳发展。

(一)总体经营情况概述

2020年初,新冠疫情爆发,面对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公司迅速成立疫情防控小组,组织下属公司积极配合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全力做好矿山内部、周边区域的防控工作。公司上下同心,共战疫情,保证了公司安全生产的稳步运行。

本报告期,受新冠肺炎疫情及银漫矿业“2·23”安全事故等因素影响,公司主要生产子公司开工率不足,未能实现满负荷生产,导致公司经营业绩下降。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4,021.2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62%,利润总额-20,010.0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48.20%,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385.9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79.87%。

(二)各子公司经营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银漫矿业自发生2·23事故后一直处于停产停业状态。报告期内,银漫矿业整改通过了专家组的验收,领回了由自治区应急厅暂扣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实现了全面复工复产。子公司乾金达矿业经过7年的投资与建设,于2020年11月正式投产转车。子公司融冠矿业和锡林矿业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积极组织春节后的复工工作,生产经营状态平稳。子公司荣邦矿业于2020年3月实现正式投产。子公司锐能矿业仍处于在建阶段,预计于2021年底完工。子公司唐河时代矿业根据公司统一的战略部署,处于暂缓建设状态。子公司双源有色处于关停状态。子公司兴业国贸与兴业基金在报告期内未开展业务。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子公司银漫矿业恢复生产,产品产销量同比增加所致。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处置股权产生的投资收益同比减少(2019年度,公司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陈巴尔虎旗天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赤峰富生矿业有限公司100% 股权及巴林右旗巨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林西县益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交易产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088.91万元)、坏账准备计提同比增加所致。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在编制2020年度财务报表时,执行了相关会计准则,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处理。根据准则的规定,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21-34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

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183,867,401.48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83,859,290.18元,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18,275,065.9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827,506.60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剩余利润16,447,559.3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220,836,733.32元,2020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7,284,292.69元。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鉴于公司2020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亏损,且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现状和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定 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二、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说明

(一)公司业务和发展现状

受新冠肺炎疫情及银漫矿业“2·23”安全事故等因素影响,公司主要生产子公司2020年度、2019年度开工率不足,未能实现满负荷生产,公司主营矿产品的产销量较以前年度同比下降,导致公司经营业绩下降,2020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亏损。目前,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资金的支持,且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矿山建设。

(二)《公司章程》中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年度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大于零;

(2)按要求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

(3)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计划等事项。

鉴于公司目前现状不满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公司2020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及流动资金需要,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在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发展的前提下,积极推行现金分配方式,保护和提高投资者的长远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发展现状和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经审核,董事会制定的《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21-35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

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衡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和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天衡事务所信用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且在中国证监会等各类监管机构的历次评价和检查中,无任何重大不良记录,有着良好的口碑和声誉,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公司自2011年起聘请天衡事务所为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自2012年起聘请天衡事务所担任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天衡事务所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的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拟续聘天衡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同时拟聘请该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280万元人民币(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2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0万元)。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前身为 1985 年成立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脱钩改制,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执业资质: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

服务业务:已从事二十多年证券服务业务,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投资者保护能力:天衡事务所2020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67.58万元,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诚信记录:最近三年,天衡事务所受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监管措施3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天衡事务所未加入国际会计网络。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天衡事务所从业人员共计1,143人,共有合伙人76人,首席合伙人余瑞玉;注册会计师367人,其中192人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天衡事务所2020年度业务收入共计52,149.90万元;2020年共承担64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合计收费6,489.70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多个领域。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宋朝晖(项目合伙人)和张文涛,葛惠平为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上述人员从业经历如下:

宋朝晖:天衡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副主任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33年,担任过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

张文涛:天衡事务所高级项目经理,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10年,担任过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

葛惠平:天衡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副主任会计师,从事审计工作15年,担任过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形。

3、独立性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 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 年审计费用为280万元人民币(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2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0万元),较上一期无变化。审计收费依据市场原则、公司具体审计工作情况等协商确定。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与法律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1年3月29日,公司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委员会认为天衡事务所自2011年至今一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项目成员具备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同时也能保持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能够按照规定执行审计程序,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的审计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地反应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提议公司董事会续聘天衡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和能力,作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以来,遵守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以专业的业务水平、勤勉尽职的工作态度,公正客观的为公司提供了专业的审计服务,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出具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部控制情况。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将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同时有着丰富的执业经验,在作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以来, 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我们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以及2021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表决情况以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三)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四)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五)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21-36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的规定对相应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三)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财会〔2018〕3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衔接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下转60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