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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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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759 公司简称:洲际油气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焕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万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伍二梅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456.9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3.54%;实现利润总额2,646.59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9.5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527,306.54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业务和重要事项进展如下:

(1)油田生产管理

报告期内,马腾项目持续加强油藏精细描述和剩余油分布研究工作,奠定良好稳产基础,努力降低产量递减。在哈萨克斯坦新冠疫情防疫形势仍然严峻的情况下,有效组织协调了疫情防控和油田生产运行。在合理安排检泵维护工作的同时,继续积极开展换层、堵水和补孔等增产措施。适时开展油井测压工作,为开发方案的优化调整获取支持数据资料。注重供电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平稳度过史上难遇的暴风雪气候季节,保障了内部生产正常稳定。

报告期内,克山项目提前计划准备,优先做好井位优选论证工作,迅速组织钻机运行。一季度共完钻并新投产水平井6口,初期产能均达预期,有效地弥补了产量递减。老井稳产方面,在调参提液的同时,密切跟踪分析控制含水上升,取得了良好效果。生产管理上,同样是在有效控制新冠疫情影响,组织好各项防疫措施的情况下,保证了油田的正常稳定运行。特别是积极协调外输运力,确保了原油销售任务的圆满完成。

(2)资产置换

2020年12月31日,Sino-Science Netherlands Energy Group B.V.(中科荷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荷兰能源”)、Sino-Science Netherlands petroleum B.V.(中科荷兰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荷兰石油”)与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洲际油气”)、云南正和实业有限公司签署《债权债务转让暨资产抵债协议书》,约定中科荷兰能源将应收中科荷兰石油债权886,663,230.14元与中科荷兰石油有持有的苏克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以下简称“苏克公司”)的5.659%股权进行资产置换。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上的《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1号)。

2021年4月12日,中科荷兰能源与中科荷兰石油签署了《债权债务转让暨资产抵债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协议约定:中科荷兰石油有权指定第三方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苏克公司5.659%股权转让给中科荷兰能源,中科荷兰能源有权指定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或全资控股母公司受让该第三方转让的苏克公司5.659%股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上的《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号)。

根据上述补充协议约定,中科荷兰石油委托冠信投资有限公司(香港)(以下简称“冠信投资”)将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新加坡星光能源公司(以下简称“星光能源”)26.31%的股权转让给中科荷兰能源指定全资控股母公司香港德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德瑞”)。截至目前,香港德瑞在ACRA(新加坡公司注册局)完成备案登记,持有星光能源26.31%的股权。

2021年4月17日,星光能源在KACD(哈中央证券存管所)完成备案登记,确认其持有苏克公司26.964%的股权,另由于星光能源持有的苏克公司5.45%股权拟转让给第三方,因此确认星光能源最终实际持有苏克公司21.514%的股权。

在上述股权变更完成后,洲际油气通过香港德瑞持有苏克公司5.659%的股权

至此,中科荷兰石油履行完毕了《债权债务转让暨资产抵债协议书》、债权债务转让暨资产抵债协议书之补充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

(3)诉讼、仲裁事项进展

①与晟视资产的企业保证合同结案

由于保证合同纠纷,晟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晟视公司”)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高院”)起诉洲际油气,请求洲际油气作为债务人上海泷洲鑫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泷洲鑫科”)的连带责任保证人,对其未偿还的贷款3亿元本金及利息、逾期罚息及复利、自 2018年11月9日起至实际偿还借款本息之日止的逾期利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承担本案 诉讼费。2019年3月21日,北京高院裁定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 “北京三中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并将本案移送至北京三中院处理。

北京三中院于2020年6月30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决洲际油气向晟视公司偿 还本金3亿元及逾期利息,洲际油气在承担上述担保责任后有权向泷洲鑫科追偿。本案的受理费 1,873,190元亦由洲际油气承担。同时驳回晟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2021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 190,050 元,由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②与上海中曼的企业借贷纠纷和解

因企业借贷纠纷,上海中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中曼”)于2020年4月29 日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起诉洲际油气,请求洲际油气偿还本金人民币3000万元整、截至2020年5月1日起的利息600万元及自2020年5月2日起至全部款项清偿之日为止的利息,并承担本案受理费、保全费、律师费等费用。2020年10月12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向公司下发一审 《民事判决书》(2020)沪 0115 民初 27171 号,判决洲际油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上海中曼偿还借款3,000万元;洲际油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上海中曼支付利息(以 3,000万元为本金,自2018年5月2日起按照年利率10%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驳回上海中曼的其余诉讼请求。鉴于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0月12日作出的(2020)沪 0115 民初27171号《民事判决书》,双方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于2021年1月29日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

③与海南建行的企业借贷纠纷进展

因企业借贷纠纷,海南建行于2020年7月7日向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洲际油气,请求洲际油气偿还本金人民币 22,000万元整、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的利息 239,250元及自 2020年7月1日起至全部款项清偿之日为止的利息,并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费用。目前,本案未开庭审理。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1年1月26日下发的一审《民事判决书》(2020)琼01民初373号,判决洲际油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 力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海南建行偿还贷款本金人民币 22,000万元及截至 2020年6月30日的利息239,250 元;判决洲际油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十日 内向海南建行支付自 2020年7月1日起至债务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罚息、 复利[利息、罚息、复利计算方法按照双方签订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人民币贷款期限调整协议》的约定计算];判决洲际油气名下位于广西壮族自 治区柳州市飞蛾二路1号“谷埠街国际商城”H 区二层1至183号商业用房、G区二层1号至406号商业用房、G区负一层1至337号商业用房、C区负一层1至61号商业用房、A 区负一层1-42号商业用房的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④新增诉讼、仲裁事项

因企业借贷纠纷,2016年11月22日,洲际油气与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海口农商行”)签订《海南省农村信用社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由海口农商行向洲际油气提供的借款本金 20,000万元,期限自2016年11月22日起至 2018 年2月22日止。贷款到期后双方签订展期协议,将贷款到期日由2018年2月22 日展期至 2018年8月22日。因洲际油气未能按期还款,海口农商行于 2021年2月20日向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洲际油气,请求洲际油气偿还借 款本金人民币195,455,555.61元以及借款实际清偿之日起的利息、罚息、复利,并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目前,本案未开庭审理,尚在沟通和解中。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14年10月21日,广西正和与公司签署了《马腾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盈利补偿协议》(以下简称“盈利补偿协议”)。广西正和承诺马腾公司在2014年、2015年以及2016年三个会计年度(以下简称“补偿期间”)累计实现的合并报表的净利润总和不低于314,600万元人民币。如果马腾公司经审计的补偿期间累计实现的合并报表的净利润总和(以下简称“实际净利润”)小于承诺净利润,则广西正和按盈利补偿协议约定对实际净利润数不足承诺净利润数部分的95%以现金方式对公司进行补偿。

公司2015年9月2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58次会议、2015年10月9日召开的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申请变更业绩承诺的议案》,将补偿期间由2014年、2015年、2016年三个会计年度修改为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七个会计年度,补偿期间修改后,承诺净利润仍为314,600万元。如马腾公司在补偿期间累计实现的实际净利润小于承诺净利润,则公司应在专项审核报告公开披露后5个工作日内向广西正和发出书面通知(书面通知应包含具体补偿金额),广西正和在收到公司的书面通知后40个工作日内,对实际净利润不足承诺净利润数部分的95%以现金方式向公司支付补偿,发出书面通知的时间应在公司2020年度报告披露后的三个工作日内。

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申请业绩承诺延期履行的议案》,将补偿期间在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七个会计年度的基础上再延长三个会计年度,即延期至2023年,补偿期间延长后,承诺净利润仍为314,600万元人民币。如马腾公司在补偿期间累计实现的实际净利润小于承诺净利润,则公司应在专项审核报告公开披露后5个工作日内向广西正和发出书面通知(书面通知应包含具体补偿金额),广西正和在收到公司的书面通知后40个工作日内,对实际净利润不足承诺净利润数部分的95%以现金方式向公司支付补偿,公司发出书面通知的时间应在公司2023年度报告披露后的三个工作日内。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布伦特原油价格重拾上涨趋势,随着疫情逐渐恢复,经济增长,2021年上半年公司盈利能力将得到大幅提升。

公司代码:600759 公司简称:洲际油气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其他事项段或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无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洲际油气是以勘探开发为主的国际化独立能源公司,主要业务包括:石油勘探开发和石油化工项目的投资及相关工程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石油化工产品、管道生产建设所需物资设备、器材的销售;油品贸易和进出口;能源基础产业投资、开发、经营;新能源产品技术研发、生产、销售;股权投资;房屋租赁及物业管理。

(二)经营模式

公司立足国际油气市场,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始终坚持“项目增值+项目并购”双轮 驱动的发展方针,不断优化业务布局和资产结构,集中精力发展能源相关行业主营业务、积极拓展盈利渠道,提升运行效率和效益,有益开源的同时积极降本增效。

(三)行业情况说明

行业特点:

石油属于能源矿产资源,其不可再生性、特定用途范围和投资的目的决定了参与此行业要坚持一个基本原则,即“资源是基础、产量是载体,效益是根本”;石油作为一种战略性资源,其分布具有不均衡性,因此生产国与消费国均非常重视石油资源的战略储备和控制;同时,石油也是全球交易规模最大的商品,但受资源发现的巨大不确定性和国际原油价格剧烈变化的影响,这个行业也潜藏着较大风险,是一个机会与风险共存的行业。

国际原油价格变化特点与影响:

由于石油资源的生产与消费市场分离,流动性较强,现货与期货衍生品交易活跃,石油行业总体上是一个竞争相对充分的行业,国际原油价格基本反映了世界石油的实际与预期的供需状况。在国际石油市场上,油价除了围绕国际石油价值这一核心随供求关系的变化而不断上下波动外,还由于石油本身的特殊性受到其它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如世界经济发展状况、政治军事因素、OPEC石油政策、非OPEC成员国战略、石油消费国对策、突发事件与气候状况、汇率波动、石油期货市场投机等因素。受多重因素叠加影响,国际原油价格变化呈现出“短期波动、中远期具有周期性”的基本特点。

2020年国际原油价格及其影响:

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全球经济遭到重创,国际原油市场表现跌宕起伏,书写了行业历史。需求急降、负油价、最大规模减产,是2020年国际石油市场三大标志性事件。

一季度先后受到疫情爆发影响需求、OPEC+会议破裂、避险情绪施压油价影响,布伦特原油下挫52%,WTI原油大幅下挫59%,油价大幅暴跌,重回20美元一线。

虽然年初美伊冲突加剧为油价提供了一定的利好支撑,市场对于中东地区的原油供应安全忧虑增加导致油价小幅上涨。但1月底,新冠病毒快速进入爆发期,令市场担忧中国因疫情管控导致的原油需求量下降,油价由涨转跌。此后,尽管中国疫情有所减缓,但随着世界各地疫情相继爆发,市场对于经济发展前景和原油需求预期的忧虑愈发严重,航空、船运、汽柴油等终端需求一季度受到显著影响,导致原油市场需求端面临巨大利空压力。另一方面,3月的OPEC+未能达成新的原油减产协议,俄罗斯拒绝在现有210万桶/天减产基础上,继续减产150万桶/天;沙特立刻决定4月起原油产量上调至1000万桶/天。此后沙特等产油国大幅降低原油售价,沙特宣布4月份卖给亚洲的原油定价下调4-6美元/桶,卖给美国的原油定价下调7美元/桶,卖给西北欧的原油定价下调8美元/桶。沙特与俄罗斯之间的市场争夺战也导致原油供应端的利空压力陡增。此外,全球市场避险情绪推升,多国股市等风险资产受疫情、原油的影响,出现技术性熊市,促使风险资产进一步被抛售。美股数次触发下行熔断的异常疲软行情以及美国原油库存增加等因素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油价的下行压力。

进入二季度后,国际原油期货价格在经历4月初的短期上涨行情后持续走低,创下近三十年来的最疲软表现。其中,在WTI5月合约到期交割前,因受到美国境内原油库存迅速累积、仓储空间极度短缺的背景影响,从而引发"空头逼仓"操作,导致该合约结算价格在20日当天收盘跌至史无前例的负值区间。此后,在5月至6月初期,受OPEC减产以及原油需求恢复的利好消息支撑,月内油价延续上行走势,WTI与布伦特两油再度回到40美元上方。5月初,OPEC+创纪录970万桶/日的减产正式落地,且各国减产执行良好,6月初,OPEC又将这一减产规模延续至7月末,这为油价提供了有力支撑。此外,IEA月度报告以及OPEC月报中的利好因素也持续提振油价上涨,WTI触及近三个月高点。但另一方面,由于原油库存数据上升,市场对于需求的忧虑仍存,为油价带来利空压力,限制了油价的上涨空间。EIA原油库存连续超预期上涨与美国地区疫情持续扩散,市场对疫情二次爆发影响经济恢复与原油需求预期的忧虑令油价承压,原油价格自高点小幅回落。

下半年开始,虽然疫情仍在发酵,但经济继续复苏,三季度油价进入相对平稳阶段,呈现区间震荡为主的态势。OPEC+进入770万桶/天的第二阶段减产计划,减产量出现下降。而对应美国方面钻井平台数量出现抬头,产量可能重新企稳增长。另一方面,由于美国疫情的不确定性,经济活动无法正常展开,需求端又有较大的不确定因素。

四季度油价重拾上涨趋势,但波动剧烈。10月美国墨西哥湾面临多次飓风影响,近海油气田石油生产和天然气产量部分被关闭。挪威石油工人罢工导致北海油田油气产量下降8%。宏观层面,由于11月进行美国大选,油价在10月底及11月初剧烈波动。美国大选靴子落地后,叠加12月份初OPEC+达成减产协议也释放了积极信号,国际油价重启上行通道。

2021年1月4日,虽然OPEC+会议未如预期般顺利,而是陷入僵局,包括沙特阿拉伯在内的大多数OPEC+成员国均反对下个月按计划再次增加50万桶/日原油产量,但俄罗斯、阿联酋则希望按计划增产,但沙特在1月5日突然宣布2月和3月自愿大幅度减产,油价开始持续上升,到3月5日布伦特即期价格达到69.00美元。

持续评估市场环境、地缘政治影响、以及在未来数月内OPEC+可能的调整产量水平,2021年布伦特油价保守估计将在60-65美元之间震荡。

我国石油供给状况及其机会:

中国是全球第一大原油进口国,第二大炼油国和石油消费国,第三大天然气消费国,原油对外依存度近70%,天然气对外依存度超过40%。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原油产量1.95亿吨,同比增1.6%;进口原油5.4亿吨,同比增长7.3%。2020年中国天然气产量1.37亿吨当量,同比增长9.8%; 天然气进口量1.01亿吨当量,同比增长5.3%。

伴随从疫情中逐渐恢复的经济增长,中国将保持石油高需求的现状。加工能力持续增长,战略库存储备需求、国内产量下降以及油价相对低位多方面因素都将刺激中国原油进口量继续保持增长。根据EIA预估,到2023年中国的原油净进口量将上升到1000万桶/天。

我国巨大的石油、天然气供需缺口,对我国企业“走出去”获取石油、天然气资源提出了更高、更迫切的要求,也为国内企业抓住石油、天然气资产价值低估的有利时机低成本获取优质、 升值潜力较大的资产创造了有利条件。中国企业“走出去”低成本获取油气资源,既是国内投资者实现低成本积累资源、获得超额利润的基本途径和战略准备,也是为国家保障油气供应安全的一项重要举措。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2,227.83万元,实现利润总额24,483.48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478.45万元,每股收益0.0772元。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419,567.6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529,645.98万元。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五。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期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未产生影响。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未产生影响。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合并利润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4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29户,具体包括: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3户,无减少,其中:

1.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合并范围变更主体的具体信息详见“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证券代码:600759 证券简称:洲际油气 公告编号:2021-020号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7年7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收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 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为了执行上述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一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以及《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审议程序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以下简称“原收入准则”);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2017年发布的新收入准则。本次执行的新收入准则主要内容如下:

①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新收入准则要求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来规范所有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 生的收入,并且就“在某一时段内”还是“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提供具体指引。

②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新收入准则打破商品和劳务的界限,要求企业在履行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 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③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新收入准则要求企业与同一客户(或该客户的关联方)同时订立或在相近时间内先后订立的两份或多份合同,且满足“一揽子交易”等条件时,应当合并为 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④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新收入准则

要求企业在合同开始日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 务,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 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进而在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相应的收入。

⑤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新收入准则对区分总额和净额确认收入、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附有客 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售后回购、无需退还的初 始费等特定交易(或事项)给出了明确的指引,有助于更好的指导实务操作,从 而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及其相关规定;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 2018 年发布的新租赁准则。本次执行的新租赁准则主要内容如下:

①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均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②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 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 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 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③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④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⑤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可以选择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收入准则中衔接规定的要求,公司不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修订的租赁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一一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 执行日新租赁准则与现行租赁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执行 新租赁准则预计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要求。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合上述,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59 证券简称:洲际油气 公告编号:2021-026号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0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9号叶青大厦D座16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0日

至2021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2、3、5、6、7已经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4已经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会议出席条件的股东可于2021年5月18日和2021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到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9号叶青大厦D座16层公司会务组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大会会务组联系方式:电话: 010-59826815;0898-66787367传真:010-59826810;0898-66757661。

2、符合会议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代表出席本次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由非法定代表人代表出席本次会议的,出席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签署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和法人代表私章)。

3、符合会议出席条件的社会公众股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代理出席的,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六、其他事项

1、 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另行进行。

特此公告。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59 证券简称:洲际油气 公告编号:2021-023号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基本情况

2020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于2020年4月16日披露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拟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6,000.00万元,用于电池技术国际科创中心项目、高能量密度微型电池产业化项目、高倍率快充电池暨新能源汽车48V启停电源产业化项目以及偿还借款。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二、公司终止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原因

考虑到外部市场环境变化等原因,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 经审慎研究,公司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三、公司终止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终止无需递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终止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是基于目 前外部市场环境变化,经过了审慎分析论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事项时,审 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终止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四、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宜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 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59 证券简称:洲际油气 公告编号:2021-024号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申请业绩承诺延期履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洲际油气”)收到控股股东广西正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正和”)《关于业绩承诺延期履行的申请》。广西正和提出:由于2014年做出盈利预测之后,原油市场价格一直呈现下降趋势并长期处于低位,特别是在2019年年底开始,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全球经济经受了极其严重的冲击,导致全球石油需求骤然下降,国际原油价格剧烈波动,因该等无法预见的、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因素,致使马腾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腾公司”)的经营受到很大影响;同时广西正和同意,马腾公司持有的苏克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以下称“苏克公司”)10%的股权在2020年公允价值变动所形成的当期损益不纳入广西正和对上市公司业绩承诺的范畴。因此马腾公司在扣除苏克公司公允价值形成的2020年当期损益后,未能实现在2014年一2020年的累计盈利目标。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所确定的“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履行承诺不利于维护上市公司权益的”之情形,广西正和申请对业绩承诺延期履行。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233号)文批准,公司向广西正和及其他6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521,042,084股,扣除与非公开发行相关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3,041,072,660.70元,募集资金用于向独立第三方Bakharidin Nugmanovich Ablazimov先生、Dinmukhamet Appazovich Idrissov 先生、Yerzhan Nurbekovich Dostybayev先生收购其持有的马腾公司95%的股份。

二、原业绩承诺情况

2014年10月21日,广西正和与公司签署了《马腾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盈利补偿协议》(以下简称“盈利补偿协议”)。广西正和承诺马腾公司在2014年、2015年以及2016年三个会计年度(以下简称“补偿期间”)累计实现的合并报表的净利润总和不低于314,600万元人民币。如果马腾公司经审计的补偿期间累计实现的合并报表的净利润总和(以下简称“实际净利润”)小于承诺净利润,则广西正和按盈利补偿协议约定对实际净利润数不足承诺净利润数部分的95%以现金方式对公司进行补偿。

公司2015年9月2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58次会议、2015年10月9日召开的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申请变更业绩承诺的议案》,将补偿期间由2014年、2015年、2016年三个会计年度修改为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七个会计年度,补偿期间修改后,承诺净利润仍为314,600万元。如马腾公司在补偿期间累计实现的实际净利润小于承诺净利润,则公司应在专项审核报告公开披露后5个工作日内向广西正和发出书面通知(书面通知应包含具体补偿金额),广西正和在收到公司的书面通知后40个工作日内,对实际净利润不足承诺净利润数部分的95%以现金方式向公司支付补偿,发出书面通知的时间应在公司2020年度报告披露后的三个工作日内。

三、业绩承诺延期的原因

公司在2014年6月收购马腾公司、2015年8月收购克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克山公司”)完成后,马腾公司的油田产量、储量除2020年受疫情影响外,每年都有不同程度的上升。

2014年-2020年的油田产量见下表:

2014年-2020年油田1P储量见下表:

产量和储量的逐年递增说明公司对油田的开采及管理是科学、系统、有效且有序的。

但在2014年做出盈利预测之后,原油市场价格一直呈现下降趋势并长期处于低位,特别是在2019年年底起,全球新冠病毒大流行,疫情在世界各地快速蔓延,全球各国政府纷纷出台抗疫封锁举措,限制民众出行,全球工业活动急剧下降,对全球经济造成极其严重的冲击,导致全球石油需求骤然下降,大部分航空公司停飞给航油需求带来毁灭性打击。

2020年上半年,国际原油期货价格更是因为疫情原因波动异常,美国WTI原油期货价格甚至一度跌至负值区域,整体走势呈“Y”型。2014年一2020年的原油价格变动具体可参考下表:

资料来源:原油石油价格网( https://info.usd-cny.com/brent/lishi.htm)

由于2014年以来油价长期处于低位和疫情爆发的双重因素,马腾公司的生产经营受到很大影响。油价几年内较长时间处于低位对收入的影响造成现金流紧张,为了保证油田的科学可持续发展,一定程度上主动限制了开发生产方面的资本性投入,对新钻井和重点增产措施等工作量进行了削减,也影响了产量的预期增长。同时,一些地面工程项目暂缓建设,也带来生产运行和维护维修等方面成本的增加。特别是2020年以来哈萨克斯坦严重的疫情,造成生产管理与操作人员倒班困难、供应商服务人员到位不足、生产物资供应不及时、外输销售运力受限等问题,都增加了生产管理难度和相应的成本支出。

面对油价低迷的经营形势,以及疫情带来的各方面困难,马腾公司经营上精打细算、技术上精益求精、生产上精耕细作。持续深化地质油藏研究认识,积极推进增产上储潜力和稳油控水技术手段的落实,及时采取降本增效与生产管理优化措施,有效组织疫情防控与生产保障的同步开展。同时,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严控成本,与物资材料及工程服务供应商广泛谈判共度时艰,优化原油内外销配额、途径、费用与价格, 增加销售效益。通过各方面的努力保证油田开发生产的稳定运行和经营效益的最大化。

在此情况下,马腾公司历年净利润完成情况如下表(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广西正和同意,马腾公司持有的苏克公司10%的股权在2020年公允价值变动所形成的当期损益不纳入广西正和对上市公司业绩承诺的范畴。

如扣除苏克公司10%股权公允价值变动,马腾公司累计实现净利润182,607.90万元,占业绩承诺的58.04%。

综合考虑上述情况,广西正和申请对业绩承诺进行延期。

四、业绩承诺延期安排

根据洲际油气与广西正和签订的《关于〈马腾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盈利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二)》,协议约定主要条款如下:(以下甲方指:洲际油气、乙方指:广西正和)

第一条 补偿期间和承诺净利润

将补偿期间在《补充协议(一)》的基础上再延长三个会计年度,即延期至2023年。

补偿期间承诺净利润仍为314,600万元人民币。即乙方承诺马腾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腾公司”)在2014年-2023年累计实现的合并报表的净利润总和不低于314,600万元人民币。

第二条 实现利润的确定

甲方应在2023年会计年度结束后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马腾公司在补偿期间累计实现的实际净利润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以下简称“专项审核报告”),以确定马腾公司在整个补偿期间实现的实际净利润。

第三条 补偿实施

如马腾公司在补偿期间累计实现的实际净利润小于承诺净利润,则甲方应在专项审核报告公开披露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面通知应包含具体补偿金额),乙方在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40个工作日内,对实际净利润不足承诺净利润数部分的95%以现金方式向甲方支付补偿,甲方发出书面通知的时间应在甲方2023年度报告披露后的三个工作日内。

第四条 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并经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

(下转62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