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625版)
股票简称:百联股份 百联 B 股
证券代码:600827 900923 编号:临 2021-009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续聘2021年度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1年4月28日,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2021年度财务审计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 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 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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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江强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徐峰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朱育勤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020年度立信为本公司提供财务审计的服务费用为人民币260万元,较2019年度费用保持不变。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的报酬事宜。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2021年度财务审计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具备应有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意见:公司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我们对上述事项事前认可,并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出具的财务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本次续聘事项的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续聘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2021年度财务审计的议案》。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4月30日
● 报备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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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0827 900923 编号:临2021-012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基金公司
●委托理财金额: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固收类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1年
●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公司拟根据现有资金状况和资产结构以及年度企业筹融资安排,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审时度势合理安排资金余缺,进一步改善存款结构,增加日常存量资金的收益,拟在2021年度内参与固收类理财产品的认购。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流动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在2021年度内参与固收类理财产品的认购,总额度控制在贰拾亿元以内,期限一年(不含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购买10亿元理财产品额度,详见公司临2021-014《关于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订立投资理财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事项经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相关部门具体实施。
1、公司财务管理部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及资金使用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2、财务管理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固收类理财产品。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委托理财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委托理财事项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公司委托理财着重考虑收益和风险是否匹配,把资金安全放在第一位,将及时关注委托理财资金的相关情况,确保理财资金到期收回。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银行、基金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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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63.34亿元,总额度控制在20亿元以内,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12.24%。公司将规范运作,合理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委托理财事项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次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属于固收类产品,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进行相关事宜的推进。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公司投资理财产品可能受到市场波动及相关风险因素的影响,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上述事项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七、截至2021年3月底,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余额为人民币20000.00万元。
单位:万元
■
特此公告。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股票简称:百联股份 百联B股
证券代码: 600827 900923 编号:临2021-013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系境内上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准则。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如下: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相关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相关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①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②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新准则取消承租人关于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同时承租人需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一一资产减值》的规定,确认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其中子公司联华超市为H股上市公司,按规定已于2019年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并进行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披露。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及其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租赁资产(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公司将于2021年初变更会计政策,自2021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20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执行新会计准则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 报备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三)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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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获得政府补助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于2021年第一季度累计收到政府补助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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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补助的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于2021年第一季度累计收到政府补助为人民币20,578,613.01元(未经审计),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实际收到时,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并计入当年非经常性损益。
公司收到的上述政府补助具体对公司2021年度的影响额将以经注册会计师年度审计后的金额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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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公司不会因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金额的议案》,并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金额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叶永明先生、徐子瑛女士、程大利女士、龚平先生回避表决,此议案将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此次股东大会上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预计并披露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经营活动的需要开展,交易信息能较真实、准确地反映与公司正常经营相关的日常关联交易状况;
2、公司能确保日常关联交易与非关联交易之间价格的一致性,较好的兼顾了公平原则,且按照公允原则采用的市场价格合理,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作为正常经营活动中一项长期持续稳定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选择与关联方合作可以大大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且不会损害到公司和股东利益。此外,由于关联交易金额所占公司采购和销售的份额均较低,公司主营业务并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4、公司遵照《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要求履行了关联交易必需的审议程序,我们对上述事项事前认可、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该关联交易须经股东大会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 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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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 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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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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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范围内,与百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按照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开展业务合作。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融资额度,具体以财务公司信贷审批后双方签署的授信额度协议为准。融资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等, 具体的融资担保方式将根据借款实际情况而定。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室代表公司签署上述业务的各项法律文件。
五、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并与非关联交易价格一致。
六、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各项关联交易均根据市场公允的原则,一方面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必需,另一方面,选择与关联方合作可大大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此外,由于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采购和销售的比例均较低,公司主营业务并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独立性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